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SPCENVIRONMENTPROTECTIONTECHCO.,LTD.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1层)
2023年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披露日期:2024年4月30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邹艾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斯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斯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内容详见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33,976,07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1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64
第六节重要事项 ...... 10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3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31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3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上述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本公司、清新环境 | 指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国资委 | 指 |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四川发展 | 指 |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川发环境、控股股东 | 指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四川发展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世纪地和 | 指 | 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清新环境 | 股票代码 | 002573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国电清新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清新环境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eijingSPCEnvironmentProtectionTech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SPC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邹艾艾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1层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36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1层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36 | ||
公司网址 | http://www.qingxin.com.cn | ||
电子信箱 | zhqb@qingxin.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秦坤 | 张菁菁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
电话 | 010-88146320 | 010-88146320 |
传真 | 010-88146320 | 010-88146320 |
电子信箱 | zhqb@qingxin.com.cn | zhqb@qingxin.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X003879117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2019年7月5日,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清新环境273,670,000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清新环境的控股股东由世纪地和变更为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梁志刚、李宇恒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 黄梦丹、庞晶晶 | 2021年4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元) | 8,614,465,502.98 | 8,032,294,112.23 | 7.25% | 6,879,750,886.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7,365,346.64 | 447,656,868.73 | -71.55% | 568,217,585.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4,876,899.82 | 408,576,545.23 | -89.02% | 500,166,981.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76,945,614.31 | 1,053,927,832.78 | -16.79% | 289,695,570.1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92 | 0.3189 | -72.03% | 0.429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92 | 0.3181 | -71.96% | 0.429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9% | 7.13% | -5.14% | 8.36%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总资产(元) | 24,557,133,241.28 | 23,675,066,348.15 | 3.73% | 21,586,748,892.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404,871,121.86 | 6,412,149,276.07 | -0.11% | 6,089,171,641.20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054,909,765.35 | 1,560,292,071.03 | 2,364,742,672.82 | 2,634,520,993.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7,350,070.49 | 78,737,069.16 | 66,174,268.50 | -134,896,061.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3,563,139.97 | 64,124,293.16 | 67,425,972.73 | -200,236,506.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937,131.12 | 330,000,700.06 | 173,899,686.37 | 614,982,359.0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5,012,339.86 | -1,898,403.31 | 14,087,396.9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 | 84,146,942.84 | 60,140,775.38 | 10,478,813.22 |
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9,269,073.48 | 1,019,518.40 | 3,417,284.6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0,035,639.01 | 3,229,044.98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395,363.69 | 14,107,648.46 | 17,456,369.5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9,136,636.39 | 1,232,542.11 | 2,157,480.27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9,432,926.65 | 397,792.98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72,620,026.58 | |||
债务重组损益 | -409,043.2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419,993.26 | -12,792,156.55 | -11,930,881.0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9,419,447.5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4,964,284.91 | 13,384,764.05 | -301,135.7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529,533.79 | 22,006,808.57 | 1,515,366.88 | |
合计 | 82,488,446.82 | 39,080,323.50 | 68,050,604.3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政策持续出台,推动产业发展随着“十四五”规划工作不断推进,环保产业逐渐进入成熟期,行业主线由污染治理向绿色发展方向切换,市场竞争逐步由增量时代向存量时代过渡。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2023年,在时隔五年再次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总结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四个重大转变”和必须处理好的“五个重大关系”,系统部署了“六项重大任务”。随着环保产业顶层设计体系日益完善,环保政策也朝着更有深度、更具针对性的方向行进。
2023年,多项节能环保政策相继发布。2月,工信部施行《工业节能监察办法》,通过监察手段查处违法用能,促进企业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标准覆盖废气废水排放、工业噪声排放、固废管理、土壤地下水监测等内容,提出了现场核查、问题处置等管理要求;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推动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11月,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落实精准治污要求,将会带来钢铁、有色、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需求等市场机会。多项政策相继出台,环保行业市场需求持续扩容。
2、双碳目标加速推进,降碳、减污需求有望长期释放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实现降碳减污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2023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的函》,向社会公开征集CCER项目方法学建议;6月,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将加快推动各项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今年年内尽早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10月,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长期来看,CCER的推出对环保行业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助于促进清洁能源发展、推动低碳技术创新以及引导企业低碳排放,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从而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3、细分领域政策不断更新
长期作为工业烟气处理市场基本盘的火电领域投资高峰已过,新型电力系统有望带来新一波投资机会。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容量电价的推出使煤电企业的经营稳定性得到提升,有利于激励新增投资,同时提升了存量煤电机组的调峰积极性,加快灵活性改造;水务行业成熟度逐渐提高,进入深度整合及高质量发展阶段。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积极进展,能效水平和降碳能力持续提升。长期来看,水务行业随着激励政策的不断完善,资金支持力度的提升,按效付费制度的建立,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和污水资源化利用等方向有望得到有效推进;低碳节能行业从早期的余热利用阶段进入综合能源服务阶段。2023年1月,国管局发布《2023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要求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应用力度,鼓励市场化方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光热项目建设;3月,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提出在乡村领域加大清洁能源建设,到2025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超过30%,增量占比超过60%。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预测,“十四五”期间我国综合能源服务投资需求超万亿元,目前仍处于行业发展早期,具有较大市场挖掘空间。
4、环境企业积极打造二次增长曲线
新一轮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在“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思想下,生态环境保护的内涵向着全过程减污降碳和清洁生产延伸。环境企业积极拓展新领域,布局新赛道,打造二次增长曲线。“环保+新能源”、“环保+低碳节能”、“环保+新材料”、“环保+资源化”,已成为多家企业的选择。环境企业在新领域的布局已初步形成,发展瓶颈逐渐打开。同时生态环境领域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数字技术的运用,推进了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提升了生态环境治理效率,数字技术正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业务发展概述
清新环境是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不断坚持自主创新,以工业烟气治理为基础,逐步延伸市政水务、工业节能、生态修复及资源再生等领域,是集技术研发、工程设计、施工建设、运营服务、资本投资为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商,目前已形成以“生态化、低碳化、资源化”为战略发展方向,聚焦工业烟气治理、城市环境服务、土壤生态修复、低碳节能服务和资源再生利用五个业务板块。
(1)工业烟气治理
公司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大型烟气治理技术,为首批参与实践烟气环保第三方治理的单位,业务包括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脱硫脱硝除尘BOT特许经营与工程服务业务,拥有环保大气甲级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拥有脱硫、脱硝、除尘、烟气提水等技术能力。截至报告期,累计承接火电工程燃煤机组容量超3.1亿千瓦、机组超1100台套,运营脱硫、脱硝等特许经营项目17个、总装机容量达15220MW,连续多年均居于行业前列;累计承接小锅炉总容量超过11.8万吨/小时、钢铁总容量超过7425㎡。
(2)城市环境服务
公司具备从咨询、设计、投资、建设、运营、设备及工艺集成、技术研发为一体的全产业链能力,依托国润水务和深水咨询两大子公司,在川渝区域、粤港澳大湾区具有深厚的水环境治理和城市环境服务资源及业务优势。主要业务为城乡供排水业务、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水务市政设施运营、管网运维、智慧水务、城市综合服务等,以“一城一园一企”多元化业务模式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期,供排水运营项目达45个,供水规模约3.17亿吨/年,污水规模约8.79亿吨/年。
(3)土壤生态修复
清新环境子公司天晟源环保具备成熟的检验检测、项目调查评估经验,拥有专业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调查评估团队,可开展生态环境系统多要素调查评估,可为政府对生态环境智能化管理提供有效支撑。近年来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10余项,是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4)低碳节能服务
清新环境在双碳政策背景下,积极开展工业节能、园区能源综合服务、新能源电力工程服务。2023年公司新投运了金晶博山玻璃窑余热发电、宜州广驰水泥窑余热发电等3个项目。截至报告期,现有玻璃、水泥、铁合金、炭素、电子、焦化等工业领域余热发电项目22个,总装机容量超过230MW,处行业领先地位。在继续扩大余热发电EMC业务规模的同时,公司积极探索“节能+”业务模式,2023年投运了能源站+废水处理项目,同时“丰源二期配套烟气冷却及环保一体化投资建设项目”正式签约。
(5)资源再生利用
公司在工业固危废、资源再生等行业内开展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业务,重点项目包括雅安循环经济固废综合处置项目、达州危废综合处置、新疆金派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安徽宣城再生铜处置等。资源综合利用业务侧重于铜及部分稀贵金属回收,已具备资源化综合利用领域的市场拓展、项目建设、运营及管理等业务经验,逐步形成贮存、处置、资源化综合利用相结合的完整处理体系。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节能环保相关业务,除资源再生业务与上下游原材料市场产品价格相关,其他业务主要采用EPC、BOT、EMC、PPP等经营模式。
(1)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2)BOT(BuildOperateTransfer)是指公司与业主签订特许经营类协议,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由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资产设施,并通过获得持续补贴或出售产品以回收投资、清偿贷款并获取利润。
(3)EMC(EnergyManagementContracting)简称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应用于节能类业务中,是指用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模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3、业绩驱动因素
(1)产业政策支持
绿色低碳环保产业政策的持续出台,是推动环保企业中长期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2023年,多项产业支持政策相继发布,各个细分领域均有涉及。2023年3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式发布,将“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作为2023年重点工作,提到要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技术研发,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4月,国家标准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细化了每个二级子体系下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任务,为支撑重点行业和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全面标准支撑;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指出到2025年要建设一批国家水网骨干工程,着力补齐水资源配置、城乡供水、防洪排涝、水生态保护、水网智能化等短板和薄弱环节,水网工程智能化水平得到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分别明确了未来5年水泥及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目标,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有序推进现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统筹开展减污降碳和清洁生产改造;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要求加强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
利用率达到25%以上,黄河流域中下游力争达到30%,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11月,生态环境部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大治理和监管力度,着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同月,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要求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国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同时提出研究启动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加快把VOCs纳入征收范围。一系列产业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明晰了我国环境治理内涵发生变化,从过去的“治污”为主,进入降碳、减污、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生态协同推进的新阶段。公司高度重视“十四五”期间国家和地方绿色低碳环保政策的发展动态,力争把握政策方向为企业带来战略发展新机遇。
(2)技术创新驱动政策支持带来企业收入增长,但技术创新才能驱动企业利润的持续扩张。公司作为技术创新能力领先的高科技环境治理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效喷淋技术、高效除尘技术、活性焦干法烟气净化技术、褐煤制焦技术、单塔一体化脱硫除尘深度净化技术(SPC-3D)、湿法烟气提水技术、脱硫废水零排放技术、静电增强型管束除尘除雾技术、三氧化硫控制技术、燃煤烟气脱汞技术、SCR/SNCR混合法技术、船舶烟气脱硫脱硝技术、湿法脱硫烟气节水消白技术、低温脱硝等烟气脱硫脱硝一系列环保节能技术。
2023年清新环境被纳入国务院国资委“科改企业”名单。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的通知》,公司逐步打造清新环境特色科技创新生态,全面建设科技人才队伍,推进多元化研发投入,完善和落地清新环境科技创新规划,实行科研集团化和专业化管理。在此背景下,清新环境技术研发工作持续聚焦烟气治污和减碳协同、工业水处理、固危废资源化、生态能源领域,同时向其他重点细分领域拓展。清新环境持续深度研发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综合治理、余热利用、脱硫废水零排放、储能应用等一系列环保节能技术,并积极推进低温余热回收技术、活性焦干法烟气集成净化技术、新型管除除尘除雾技术、焦油渣资源化制备碳基材料联产轻质煤焦油等技术的工业化应用,同时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启动核心技术智慧化自主升级,在浆液节能技术研发上联合太原理工大学完成机理性实验研究并引进中车磁悬浮技术进行落地;在精准喷氨技术研发上,引进先进测量技术并落地;推进与昆仑数智合作开发《烟气治理系统智能化管控平台》1.0版本建设;在碳捕集及碳利用技术以及醇胺脱碳工艺、吸收剂、烟气后处理技术,固碳和综合利用技术方面,积极展开合作工作,并拥有一定的技术储备,主要围绕工业客户CCUS做相应的研究和布局;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深圳大学、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共同联合研发合作,子公司新疆金派联合石河子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等科研机构达成联合研发合作协议,为后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落地奠定基础。公司研发领域重点关注技术的经济性与适应性,在双碳政策下,预判未来环保产业发展趋势并进行前端研究,如低温脱硫脱硝新工艺,CO脱除催化剂开发等;同时充分考虑自身业务特点,对FEton试剂自动化制备装置、药剂混炼机等领域进行立项研究。
综合考虑经济运行周期和行业发展,聚焦业务重点,结合技术难点,公司积极推进工业化项目布局,业务范围逐步从传统工业烟气治理拓展到新兴工业烟气治理、工业及市政废水治理、危废处理及资源利用、储能节能等多个细分领域,积极探索市政、工业水务、环境修复等领域。在国家30、60“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背景下,从能效提升、零碳排放、负碳技术等方向,公司积极探索电力、焦化、钢铁、石油化工等行业的综合碳减排路线,降碳的节能和资源利用,新能源领域及综合能源管理智慧化等零碳路线技术研究。在技术研发上保持创新,快速实现与领域先进技术方合作,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持续构建先进科学、规范优质的低碳环保服务体系。
(3)两大市场机遇
在国内国际双循环背景下,基于国内绿色低碳环保产业的政策支持,清新环境持续做精做深国内市场,同时在具有技术优势的细分业务领域,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助力有关国家消除环境污染,输出绿色产能。
截至报告期,公司在大气环境治理方面,已在印度、巴西、巴基斯坦、土耳其、韩国等国取得多个项目合作业绩。在国际业务拓展中,公司会持续关注国际形势的变化,在市场开发阶段针对各类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和预案准备,同时在项目执行阶段,通过购买国家政策性出口保险、聘用有国际业务经验的专业机构、加强项目属地化经营等一系列项目管理措施规避项目风险。在宏观形势及国际局势影响下,公司境外项目通过加强项目成本管控和合同风险防控,加强政策性保险合作等措施,切实保障了在施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国际市场树立了良好企业形象。在RCEP协议生效的有利条件推动下,公司力争在东南亚、中亚等区域,拓展新的环保市场。
4、业务所处市场地位
在“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和“二十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环境产业的未来存在诸多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充满挑战。环保产业向着全过程减污降碳和清洁生产延伸,包括服务于能源结构调整,以及生产过程中的节能降耗等方面。众多环保企业正积极探索“环保+新能源”、“环保+低碳节能”、“环保+资源化”等多元化发展路径。此外,生态环境领域也在积极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数字技术,以促进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的创新和转型。
节能与生态环保产业细分领域众多,不同细分领域所处发展阶段不同。火电烟气治理、城市供排水、余热利用等细分领域已进入成熟期,而钢铁、建材等非电行业烟气治理、资源再生利用、生态环境修复等正处于行业成长期,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园区综合能源服务等还处于行业导入期到成长期阶段,发展前景广阔。清新环境通过内生增长与外延并购,围绕“生态化、低碳化、资源化”的发展战略,形成了以工业烟气治理和城市水务综合服务为核心业务、以低碳节能服务为成长业务、兼顾资源再生利用业
务的发展格局,聚焦主责主业,做优存量、开拓增量,纵向专业化与横向规模化同步发展,平衡配置轻重资产业务模式,初步构建起产业发展与资本运作平台的协同服务能力。
公司是国内首批参与烟气环保第三方治理的企业,工业烟气治理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机组数量和装机容量在行业均名列前茅。近年来公司加大与大型企业集团的市场拓展及战略合作,在脱硫脱硝除尘的基础上,开展高炉煤气精脱硫等前沿技术应用项目开发,在钢铁、焦化、有色、石化等其他工业行业烟气治理领域进行了更多拓展,积极探索VOCs等领域的市场机会。同时公司逐渐布局新能源领域和节能领域,在节能领域较快地完成了复制创新,将余热发电、烟气治理和废水减排、零排有机结合,最大限度进行资源综合化利用,实现高温烟气、蒸汽、水资源阶梯利用,解决单一系统中存在的水资源、热能资源的浪费。逐渐由浅层节能向深度节能、单一手段向综合手段、传统技术向智慧化技术升级。随着新能源建设的强制配储,未来火电厂在新型电力系统中也需要配置储能进行调峰,目前公司的研究范围与方向涉及储能调峰等领域。水务领域推动国润水务与深水咨询融合组建“川发深水城市服务公司”,聚焦供排水、市政设施运维及全过程咨询业务,同时以西南区域和粤港澳大湾区作为重点拓展区域,依托清新环境全国市场网络打破区域限制。“十四五”期间,公司将持续加强治污减排和循环经济方面的协同研究,不断深耕综合环境治理、低碳节能服务、资源再生利用领域的相关业务,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综合环境服务商。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不断提升研发能力,在环境综合治理领域取得多项专利。以工业环境治理为基础,逐步延伸市政水务、工业节能、生态修复及资源再生等领域,深耕国内环保领域的同时,借助公司强大的品牌优势及丰富的建造运营优势,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稳定的运营资产及优质的管理能力,使公司持续保持较好的营运能力。公司不断优化组织架构,形成以战略研究院和技术研究院进行战略规划及创新引领,以事业部负责主营业务的管理和拓展,以战略支撑部门实现对财务、资本、人才等战略资源的快速整合和系统供给,以职能部门为业务部门提供服务及保障的现代组织架构,打造具有竞争意识的新型团队。报告期内,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公司开展了“踔厉奋发、争创一流”三年提升行动,聚焦党建、管理、技术、业绩、品牌等五大领域,深化改革赋能,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公司还通过实施绩效考核体系优化、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激励体系完善、员工系统培训、信息化水平升级等工作,促进公司综合管理效能的持续提升。
同时,公司的博士后工作站,不断吸引环保领域高端优秀人才,为公司发展奠定基础。公司在技术创新、品牌营销、建造运营、管理能力和经营理念等要素上的领先优势构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并实现持续稳定的经营发展。
1、技术创新优势
清新环境作为技术创新能力领先的高科技环境治理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被授予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拥有一支涵盖博士后、博士、教授级高工等行业专家在内的技术研发团队,并聘请国内著名高校及研究机构的教授、高工以及博士作为技术顾问,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构建起覆盖理论研究、研发论证、小试中试及工程应用等阶段的全生命周期的产业化创新体系。截至报告期,公司拥有国家授予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格,北京、广东、四川、江苏认定的四个省级技术中心,在四川和广东拥有五个认证实验室和检测机构以及一个院士工作站。
近年来,公司获得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中国电力科技进步一等奖。2023年工业烟气脱硫除尘深度净化回收水技术荣获内蒙古自治区进步二等奖并入选《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选编2022》、2个项目获评清馨2023实践先锋项目、2项工业化示范项目入选2023综合能源服务优秀项目案例、3项核心环保装备入选绿色环保装备手册。公司技术中心余志良荣获“海淀工匠”、子公司四川天晟源刘真荣获“成都工匠”,李方明荣获“金牛工匠”。子公司深水咨询入选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目录,荣获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广东省水利学会水利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环境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两获广东环保产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先进工艺,第三届安全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清新环境通过自主研发打破国外技术垄断,持续保持迭代创新的核心竞争力,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编写近70项。凭借创新思维、创新机制和创新平台,研发并拥有了工业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提水、余热利用及衍生工业客户服务与技术,SPC-3D脱硫技术、深度脱硫除尘净化回收水技术、高效喷淋技术、高效除尘技术、脱硫废水零排放技术、静电增强型管束除尘除雾技术、三氧化硫控制技术、燃煤烟气脱汞技术、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活性焦干法烟气净化技术、褐煤制焦技术、SCR/SNCR混合法技术、低温脱硝等烟气脱硫脱硝等一系列环保节能技术,并成功将自主研发的技术应用于电力、冶金、石化等多个行业工业烟气的治理中。公司通过技术集成,不断拓展前沿领域。通过与高校合作开展CCUS、好氧颗粒污泥技术、电泳分酸碱等低碳技术研究;依托参股公司铝能清新,与多个工艺路线技术方开展高炉煤气精脱硫技术合作。2023年与太原理工、大连中车共同合作的浆液节能等智能化技术实现突破。近年来公司多措并举,积极在“生态化、低碳化、资源化”方向进行技术布局。截至本报告期,清新环境体系共拥有专利867项,其中发明专利129项、实用新型713项、外观设计22项。拥有软件著作权372项。
近年来公司不断积极探索新业态,技术研发工作重点方向为烟气治污和减碳协同、水治理和低碳能源服务。在“双碳”政策背景下,公司持续关注双碳政策与相关产业动态,关注新能源、储能、分布式能源和火电等行业发展,推进碳捕集与碳利用技术的行业调研、技术调研,进行核心技术的选题、研发与整合,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投资决策、业务拓展提供支撑。
2、品牌营销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秉持着“初心、匠心、恒心”的企业精神和“创新、合作、至诚、担当”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以技术创新和优质服务夯实公司发展基石,以品牌建设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品牌营销部门积极开展品牌建设、营销推广等工作,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并开展多次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的品牌推广活动,塑造具有清新特色的企业品牌,全面提升了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023年,公司荣获“2023中国能源企业(集团)500强”、“2023中国环境企业50强”、“2023年度双碳实践影响力企业”、北极星杯“废气监测影响力企业”、“烟气治理节能降碳优秀案例”、“烟气行业品牌雇主”、“2023年度数字化转型示范企业”、“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等奖项。公司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授牌并通过合规管理体系“双标”认证,公司董事会荣获“2023年上市公司董事会典型实践案例”、“最佳上市公司董事会”。公司工业烟气脱硫除尘深度净化回收水技术入选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选编2022》,盐城光储一体化节能降碳项目获评“清馨2023实践先锋创新力项目”,山东平阴丰源炭素余热发电+环保一体化项目入选“十四五”生态环境创新工程案例,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2×450t锅炉污染物治理项目荣获“中国有色金属协会2022-2023年度优质工程奖”。
子公司深水咨询荣获“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21-2022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2022年度广东省环境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旗下公司深水造价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深水环境获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项;子公司国润水务什邡市集群式城乡智慧水厂入选“2023年全国环保企业经典案例”,集群式城乡智慧水务系统荣获“2023年度四川省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三创新’及新技术新产品”称号;子公司天晟源环保红原县白河瓦切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获评“清馨2023实践先锋引领力项目”;子公司宁夏茂烨荣获“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宁夏回族自治区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称号。
公司现为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单位;中电联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环保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关村环都绿色发展产业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关村科技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节能协会理事单位;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E20环境平台、北京市上市公司协会、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会员单位。
3、建造运营优势
清新环境作为国家首批获得特许经营试点资格的专业环保公司,拥有从30MW到1000MW机组百余套脱硫脱硝除尘装置建设及运营业绩。公司为境内外工业环保领域客户提供包括开发、设计、建设(设备供货、土建安装)、调试运行、性能保证及技术培训与支持在内的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以及包括投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修在内的全套解决方案。公司成立以来,累计承建超过700个工程类项目,积累了宝贵的工程建造经验。与此同时,公司通过自建和收购的方式,运营管理多个优质节能环保运营
资产类项目。截至报告期,17个工业烟气治理BOT项目、22个余热发电项目、33个排水项目、12个供水项目均处于稳定运营期,持续贡献稳定的现金流及利润,为公司的长足发展和战略升级提供坚实保障。
4、管理能力优势
公司成立了博士后工作站及清新战略研究院,拥有经验丰富的战略规划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创新能力优异的研发人才,并培养了一批设计水平高、技术操作能力强、环境治理经验丰富的建设运营队伍,能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安全的服务。公司依托多年丰富的运营经验和管理体系,通过持续完善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保持环境综合治理工业领域及市政领域的管理水平优势。公司专业平台公司制管理架构,通过平台化管理的创新模式,使得公司整体运行更加稳健和高效。报告期内,在争创“管理一流”的提升行动中,公司积极推进各业务板块公司化改革,对管理架构及制度标准体系进行全面优化改进升级,进一步提升数字化管理能力。同时,公司顺利通过合规管理体系“双标”认证,标志着公司合规管理水平已同时达到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布首份ESG报告,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将ESG管理体系融入公司日常经营,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5、经营理念优势
