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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步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7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53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5.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2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2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21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家、批发和零售业5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家,其余行业12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6,341.6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金3,499.36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439.7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8月5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诚信记录

亚太会计师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5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受到行政处罚人员23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人员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人员8人次和纪律处分人员16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会计师的独立性、执业资质、质量、诚信情况进行了审核,并详细了解了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年限等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会议,全体委员认为,亚太会计师具备从事企业财务审计的资质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亚太会计师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亚太会计师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一致认为亚太会计师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

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亚太会计师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亚太会计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亚太会计师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步森股份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此次拟继续聘请亚太会计师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亚太会计师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拟续聘亚太会计师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5、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亚太会计师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2023年度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费用水平等综合决定。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亚太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亚太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经审计,亚太会计师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亚太会计师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会计师的独立性、执业资质、质量、诚信情况进行了审核,并详细了解了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年限等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会议,全体委员认为,亚太会计师具备从事企业财务审计的资质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亚太会计师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2023年11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亚太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对正式聘用后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计划等事项进行了预沟通。

3、2024年4月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亚太会计师召开2023年度报告审计第二次沟通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展通报,并就独立董事重点关注的问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4、2024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亚太会计师召开2023年度报告审计第三次沟通会,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初审意见等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

5、2024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亚太会计师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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