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 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12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4月28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为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88,191.25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商品30,853.64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57,337.61万元。2024年预计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总额为60,00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商品16,00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44,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下文表格。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定价遵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关联方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一季度末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市场价原则 | 16,000.00 | 5,172.73 | 11,248.11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原则 | 44,000.00 | 8,422.76 | 40,600.01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诺贝丰(陕西)农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9,173.04 | 20,000.00 | 1.29% |
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25.72 | 50.00 | 0.00% | |
湖北力康农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1,222.39 | 16,000.00 | 1.57% | |
云南常青树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5.87 | 350.00 | 0.01% | |
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721.36 | 12,000.00 | 1.22% | |
诺泰尔(中国)化学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86.38 | 350.00 | 0.04% | |
寻甸常青树租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78.89 | 13,500.00 | 0.19% | |
小计 | 30,853.64 | 62,250.00 | 4.32%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诺贝丰(陕西)农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896.46 | 8,000 | 0.46% |
山东亲土一号农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686.67 | 23,000.00 | 1.25% | |
湖北力康农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794.28 | 8,000.00 | 0.44% | |
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36,805.73 | 50,000.00 | 4.31% | |
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92.97 | 2,000.00 | 0.23% | |
寻甸常青树租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1.49 | 2,000.00 | 0.02% | |
小计 | 57,337.61 | 93,000.00 | 6.71% | ||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因受市场环境影响,相关采购和销售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关联交易实际金额与预计金额产生差异,上述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农业”)
2、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计国注册资本:49,997.06万美元住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长江东路(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楼上)主营业务:农业机械服务、灌溉服务;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推广服务;农副产品、农产品初加工服务;肥料、农药(不含化学危险品)、不再分装的袋包装种子、农地膜、灌溉设备、农林机械设备、农具的销售;城市园艺、家庭园艺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农业应用的软件的开发与集成服务;以自有资金对有关农业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丰农业总资产为336,075.14万元,净资产302,854.32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2,655.80万元,净利润-32,511.41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丰农业为公司原董事在金丰农业担任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6.3.3规定,2023年度认定金丰农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金丰农业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5、经查询,金丰农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结算方式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日常经营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一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合理预测,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而发生,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而发生,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