公司作为四川发展旗下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在经营上兼具了国有企业的规范管理与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在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提供的资信、资金、资源等平台能力支撑下,公司的市场拓展能力、技术创新能力、运营管理能力都得到了强化和延伸,公司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未来,公司将秉承“开放、合作、共赢”的理念,整合环保市场资源,打造环保产业平台型公司,携手合作伙伴共同进步,促进产业生态良性发展。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3年,国际政治格局复杂多变,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市场主体信心和预期有待改善,国内环保企业不断寻求新的发展方向及业绩增长点。在此背景下,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克服外部困难、坚定战略方向、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清新环境高质量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14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2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7亿元,保持经营稳健。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到
245.57亿元,归母净资产达到64.05亿元。
过去一年公司详细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稳定运行运营项目,审慎推进新增业务,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2023年公司新增签署工程、技术服务类合同共计22亿元,其中电力业务合同1.5亿元,
非电业务合同4.8亿元,水务咨询、运管、土壤修复等合同15.7亿元;报告期新增签署项目投资16.4亿元。生态化领域在2023年营业收入中占比59.76%,其中大气板块运营业务在运项目17个,合计运营装机量15.22GW。已投运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营项目正常运行,通过降本增效持续发挥公司业绩压舱石的作用。潞安准东电厂(2×660MW)脱硫BOT和脱硝、除尘、除灰、除渣系统OM项目,云南玉溪玉昆钢铁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2×450m
烧结机及1×400万吨/年球团设施烟气脱硫脱硝BOT项目在2023年顺利投入运营。持续发挥公司在火电行业的技术优势和品牌影响力,借助火电行业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及国家打造新型电力系统的机会,继续拓展火电行业市场份额。面对市场竞争加剧等复杂而严峻的外部形势,大气板块工程业务坚决贯彻落实公司“向管理要效益、向机制要活力、向市场要增量、向创新要发展”的经营方针,勇于创新经营模式,对工程订单择优选择,主要面向首台套示范类项目。因宏观环境及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火电烟气治理新签合同1.5亿元,非电烟气治理新签合同4.8亿元,非电项目主要分布在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领域;水务板块保持稳定增长,在云贵川渝地区、新疆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的供排水规模约325.5万吨/日,其中供水规模约86.9万吨/日,污水规模约238.6万吨/日。报告期内落地多个项目,其中西昌市两河口为再生水处理项目。成功实施国内首个多厂集控“黑灯工厂”(全自动、智能化运行的无人值守工厂)的智慧水厂,并向其他项目拓展,积极进行数字化转型。水务板块创新引进光伏发电,利用厂站空间,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
低碳化领域在2023年营业收入中占比7.13%,其中工业节能EMC项目共22个,覆盖玻璃、水泥、铁合金、炭素、电子、焦化等行业,年发电量近7.5亿度。2023年公司通过技改、调整生产工况等方式提高机组发电效率,在停机小时数同比增加的情况下,发电量维持稳定。“山东平阴丰源炭素余热发电+环保一体化项目”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15个“首批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同时“丰源二期配套烟气冷却及环保一体化投资建设项目”正式签约。
资源化领域在2023年营业收入中占比33.11%,其中新疆金派作为新疆地区规模最大、类别最齐全的专业危废处置企业,年处置量超过15万吨,有效地降低危废对所在地区生态环境的污染及危害;安徽宣城全年处置危废、固废合计超16万吨,生产粗铜及冰铜近3.6万吨;达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雅安循环经济固废综合处置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固危废处置领域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在固危废处置市场的行业影响力,优化公司细分领域的战略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团队克服困难砥砺前行,持续探索破局之道,不断加强研发投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管理上公司积极推进全要素智慧平台,进行数字化转型,自动厂站建设有序推进;建立统一的财务核算和报告体系,在2024年4月3日出具的主体评级报告中,评级结果提升至AA+,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管理体系持续优化,设立西北、西南和南方区域中心,加强区域市场拓展,落地多个战略合作,全面开展“气、水、固、土、能”综合业务的属地市场协同拓展工作;清新环境为打造拥有自主研发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环保企业,研发投入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18亿元,主要用于科研课题研发,实验室建设、科研人员薪资、工业化课题示范等,同时积极推进各业务板块首台套落地。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8,614,465,502.98 | 100.00% | 8,032,294,112.23 | 100.00% | 7.25% |
分行业 | |||||
环保业 | 8,614,465,502.98 | 100.00% | 8,032,294,112.23 | 100.00% | 7.25% |
分产品 | |||||
生态化-大气 | 2,517,409,880.06 | 29.22% | 2,590,618,605.85 | 32.25% | -2.83% |
生态化-水务 | 2,400,599,295.21 | 27.87% | 2,347,975,976.91 | 29.23% | 2.24% |
生态化-生态修复 | 230,236,860.86 | 2.67% | 161,051,195.93 | 2.01% | 42.96% |
低碳化-余热利用 | 492,873,144.13 | 5.72% | 524,550,140.74 | 6.53% | -6.04% |
低碳化-新能源工程 | 121,380,722.66 | 1.41% | 24,783,720.00 | 0.31% | 389.76% |
资源化-资源利用 | 2,851,965,600.06 | 33.11% | 2,383,314,472.80 | 29.67% | 19.66% |
分地区 | |||||
东北区 | 39,060,456.13 | 0.45% | 67,960,908.90 | 0.85% | -42.53% |
华北区 | 2,357,585,978.49 | 27.37% | 2,663,140,896.52 | 33.16% | -11.47% |
华东区 | 2,524,693,648.37 | 29.31% | 1,703,443,584.19 | 21.21% | 48.21% |
华南区 | 1,031,991,145.11 | 11.98% | 1,295,949,377.45 | 16.13% | -20.37% |
华中区 | 212,917,015.96 | 2.47% | 169,372,908.76 | 2.11% | 25.71% |
西北区 | 553,332,449.74 | 6.42% | 437,225,820.87 | 5.44% | 26.56% |
西南区 | 1,799,260,771.50 | 20.89% | 1,390,737,159.44 | 17.31% | 29.37% |
境外 | 95,624,037.68 | 1.11% | 304,463,456.10 | 3.79% | -68.59% |
分销售模式 | |||||
运营服务 | 3,812,661,294.05 | 44.26% | 4,074,751,919.83 | 50.73% | -6.43% |
工程建造服务 | 1,484,933,625.26 | 17.24% | 1,413,176,523.67 | 17.59% | 5.08% |
其他 | 3,316,870,583.67 | 38.50% | 2,544,365,668.73 | 31.68% | 30.36%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生态环保业 | 8,614,465,502.98 | 7,083,073,533.55 | 17.78% | 7.25% | 14.44% | -5.17% |
分产品 | ||||||
生态化-大气 | 2,517,409,880.06 | 2,203,506,461.55 | 12.47% | -2.83% | 7.95% | -8.73% |
生态化-水务 | 2,400,599,295.21 | 1,533,057,312.89 | 36.14% | 2.24% | -1.64% | 2.52% |
资源化-资源利用 | 2,851,965,600.06 | 2,707,386,106.49 | 5.07% | 19.66% | 28.68% | -6.65% |
分地区 | ||||||
华北区 | 2,357,585,978.49 | 2,142,465,666.73 | 9.12% | -11.47% | -5.49% | -5.76% |
华东区 | 2,524,693,648.37 | 2,403,234,328.92 | 4.81% | 48.21% | 60.88% | -7.50% |
华南区 | 1,031,991,145.11 | 785,604,679.81 | 23.87% | -20.37% | -22.18% | 1.77% |
西南区 | 1,799,260,771.50 | 1,080,839,658.34 | 39.93% | 29.37% | 46.95% | -7.18% |
分销售模式 | ||||||
运营服务 | 3,812,661,294.05 | 2,496,443,498.75 | 34.52% | -6.43% | -7.47% | 0.74% |
工程建造服务 | 1,484,933,625.26 | 1,464,386,025.17 | 1.38% | 5.08% | 14.93% | -8.45% |
其他 | 3,316,870,583.67 | 3,122,244,009.63 | 5.87% | 30.36% | 40.84% | -7.00%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生态环保业 | 生态环保业 | 7,083,073,533.55 | 100.00% | 6,189,219,799.34 | 100.00% | 14.44%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生态化-大气 | 生态化-大气 | 2,203,506,461.55 | 31.11% | 2,041,301,891.24 | 32.98% | 7.95% |
生态化-水务 | 生态化-水务 | 1,533,057,312.89 | 21.64% | 1,558,553,451.02 | 25.18% | -1.64% |
生态化-生态修复 | 生态化-生态修复 | 161,466,918.06 | 2.28% | 113,008,453.08 | 1.83% | 42.88% |
低碳化-余热利用 | 低碳化-余热利用 | 371,806,010.36 | 5.25% | 349,900,617.08 | 5.65% | 6.26% |
低碳化-新能源工程 | 低碳化-新能源工程 | 105,850,724.20 | 1.49% | 22,541,522.87 | 0.36% | 369.58% |
资源化-资源利用 | 资源化-资源利用 | 2,707,386,106.49 | 38.22% | 2,103,913,864.05 | 33.99% | 28.68%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九、合并范围的变更”及“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246,414,077.1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6.08%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A | 1,122,057,633.38 | 13.03% |
2 | B | 404,934,375.10 | 4.70% |
3 | C | 257,020,736.03 | 2.98% |
4 | D | 241,097,439.01 | 2.80% |
5 | E | 221,303,893.61 | 2.57% |
合计 | -- | 2,246,414,077.13 | 26.08%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631,383,270.30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8.9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A | 295,490,344.55 | 4.17% |
2 | B | 99,907,867.96 | 1.41% |
3 | C | 87,887,573.42 | 1.24% |
4 | D | 81,756,658.50 | 1.15% |
5 | E | 66,340,825.87 | 0.94% |
合计 | -- | 631,383,270.30 | 8.91%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71,829,802.15 | 74,198,578.13 | -3.19% |
管理费用 | 555,702,534.09 | 504,488,432.27 | 10.15% |
财务费用 | 430,480,578.54 | 480,466,048.16 | -10.40% |
研发费用 | 168,975,633.06 | 179,648,319.24 | -5.94%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管束降低制造成本研究 | (1)在满足工程要求的条件下,通过材料、结构的改变,将管束除尘器(含格栅)的生产成本综合降低10%-15%。(2)通过更改管束结构、叶轮覆膜(PDFE材料等)等提高管束除尘除雾性能,缓解管束式除尘器易结垢堵塞风险。 | (1)在满足工程要求的情况下,将生产格栅的材料成本降低。(2)在满足工程要求的情况下,通过材料、结构的改变,降低管束的生产成本。(3)新型格栅和管束制造方案大幅提高了管束底部的可冲洗性能,降低了格栅和管束底部的结垢风险; | (1)在满足工程要求的条件下,通过材料、结构的改变,将管束除尘器(含格栅)的生产成本综合降低10%-15%。(2)通过更改管束结构、叶轮覆膜(PDFE材料等)等提高管束除尘除雾性能,缓解管束式除尘器易结垢堵塞风险。 | 本项目的成功,将降低管束制造成束产品的成本,提高管束的可冲洗性能,提高公司管束产品在除尘除雾市场的竞争力。 |
低温催化脱硫脱硝一体化 | (1)开发一种创新性的低温脱硫脱硝一体化工艺,实现低温条件下的催化脱硫脱硝一体化技术验证与研究。(2)获得不同烟气条件下所需要的各类最佳工艺参数,为工业化推广奠定技术基础;(3)打通工艺路线,实现高效脱硫脱硝的同时,确保出口尘达标排放。 | (1)在小试试验中实现稳定的低成本的低温条件下的催化脱硫脱硝一体化的工艺和试验数据。(2)开发了一种低成本的低温条件下的催化脱硫脱硝催化剂,并验证其可行性;(3)开发了一套低成本低温催化脱硫脱硝催化剂生产与再生的工艺路线;(4)开发了一套全新的低温催化脱硫脱硝一体化工艺路线,正在准备热态小试和中试工作。 | (1)开发一种全新的创新性的低温催化脱硫脱硝工艺路线,并实现工业化验证。(2)完成低温催化脱硫脱硝一体化技术的中试试验,积累相关的试验数据,并完成相关技术验证和第三方检测工作。 | 本项目将创新一种全新的脱硫脱硝一体化技术,节能效益明显;全新的低温催化脱硫脱硝工艺,将通过催化剂的循环回收利用模式完成脱硫脱硝过程,催化剂外部再生,气体净化过程将无废水、废固等二次废弃物产生,更加环保。低温催化脱硫脱硝技术的技术先进性,未来的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巨大。 |
自适应型复合碳源的制备及其强化低碳氮比污水反硝化效果的研究 | 本着“以废治废”的原则,以部分行业废弃物、副产品、餐厨垃圾作为碳源,生产自适应型反硝化碳源,进而建立起工业废水、城市固体废物处置、污水处理回用相结合的新型污水处理-废物处置模式,为低碳经济、绿色发 | 完成了不同工艺条件、进水水质等情况下的“小试→中试→生产性试验”,充分验证自研的复合碳源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 | 完成自适应型复合碳源产品库的构建,针对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尾水深度处理,形成COD当量20万、30万、60万、80万、100万的一系列自适应型复合碳源产品,包括:高效型复合碳源、全能型复合碳源、普通型复合 | 1.自主研发的复合碳源系列产品,具有易被微生物吸收利用、降低有机污泥产量、提高污泥活性、无生物毒性等优点,可用于公司运营的项目,实现降本增效。2.复合碳源系列产品可应用于市政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高氨 |
展模式提供必要信息。 | 碳源。 | 氮污水等领域,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 ||
医疗综合处置及焚烧产能提升技术研究及其工程应用 | 实现医疗废物就地性、及时性安全处置,避免长途运输过程中带来的环境风险的同时,实现医疗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 微波消杀和产能提升系统均已完成,并已正常运行,蒸汽回收工程超额完成目标。 | 通过研究医疗废物配伍工业危废极其燃烧规律、重金属迁移规律等问题,设计出高含氯、硫烟气净化系统,分析医疗废物理化特性,开发典型工业危废协同处置医疗废物配伍模型,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焚烧处置,同时充分利用燃烧产生的热量 | 本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五家渠当地医疗废物处置困境,同时,该项目属于清新首个医废处置项目,为公司在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方面储备有竞争力的技术和能力,提高公司效益。 |
利用杂醇的低氮燃烧系统研究与应用 | 加氢车间加热炉火嘴为普通型,排放烟气NOx大于100mg/m?,不满足环保部颁布的《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需要改进火嘴型式满足环保要求;另外甲醇车间的杂醇属于危废(HW11(261-128-11)),存在转移难度大、处理费用高的问题,研究利用杂醇作为加热炉燃料。 | 项目实施完成,建成一套预处理单元杂醇低氮燃烧系统及三套加氢单元低氮燃烧系统,以上系统投运并验收结题;满足项目设定的烟气排放指标和经济目标。 | 尾气达标排放,稳定运行,达到预期经济效果。 | 大大降低排放烟气NOx浓度,满足环保要求,持续推动地区空气质量改善,并解决甲醇车间杂醇危废利用问题。 |
挥发性有机物处理的低成本复合催化剂的研究 | (1)掌握制备处理VOCs废气(主要为苯系)的高性能锰系粉末催化剂方法;(2)掌握制备处理VOCs废气(主要为苯系)的高性能复合粉末催化剂方法;(3)掌握制备处理VOCs废气(主要为苯系)的高性能复合块体催化剂方法; | 项目基本完成,研制出了一款性能(苯及其苯系物)媲美国内催化剂产品,成本(仅原料成本)不到国内催化剂售价40%的非贵金属复合块体催化剂 | (1)处理VOCs废气的非贵金属催化剂(锰系催化剂)制备(三明治法)及表征;(2)将所制备的非贵金属催化剂(锰系催化剂及其他氧化物复合催化剂)与商用催化剂进行性能及成本比较,选取一种或几种复合催化剂;(3)选取性能优异和低成本的催化剂体系与堇青石载体负载,制备可商用催化剂。 | 为公司以后中试生产或VOCs处理项目相关应用提供了技术储备,催化剂自主研发后可以有效控制成本,与外采催化剂相比,可节约20%以上的成本(催化剂采购成本) |
余热发电系统提质增效应用技术研究 | 对余热电站主蒸汽管道、余热锅炉进口烟气管道等部位的热损失研究;采用新型高效保温材料进行管路保温改造,降低热损失,提高热利用效率,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 已完成项目的实施、测量和第三方测试。 | 余热锅炉出口、集箱出口的温度能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保温层外壁温度降低20℃左右;热能利用效率提升7%以上。 | 蒸汽管路保温改造具有普适性,对其他余热电站具有示范效应。推广开来将提升余热电站的节能减排的效果 |
涡流增效型塔盘的研究与应用 | 1、开发一种涡流增效型塔盘,达到适应烟气量和循环浆液量变化的要求和提效降 | 1、完成试验方案设计、试验平台搭建方案制定2、完成试验平台基 | 1、开发适用于新型电力背景下的脱硫核心装置2、掌握新型装置性 | 煤电仍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压舱石。火电厂不可能被直接替代,而深度调峰也将 |
阻;2、降低制造成本。 | 本搭建,正在进行控制系统建设3、完成冷态小试试验,取得初步成果;4、完成CFD多工况模拟,取得初步成果,辅助关键部件选型。 | 能,升级现有湍流器3、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 是必然趋势。而且在役煤电机组自超低改造后已投运近10年时间,湍流器技术到了升级换代的时间,发电企业在深度调峰的背景下有提效降阻的实际需求。我司运营项目逐步进入设备大修期,需要整体更换原湍流器;在超低改造期间,有上百个潜在客户采用我司的湍流器产品,也即将到了湍流器设备整体更换的期限,是潜在的应用市场。 | |
脱硫废水COD和氨氮降解工艺研究及应用 | 通过物理化学方法解决脱硫废水中传统处理工艺的OD和氨氮超标问题,达到水质控制指标要求,探索出设计参数和运行参数,并研发匹配的药剂及配方。 | 1、完成典型项目的现场踏勘2、完成试验方案评审、试验方案制定3、处于试验平台搭建阶段 | 通过组合工艺实现COD去除率达到90%以上;实现脱硫废水达标排放 | 1、降低我司运营项目脱硫废水处理成本2、形成较低成本的脱硫废水处理技术,提升市场化项目竞争能力 |
污水厂集群的数字化平台研究及应用 | 采用先进的管理思维和技术手段,开展对于污水厂集群数字化平台包括自动化工艺优化控制、物联网接入采集、一体化中央监管、移动化管控、大数据分析和科学化决策等方面的研究。通过智慧化控制逻辑,减少人为控制、减少人工费用,实现污水处理厂的高效稳定自动化运行。 | 完成了城乡污水厂集群的数字化平台的搭建,目前已稳定运行。 | (1)实现城乡多污水厂站联动调度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厂作为中央调度中心,打通各厂站数据本地化的局限性;(2)配套打造生产运行管理系统、设备管理系统、移动APP等板块,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优化提供更加丰富的数据展示和科学化决策支持;(3)实现乡镇厂站自动化集控中心和安防集控中心。 | 助力公司开拓工艺智能化、监测数据化和管理信息化的智慧水务发展道路,储备有竞争力的技术,节约生产成本提高了公司效益。 |
耦合液膜宽负荷管除技术开发 | 针对能源改革新业态:火电由电力支撑角色逐步向新能源平抑辅助角色转换。产生了火电“深度调峰”需求。此需求下火电负荷低至20%以下,烟气流速无法支撑深颗粒物深度净化需求。为解决该问题,保证火电调峰工况下的宽负荷深度除尘,进行了宽度除尘管除技术开发。 | 完成了耦合液膜宽负荷管除技术的开发,以及在350MW机组上的工业化示范。 | 1.解决“深度调峰”工况下,低负荷颗粒物超标问题;2.解决其他非正常运行产生的雾滴超标问题。 | 1.为公司在火电新业态下巩固市场,提供了一定的技术支撑;2.为部分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提供了新的解题思路;3.为BOT除尘困难项目提供了改造方案。 |
云南玉昆钢铁烧结球团冷凝除尘项目 | 针对钢铁行业特殊的颗粒物性质(粒径小、疏水性强、成分 | 完成了“直接换热冷凝除尘”技术的工艺开发,完成了该技术 | 1.解决钢铁烧结球团行业特殊性质颗粒物难以脱除的难题;2. | 1.保障了公司首个大型钢铁行业BOT项目(玉昆项目)的高 |
复杂),自主开发了基于“直接换热冷凝团聚除尘”原理的新型除尘技术,并在玉昆钢铁项目上进行工业化应用 | 在钢铁烧结、球团双机组上的成功工业化应用 | 在基于“湿电”的技术路线之外,找到了一条建设、运行费用更低的有效深度除尘技术。 | 效、低耗烟气净化;2.为公司自主开发的“直接换热冷凝除尘”技术的市场推广提供了有效的应用支撑。 | |
基于人工智能的大气监测管治系统的研究与应用 | 构建用于小尺度精准溯源、智能化调度以及精准化决策的大气监测管治大数据平台研发,并开展示范应用。通过“移动+固定”大气监测体系,以人工智能核心算法为驱动,对大气环境进行无盲点、全天候感知和推算。 | 1.多维融合,已形成大数据可视化平台;2.初步完成了以监测站数据为驱动的空气质量污染程度预测模型的神经网络构建。 | 1.开发大气监测管制大数据平台一套:2.在2个以上地区开展示范应用;3.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 |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拓展大气监测管制类业务。 |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 设计开发一套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应用该系统降低实验室运行成本、管理成本、人工成本,提高实验室管理分析能力和工作效率,提高分析数据安全性和可靠性,规范分析检测工作流程,巩固公司综合竞争力,逐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水平。 | 已结题验收 | 1.开发一套标准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2.发表软件著作权9项;3.发表论文1篇。 |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现已获得软件产品认证及6项软件著作权,并在公司全面推广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实验室管理成本、提高了实验室运营效率,推动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同时,该系统获得同行认可,2024年将在昱州检测公司、西藏晟源公司进行推广使用,具有较好的市场推广应用前景,为公司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86 | 182 | 2.20%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84% | 2.96% | -0.1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103 | 103 | 0.00% |
硕士 | 34 | 34 | 0.00% |
博士 | 18 | 19 | -5.26% |
其他 | 31 | 26 | 19.23%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11 | 11 | 0.00% |
30~40岁 | 102 | 101 | 0.99% |
40岁以上 | 73 | 70 | 4.29%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318,460,041.45 | 231,783,277.72 | 37.4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70% | 2.89% | 0.8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24,158,371.71 | 41,637,509.19 | -41.98%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7.59% | 17.96% | -10.37%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446,243,573.74 | 8,793,682,396.10 | 7.4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69,297,959.43 | 7,739,754,563.32 | 10.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6,945,614.31 | 1,053,927,832.78 | -16.7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2,250,135.08 | 472,902,171.14 | -69.9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51,230,519.97 | 1,745,186,803.07 | -28.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8,980,384.89 | -1,272,284,631.93 | 12.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76,079,685.27 | 6,613,948,390.56 | -0.5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97,368,922.39 | 6,331,505,094.50 | 5.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289,237.12 | 282,443,296.06 | -142.9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0,381,504.73 | 61,769,915.38 | -667.2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本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28.9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2.94%,主要受偿还到期债务及投资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190,744,480.79 | 4.85% | 1,569,941,734.27 | 6.63% | -1.78% | |
应收账款 | 3,748,694,864.69 | 15.27% | 3,676,608,217.06 | 15.53% | -0.26% | |
合同资产 | 1,714,161,968.01 | 6.98% | 1,350,422,938.44 | 5.70% | 1.28% | |
存货 | 1,385,270,452.99 | 5.64% | 1,715,371,475.93 | 7.25% | -1.61% | |
投资性房地产 | 60,538,272.22 | 0.25% | 62,992,280.74 | 0.27% | -0.02% | |
长期股权投资 | 764,286,143.72 | 3.11% | 739,622,176.98 | 3.12% | -0.01% | |
固定资产 | 5,262,638,779.20 | 21.43% | 4,549,144,580.74 | 19.21% | 2.22% | |
在建工程 | 1,018,919,878.08 | 4.15% | 1,361,371,198.70 | 5.75% | -1.60% | |
使用权资产 | 155,662,189.10 | 0.63% | 180,520,495.11 | 0.76% | -0.13% | |
短期借款 | 2,918,319,449.42 | 11.88% | 2,491,286,475.55 | 10.52% | 1.36% | |
合同负债 | 734,860,647.18 | 2.99% | 1,014,097,946.59 | 4.28% | -1.29% | |
长期借款 | 6,454,707,217.31 | 26.28% | 6,287,669,489.81 | 26.56% | -0.28% | |
租赁负债 | 130,477,814.71 | 0.53% | 152,203,471.34 | 0.64% | -0.11%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8,738,178.88 | 1,903,524.92 | 0.00 | 0.00 | 120,000,000.00 | 80,000,000.00 | 24,969,420.58 | 68,790,494.65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9,168,114.00 | 20,232,000.00 | 18,936,114.00 | |||||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47,228.20 | 2,447,228.20 | ||||||
应收款项融资 | 84,261,344.09 | 1,108,157,002.62 | 1,013,367,114.74 | 179,051,231.97 | ||||
上述合计 | 132,167,636.97 | 1,903,524.92 | 0.00 | 0.00 | 1,230,604,230.82 | 1,113,599,114.74 | 24,969,420.58 | 269,225,068.82 |
金融负债 | 19,094.14 | 173,581.36 | 192,675.50 |
其他变动的内容其他变动为确认业绩对赌款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01,592,283.70 | 101,592,283.70 | 保函押金、大额定期存单 | — | 130,408,032.45 | 130,408,032.45 | 履约保证金、承兑保证金 | — |
应收账款 | 718,303,356.43 | 689,508,599.18 | 借款质押 | 注2、注3、注13 | 1,120,326,810.51 | 1,039,067,744.43 | 借款质押、绿色债质押 | 注2、注3、注13 |
应收票据 | 0 | 0 | — | —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票据质押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3,975,849.80 | 13,975,849.80 | 借款质押 | 注15 | 0 | 0 | — | 注15 |
固定资产 | 3,448,048,918.01 | 1,853,876,966.68 | 借款抵押、质押、融资租赁、轮候查封、诉讼 | 注1、注2、注4、注5、注7、注10、注14 | 3,976,634,590.54 | 2,159,001,857.83 | 借款抵押、质押、融资租赁、轮候查封、诉讼 | 注1、注2、注4、注5、注7、注10、注14 |
无形资产 | 3,406,740,978.96 | 2,945,001,813.68 | 借款抵押、借款质押 | 注3、注12 | 3,605,166,150.40 | 3,139,527,159.60 | 借款抵押、借款质押 | 注3、注12 |
投资性房地产 | 11,584,238.39 | 8,913,427.87 | 借款质押 | 注11 | 45,508,360.95 | 35,061,334.53 | 借款质押 | 注1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6,522,529.06 | 256,522,529.06 | 借款抵押 | 注3 | 0 | 0 | — | 注3 |
长期应收款 | 259,351,206.86 | 259,351,206.86 | 借款质押 | 注15 | 0 | 0 | — | 注15 |
长期股权投资 | 3,826,780,731.74 | 3,826,780,731.74 | 借款质押、绿色债质押 | 注3、注6、注8、注9 | 3,754,154,073.27 | 3,754,154,073.27 | 借款质押、绿色债质押 | 注3、注6、注8、注9 |
合计 | 12,042,900,092.95 | 9,955,523,408.57 | — | — | 12,652,198,018.12 | 10,277,220,202.11 | — | — |
注1:本公司将大同分公司、丰润分公司、神木分公司、托克托分公司、徐州分公司、永城分公司、石柱分公司的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脱硫脱硝设施特许经营收费权,分别抵押和出质为本公司取得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2:本公司下属节能技术,将重庆节能、平阴分公司的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应收账款收益权、电费和蒸汽费收费权分别抵押和出质,分别为节能技术向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注3:本公司下属国润水务,将荆溪排水、绵竹弘润、江安排水、江安供水、南充排水、自贡污水、内江污水、遂宁排水、资中排水、仪陇排水、富顺排水、雅安排水、雅安供水、贵阳排水、什邡排水、什邡供水、兴文供水、冕宁排水、南部排水、个旧供水、荆溪排水、米易排水、荥经供水的特许经营权,绵竹排水特许经营权协议项下全部收益权,绵竹弘润100%股权、什邡弘润100%股权分别抵押和出质为国润水务取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内江市市中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个旧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4:本公司之子公司博元科技将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出质,为其取得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5:本公司之子公司博元科技向赤峰亿辰置业有限公司购买赤峰未来城100套房屋,未来城房屋于2021年转固。博元科技已支付购买款1,320万元。法院因亿辰公司与第三方诉讼纠纷将相应房屋轮候查封,本集团已提起诉讼,克什克旗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第三方担保人,本集团预计相应合同能够继续执行。
注6:本公司将持有的博元科技17,650万股、盐城清新10,000万股、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33,000万股股权出质,为取得绿色债而接受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质押担保。
注7:2021年7月9日,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就运营业务产生纠纷,导致相应特许经营权资产的使用权受限,具体详见第十节、十八、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注8:本公司将持有的四川天晟源60%股权、国润水务70%股权、国润水务30%股权及深水水务55%股权分别出质给平安银行成都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及中信银行北京分行为取得相应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注9: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清新环保将其持有宣城富旺57%的股权出质,为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10:本公司之孙公司金派环保将房屋及建筑物(工业用房)及土地使用权分别抵押、出质,为取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11:本公司之子公司深水水务将持有的投资性房资产(8套办公楼)以及污水处理收费权,分别抵押和出质,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12:本公司之孙公司松岗水务将深水水务持有的49%股权以及特许经营收费权,分别抵押和出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13:本公司之孙公司宁夏茂烨房屋将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应收账款收益权,分别抵押和出质,为本公司取得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14:本公司之孙公司宣城富旺将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分别抵押、出质,为取得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宣州支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15:本公司之孙公司绵竹排水将绵竹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项下全部收益权作为本公司取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泰城支行的借款担保。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237,093,385.65 | 2,236,353,294.27 | -44.68%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 | 非公开发行 | 158,000 | 157,361.09 | 15,836.73 | 157,876.61 | 0 | 0 | 0.00% | 42.52 | 补充流动资金 | 0 |
