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2:00;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15至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2楼202会议室; 9、出席对象: |
(1)截止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非独立董事李东生 | √ | ||
1.02 | 非独立董事张佐腾 | √ | ||
1.03 | 非独立董事林枫 | √ | ||
1.04 | 非独立董事沈浩平 | √ | ||
1.05 | 非独立董事赵军 | √ | ||
1.06 | 非独立董事廖骞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独立董事金李 | √ | ||
2.02 | 独立董事万良勇 | √ | ||
2.03 | 独立董事王利祥 |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股东代表监事吴志明 | √ | ||
3.02 | 股东代表监事庄伟东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本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本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本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
8.00 | 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10.00
10.00 |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2024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2024年证券投资理财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5) |
17.01 | 发行主体 | √ |
17.02 | 债券品种及方式 | √ |
17.03 | 注册额度 | √ |
17.04 | 债券期限 | √ |
17.05 |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 |
17.06 | 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 √ |
17.07 | 募集资金用途 | √ |
17.08 |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17.09 | 发行方式 | √ |
17.10 | 担保方式 | √ |
17.11 | 偿债保障 | √ |
17.12 | 上市场所 | √ |
17.13 | 特殊发行条款 | √ |
17.14 | 关于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 √ |
17.15 |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 √ |
18.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组织及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20.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21.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22.00 |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 √ |
23.00 |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 √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3、议案1.00至议案3.00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议案9.00至议案12.00涉及关联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15.00、16.00、17.00、18.00、19.00、20.00、2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资本市场部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10楼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邮政编码:518055。 |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
五、其它事项 |
1、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10楼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邮政编码:518055 电话:0755-33311668 |
电子邮箱:ir@tcl.com联系人:段心仪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
电子邮箱:ir@tcl.com 联系人:段心仪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 |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5、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00。
2、投票简称:TCL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15至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人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非独立董事李东生 | √ | |||
1.02 | 非独立董事张佐腾 | √ | |||
1.03 | 非独立董事林枫 | √ | |||
1.04 | 非独立董事沈浩平 | √ | |||
1.05 | 非独立董事赵军 | √ | |||
1.06 | 非独立董事廖骞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独立董事金李 | √ | |||
2.02 | 独立董事万良勇 | √ | |||
2.03 | 独立董事王利祥 |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股东代表监事吴志明 | √ | |||
3.02 | 股东代表监事庄伟东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4.00 | 本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本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本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
8.00 | 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2024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2024年证券投资理财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5) | |||
17.01 | 发行主体 | √ | |||
17.02 | 债券品种及方式 | √ | |||
17.03 | 注册额度 | √ | |||
17.04 | 债券期限 | √ | |||
17.05 |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 | |||
17.06 | 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 √ | |||
17.07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17.08 |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
17.09 | 发行方式 | √ | |||
17.10 | 担保方式 | √ | |||
17.11 | 偿债保障 | √ |
17.12
17.12 | 上市场所 | √ | |||
17.13 | 特殊发行条款 | √ | |||
17.14 | 关于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 √ | |||
17.15 |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 √ | |||
18.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组织及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
21.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
22.00 |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 √ | |||
23.00 |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 √ |
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理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