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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医药:会计师事务所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目录

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1–2
二、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3
三、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内容

内容页次

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广深所证审字[2024]第007号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医药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未名医药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未名医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中有关营业收入扣除要求编制、披露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程序的基础上对未名医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核查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南相关要求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结合未名医药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

问、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认为,后附的未名医药公司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已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南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未名医药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报告仅供未名医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未名医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未名医药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裴来霞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玉娇

中国深圳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万元)(万元)营业收入金额 42,979.01

35,708.0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401.31

89.7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93%0.25%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401.31

出租房产、销售材料等与主营业

务无关的收入

89.77

出租房产、销售材料等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401.31 89.77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

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

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42,577.70 35,618.28

本表披露事项于2024年4月29日获董事会批准。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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