合计 | -- | 158,000 | 157,361.09 | 15,836.73 | 157,876.61 | 0 | 0 | 0.00% | 42.52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9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2,448,97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9,999,997.1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3,610,894.2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2日出具的[2021]京会兴验字第79000004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57,876.6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42.52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的净额及1.00元基本户转款)。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 | 否 | 20,000 | 20,000 | 10,159.36 | 20,381.43 | 101.91% | 2023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 | 否 | 15,000 | 15,000 | 5,677.37 | 15,032.86 | 100.22% | 2023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否 | 122,361.09 | 122,361.09 | 0 | 122,462.32 | 100.08% | 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57,361.09 | 157,361.09 | 15,836.73 | 157,876.61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否 | |||||||||
合计 | -- | 157,361.09 | 157,361.09 | 15,836.73 | 157,876.61 | -- | --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受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在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和人员投入等各方面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2023年3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继续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判断,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末。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 | 适用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865.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25,202.95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1.00元基本户转款。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以豁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25,202.95元,公司豁免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将直接对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2024年1月4日,公司已于《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中披露了相关信息。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 | 1,500,000,000.00 | 7,704,263,187.36 | 2,558,545,101.63 | 1,373,403,438.16 | 333,556,009.32 | 297,862,808.05 |
北京清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技术咨询、技术开发 | 100,000,000.00 | 2,337,918,534.08 | 698,544,427.06 | 2,274,308,282.67 | 195,647,964.60 | 160,862,394.43 |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工程咨询、工程监理、污水处理 | 90,800,000.00 | 1,354,717,717.61 | 690,787,110.01 | 997,425,038.10 | 98,113,798.24 | 88,836,429.32 |
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0,000.00 | 2,229,841,043.11 | 407,343,768.17 | 580,661,843.79 | 44,797,218.30 | 31,439,403.40 |
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环境治理 | 45,000,000.00 | 377,821,478.13 | 249,679,596.41 | 231,654,699.13 | 30,559,914.39 | 26,970,030.28 |
江苏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环保及建材机械研发、安装、制造 | 130,000,000.00 | 316,313,696.68 | 228,208,592.02 | 215,321,773.73 | 26,321,552.77 | 24,476,943.49 |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大气污染治理 | 891,417,100.00 | 1,837,558,118.69 | 1,194,988,175.67 | 676,363,160.78 | 107,721,478.71 | 90,157,893.30 |
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产 | 250,000,000.00 | 1,031,109,167.44 | 249,489,190.64 | 505,545,628.22 | -65,832,443.32 | -49,111,992.26 |
贵州清新万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0,000.00 | 162,320,457.32 | 98,224,182.47 | 2,022.34 | -34,318,181.72 | -34,318,181.72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北京众合天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开挂牌 | 无重大影响 |
屏山国润水务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西昌国润水处理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自贡清润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四川国环碳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遂宁市鑫宇自来水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无重大影响 |
德阳国润旌创水务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四川彭山供排水股份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无重大影响 |
荥经县川发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无重大影响 |
成都航大天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发展趋势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同时面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碳达峰碳中和两大战略任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已成为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必然选择,通过碳达峰行动进一步深化环境治理,以环境治理助推高质量达峰。在此背景下,环保企业需积极转型升级,抓住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契机,利用低碳化、数字化为环保产业赋能。生态环境保护的内涵向着全过程减污、降碳和清洁生产延伸。一是经过高速发展,供排水、生活垃圾处理、火电烟气治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进入尾声,研发新技术、探索新模式、构建新业态,促使企业精智运管、提质增效成为发展主题;二是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向纵深推进,非电行业烟气治理、VOCs治理、生态修复等新的细分领域需求不断扩大;三是随着减污降碳协同发展,环保产业服务界面不断上移、内涵不断扩展,从末端污染治理向新能源、低碳节能、新材料、资源化等前端服务不断延伸,资源再生利用、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迎来发展良机,新客户、新需求、新标准带来更多发展机遇;四是“30、60”双碳目标下,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绿色低碳服务范围广、时间长、需求多、空间大,具有领先绿色低碳技术或创新能力的企业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五是在提质增效的大背景下,环境产业日益呈现出“高质量,纵深化,过程化,精细化,系统化”的服务业特征,数字化转型将是环保企业产业升级的必经之路。构建数字化智慧运营管理平台系统,提升数字化运营管理体系标准,有利于实现数据共享、系统互通、高效运营,通过信息化和自动化增进管理效能,实现公司智慧发展。在产业新形势下,环保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转变为战略选择能力、运营管理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
2、公司发展规划
在国家宏观政策及产业政策的指引下,清新环境不断积极探索新业态,聚焦“工业+市政”领域,推动“能源+环保”综合业务模式,实践“产业+资本”双轮驱动,从固定污染源治理向全环境领域协同治理拓展升级,并着力打造“一城一园一企”示范模式。公司业务将逐步聚焦,做稳做精基石业务,做大做强发展业务,通过业务协同推动核心产业链价值最大化。未来,公司将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提升公司精智运管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人才保障水平,深入推进降本增效。公司将沿着行业内卓越企业的发展路径,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整合赛道资源、重塑产业生态。
3、公司经营计划
2024年是清新环境深化改革的起步之年,公司将以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原则,积极响应国家战略规划,牢牢把握“双碳”目标下电力、钢铁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需求,推动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效生态产业集群,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1)做强主责主业,巩固行业地位。紧紧围绕“生态化、低碳化、资源化三化一体,协同增效”的战略规划,在生态化方面紧跟煤电领域新建机会,积极发挥传统优势,同时充分借助股东区域优势,抓住“十四五”水务行业新建与整合机会,延伸拓展管网、再生水、厂网河一体化等业务,立足川渝区域、粤港澳大湾区,瞄准大西南、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加强全国市场布局,积极拓展优质项目。在低碳化
方面将不断扩大工业节能服务范围,在工业客户端挖掘能源产业链价值,优选部分工业园区开展综合能源服务。同时,加大分布式能源、智慧能源管控平台等核心技术储备与战略性投资,培育低碳节能业务核心技术竞争力。在资源化方面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数字化运营水平,推动再生资源利用,服务国家双碳战略。
(2)聚焦科技创新,推进技术升级。全力推进科改行动和首台套项目,鼓励开展前瞻性研发,聚焦SPC-3D技术升级、核心设备优化、高炉煤气精脱硫、供水厂原位扩能技术等,争取实现重点技术升级的阶段性成果,打造清新环境科技创新生态。
(3)提升运营效率,深化企业管理。为匹配公司发展战略,一是推进专业公司制,完善治理结构、增强风险隔离、做专做强业务单元、进一步推动责权利下沉;二是加快推进标准化、数智化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运营企业的数智化系统,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三是推进人才管理体系建设,多层次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严控选人用人标准,提高人才资源效率,在股权激励的基础上探索多种形式的人才激励机制。
(4)发挥平台优势,提升风控能力。一是继续强化投资并购能力,全面优化、细化投资项目审核、管控流程,完善投后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产权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产权管理效率,加强重要子公司管理;二是强化法务合规能力,加强法律事务制度建设,确保体系与制度配套统一;三是强化财务管理能力,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力度,拓宽融资渠道。
(5)强化党建引领,完善组织建设。公司将强化党建工作,围绕思想建设核心,紧盯组织建设基础,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在公司合规管理体系的运行下,进一步完善内部各层级授权管理机制,打造安全高效的集团管控模式,为公司后续发展保驾护航。
4、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竞争风险
我国环保行业总体处于快速增长的阶段,但近年来,大型央企、国企和民企纷纷跨界进入环保领域,加上数十个地方生态环保集团先后组建,导致竞争持续加剧,环保行业逐步出现头部企业集中的现象。针对此类竞争风险,公司坚定内生增长与外延增长并重的战略,不断提升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并针对性开拓新的竞争蓝海,提高盈利水平,以保证公司在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
(2)管理整合风险
随着业务拓展和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呈现技术多样化、业务模式多样化特征,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在逐步加大,对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公司在并购完成后,项目标的可能在企业文化、制
度体系、经营管理、财务体系等方面与公司存在差异,存在并购后的管理整合风险。针对此类风险,公司在保证并购项目自身优势的同时,将积极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升项目赋能,加强业务交流协同、提升公司文化认同感。
(3)安全环保风险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环保企业面临的监管标准和力度愈加严格,对于烟气、污水、危废、节能、资源化等环保细分板块的处置、排放等环节提出更高标准,对公司生产运营提出新挑战,对于操作人员技术、操作工艺流程以及安全管理措施也提出更高要求。公司将持续加强污染物治理设施管理,提高员工合规操作意识,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最大化降低安全环保生产的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5月18日 | 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网络互动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通过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参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内容详见清新环境: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3年05月30日 | 深圳市深水咨询会议室、茅洲河项目、松岗水质净化厂BOT项目、荔枝公园项目、观澜河项目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人民网、新华网、中国能源报、中国电力报、中国城市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北极星环保网、德邦证券、东兴证券、国海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福证券、首创证券、银河证券 | 内容详见清新环境:2023年5月30日-3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5月30日-3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努力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的整体运作、信息披露较为规范,未收到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治理的实际运作情况符合前述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方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市场、研发、设计、采购、工程管理、生产运营和投资等生产经营业务体系与能力,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独立,不存在对股东的依赖。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人员方面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控股股东没有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拥有独立运行的部门对公司员工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实施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资产完整,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产权关系清晰。公司目前业务和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各项资产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完全独立运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和其他单位和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4、机构方面公司已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设置了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组织结构健全,独立运转,具有独立的决策、经营和管理能力,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干预,拥有独立的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等情形。
5、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与财务管理制度,独立作出经营和财务决策,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投资和资金使用安排的情况。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独立开立了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9.04% | 2023年02月22日 | 2023年02月23日 |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9.18% | 2023年05月19日 | 2023年05月20日 |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4.10% | 2023年12月01日 | 2023年12月02日 |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9.06% | 2023年12月28日 | 2023年12月29日 |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邹艾艾 | 男 | 52 | 董事长 | 现任 | 2019年10月12日 | 2026年05月19日 | 680,000 | 0 | 0 | 0 | 680,000 | |
周亮 | 女 | 50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05月27日 | 2023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赵科星 | 女 | 44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5月19日 | 2026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童婧 | 女 | 39 | 董事 | 离任 | 2019年10月09日 | 2023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张爱民 | 男 | 43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5月19日 | 2026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张根华 | 男 | 56 | 董事 | 离任 | 2010年06月08日 | 2023年05月19日 | 142,100 | 0 | 0 | 0 | 142,100 | |
刘朝安 | 男 | 68 | 董事 | 现任 | 2016年08月10日 | 2026年05月19日 | 14,700 | 0 | 0 | 0 | 14,700 | |
张峥 | 女 | 38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5月19日 | 2026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王华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9年10月09日 | 2026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张敏 | 男 | 46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9年10月09日 | 2023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刘浪 | 男 | 4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5月19日 | 2026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骆建华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9年10月09日 | 2026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胡瑞 | 女 | 49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18年11月30日 | 2023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王旭亮 | 女 | 40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3年05月19日 | 2026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陈凤英 | 女 | 48 | 监事 | 离任 | 2019年10月09日 | 2023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王大鹏 | 男 | 51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5月19日 | 2026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李莉莉 | 女 | 47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19年09月20日 | 2026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李其林 | 男 | 41 | 总裁 | 现任 | 2019年10月12日 | 2026年05月19日 | 822,300 | 0 | 0 | 0 | 822,300 | |
高春山 | 男 | 61 | 副总裁 | 离任 | 2018年06月11日 | 2023年09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安德军 | 男 | 58 | 副总裁 | 现任 | 2011年11月27日 | 2026年05月19日 | 1,215,500 | 0 | 296,600 | 0 | 918,900 | 减持 |
贾双燕 | 女 | 46 | 副总 | 现 | 2016年08 | 2026年05 | 775,8 | 0 | 151,9 | 0 | 623,9 | 减持 |
裁 | 任 | 月10日 | 月19日 | 00 | 00 | 00 | ||||||
蔡晓芳 | 女 | 47 | 副总裁 | 现任 | 2021年12月17日 | 2026年05月19日 | 997,400 | 0 | 0 | 0 | 997,400 | |
马强 | 男 | 43 | 副总裁 | 离任 | 2023年12月01日 | 2024年02月28日 | 420,000 | 0 | 0 | 0 | 420,000 | |
王斯淳 | 女 | 36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1年12月17日 | 2026年05月19日 | 520,000 | 0 | 0 | 0 | 520,000 | |
秦坤 | 女 | 41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1年03月01日 | 2026年05月19日 | 520,000 | 0 | 0 | 0 | 520,000 | |
合计 | -- | -- | -- | -- | -- | -- | 6,107,800 | 0 | 448,500 | 0 | 5,659,3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公司副总裁高春山先生因到法定退休年龄向公司提交了退休申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赵科星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5月19日 | 公司股东大会换届选举 |
张爱民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5月19日 | 公司股东大会换届选举 |
张峥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5月19日 | 公司股东大会换届选举 |
刘浪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5月19日 | 公司股东大会换届选举 |
王旭亮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被选举 | 2023年05月19日 | 公司股东大会换届选举,监事会选举 |
王大鹏 | 监事 | 被选举 | 2023年05月19日 | 公司股东大会换届选举 |
马强 | 副总裁 | 聘任 | 2023年12月01日 | 公司董事会换届聘任 |
周亮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5月19日 | 换届届满离任 |
童婧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5月19日 | 换届届满离任 |
张根华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5月19日 | 换届届满离任 |
张敏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5月19日 | 换届届满离任 |
胡瑞 | 监事会主席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5月19日 | 换届届满离任 |
陈凤英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5月19日 | 换届届满离任 |
高春山 | 副总裁 | 离任 | 2023年09月14日 | 因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离任。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非独立董事简历邹艾艾先生,出生于1972年7月,中共党员,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什邡市湔氐镇党委书记,四川省德阳市社会保险局副局长,四川三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四
川国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曾兼任清新环境下属企业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赵科星女士,出生于1980年11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合规部资深法务经理;现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派驻出资企业专职董事,四川发展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天府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发展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张爱民先生,出生于1981年3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四川省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团支部书记、青工组组长,四川省天然气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主管,四川能投能源基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业务主管,四川发展国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经营管理部(环保安全部)总经理;四川发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四川国环金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现任四川润康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四川发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清新环境董事,清新环境下属企业四川清润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刘朝安先生,出生于1956年3月,中共党员,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电力勘测设计大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际A级项目经理,AAPM美国项目管理学会中国区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北京电力设计院任职技术员及助理工程师,华北电力设计院专业科长、副处长及院长助理,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力工程顾问公司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
张峥女士,出生于1986年9月,本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清新环境董事长;现任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北京市清新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磐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天津世纪地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2)独立董事简历
王华先生,出生于1962年5月,九三学社社员,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南京大学地理系助教,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系助教、讲师,世界银行发展研究部长期咨询专家、环境
经济学家、高级环境经济学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首席专家、国际环境政策研究所所长、环境与社会管理研究部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浪先生,出生于1979年1月,无党派人士,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审计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项目经理、部门主任;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部门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骆建华先生,出生于1964年6月,无党派人士,本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全国人大环资委办公室副处长、处长、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桑德国际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首席环境政策专家,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3)监事简历
王旭亮女士,出生于1984年3月,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控审计部高级审计经理;现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控审计部派驻出资企业专职监事,四川发展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发展资产重组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发展国康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省人才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大鹏先生,出生于1973年12月,中共党员,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就职于北京燕山水泥厂财务部;现任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本公司监事。
李莉莉女士,出生于1977年6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西安电视台广告中心总经理助理,凤凰卫视欧洲台美洲台中国事务中心运营总监,清新环境品牌营销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工会主席、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4)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其林先生,出生于1983年2月,中共党员,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职于北京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清新环境投
资总监、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清新环境党委副书记、总裁、技术研究院院长,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北京大学环境校友联合会会长,中关村环都绿色发展产业联盟理事长。安德军先生,出生于1966年4月,中共党员,大专,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大唐国际盘山发电公司设备工程部副部长、监察部部长,天津大唐国际南港公用工程岛开发有限公司工程设备部部长,清新环境总经理助理、董事,清新环境下属企业贵州清新万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清新环境资源利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清新环境副总裁,清新环境下属企业浙江清新天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鼎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
贾双燕女士,出生于1978年11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注册国家公用设备工程师、国家一级建造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清新环境工艺工程师、设计部经理、总设计师兼设计院院长、董事,清新环境下属企业深圳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清新环境下属企业贵州清新万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清新环境运营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蔡晓芳女士,出生于1977年6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清新环境财务经理、战略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清新环境下属企业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锡林郭勒盟锡林新康活性炭有限公司董事,莒南清新热力有限公司监事,山东清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新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清新环境运营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新清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清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清新环境资源利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清新环境副总裁,清新环境下属企业浙江清新天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贵州清新万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清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王斯淳女士,出生于1988年1月,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助理审计经理,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经理,申万宏源发展成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高级投资经理,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发展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北京川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清新环境财务总监。
秦坤女士,出生于1983年10月,无党派人士,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清新环境财务中心资金经理、董
事会秘书助理、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现任清新环境董事会秘书、资本运营部总经理,清新环境下属企业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赵科星 |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派驻出资企业专职董事 | 是 | ||
张爱民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副总经理 | 是 | ||
