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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步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依法行使监事职权。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义务,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监事会成员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审议议案
12023/2/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23/4/27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7.《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32023/8/2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23/10/27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3/11/8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全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实履行诚信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并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3、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对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所产生的关联交易是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公司已建立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合法,并按照相应的法规要求对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事项作价公允,与市场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对公司资金违规占用情况。

4、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执行情况进行审核,认为: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在重大事项期间,尽量将知情人控制在较小范围内,并签署相关保密协议。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自身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加强

监事会的自身建设,了解监管部门的新要求,积极参加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监督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升监事会成员整体综合素质;继续加强监督职能,依法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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