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应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作出说明。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3日,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南明山街道成大街626号方正电机一楼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6.00 |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00 | 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9.00 | 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 | √ |
10.00 | 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 | √ |
11.00 | 关于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全部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二)、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2.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 1.00、2.00 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3.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征集事项。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00。
5、登记地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南明山街道成大街626号;
邮 编:323000;电子邮箱:liny.shu@fdm.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6”,投票简称为“方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序号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9.00 | 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 | √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酬方案 | |||||
10.00 | 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 | √ | |||
11.00 | 关于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议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