张峥 | 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是 | ||
王旭亮 |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派驻出资企业专职监事 | 是 | ||
王大鹏 | 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 | 财务部高级经理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赵科星 | 四川发展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否 | ||
赵科星 | 四川天府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否 | ||
赵科星 | 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否 | ||
赵科星 | 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否 | ||
赵科星 | 四川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赵科星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赵科星 | 四川发展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张爱民 | 四川润康达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张爱民 | 四川发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 否 | ||
张爱民 | 四川国环金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 否 | ||
张爱民 | 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张爱民 | 四川清润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刘朝安 |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刘朝安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张峥 | 北京市清新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张峥 | 北京磐泰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张峥 | 天津世纪地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刘浪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 部门经理 | 是 | |
骆建华 |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 副会长兼首席环境政策专家 | 是 | |
骆建华 |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骆建华 |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王旭亮 | 四川发展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旭亮 | 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旭亮 |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旭亮 | 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旭亮 | 四川发展资产重组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旭亮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旭亮 | 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旭亮 | 四川发展国康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旭亮 |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旭亮 | 四川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旭亮 | 四川省人才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否 | |
安德军 | 浙江清新天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否 | |
安德军 | 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安德军 | 鼎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贾双燕 | 贵州清新万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贾双燕 | 北京清新环境运营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否 | |
蔡晓芳 | 浙江清新天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蔡晓芳 | 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蔡晓芳 | 贵州清新万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蔡晓芳 | 北京清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马强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是 | |
马强 |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秦坤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年度报酬经由董事会、监事会、报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实施。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批准后授权实施。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因本公司事务发生的差旅、食宿、培训等费用;其他董事、监事不领薪酬与津贴,在公司有其他任职的董事、监事按照其他工作岗位确定薪酬。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采取年薪制,年薪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工资,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规定确认和发放;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领取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按月发放。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邹艾艾 | 男 | 52 | 董事长 | 现任 | 136.85 | 否 |
周亮 | 女 | 50 | 董事 | 离任 | 0 | 是 |
赵科星 | 女 | 44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童婧 | 女 | 39 | 董事 | 离任 | 0 | 是 |
张爱民 | 男 | 43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张根华 | 男 | 56 | 董事 | 离任 | 0 | 否 |
刘朝安 | 男 | 68 | 董事 | 现任 | 0 | 否 |
张峥 | 女 | 38 | 董事 | 现任 | 0 | 否 |
王华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5 | 否 |
张敏 | 男 | 46 | 独立董事 | 离任 | 5 | 否 |
刘浪 | 男 | 4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骆建华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5 | 否 |
胡瑞 | 女 | 49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76.11 | 否 |
王旭亮 | 女 | 40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是 |
陈凤英 | 女 | 48 | 监事 | 离任 | 95.15 | 否 |
王大鹏 | 男 | 51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李莉莉 | 女 | 47 | 职工监事 | 现任 | 94.05 | 否 |
李其林 | 男 | 41 | 总裁 | 现任 | 142.77 | 否 |
高春山 | 男 | 61 | 副总裁 | 离任 | 102.67 | 否 |
安德军 | 男 | 58 | 副总裁 | 现任 | 120.36 | 否 |
贾双燕 | 女 | 46 | 副总裁 | 现任 | 121.12 | 否 |
蔡晓芳 | 女 | 47 | 副总裁 | 现任 | 125.37 | 否 |
马强 | 男 | 43 | 副总裁 | 离任 | 131.85 | 否 |
王斯淳 | 女 | 36 | 财务总监 | 现任 | 125.08 | 否 |
秦坤 | 女 | 41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125.58 | 否 |
合计 | -- | -- | -- | -- | 1,441.96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 2023年02月06日 | 2023年02月07日 |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 2023年02月23日 | 2023年02月24日 |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 2023年03月21日 | 2023年03月22日 |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 2023年03月31日 | 2023年04月01日 |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 2023年04月20日 | 2023年04月21日 |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 2023年04月27日 | 2023年04月29日 |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 2023年05月15日 | 2023年05月16日 |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05月19日 | 2023年05月20日 |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08月29日 | 2023年08月31日 |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10月16日 | 2023年10月17日 |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31日 |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11月14日 | 2023年11月15日 |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12月01日 | 2023年12月02日 |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12月12日 | 2023年12月13日 |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邹艾艾 | 14 | 4 | 10 | 0 | 0 | 否 | 4 |
周亮 | 7 | 0 | 7 | 0 | 0 | 否 | 2 |
赵科星 | 7 | 1 | 6 | 0 | 0 | 否 | 2 |
童婧 | 7 | 0 | 7 | 0 | 0 | 否 | 2 |
张爱民 | 7 | 1 | 6 | 0 | 0 | 否 | 2 |
张根华 | 7 | 0 | 7 | 0 | 0 | 否 | 2 |
刘朝安 | 14 | 1 | 13 | 0 | 0 | 否 | 4 |
张峥 | 7 | 0 | 7 | 0 | 0 | 否 | 2 |
王华 | 14 | 0 | 14 | 0 | 0 | 否 | 4 |
张敏 | 7 | 0 | 7 | 0 | 0 | 否 | 2 |
刘浪 | 7 | 1 | 6 | 0 | 0 | 否 | 2 |
骆建华 | 14 | 0 | 14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报告期,公司董事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要求,按期出席董事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以及公司治理提出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 | 邹艾艾、骆建华、周亮 | 1 | 2023年04月17日 | 研讨分析环保行业形势,总结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2023年度公司发展规划 |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张敏、王华、刘朝安 | 1 | 2023年04月17日 | 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一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刘浪、王华、刘朝安 | 1 | 2023年08月18日 | 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二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刘浪、王华、刘朝安 | 1 | 2023年10月26日 | 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三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刘浪、王华、刘朝安 | 1 | 2023年11月27日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刘浪、王华、刘朝安 | 1 | 2023年12月08日 | 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王华、骆建华、张根华 | 1 | 2023年04月17日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提名委员会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王华、骆建华、张峥 | 1 | 2023年11月27日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提名委员会经 |
过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骆建华、张敏、童婧 | 1 | 2023年04月17日 | 审议《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020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5,536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6,556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6,55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692 |
销售人员 | 234 |
技术人员 | 2,076 |
财务人员 | 219 |
行政人员 | 1,335 |
合计 | 6,55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18 |
硕士 | 396 |
本科 | 2,412 |
本科以下 | 3,730 |
合计 | 6,556 |
2、薪酬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员工的聘用和解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公司为正式员工提供了劳动保障计划,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行业、市场、公司实际情况,严格贯彻按劳取酬,同工同酬的薪酬制定原则,确保公司整体薪酬水平合理、公正、公平。
(1)薪资体现员工所任职位的价值、个人能力的价值,公正地回报员工为公司所做的贡献。
(2)公司对员工薪酬实行动态管理。员工的薪酬水平随职位、个人能力、个人绩效的变化而相应变化,并与公司整体绩效同向变动。薪酬的评级和晋升以公司的经济效益增长为前提,以个人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为主要依据。
(3)依据岗位的贡献价值、岗位的重要性对岗位进行岗位评级,将全部岗位按其价值排序,进入相应的职位等级,并决定了不同岗位的薪酬通道。
3、培训计划
报告期内为倡导员工通过不断学习和培训来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和执行力,加强部门业务间的交流与沟通,有效传承公司相关技术和企业文化并实现知识共享,帮助员工把参加外部培训所学知识在公司内部再转化与再传播,以满足员工职业发展、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为基础制定公司2023年度培训计划。根据公司战略、岗位需求以及员工培训需求制定了各层级的人员的常规类培训计划,同时结合公司人才发展目标、储备人才的规划目标,将管理人员梯队建设培养工作作为管理人员培养的长期、持续的重点工作,以系统性的培养适应公司发展的管理人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培养和储备人才。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按计划开展了公司第一期人才培养专项培训工作,共计参加培训基层经理、骨干员工124人。2023年度内举办各类基础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开展现场实务操作培训,包括综合素质培训、法律知识培训、财务税务、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验收、业务协同等各类专题知识培训。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不适用每10股送红股数(股)0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1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433,976,079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143,397,607.90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00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143,397,607.90可分配利润(元)2,069,057,950.14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1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14,932,027.22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14,932,027.2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427,338,585.26元,减去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43,448,607.90元,故截至2023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069,057,950.14元。
经本公司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433,976,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3,397,607.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2年1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月2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人员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针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数量、拟授予股份数量及授出权益分配、首次授予权益的股份支付费用及摊销情况进行了修订,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事宜获得四川省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公司已收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有关事项的复函》(川国资函〔2022〕73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日,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公司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9日在公司内网OA系统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详见公司2022年5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6)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7月23日至2022年1月24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详见公司2022年5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2年5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8)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2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180人,实际申请办理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88.5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10)2022年10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11)2022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17人,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8.0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1月21日。
(12)2023年11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4)2023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5)2024年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邹艾艾 | 董事长 | 4.95 | 680,000 | 0 | 0 | 3.35 | 680,000 | ||||||
李其林 | 总裁 | 4.95 | 680,000 | 0 | 0 | 3.35 | 680,000 | ||||||
贾双燕 | 副总裁 | 4.95 | 260,000 | 0 | 0 | 3.35 | 260,000 | ||||||
蔡晓芳 | 副总裁 | 4.95 | 520,000 | 0 | 0 | 3.35 | 520,000 | ||||||
王斯淳 | 财务总监 | 4.95 | 520,000 | 0 | 0 | 3.35 | 520,000 | ||||||
秦坤 | 董事会秘书 | 4.95 | 520,000 | 0 | 0 | 3.35 | 520,000 |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3,180,000 | 0 | 0 | -- | 3,180,000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分解,强化公司业务经营责任,建立责任层层落实、目标逐级保障的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业绩先行、薪酬匹配,实现激励约束相统一;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员工的范围 | 员工人数 | 持有的股票总数(股) | 变更情况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实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
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式员工 | 429 | 14,332,790 | 无 | 1.00% | 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无报告期内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因持有人处置份额等引起的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况无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情形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对报告期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2017年8月10日和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截至2017年12月1日,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陕国投·清新环境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4,332,790股,成交均价约为20.87元/股,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自2017年12月1日起12个月,该计划的存续期为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的24个月。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8月28日止。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2年8月28日止。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2022年8月23日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8月28日止。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处于存续期。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运行及管理的各个领域,报告期内持续更新,动态完善。公司依照内部控制管理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并定期实施审计和监督检查,保障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遂宁市鑫宇自来水有限公司 | 2023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实现对资产、人员、财务、业务的集合管理,实现业务的协同和赋能。 | 已整合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四川彭山供排水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实现对资产、人员、财务、业务的集合管理,实现业务的协同和赋能。 | 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正在推进管理体系融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30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 | 100.00% |
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一、信息错报的影响1.一般缺陷:对内、外部信息使用者不会产生影响,或对信息准确性有轻微影响,但不会影响使用者的判断;2.重要缺陷:对信息使用者有一定的影响,可能会影响使用者对于事物性质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错误的决策;3.重大缺陷:(1)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非正常情况下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错误信息可能会导致使用者做出重大的错误决策、截然相反的决策,造成不可挽回的决策损失;(2)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二、外部审计发现1.一般缺陷:外部审计中非重要的发现。2.重要缺陷:外部审计出具的管理建议书包含了与损益/财务状况相关的重大事项。3.重大缺陷:被外部审计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出具意见的审计报告。 | 一、监管影响1.一般缺陷:一般反馈,未受到调查和罚款;或被监管者执行初步调查,不必支付罚款;2.重要缺陷:被监管者公开警告和专项调查,支付的罚款对年利润没有较大影响;3.重大缺陷:(1)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约。被监管者持续观察,支付的罚款对年利润有较大的影响。二、信息系统对数据完整性及业务运营的影响1.一般缺陷:对系统数据完整性不会产生影响。对业务正常运营没有产生影响,或对系统数据完整性会产生有限影响,但数据的非授权改动对业务运作及财务数据记录产生损失轻微。对业务正常运营没有直接影响,业务部门及客户没有察觉;2.重要缺陷:对系统数据完整性具有一定影响,数据的非授权改动对业务运作带来一定的损失及对财务数据记录的准确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业务正常运营造成一定影响,致使业务操作效率低下;3.重大缺陷:对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具有重大影响,数据的非授权改动会给业务运作带来重大损失或造成财务记录的重大错误。对业务正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致使业务操作大规模停滞和持续出错。三、声誉影响1.一般缺陷:负面消息在企业内部流传,公司声誉没有受损,或负面消息在当地局部流传,对公司声誉造成轻微损害;2.重要缺陷: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对公司声誉造成中等损害;3.重大缺陷: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引起公众关注,引发诉讼,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四、业务影响1.一般缺陷:极小影响或轻微影响,例如对收入、客户、市场份额等有轻微影响;2.重要缺陷:有一定影响,但是经过一定的弥补措施仍可能达到营运目标 |
或关键业绩指标;3.重大缺陷:(1)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2)关键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人才大量流失;(3)较大影响,无法达到部分营运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 | ||
定量标准 | 一、合并税前利润潜在错报1.一般缺陷:错报金额在合并税前利润的2%以下;2.重要缺陷:错报金额在合并税前利润的2%(含)到5%之间;3.重大缺陷:错报金额在合并税前利润5%及以上;二、合并资产总额潜在错报1.一般缺陷:错报金额在合并资产总额的0.5%以下;2.重要缺陷:错报金额在合并资产总额的0.5%(含)到1%之间;3.重大缺陷:错报金额在合并资产总额1%及以上。 | 一、财务损失1.一般缺陷:(1)损失金额达到公司合并税前利润的2%以下;(2)损失金额达到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0.5%以下;2.重要缺陷:(1)损失金额达到公司合并税前利润的2%(含)到5%之间;(2)损失金额达到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0.5%(含)到1%之间;3.重大缺陷:(1)损失金额达到公司合并税前利润的5%及以上;(2)损失金额达到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1%及以上。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30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1)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2)环保相关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地方标准)》、《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地方标准)》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下属重点排污企业均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进行建设和运营,均取得了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意见、《排污许可证》等。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废气 | 甲烷 | 无组织排放 | / | 大气 | 0.01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0 | 0 | 无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 | 废气 | 臭气浓度 | 无组织排放 | / | 大气 | 20无量纲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0 | 0 | 无 |
水质净化厂(二期) | 18918-2002 |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废气 | 硫化氢 | 无组织排放 | / | 大气 | 0.06mg/Nm3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0 | 0 | 无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废气 | 氨(氨气) | 无组织排放 | / | 大气 | 1.5mg/Nm3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0 | 0 | 无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茅洲河 | 3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660.37t | 1642.5t/a | 无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废水 | 总氮(以N计)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茅洲河 | 1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215.74t | 547.5t/a | 无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废水 | 氨氮(NH3-N)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茅洲河 | 1.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7.44t | 82.1t/a | 无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废水 | 总磷(以P计)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茅洲河 | 0.3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4.35t | 16.425t/a | 无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废水 | 悬浮物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茅洲河 | 1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120.81t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废水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茅洲河 | 6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105.45t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 | 废水 | pH值 | 直接进入江河、湖 | 1 | 茅洲河 | 6-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 | / | 无 |
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库等水环境 | 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废水 | 粪大肠菌群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茅洲河 | 1000个/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废水 | 总汞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茅洲河 | 0.001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废水 | 总镉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茅洲河 | 0.00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废水 | 总铬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茅洲河 | 0.1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废水 | 总砷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茅洲河 | 0.1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废水 | 总铅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茅洲河 | 0.0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废水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茅洲河 | 0.3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 | 废水 | 烷基汞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 | 1 | 茅洲河 | 0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 | / | 无 |
(二期) | 环境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废水 | 六价铬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茅洲河 | 0.0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废水 | 石油类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茅洲河 | 0.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 废水 | 动植物油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茅洲河 | 1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机场南污水应急处理站 | 废气 | 硫化氢 | 无组织排放 | / | 大气 | 0.06mg/Nm3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机场南污水应急处理站 | 废气 | 氨(氨气) | 无组织排放 | / | 大气 | 1.5mg/Nm3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机场南污水应急处理站 | 废气 | 臭气浓度 | 无组织排放 | / | 大气 | 20无量纲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机场南污水应急处理站 | 废气 | 甲烷 | 无组织排放 | / | 大气 | 0.01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机场南污水应急处理站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机场外排渠 | 3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222.273t | 1095t/a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机场南污水应急处理站 | 废水 | 氨氮(NH3-N)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机场外排渠 | 1.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8.9453t | 54.75t/a | 无 |
