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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 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12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4月28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为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88,191.25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商品30,853.64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57,337.61万元。2024年预计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总额为60,00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商品16,00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44,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下文表格。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定价遵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关联方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一季度末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市场价原则16,000.005,172.7311,248.11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市场价原则44,000.008,422.7640,600.01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诺贝丰(陕西)农业有限公司采购商品9,173.0420,000.001.29%
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25.7250.000.00%
湖北力康农生态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1,222.3916,000.001.57%
云南常青树化工有限公司采购商品45.87350.000.01%
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8,721.3612,000.001.22%
诺泰尔(中国)化学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86.38350.000.04%
寻甸常青树租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378.8913,500.000.19%
小计30,853.6462,250.004.32%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诺贝丰(陕西)农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3,896.468,0000.46%
山东亲土一号农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0,686.6723,000.001.25%
湖北力康农生态工程有限公司销售商品3,794.288,000.000.44%
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36,805.7350,000.004.31%
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992.972,000.000.23%
寻甸常青树租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61.492,000.000.02%
小计57,337.6193,000.006.71%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因受市场环境影响,相关采购和销售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关联交易实际金额与预计金额产生差异,上述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农业”)

2、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计国注册资本:49,997.06万美元住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长江东路(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楼上)主营业务:农业机械服务、灌溉服务;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推广服务;农副产品、农产品初加工服务;肥料、农药(不含化学危险品)、不再分装的袋包装种子、农地膜、灌溉设备、农林机械设备、农具的销售;城市园艺、家庭园艺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农业应用的软件的开发与集成服务;以自有资金对有关农业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丰农业总资产为336,075.14万元,净资产302,854.32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2,655.80万元,净利润-32,511.41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丰农业为公司原董事在金丰农业担任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6.3.3规定,2023年度认定金丰农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金丰农业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5、经查询,金丰农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结算方式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日常经营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一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合理预测,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而发生,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而发生,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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