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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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