GB3838-2002 |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机场南污水应急处理站 | 废水 | 总磷(以P计)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机场外排渠 | 0.3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1.8096t | 10.95t/a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机场南污水应急处理站 | 废水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机场外排渠 | 6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机场南污水应急处理站 | 废水 | 悬浮物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机场外排渠 | 1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观澜河口调蓄池提标改造工程 | 废气 | 硫化氢 | 无组织排放 | / | 大气 | 0.06mg/Nm3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观澜河口调蓄池提标改造工程 | 废气 | 氨(氨气) | 无组织排放 | / | 大气 | 1.5mg/Nm3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观澜河口调蓄池提标改造工程 | 废气 | 臭气浓度 | 无组织排放 | / | 大气 | 20无量纲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观澜河口调蓄池提标改造工程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观澜河 | 旱季:29mg/L;雨季:39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170.61282t | 2743.35t/a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观澜河口调蓄池提标改造工程 | 废水 | 氨氮(NH3-N)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观澜河 | 旱季:1.5mg/L;雨季:2.0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5.01983t | 140.975t/a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观澜 | 废水 | 总磷(以P计) | 直接进入江河、湖 | 1 | 观澜河 | 旱季:0.3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 / | 无 |
河口调蓄池提标改造工程 | 库等水环境 | 雨季:0.4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观澜河口调蓄池提标改造工程 | 废水 | 悬浮物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观澜河 | 9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观澜河口调蓄池提标改造工程 | 废水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观澜河 | 旱季:6mg/L;雨季:10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观澜河口调蓄池提标改造工程 | 废水 | 粪大肠菌群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观澜河 | 1000个/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丁山河河口应急水质提升项目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3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丁山河河口应急水质提升项目 | 废水 | 氨氮(NH3-N)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1.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丁山河河口应急水质提升项目 | 废水 | 总磷(以P计)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0.3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丁山河河口应急水质提升项目 | 废水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6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丁山河河口 | 废水 | 悬浮物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 | 1 | 龙岗河 | 1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 | / | 无 |
应急水质提升项目 | 环境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丁山河河口应急水质提升项目 | 废水 | 粪大肠菌群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1000个/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丁山河河口应急水质提升项目 | 废水 | 石油类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1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有限公司(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动植物油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岗头河 | 1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 | 2.63073t | / | 无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有限公司(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pH值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岗头河 | 6-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8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有限公司(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总铅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岗头河 | 0.1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9 | 0.262492t | / | 无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有限公司(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色度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岗头河 | 30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20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有限公司(坂雪岗水 | 废水 | 石油类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 | 1 | 岗头河 | 1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2.70197t | / | 无 |
质净化厂一期) | 环境 | 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21 |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有限公司(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岗头河 | 0.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22 | 0.442213t | / | 无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有限公司(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氨氮(NH3-N)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岗头河 | 2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23 | 1.33265t | 29.2t/a | 无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有限公司(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总镉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岗头河 | 0.01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24 | 0.001226t | / | 无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有限公司(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总汞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岗头河 | 0.001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25 | 0.004213t | / | 无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有限公司(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总氮(以N计)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岗头河 | 1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26 | 122.5999t | 219t/a | 无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有限公司(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岗头河 | 4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 | 209.13746t | 584t/a | 无 |
2027 |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有限公司(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岗头河 | 1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28 | 40.13218t | / | 无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有限公司(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总磷(以P计)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岗头河 | 0.4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29 | 2.14519t | 5.84t/a | 无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有限公司(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总铬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岗头河 | 0.1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30 | 0.114323t | / | 无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有限公司(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总砷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岗头河 | 0.1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31 | 0.01176t | / | 无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有限公司(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粪大肠菌群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岗头河 | 1000个/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32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有限公司(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六价铬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岗头河 | 0.0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33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 | 废水 | 悬浮物 | 直接进入江 | 1 | 岗头河 | 1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 | 82.08899t | / | 无 |
有限公司(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河、湖库等水环境 | 标准GB1891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34 |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总铬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0.1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总氮(以N计)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1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8 | / | 547.5t/a | 无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悬浮物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1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9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0.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20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总汞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0.001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淡 | / | / | 无 |
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21 |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氨氮(NH3-N)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2.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22 | / | 73t/a | 无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总磷(以P计)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0.4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23 | / | 14.6t/a | 无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色度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30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24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石油类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1.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25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4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 / | 1460t/a | 无 |
/2050-2026 |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六价铬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0.0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27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粪大肠菌群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1000个/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28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pH值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6-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29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总铅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0.1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30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动植物油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1.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31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 | 废水 | 总砷 | 直接进入江 | 1 | 龙岗河 | 0.1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 | / | / | 无 |
限公司(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河、湖库等水环境 | 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32 |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总镉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0.01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33 | / | / | 无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 废水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1 | 龙岗河 | 1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34 | / | / | 无 |
富顺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直接排放 | 1 | 晨光科技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7.26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 | 46.325795t | 146t/a | 无 |
富顺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 | 直接排放 | 1 | 晨光科技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0.19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 | 0.218367t | 10.95t/a | 无 |
富顺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氮 | 直接排放 | 1 | 晨光科技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6.2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 | 23.232945t | 54.75t/a | 无 |
富顺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磷 | 直接排放 | 1 | 晨光科技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0.08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 | 0.332216t | 1.095t/a | 无 |
江安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COD | 连续排放 | 1 | 江安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13.5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 | 123.12t | 547.5t/a | 无 |
江安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江安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0.23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 | 2.13t | 54.75t/a | 无 |
江安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TP | 连续排放 | 1 | 江安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0.13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 | 1.17t | 5.475t/a | 无 |
江安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TN | 连续排放 | 1 | 江安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9.6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 | 87.53t | 164.25t/a | 无 |
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东片区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COD | 连续排放 | 1 | 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18.26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 | 34.48t | 146t/a | 无 |
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东 | 废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江安县阳 | 0.04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 | 0.07t | 10.95t/a | 无 |
片区污水处理厂 | 春工业园区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
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东片区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TP | 连续排放 | 1 | 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0.13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 | 0.25t | 1.825t/a | 无 |
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东片区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TN | 连续排放 | 1 | 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7.4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 | 13.98t | 54.75t/a | 无 |
江安县康家坝食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COD | 连续排放 | 1 | 江安县康家坝食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17.1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 1.120t | 7.3t/a | 无 |
江安县康家坝食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江安县康家坝食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0.14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 0.009t | 1.095t/a | 无 |
江安县康家坝食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TP | 连续排放 | 1 | 江安县康家坝食品工业 | 0.16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 0.010t | 0.0365t/a | 无 |
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
南充国润荆溪排水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COD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9.6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 | 58.862t | 357.7t/a | 无 |
南充国润荆溪排水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氨氮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0.458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 | 2.794t | 57.232t/a | 无 |
南充国润荆溪排水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总磷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0.283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 | 1.726t | 3.577t/a | 无 |
南充国润荆溪排水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总氮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9.18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 | 55.995t | 107.31t/a | 无 |
冕宁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 | 直接排放 | 1 | 废水总排口 | 8.46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26.72t/a | 219t/a | 无 |
冕宁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 | 直接排放 | 1 | 废水总排口 | 0.16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3)一级A标 | 0.33t/a | 21.9t/a | 无 |
冕宁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磷 | 直接排放 | 1 | 废水总排口 | 0.2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4)一级A标 | 0.65t/a | 65.7t/a | 无 |
冕宁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氮 | 直接排放 | 1 | 废水总排口 | 8.04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5)一级A标 | 2.19t/a | 24.55t/a | 无 |
南部县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排放 | 1 | 集中 | 16.611mg/L |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437.169t | 1277.5t/a | 无 |
南部县国润排水有限公 | 废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集中 | 0.670mg/L |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 | 16.880t | 127.75t/a | 无 |
司 |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
南部县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磷 | 连续排放 | 1 | 集中 | 0.275mg/L |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7.38t | 12.775t/a | 无 |
南部县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氮 | 连续排放 | 1 | 集中 | 7.822mg/L |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207.30t | 383.25t/a | 无 |
什邡弘润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6.89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108.6t | 657t/a | 无 |
什邡弘润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2.356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6.15t | 32.85t/a | 无 |
什邡弘润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磷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0.082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61t | 6.57t/a | 无 |
什邡弘润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氮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1.62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68.21t | 219t/a | 无 |
什邡国润排水有限公司(什邡市灵江污水处理厂) | 水污染物 | COD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40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17.5945T | 146.0T/a | 无 |
什邡国润排水有限公司(什邡市灵江污水处理厂) | 水污染物 | 氨氮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3-5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7366T | 10.95T/a | 无 |
什邡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TN | 有组织连续排 | 1 | 按环评要 | 15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 | 9.8242T | 54.75T/a | 无 |
(什邡市灵江污水处理厂) | 放 | 求排入受纳水体 | 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
什邡国润排水有限公司(什邡市灵江污水处理厂) | 水污染物 | TP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0.5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1604T | 1.825T/a | 无 |
什邡国润排水有限公司(师古净水厂) | 废水 | COD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3.93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6225T/a | 13.69T/a | 无 |
什邡国润排水有限公司(师古净水厂) | 废水 | 氨氮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0.12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0178T/a | 0.68T/a | 无 |
什邡国润排水有限公司(师古净水厂) | 废水 | 总磷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0.04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0070T/a | 0.14T/a | 无 |
什邡国润排水有限公司(师古净水厂) | 废水 | 总氮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4.63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7400T/a | 4.56T/a | 无 |
什邡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洛水净水厂) | 废水 | COD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5.2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5287T/a | 16.43T/a | 无 |
什邡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洛水净水厂) | 废水 | 氨氮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0.1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0089T/a | 0.82T/a | 无 |
什邡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洛水净水 | 废水 | 总磷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 | 0.06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0.0059T/a | 0.16T/a | 无 |
厂) | 入受纳水体 | (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
什邡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洛水净水厂) | 废水 | 总氮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5.54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5651T/a | 5.48T/a | 无 |
什邡国润排水有限公司(禾丰净水厂) | 废水 | COD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4.57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2094T/a | 10.95T/a | 无 |
什邡国润排水有限公司(禾丰净水厂) | 废水 | 氨氮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0.1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0044T/a | 0.55T/a | 无 |
什邡国润排水有限公司(禾丰净水厂) | 废水 | 总磷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0.04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0021T/a | 0.11T/a | 无 |
什邡国润排水有限公司(禾丰净水厂) | 废水 | 总氮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4.23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1929T/a | 3.65T/a | 无 |
遂宁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 | 直接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5(8)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1.53t | 36.5t/a | 无 |
遂宁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氮 | 直接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1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26.7t | 109.5t/a | 无 |
遂宁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磷 | 直接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0.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1.21t | 3.65t/a | 无 |
遂宁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 | 直接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5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43.9t | 365t/a | 无 |
荥经县国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净水厂 | 废水 | COD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总排口 | 8.28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 | 28.24t | 182.50t/a | 无 |
荥经县国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净水厂 | 废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总排口 | 0.283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 | 0.88t | 18.25t/a | 无 |
