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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联股份:关于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公司

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授信融资事项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下同)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和下属公司2024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授信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开证、票据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保函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提供担保事项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相关融资业务的办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及其配偶许雪妮女士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形成的债权债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翁伟武先生和许雪妮女士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本次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和翁宝嘉女士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翁伟武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属于被失信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翁伟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939,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9%。

许雪妮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之配偶,不属于被失信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许雪妮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2%。

2、关联关系说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及其配偶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情形,因此本次前述人员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关联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在履行的无偿担保及关联人因任职在公司领取薪酬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五、担保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及其配偶本次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日常经营和重要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支持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翁伟武先生和许雪妮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亦不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及其配偶许雪妮女士为公司及下属公

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支持了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其亲属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经认真审核讨论后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及其配偶许雪妮女士拟为公

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及其配偶许雪妮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审议本事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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