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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宇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问询函》(编号:上证公函【2024】0443号),现公告如下:

一、问询函内容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董事会决议显示,公司2名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投出弃权票。鉴于上述事项对公司及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审计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关联方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1,464.30万元,预付款项中预付关联方哈尔滨茂盛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谊和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款项合计20,962.99万元;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上述资

金的性质和可回收性做出判断,也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其他情形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基于上述情况,年审会计师对年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请公司补充披露:(1)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茂盛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谊和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近3年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股东情况、实际控制人情况、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上述3个主体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近3年资金及业务往来情况;(2)公司与上述3个主体的往来情况,包括交易时间、交易背景、交易金额、回款金额等,说明公司与上述主体的往来是否具有交易实质;(3)结合上述问题,说明是否存在资金实际流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况,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二、关于内控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显示,一是公司无法保证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被及时识别,并履行相关的审批和披露事宜、影响财务报告中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运行失效;二是公司与部分供应商、客户之间存在计量单据缺失。请公司补充披露:(1)未履行决策程序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交易时间、回款时间、期末应收余额等,并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2)缺失计量单据对应的业务情况,包括交易金额、交易时间、交易对象、回款情况、是否关联方,相关交易对应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3)结合上述问题,说明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确认收入的情况,前期财务报告是否存在应当更正的情况。

三、关于董事会审议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董事会决议显示,2名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议案投出弃权票,理由是非标意见涉及的事项影响其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判断。(1)请公司其他董事说明对上述议案投出同意票的具体原因和依据,说明是否已充分考虑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以及是否充分履职尽责;(2)请公司独立董事结合前期对年报相关事项的履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审议情况、采取的具体举措及目前进展,说明是否已充分履职尽责。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后立即披露,在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说明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尽快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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