荥经县国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净水厂 | 废水 | TP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总排口 | 0.117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 | 0.411t | 1.825t/a | 无 |
荥经县国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净水厂 | 废水 | TN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总排口 | 8.322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 | 28.247t | 54.75t/a | 无 |
荥经县国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新添净水厂 | 废水 | COD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总排口 | 14.92mg/L |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的工业园区标准 | 9.1007t | 17.52t/a | 无 |
荥经县国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新添净水厂 | 废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总排口 | 0.17mg/L |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的工业园区标准 | 0.1138t | 1.31t/a | 无 |
荥经县国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新添净水厂 | 废水 | TP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总排口 | 0.15mg/L |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的工业园区标准 | 0.1021t | 0.246375t/a | 无 |
荥经县国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新添净水厂 | 废水 | TN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总排口 | 8.17mg/L |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的工业园区标准 | 5.5780t | 7.39125t/a | 无 |
荥经县国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烈太 | 废水 | COD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总 | 9.67mg/L |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9.8186t | 13.84t/a | 无 |
净水厂 | 排口 | (DB51/2311-2016)中的工业园区标准 | ||||||||
荥经县国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烈太净水厂 | 废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总排口 | 0.10mg/L |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的工业园区标准 | 0.0946t | 1.04t/a | 无 |
荥经县国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烈太净水厂 | 废水 | TP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总排口 | 0.07mg/L |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的工业园区标准 | 0.0716t | 0.37449t/a | 无 |
荥经县国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烈太净水厂 | 废水 | TN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总排口 | 7.69mg/L |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的工业园区标准 | 7.5642t | 11.2347t/a | 无 |
自贡川水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间隙排放 | 1 | 釜溪河 | 14.522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22.56t/a | 65.7(t/a) | 无 |
自贡川水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氮 | 间断排放 | 1 | 釜溪河 | 7.0183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10.90t/a | 21.9t/a | 无 |
自贡川水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磷 | 间断排放 | 1 | 釜溪河 | 0.0741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0.12t/a | 0.657t/a | 无 |
自贡川水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 | 间断排放 | 1 | 釜溪河 | 0.1925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0.30t/a | 3.28t/a | 无 |
仪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河西工业净水厂 | 废水 | 总磷(以P计) | 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 | 1 | 嘉陵江 | 0.283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0.2976t/a | 0.9125t/a | 无 |
仪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河西工业净水厂 | 废水 | 氨氮(NH3-N) | 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 | 1 | 嘉陵江 | 0.079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0.0836t/a | 10.04t/a | 无 |
仪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河西工业净水厂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 | 1 | 嘉陵江 | 12.17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12.7824t/a | 91.25t/a | 无 |
仪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河西工业净水厂 | 废水 | 总氮(以N计) | 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 | 1 | 嘉陵江 | 7.03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7.3855t/a | 27.375t/a | 无 |
仪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河西工业净水厂 | 废气 | 臭气 | 无组织 | / | 大气 | 许可排放小时浓度限值:20无量纲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 | / | 无 |
仪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河西工业净水厂 | 废气 | 硫化氢 | 无组织 | / | 大气 | 许可排放小时浓度限值:0.06mg/Nm3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 | / | 无 |
仪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河西工业净水厂 | 废气 | 甲烷 | 无组织 | / | 大气 | 许可排放小时浓度限值:1mg/Nm3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 | / | 无 |
仪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河西工业净水厂 | 废水 | 氨(氨气) | 无组织 | / | 大气 | 许可排放小时浓度限值:1.5mg/Nm3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 | / | 无 |
仪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仪陇县城市生活净水厂 | 废水 | 总磷(以P计) | 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 | 1 | 嘉陵江 | 0.257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2.425t/a | 3.65t/a | 无 |
仪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仪陇县城市生活净水厂 | 废水 | 氨氮(NH3-N) | 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 | 1 | 嘉陵江 | 0.454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4.273t/a | 40.16t/a | 无 |
仪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仪陇县城市生活净水厂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 | 1 | 嘉陵江 | 15.93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147.959t/a | 365t/a | 无 |
仪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仪陇县城市生活净水厂 | 废水 | 总氮(以N计) | 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 | 1 | 嘉陵江 | 8.36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78.738t/a | 109.5t/a | 无 |
性规律 | ||||||||||
仪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仪陇县城市生活净水厂 | 废气 | 臭气 | 有组织,无组织 | 2 | 集中排放及大气 | 许可排放小时浓度限值:20无量纲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 | / | 无 |
仪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仪陇县城市生活净水厂 | 废气 | 硫化氢 | 有组织,无组织 | 2 | 集中排放及大气 | 许可排放小时浓度限值:0.06mg/Nm3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 | / | 无 |
仪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仪陇县城市生活净水厂 | 废气 | 甲烷 | 有组织,无组织 | 2 | 集中排放及大气 | 许可排放小时浓度限值:1mg/Nm3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 | / | 无 |
仪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仪陇县城市生活净水厂 | 废气 | 氨(氨气) | 有组织,无组织 | 2 | 集中排放及大气 | 许可排放小时浓度限值:1.5mg/Nm3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 | / | 无 |
资中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 | 直排 | 1 | 沱江 | 13.41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 | 207.97t/a | 438t/a | 无 |
资中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NH3-N | 直排 | 1 | 沱江 | 0.311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 | 4.82t/a | 21.9t/a | 无 |
资中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TN | 直排 | 1 | 沱江 | 7.25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 | 112.45t/a | 146t/a | 无 |
资中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TP | 直排 | 1 | 沱江 | 0.123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 | 1.9t/a | 4.38t/a | 无 |
兴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基本控制项目 | COD | 间歇排放 | 1 | Ws-084618 | 15.49mg/L | 50mg/L | 90.3t/a | 365t/a | 无 |
兴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基本控制项目 | 氨氮 | 间歇排放 | 1 | Ws-084618 | 0.39mg/L | 5(8)mg/L | 2.19t/a | 36.5t/a | 无 |
兴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基本控制项目 | 总磷 | 间歇排放 | 1 | Ws-084618 | 8.06mg/L | 0.5mg/L | 0.83t/a | 3.65t/a | 无 |
兴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基本控制项目 | 总氮 | 间歇排放 | 1 | Ws-084618 | 0.14mg/L | 15mg/L | 46.77t/a | 109.5t/a | 无 |
贵阳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磷(以P计) | 连续排放 | 1 | 贵阳市小关污水处理厂排放口 | 0.3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 | 0.010t/a | 2.19t/a | 无 |
贵阳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排放 | 1 | 贵阳市小关污 | 30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 | 1.289t/a | 219t/a | 无 |
水处理厂排放口 | ||||||||||
贵阳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氮(以N计) | 连续排放 | 1 | 贵阳市小关污水处理厂排放口 | 1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0.414t/a | 109.5t/a | 无 |
贵阳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贵阳市小关污水处理厂排放口 | 1.5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 | 0.024t/a | 10.95t/a | 无 |
南充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污水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排放 | 1 | 集中排放 | 13.17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515.160906t | 3640.875t/a | 无 |
南充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污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集中排放 | 0.4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16.348504t | 364.0875t/a | 无 |
南充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污水 | 总磷 | 连续排放 | 1 | 集中排放 | 0.1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6.867791t | 36.40875t/a | 无 |
南充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污水 | 总氮 | 连续排放 | 1 | 集中排放 | 7.34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293.83495t | 1092.263t/a | 无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第三(西外)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COD | 连续排放 | 1 | 第三(西外)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11.711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13.647877t | 54.75t/a | 无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第三(西外)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第三(西外)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0.067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0.082213t | 2.7375t/a | 无 |
四川发展国 | 废水 | TP | 连续排 | 1 | 第三 | 0.127mg | 城镇污水处理 | 0.171 | 0.547 | 无 |
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第三(西外)污水处理厂 | 放 | (西外)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L | 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902t | 5t/a |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第三(西外)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TN | 连续排放 | 1 | 第三(西外)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3.90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5.085939t | 18.25t/a | 无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第五(小汉)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COD | 连续排放 | 1 | 第五(小汉)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12.606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7.930089t | 32.85t/a | 无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第五(小汉)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第五(小汉)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0.207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0.126341t | 1.6425t/a | 无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第五(小汉)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TP | 连续排放 | 1 | 第五(小汉)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0.056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0.034250t | 0.3285t/a | 无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第五(小汉)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TN | 连续排放 | 1 | 第五(小汉)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4.22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2.725048t | 10.95t/a | 无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第六(连山) | 废水 | COD | 连续排放 | 1 | 第六(连山)污水处理 | 9.743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四川省岷江、 | 4.050876t | 16.425t/a | 无 |
污水处理厂 | 厂废水排放口 | 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第六(连山)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第六(连山)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0.16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0.061630t | 8.2125t/a | 无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第六(连山)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TP | 连续排放 | 1 | 第六(连山)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0.063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0.023485t | 0.16425t/a | 无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第六(连山)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TN | 连续排放 | 1 | 第六(连山)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3.84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1.680232t | 5.475t/a | 无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第七(三水)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COD | 连续排放 | 1 | 第七(三水)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12.385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4.374268t | 16.425t/a | 无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第七(三水)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第七(三水)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0.309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0.105575t | 8.2125t/a | 无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第七(三水)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TP | 连续排放 | 1 | 第七(三水)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0.109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0.036065t | 0.16425t/a | 无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第七(三水)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TN | 连续排放 | 1 | 第七(三水)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 | 3.240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1.186338t | 5.475t/a | 无 |
个旧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 | 间断排放 | 1 | DW001厂总排口 | 20.82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50mg/L | 217.62t/a | 821.25t/a | 无 |
个旧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 | 间断排放 | 1 | DW001厂总排口 | 2.24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5(8)mg/L | 23.41t/a | 82.12t/a | 无 |
个旧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磷 | 间断排放 | 1 | DW001厂总排口 | 0.28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0.5mg/L | 3.1t/a | 8.21t/a | 无 |
个旧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氮 | 间断排放 | 1 | DW001厂总排口 | 12.09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15mg/L | 135.34t/a | 246.37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孝德镇净水厂 | COD | COD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7.1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1.033t | 13.14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孝德镇净水厂 | 氨氮 | 氨氮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0.083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0.012t | 0.657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孝德镇净水厂 | 总氮 | 总氮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3.49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0.508t | 4.38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孝德镇净水厂 | 总磷 | 总磷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0.085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0.012t | 0.1314t/a | 无 |
绵竹弘润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城市生活净水厂 | 废水 | COD | 连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 | 12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2311- | 193.2t | 547.5t/a | 无 |
纳水体 | 2016) | |||||||||
绵竹弘润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城市生活净水厂 | 废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0.235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2311-2016) | 3.78t | 27.375t/a | 无 |
绵竹弘润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城市生活净水厂 | 废水 | 总磷 | 连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0.083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2311-2016) | 1.33t | 5.475t/a | 无 |
绵竹弘润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城市生活净水厂 | 废水 | 总氮 | 连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受纳水体 | 3.48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2311-2016) | 56.02t | 182.5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新市镇净水厂 | 废水 | COD | 连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收纳水体 | 6.1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3.339t | 16.43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新市镇净水厂 | 废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收纳水体 | 0.15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0.082t | 0.82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新市镇净水厂 | 废水 | 总磷 | 连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收纳水体 | 0.17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0.093t | 0.1643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新市镇净水厂 | 废水 | 总氮 | 连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收纳水体 | 5.677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3.108t | 5.475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新市工业园净水厂 | 废水 | COD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收纳水体 | 16.42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7.783t | 43.8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新市工业园净水厂 | 废水 | 氨氮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收纳水体 | 0.09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0.041t | 3.285t/a | 无 |
绵竹国润排 | 废水 | 总氮 | 间断排 | 1 | 按环 | 7.68mg/ | 四川省岷江、 | 3.639 | 16.42 | 无 |
水有限公司新市工业园净水厂 | 放 | 评要求排入收纳水体 | L | 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t | 5t/a |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新市工业园净水厂 | 废水 | 总磷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收纳水体 | 0.15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0.071t | 0.5475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江苏工业园净水厂 | 废水 | COD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收纳水体 | 7.66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13.12t | 146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江苏工业园净水厂 | 废水 | 氨氮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收纳水体 | 0.176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3t | 18.25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江苏工业园净水厂 | 废水 | 总氮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收纳水体 | 7.36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12.61t | 54.75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江苏工业园净水厂 | 废水 | 总磷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收纳水体 | 0.131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22t | 1.825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装备制造产业园净水厂 | 废水 | COD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收纳水体 | 5.28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1.04t | 14.6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装备制造产业园净水厂 | 废水 | 氨氮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收纳水体 | 0.091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018t | 1.825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装备制造产业园净水厂 | 废水 | 总氮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收 | 7.6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 | 1.51t | 5.475t/a | 无 |
纳水体 | 标准DB512311-2016) |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装备制造产业园净水厂 | 废水 | 总磷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收纳水体 | 0.071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014t | 0.1825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汉旺净水厂 | 废水 | COD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收纳水体 | 8.651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3.667t | 43.8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汉旺净水厂 | 废水 | 氨氮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收纳水体 | 0.092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038t | 2.19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汉旺净水厂 | 废水 | 总氮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收纳水体 | 6.245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2.685t | 14.6t/a | 无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汉旺净水厂 | 废水 | 总磷 | 间断排放 | 1 | 按环评要求排入收纳水体 | 0.176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311-2016) | 0.077t | 0.438t/a | 无 |
屏山国润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日接手运营,故排放总量仅为2023年12月排放总量) | 废水 | COD | 间断排放 | 1 | DW001厂总排口 | 23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0.22t | 3.285t/a | 无 |
屏山国润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日接手运营,故排放总量仅为2023年12月排放总量) | 废水 | 氨氮 | 间断排放 | 1 | DW001厂总排口 | 0.387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0.0037t | 0.164t/a | 无 |
屏山国润水 | 废水 | 总磷 | 间断排 | 1 | DW001 | 0.08mg/ | 四川省岷江、 | 0.000 | 1.095 | 无 |
务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日接手运营,故排放总量仅为2023年12月排放总量) | 放 | 厂总排口 | L | 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77t | t/a | ||||
屏山国润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日接手运营,故排放总量仅为2023年12月排放总量) | 废水 | 总氮 | 间断排放 | 1 | DW001厂总排口 | 1.63mg/L |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0.01577t | 0.033t/a | 无 |
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直排 | 5 | 焦油加氢4个、粗酚精制1个 | 进料加热炉排放浓度8.1mg/m?、氢气加热炉7.7mg/m?、预分馏塔重沸炉8.4mg/m?、分馏塔重沸炉7.1mg/m?、粗酚精馏尾气8.0mg/m? | 20mg/m?执行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9078-1996)《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0.362203吨 | 24.029吨 | 无 |
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直排 | 4 | 焦油加氢4个 | 进料加热炉排放浓度0mg/m?、氢气加热炉0mg/m?、预分馏塔重沸炉0mg/m?、分馏塔重沸炉0mg/m? | 100mg/m?,执行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9078-1996)《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0吨 | 101.655吨 | 无 |
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直排 | 4 | 焦油加氢4个 | 进料加热炉排放浓度77mg/m?、氢气加热炉 | 150mg/m?,执行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9078-1996) | 3.45869吨 | 10.194吨 | 无 |
