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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显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显军

作为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23年担任该职起,始终不忘本职精神,尽力维护公司利益,更不忘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本职操守,严格按照《公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工作中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功能,同时对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以一种敬畏的心态,律己为公。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相关会议,严格审查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作独立意见,切实保证了独立董事及本人担任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作用。本人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本人基本情况

周显军先生,198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内蒙古沛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内蒙古沛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自2023年12月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本人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无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之情形,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情形,亦非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情形。

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任职前一年至今,均未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任何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切实保证了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

二、2023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概况

(一)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能够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严格审阅议案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讨论,为董事会依法、依规、正确决策发挥建设性作用,并能顺畅地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络,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具体是:

1、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在任期内应出席1次,实际现场出席1次。在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后,根据审议结果投出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情形。

2、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均不在本人任期内,因此本人任期内未出席股东大会。

3、本人任职期间,经审查,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就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均能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且决策的实体内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并无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之情形。

(二)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提名与治理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认真审查了公司经营层对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充分了解,亦对候选董事及拟聘用高管的任职资格等材料进行了审核,本人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日常工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为公司提供了诸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本人任职期间,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0次,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各项会议并参与了会议议题的讨论。

(三)2023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发表相关意见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后,仅有《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这一项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关联交易价格系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道,未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独立性,不属于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该议题上,本人认可公司与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四)2023年度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积极有效的沟通,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并对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亦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人在任职期内,对审计部门的披露重点及审计程序进行了重点关注并提出了建议,就审计工作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本人也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监督并助力了内部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和年度审计过程中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五)2023年度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1、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并就相关问题及时向公司和有关人员询问,独立、客观、慎重地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表决时能够保持充分的独立性,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人就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制度的建设、董事会决议、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相关事项,积极与相关人员沟通,并查阅大量资料,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法人治理提供参考。

3、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予以重点关注,监督公司严格依法依规详实披露公司信息,并建议公司提供信息披露质量,务必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通过学习、温故相关法规,提高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强化法律风险意识,夯实履职的专业能力,用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2023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及办公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和情况进行了检查。与此同时,本人在2024年2月下旬同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到公司下属矿业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办公,并与下属矿业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和沟通,并听取了矿业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详细介绍,对管理层提出的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困难,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本人在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了解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1份专业建议报告,在法律风险方面提出了一些专业性的指导意见,强调了公司经营决策法律合规的重要性。

(七)2023年度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并积极与本人沟通,配合、支持本人工作。在本人上任后,公司及时完整传达最新的政策法规和工作规范,及时向本人详细讲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能提供相关的完整资料,使本人能够有理有据地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八)2023年度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不断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努力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任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2023年度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总部办公需要,符合公司整体了利益。同时,该交易的房屋租赁价格系公司对承租办公楼所处商圈租金标准进行全面调研并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情形。该交易透明、公开,价格公允,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定,故同意公司与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二)2023年度提名或者任免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会前,本人对

拟任董事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董事候选人资历和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2023年度信息披露的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达到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及时披露,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遵循客观、公正、独立原则,认真、及时、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严格审查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慎重、独立决策。2024年,本人将继续保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职原则,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提具本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股东权益,有效助力公司可持续与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周显军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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