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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8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由公司董事长龚保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董事会对2023年度的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

决算,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全文刊登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八、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洪芳芳、张希舟、田昆如按规定分别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就上述相关人员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洪芳芳、张希舟、田昆如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鉴于其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其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2024年审计业务费用120万元,费用与上一年度一致(该费用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全文刊登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及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同时为了满足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公司拟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1,700万元的担保,均系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在总额度之内进行调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上述担保事项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

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及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同时,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全体董事对议案回避表决,同意将《关于董监高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薪酬为津贴制,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各自任职岗位工资为基础,结合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等考核。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细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公司董监高2024年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或子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政策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参照独立董事的津贴制执行。

2、公司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或子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政策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

9.6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或子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政策领取报酬。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审议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盘点、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计提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24.17万元。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珠海分公司的议案》

为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公司决定注销珠海分公司。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珠海分公司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事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大股东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提议,提名胡新宇先生、潘志先生、苏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大股东胡黎明先生提议,提名王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届选举事宜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事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大股东上海雁塔科技有限公司提议,提名张照东先生、马晓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第五届董事会提议,提名刘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届选举事宜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岗位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为完善和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同时保障公司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等工作平稳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人员的职务进行调整。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相关人员的职务进行调整:

唐文妍女士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调整其职务为公司执行总裁、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王垒宏先生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聘任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唐文妍女士和王垒宏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王垒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岗位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6月6日在上海市西康路1255号普陀科技大厦17楼多功能报告厅以现场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1日。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简历:

胡新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天津信托计划管理部总经理,天津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天津国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至今任职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现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纪委书记。除在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任职外,胡新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胡新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截至目前,胡新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潘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国银行天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职于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业

务三部经理、业务四部负责人;2020年1月至今任职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现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业务经营五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除在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及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任职外,潘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潘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截至目前,潘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苏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3年7月至2000年1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2000年2月至今任职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现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

除在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任职外,苏燕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苏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截至目前,苏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王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师。曾任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慧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万博智云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延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6月起至今担任上海延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月起至今担任上海欧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菁女士担任上海欧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曾由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胡黎明先生100%持股(2024年1月胡黎明先生退出该公司投资),除此之外,王菁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王

菁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截至目前,王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张照东先生:中国国籍,有中国香港居留权;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现为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厦门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导师,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党校特聘教授,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张照东先生还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厦门市人民政府、漳州市人民政府立法顾问、中共泉州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员、厦门市劳动关系管理研究会副会长。张照东先生具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张照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照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截至目前,张照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马晓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与经济学双学士学位。福建晓真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超过15年法律专业服务经验,担任多家政府机构、医疗机构、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金融交易、金融合同纠纷以及不良资产处置的司法实践经验。马晓鲁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马晓鲁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截至目前,马晓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刘荣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具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曾任天津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11年10月至今任天津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外部兼职包括天津港集团外部董事、泰达控股集团外部董事、天津津南村镇银行独立董事、天津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天津市财政局政府会计咨询专家。刘荣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荣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截至目前,刘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唐文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4月起任职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唐文妍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唐文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

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4年1月唐文妍女士曾受到一次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深交所通报批评。唐文妍女士自2019年3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来,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工作,为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本次其职务调整有利于公司及董事会持续稳定运行,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截至目前,唐文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垒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学士、金融学学士。历任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王垒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王垒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王垒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截至目前,王垒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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