77mg/m?、预分馏塔重沸炉93mg/m?、分馏塔重沸炉90mg/m?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
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4 | 集中排放 | 30mg/m? | GB18484-2020,GB16297-1996 | 0.5469t | 14吨 | 无 |
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4 | 集中排放 | 100mg/m? | GB18484-2020,GB16297-1996 | 0.6982t | 30吨 | 无 |
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4 | 集中排放 | 300mg/m? | GB18484-2020,GB16297-1996 | 7.2856t | 37.3吨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 | 1 | 焚烧尾气烟囱 | 3.82mg/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0.06吨 | 3.6吨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1 | 焚烧尾气烟囱 | 3.18mg/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0.05吨 | 10.8吨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1 | 焚烧尾气烟囱 | 105mg/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1.70吨 | 28.8吨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一氧化碳 | 有组织 | 1 | 焚烧尾气烟囱 | 16.97mg/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氯化氢 | 有组织 | 1 | 焚烧尾气烟囱 | 3.5mg/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氟化氢 | 有组织 | 1 | 焚烧尾气烟囱 | 0.3mg/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噁英类 | 有组织 | 1 | 焚烧尾气烟囱 | 0.03ng*TEQ/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汞及其化合物 | 有组织 | 1 | 焚烧尾气烟囱 | 0.017mg/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 | / | / | 无 |
2020) |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铊及其化合物 | 有组织 | 1 | 焚烧尾气烟囱 | 0.0002mg/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镉及其化合物 | 有组织 | 1 | 焚烧尾气烟囱 | 0.001mg/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砷及其化合物 | 有组织 | 1 | 焚烧尾气烟囱 | 0.002mg/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铅及其化合物 | 有组织 | 1 | 焚烧尾气烟囱 | 0.004mg/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铬及其化合物 | 有组织 | 1 | 焚烧尾气烟囱 | 0.009mg/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 | 有组织 | 1 | 焚烧尾气烟囱 | 0.022mg/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 | 3 | 危废库房除臭系统 | 2.14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氯化氢 | 有组织 | 4 | 危库房除臭系统、物化车间及污水处理站除臭系统 | 9.516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VOCs | 有组织 | 4 | 危库房除臭系统、物化车间及污水处理站除臭 | 4.255mg/m3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 / | / | 无 |
系统 |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氟化物 | 有组织 | 4 | 危库房除臭系统、物化车间及污水处理站除臭系统 | 0.369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硫化氢 | 有组织 | 4 | 危库房除臭系统、物化车间及污水处理站除臭系统 | 0.047kg/h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氨 | 有组织 | 4 | 危库房除臭系统、物化车间及污水处理站除臭系统 | 0.198kg/h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苯 | 有组织 | 3 | 危废库房除臭系统 | 0.019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甲苯 | 有组织 | 3 | 危废库房除臭系统 | 1.608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甲苯 | 有组织 | 3 | 危废库房除臭系统 | 0.021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臭气浓度 | 有组织 | 4 | 危库房除臭系统、物化车间及污水处 | 183无量纲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 | / | 无 |
理站除臭系统 |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硫酸雾 | 有组织 | 1 | 物化车间及污水处理站除臭系统 | 1.16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无组织 | / | 厂界 | 0.255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氯化氢 | 无组织 | / | 厂界 | 0.065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氟化物 | 无组织 | / | 厂界 | 0.68u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硫化氢 | 无组织 | / | 厂界 | 0.0086mg/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氨 | 无组织 | / | 厂界 | 0.068mg/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臭气浓度 | 无组织 | / | 厂界 | <10无量纲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硫酸雾 | 无组织 | / | 厂界 | 0.033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 | 无组织 | / | 厂界 | 0.572mg/m3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 / | / | 无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 | / | 储罐区 | 0.75mg/m3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 | /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烟尘 | 高空排放 | 1 | 干燥排口DA004 | 4.262013736263733mg/m? | 10mg/m3[GB31574] | 2.6816948t | 4.336667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高空排放 | 1 | 干燥排口DA004 | 12.559068681318676mg/m? | 10mg/m3[GB31574] | 7.7697394t | 29.486667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高空排放 | 1 | 干燥排口DA004 | 15.47510714285714mg/m? | 10mg/m3[GB31574] | 10.501512t | 16.583334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砷及其化合物 | 高空排放 | 1 | 干燥排口DA004 | 0.00293805555555556mg/m? | 10mg/m3[GB31574] | 0.00190354450276833t | 0.00195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铅及其化合物 | 高空排放 | 1 | 干燥排口DA004 | 0.00284722222222222mg/m? | 0.5mg/m3[GB31484] | 0.00216805086666667t | 0.01144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镉及其化合物 | 高空排放 | 1 | 干燥排口DA004 | 0.00239361111111111mg/m? | 10mg/m3[GB31574] | 0.0016235816734566661t | 0.0024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锡及其化合物 | 高空排放 | 1 | 干燥排口DA004 | ND | 10mg/m3[GB31574] | 0 | 0.113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锑及其化合物 | 高空排放 | 1 | 干燥排口DA004 | ND | 10mg/m3[GB31574] | 0 | 0.558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铬及其化合物 | 高空排放 | 1 | 干燥排口DA004 | ND | 0.5mg/m3[GB31484] | 0 | 0.002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噁英 | 高空排放 | 1 | 干燥排口DA004 | 0.000000173333mg/m? | 10mg/m3[GB31574] | 0.000000116789244572t | /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烟尘 | 高空排放 | 1 | 粗炼排口DA005 | 5.59919505494505mg/m? | 10mg/m3[GB31574] | 2.936047t | 4.336667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高空排放 | 1 | 粗炼排口DA005 | 3.7106208791208783mg/m? | 10mg/m3[GB31574] | 1.793876t | 29.486667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高空排放 | 1 | 粗炼排口DA005 | 33.08134615384612mg/m? | 10mg/m3[GB31574] | 15.652582t | 41.923333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砷及其化合物 | 高空排放 | 1 | 粗炼排口DA005 | 0.00500472222222222mg/m? | 10mg/m3[GB31574] | 0.00162906892117333t | 0.00195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铅及其化合物 | 高空排放 | 1 | 粗炼排口DA005 | 0.00314527777777777mg/m? | 0.5mg/m3[GB31484] | 0.0006745633904t | 0.01145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镉及其化合物 | 高空排放 | 1 | 粗炼排口DA005 | 0.00198222222222222mg | 10mg/m3[GB31574] | 0.0004718909940 | 0.0024t | 无 |
/m? | 53333t |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锡及其化合物 | 高空排放 | 1 | 粗炼排口DA005 | ND | 10mg/m3[GB31574] | 0 | 0.0051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锑及其化合物 | 高空排放 | 1 | 粗炼排口DA005 | ND | 10mg/m3[GB31574] | 0 | 0.576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铬及其化合物 | 高空排放 | 1 | 粗炼排口DA005 | ND | 0.5mg/m3[GB31484] | 0 | 0.0021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噁英 | 高空排放 | 1 | 粗炼排口DA005 | 0.000000193333mg/m? | 10mg/m3[GB31574] | 0.0000000362848939333333t | /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烟尘 | 高空排放 | 1 | 精炼排口DA006 | 4.576468493150681mg/m? | 10mg/m3[GB31574] | 1.369126t | 4.336666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高空排放 | 1 | 精炼排口DA006 | 9.825668493150685mg/m? | 10mg/m3[GB31574] | 2.498669t | 29.486666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高空排放 | 1 | 精炼排口DA006 | 15.905391780821917mg/m? | 10mg/m3[GB31574] | 4.477592t | 41.923333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砷及其化合物 | 高空排放 | 1 | 精炼排口DA006 | 0.005530416666666666mg/m? | 10mg/m3[GB31574] | 0.00113133031635167t | 0.00195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铅及其化合物 | 高空排放 | 1 | 精炼排口DA006 | 0.00313861111111111mg/m? | 0.5mg/m3[GB31484] | 0.0008502843392t | 0.01145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镉及其化合物 | 高空排放 | 1 | 精炼排口DA006 | 0.00144361111111111mg/m? | 10mg/m3[GB31574] | 0.0003609908033t | 0.0024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锡及其化合物 | 高空排放 | 1 | 精炼排口DA006 | ND | 10mg/m3[GB31574] | 0 | 0.28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锑及其化合物 | 高空排放 | 1 | 精炼排口DA006 | ND | 10mg/m3[GB31574] | 0 | 0.6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铬及其化合物 | 高空排放 | 1 | 精炼排口DA006 | ND | 0.5mg/m3[GB31484] | 0 | 0.002t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高空排放 | 1 | 炉渣破碎DA001 | 3.26666666666666mg/m? | 10mg/m3[GB31574] | 0.10288042402416671t | / | 无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高空排放 | 1 | 炭精破碎DA002全年 | 0 | 10mg/m3[GB31574] | 0 | 0 | 无 |
停产 |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高空排放 | 1 | 制砖工序DA003 | 2.35mg/m? | 10mg/m3[GB31574] | 0.03987283698107233t | / | 无 |
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集中排放 | 120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 废气 | 硫化氢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集中排放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 废气 | 氨气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集中排放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 废气 | 臭气浓度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集中排放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集中排放 | 120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无组织 | / | 大气 | 1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 废气 | 硫化氢 | 无组织 | / | 大气 | 0.06mg/N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 / | 无 |
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 废气 | 氨气 | 无组织 | / | 大气 | 1.5mg/N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 / | 无 |
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 废气 | 臭气浓度 | 无组织 | / | 大气 | 20mg/N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 / | 无 |
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 噪声 | 噪声(昼间) | 厂界 | / | 大气 | 6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 | 无 |
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 噪声 | 噪声(夜间) | 厂界 | / | 大气 | 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报告期内,下属重点排污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各项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未出现超标排放。
(1)废水治理方面,通过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等系统的建设,结合废水特征,合理优化废水处理工艺,实现分类分质回用或按照排放标准排入市政管网;
(2)废气治理方面,通过加强工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其中,焚烧烟气处理系统采用“脱销(SNCR)+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活性焦吸附+湿法脱酸+烟气加热”工艺,净化烟气符合排放标准,并经过烟囱高空排放;停炉期间和日常储存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经过负压手机系统收集,采用“碱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
(3)固废治理方面,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储存场所设置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等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治理方面,主要采取噪声源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日常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下属企业根据其生产装置及行业特性,对所排放的污染物因子采取自动(在线监测)+手动的方式进行监测,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信息公开,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均制定了严格的监测方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下属企业根据其生产装置及所处行业特性,相应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确保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日常生产过程严格控制各项废气、废水、固废、噪音等排放指标,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在线监测设施均按照国家、行业最新法规和标准要求持续维护和更新,环保投入到位,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各应缴纳环保税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无欠缴情况。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江西省德馨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外排废水COD、NH3-N日均值未超标,但出现瞬时值超标的现象。 | 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13万元 | 江西省德馨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已积极整改并缴纳相关罚款,上饶市德兴生态环境局已确认本次行政处罚所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加强对排污单位环境治理设施、监测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情况的监管,对存在问题的设施和工艺进行升级改造。 |
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 3号危废仓库配套的光氧+活性炭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光氧工段电源未开启。 | 罚款6.25万元 | 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积极整改并缴纳相关罚款,第六师生态环境局已确认本次行政处罚所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1.UV光解设备外部安装了UV停开指示灯及闪光报警,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状态;2.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3.对环保法律法规、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开展全员培训教育。 |
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 | 湿法车间酸雾吸收塔循环液pH一级为3,二级为5,为酸性,难以对酸雾有效吸收。 | 罚款22.536万元 | 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积极整改并缴纳相关罚款,第六师生态环境局已确认本次行政处罚所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1.加强日常管理,制作点检表,每2小时检查并记录;2.对该排口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已合格;3.对环保法律法规、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开展全员培训教育。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社会责任情况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积极支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报告期内清新环境工会开展了“夏季送清凉扶贫农产品”和“消费帮扶迎新年爱心助农促振兴”活动,共计购买扶贫产品33.06万元。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四川发展 | 收购公司控制权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若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承诺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2、本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原则,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3、本公司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承诺人或任何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与上市公司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4、上述承诺于承诺人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若因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19年04月29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遵守承诺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方面的承诺 | 1、本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若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承诺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2、本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原则,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3、本公司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与上市公司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4、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若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19年04月29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遵守承诺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世纪地和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清新环境2019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清新环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准,如发生前述重大变化的,应以剔除该重大变化对净利润的影响部分为准,前述'净利润'如无特别约定,均为相同 | 2021年04月27日 | 履行完毕 | 严格遵守承诺 |
口径)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4.5亿元人民币;上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由不低于4.5亿元人民币调增至不低于4.95亿元人民币。世纪地和承诺,如清新环境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世纪地和应将该年度实际净利润和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给川发环境。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股份限售承诺 |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一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后18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1年04月22日 | 严格遵守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填补措施的承诺 | 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一)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三)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四)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五)本人承诺接受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在本人职权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七)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所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作出承诺。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措施。 | 2020年08月12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遵守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填补措施的承诺 |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二)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单位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单位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三)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单位所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本单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作出承诺。 | 2020年08月12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遵守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本公司将遵守国家 | 2021年04月12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遵守承诺 |
融资时所作承诺 |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3、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承诺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让渡于发行人。4、本公司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他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 1、在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将与发行人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不损害公司利益。3、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 2021年04月12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遵守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独立性的承诺 | (一)关于保证发行人人员独立1、保证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2、保证发行人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二)关于保证发行人财务独立1、保证发行人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发行人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3、保证发行人依法独立纳税。4、保证发行人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其资金使用。5、保证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双重任职。(三)关于发行人机构独立保证发行人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四)关于发行人资产独立1、保证发行人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 2021年04月12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遵守承诺 |
2、保证不违规占用发行人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五)关于发行人业务独立保证发行人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通过本次认购取得的清新环境的股票,自该部分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经营或由清新环境回购(依据法律法规需进行回购的除外),锁定期满以后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 2020年08月12日 | 三十六个月 | 严格遵守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填补措施的承诺 | 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一)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三)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四)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五)本人承诺接受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在本人职权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七)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所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作出承诺。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措施。 | 2022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遵守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填补措施的承诺 |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二)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单位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单位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三)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单位所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 2022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遵守承诺 |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本单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作出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清新环境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公司遵守了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2、针对清新环境与本公司存在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公司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以有利于清新环境利益为原则,在未来五年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资产处置、股权转让、业务经营委托、股权委托等多种合法合规方式予以解决。3、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若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3年03月29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遵守承诺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2021年01月0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8,000 | 8,209.11 | 不适用 | 2021年04月22日 |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增资并收购其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2021年08月0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8,200 | 27,206.61 | 不适用(累计已实现业绩承诺) | 2023年08月03日 |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0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10,000 | 11,170.15 | 不适用 | 2022年05月13日 |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57%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
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01月0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900 | 2,945.18 | 不适用 | 2022年04月13日 |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适用□不适用
1.深圳市深水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在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期间,公司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不低于24,000万元。
2.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8-12月、2022度、2023年度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22,500万元、28,200万元。
3.本集团收购宣城富旺股权时,宣城富旺原股东承诺:宣城富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为业绩考核期,业绩考核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10,000.00万元、10,000.00万元。
