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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项说明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馨科技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宝馨科技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关联公司蚌埠捷登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江苏铭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天佑能源实业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8,8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宝馨科技公司已收回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截至报告日,宝馨科技公司已收到资金占用利息154.45万元。

由于宝馨科技公司上述关联方交易未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审批及关联方交易的决策程序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说明宝馨科技公司在资金支付审批、关联方交易的决策、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截至报告日,宝馨科技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

本段内容不影响己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董事会同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三、董事会对上述事项采取的整改措施

1、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已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截至2023年10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已向公司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并于2024年4月向公司支付占用期间利息154.45万元,未再发生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对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未能严格履行应有的责任义务,公司相关责任人已就资金占用事项在公司内部进行了说明并进行了致歉。公司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扣发2023年度奖金,其他相关人员责成深刻反省。

3、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4、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整改,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5、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提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同时公司要求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治理合规要求,对与关联方往来事项均予以特别重视,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6、公司证券部收集资本市场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财务造假等案例,定期进行培训学习,并警钟长鸣。

特此说明。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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