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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作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兴华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履职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

中兴华在公司所属制造业行业中审计上市公司客户7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从业人员中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4、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靳军。

中兴华合伙人,从业22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8年;2002年在含山正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来为华丽家族(600503.SH)、廊坊发展(600149.SH)、金正大(002470.SZ)等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孟。

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0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并在中兴华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来为华丽家族(600503.SH)、吉鑫科技(601218.SH)、金正大(002470.SZ)等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王进。

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汇鸿集团(600981.SH)、吉鑫科技(601218.SH)、恒宝股份(002104.SZ)等,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中兴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2023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兴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10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4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事项如审计范围、人员和进度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

(三)2024年4月12日,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

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再次召开沟通会议,对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审计事项进展、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初步审计结果等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出建议。

(三)2024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华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重点审计事项结果等汇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独立完成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按计划认真负责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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