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 公告编号:2024-025 |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表决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网址: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建艺集团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637,591,532.45 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艺集团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067,610,610.42 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平稳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009.2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494.24万元,扣除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515.04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3,000万元的业绩承诺已实现。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159,444,966.59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59,623,514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