4.本公司收购四川天晟源股权时,四川天晟源原股东承诺:四川天晟源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不低于2,700.00万元;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不低于2,800.00万元;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不低于2,900.00万元。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无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及第十节“九、合并范围的变更”相关内容。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43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6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梁志刚、李宇恒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梁志刚第3年、李宇恒第2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限为1年,费用为9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未达到重大的诉讼、仲裁事项汇总(原告、申请人) | 70,959.49 | 否 | 截至报告期末未结案 | 无重大影响 | 截至报告期末未结案 | ||
未达到重大的诉讼、仲裁事项汇总(被告、被申请人) | 4,417.8 | 否 | 截至报告期末未结案 | 无重大影响 | 截至报告期末未结案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1、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身的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形式向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申请融资,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的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
公司以武乡分公司脱硫脱硝资产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报告期内,该事项已经履行完毕。
2、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0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身的固定资产作为租赁
物,采取售后回租形式向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申请融资,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的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公司以托克托分公司11#-12#机组脱硫资产与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报告期内,该事项已经履行完毕。
公司子公司赤峰博元将其部分生产设备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报告期内,该事项已经履行完毕。
公司以托克托分公司7#-8#机组脱硫资产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履行。
公司以丰润分公司脱硫资产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履行。
公司子公司清新节能将其部分余热发电资产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履行。
公司孙公司重庆渝琥将其余热发电资产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履行。
3、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身的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形式向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申请融资,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的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
公司以托克托分公司1#-6#机组脱硫资产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履行。
公司以用大同分公司脱硫脱硝环保资产和神木分公司脱硫资产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履行。
公司以河南神火发电厂1X600MW机组的脱硫脱硝除尘设备为租赁物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履行。
4、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相关资产作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直租、联合承租等形式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的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公司以徐州分公司脱硫资产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履行。
公司以子公司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炉、焚烧窑、煅烧窑、蒸发器等固废处理设备及相关附属设备,采用联合承租的方式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履行。
公司以本钢360项目为租赁物,采取直租方式与工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7,900万元。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履行。
公司子公司清新节能以其平阴分公司余热发电及配套环保设备和公司孙公司宁夏茂烨以其余热发电资产作为租赁物,与公司采用联合承租的方式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履行。公司子公司赤峰博元以其部分生产设备为租赁物,与公司采用联合承租的方式与交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履行。
公司下属公司绵阳市新永供水有限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7,600万元。本公司子公司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事项出具了差额补足承诺,绵阳市新永供水有限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为本次融资事项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履行。
公司下属公司江安国润排水有限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履行。
公司下属公司南部县国润排水有限公司机器设备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履行。
5、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相关资产作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直租、联合承租等形式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的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公司以本钢265项目为租赁物,采取直租方式与工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1,600万元。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履行。
公司以托克托分公司11#-12#机组脱硫装置及配套设备和石柱分公司1#-2#脱硫脱硝装置及配套设备与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2,900万元。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履行。
公司以武乡分公司1#-2#脱硝装置及配套设备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履行。
公司控股公司赤峰博元将其部分生产设备为租赁物,与公司采用联合承租的方式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报告期内,该事项正在履行。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 | 担保额 | 担保额 | 实际发 | 实际担 | 担保类 | 担保物 | 反担保 | 担保期 | 是否履 | 是否为 |
象名称 | 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度 | 生日期 | 保金额 | 型 | (如有) | 情况(如有) | 行完毕 | 关联方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8月27日 | 30,000 | 2020年09月22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赤峰博元向清新环境提供土地质押反担保 | 3年 | 是 | 否 | |
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08日 | 5,000 | 2022年01月28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是 | 否 | ||
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14日 | 50,000 | 2021年05月06日 | 26,579.81 | 连带责任保证 | 5年 | 否 | 否 | ||
重庆清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14日 | 2,000 | 2021年04月28日 | 1,065.61 | 连带责任保证 | 5年 | 否 | 否 | ||
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08日 | 8,000 | 2022年01月04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1.5年 | 是 | 否 | ||
雅安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13日 | 16,000 | 2022年05月26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雅安市名山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10%的雅安清新股权质押 | 1年 | 是 | 否 | |
雅安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 | 2023年02月14日 | 19,246.98 | 连带责任保证 | 雅安市名山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10%的雅安清新股权质押 | 15年 | 否 | 否 |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13日 | 7,000 | 2022年06月26日 | 6,854.28 | 连带责任保证 | 15年 | 否 | 否 | ||
赤峰博 | 2021年 | 20,000 | 2022年 | 0 | 连带责 | 赤峰博 | 1年 | 是 | 否 |
元科技有限公司 | 12月08日 | 09月27日 | 任保证 | 元向清新环境提供土地质押反担保 | ||||||
北京清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9日 | 20,100 | 2022年07月20日 | 19,095 | 连带责任保证 | 7年 | 否 | 否 | ||
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01日 | 8,000 | 2023年03月02日 | 7,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新疆金派以其持有的部分在建工程向清新环境提供抵押担保 | 8年 | 否 | 否 | |
雅安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17日 | 1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雅安市名山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10%的雅安清新股权质押 | 否 | 否 |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02日 | 10,000 | 2023年12月07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宣城耀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裘元元、合伙人杭州旺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股东裘忠成作为持有宣城富旺43%股权的实际股东以及相关自然人向公司提供共同连带责任反担保。 | 0.5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6,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36,546.98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12,1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90,141.68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南部县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01日 | 4,000 | 2022年11月14日 | 1,738.8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 | 否 | 否 | ||
江安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01日 | 4,000 | 2022年11月14日 | 1,987.2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 | 否 | 否 | ||
江安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01日 | 4,000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荥经县国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03月31日 | 12,000 | 2022年07月29日 | 10,044.67 | 连带责任保证 | 10年 | 否 | 否 | ||
荥经县国润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03月31日 | 16,000 | 2022年04月25日 | 13,439.56 | 连带责任保证 | 10年 | 否 | 否 | ||
米易国润清源排水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3日 | 5,900 | 2022年12月28日 | 2,208.45 | 连带责任保证 | 30年 | 否 | 否 | ||
江安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31日 | 16,700 | 2023年01月05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否 | |||
米易国润清源供水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3日 | 10,100 | 2022年12月28日 | 51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年 | 否 | 否 | ||
江安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31日 | 4,500 | 2023年01月05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否 | |||
绵阳市新永供水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13日 | 7,600 | 2022年01月14日 | 5,524.21 | 连带责任保证 | 5年 | 否 | 否 | ||
绵竹弘润城市排水有 | 2023年09月29日 | 4,895.23 | 2023年10月09日 | 4,770.46 | 连带责任保证 | 14年 | 否 | 否 |
限公司 | |||||||||
冕宁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0日 | 29,166.78 | 2023年10月23日 | 13,002.38 | 连带责任保证 | 15年 | 否 | 否 | |
雅安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0日 | 1,670 | 2023年11月23日 | 1,503 | 连带责任保证 | 10年 | 否 | 否 |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11日 | 1,000 | 2023年02月14日 | 550 | 抵押 | 1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36,732.01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19,825.84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121,532.01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55,278.73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62,732.01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56,372.8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333,632.01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45,420.41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2.70% | ||||||||
其中: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更新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更新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更新稿)》等相关公告。
2022年12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月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所有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3年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等相关公告。
2023年2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更新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2023年3月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3年3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出具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2023年4月2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对问询函的落实和募集说明书的修改情况逐条书面回复,并提交深交所审核。
2023年4月2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知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申请中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程序,待相关事项落实完毕和申请文件更新完善后及时申请恢复审核。
2023年6月1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知的公告》,鉴于相关中止审核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向深交所提交申请恢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程序,并于2023年6月14日收到深交所同意恢复审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回复。
2023年8月1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55,324,066 | 24.77% | -400,812 | -400,812 | 354,923,254 | 24.74%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322,448,979 | 22.48% | 322,448,979 | 22.48%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2,875,087 | 2.29% | -400,812 | -400,812 | 32,474,275 | 2.26%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2,875,087 | 2.29% | -400,812 | -400,812 | 32,474,275 | 2.26%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79,162,013 | 75.23% | 400,812 | 400,812 | 1,079,562,825 | 75.2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079,162,013 | 75.23% | 400,812 | 400,812 | 1,079,562,825 | 75.2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434,486,079 | 100.00% | 0 | 0 | 1,434,486,079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总股份数无变动,有限售条件股份和无限售条件股份数据变动系根据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董监高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发生的变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程建龙 | 30,450 | 0 | 30,450 | 0 | 高管锁定股 | 根据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董监高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
张季宏 | 47,737 | 0 | 47,737 | 0 | 高管锁定股 | 根据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董监高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
王月淼 | 151,050 | 0 | 151,050 | 0 | 高管锁定股 | 根据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董监高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
张根华 | 106,575 | 0 | 106,575 | 0 | 高管锁定股 | 根据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董监高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
贾双燕 | 386,850 | 0 | 65,000 | 321,850 | 高管锁定股 | 根据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董监高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
合计 | 722,662 | 0 | 400,812 | 321,85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 52,47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 51,61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0 |
东总数 | 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1.56% | 596,118,979 | 0 | 322,448,979 | 273,670,000 | 质押 | 298,059,489 |
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92% | 213,993,370 | -890,400 | 0 | 213,993,370 | 不适用 | 0 |
新疆中能华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6% | 33,889,100 | 0 | 0 | 33,889,100 | 不适用 | 0 |
王瑜珍 | 境内自然人 | 2.25% | 32,230,000 | 0 | 0 | 32,230,000 | 不适用 | 0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清新环境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1.00% | 14,332,790 | 0 | 0 | 14,332,790 | 不适用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67% | 9,561,562 | 5,931,488 | 0 | 9,561,562 | 不适用 | 0 |
郑欣 | 境内自然人 | 0.30% | 4,373,708 | -272,984 | 0 | 4,373,708 | 不适用 | 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其他 | 0.27% | 3,944,600 | -551,900 | 0 | 3,944,600 | 不适用 | 0 |
杨六明 | 境内自然人 | 0.21% | 3,011,400 | 0 | 0 | 3,011,400 | 不适用 | 0 |
张宁 | 境内自然人 | 0.16% | 2,327,500 | 12,900 | 0 | 2,327,50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2、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73,6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3,670,000 |
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 | 213,993,37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993,370 |
新疆中能华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3,88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889,100 |
王瑜珍 | 32,2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230,000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清新环境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4,332,7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32,79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9,561,562 | 人民币普通股 | 9,561,562 |
郑欣 | 4,373,708 | 人民币普通股 | 4,373,70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3,94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44,600 |
杨六明 | 3,011,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11,400 |
张宁 | 2,32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7,5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2、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1、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在报告期内增减变动为其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该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的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2、公司股东新疆中能华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4,180,000股股份,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9,709,10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3,889,100股股份;3、公司股东王瑜珍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2,980,000股股份,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9,250,00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2,230,000股股份;4、公司股东郑欣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4,373,708股股份;5、公司股东张宁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11,000股股份,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216,50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327,500股股份。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 | 214,883,770 | 14.98% | 1,317,800 | 0.09% | 213,993,370 | 14.92% | 2,208,200 | 0.15%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张宁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刘强 | 2013年12月17日 | 9151010008666937X5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市政设施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园区管理服务;生态资源监测;节能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 |
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冯文生 | 115100007650616494 | 未公示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四川路桥,79.25%;四川成渝,39.86%;新华文轩,58.40%;川能动力,51.01%;新筑股份,29.97%;川发龙蟒,28.20%;四川能投发展,39.03%;蜀道装备,29.95%;炼石航空,31.03%;思美传媒,19.96%;川投能源,45.06%;华海清科,28.19%。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 | 张峥 | 2001年08月17日 | 5000万人民币 | 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适用□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适用□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清新G1 | 149060 | 2020年03月12日 | 2023年03月13日 | 2023年03月13日 | 0 | 3.79% | 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 | ||||||||
适用的交易机制 | 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 |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如有)和应对措施 | 不适用 |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中介机构的情况
债券项目名称 |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中介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 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 | 不适用 | 李佳佳、张彦玲 | 010-59833001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 |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 不适用 | 孙啸林 | 010-57061526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20层 | 不适用 | 匡柯颖 | 010-88005445 |
债券(第一期) |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中国人保财险大厦17层 | 不适用 | 李杰 | 010-85679696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28层 | 不适用 | 梁潇 | 028-83177962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三角路水岸国际1号楼12楼 | 不适用 | 夏金 | 027-88077353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 王勇、胡春燕 | 胡春燕 | 010-59675588 |
报告期内上述机构是否发生变化
□是?否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债券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80,000 | 80,000 | 0 | 正常 | 不适用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适用?不适用
5、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20清新G1”的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按照《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的有关条款约定执行,未发生变更。“20清新G1”债券已于2023年3月13日全额兑付。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1.1 | 1.16 | -5.17% |
资产负债率 | 68.10% | 67.80% | 0.30% |
速动比率 | 0.95 | 0.96 | -1.04%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4,487.69 | 40,857.65 | -89.02%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9.33% | 12.18% | -2.85% |
利息保障倍数 | 1.56 | 2.33 | -33.05%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3.33 | 3.51 | -5.13%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3.53 | 4.15 | -14.94%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2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XYZH/2024BJAA5B0356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梁志刚,李宇恒 |
审计报告正文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清新环境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清新环境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收入确认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2023年度,清新环境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6.14亿元。由于收入是清新环境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营业收 | (1)了解、评估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2)选取合同样本,识别与商品或服务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及条件,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及 |
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验收单,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并对收入确认进行测算,检查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4)针对满足在一定时段内确认收入的销售合同,检查经客户确认的阶段报告,将阶段报告中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项目的进度,与公司管理层按成本法计算确定的履约进度进行对比分析;(5)选取客户样本函证合同金额、应收账款余额、是否完工等信息;(6)选取项目样本结合存货盘点、访谈等方式了解工程是否已完工,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比较,了解实际情况与账面记录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评估账面记录的合理性;(7)对收入执行细节测试,针对销售合同,抽查公司主要业务合同、收款凭证、验收单等凭证,选取样本检查验收时间与入账时间是否一致;(8)复核财务报表中有关披露的充分性。 |
2.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及减值准备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如财务报表第十节、七、5.应收账款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清新环境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3.39亿元,占总资产的17.67%,信用损失准备5.90亿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13.60%。清新环境公司以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为判断基础,分别按照单项金额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评估可回收性,并确定信用损失准备。管理层需要基于预计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评估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由于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清新环境公司应收账款重大,其可回收性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及减值准备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评估和测试管理层与应收账款可回收性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2)对于按照单项金额评估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基于客户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历史还款记录等对减值进行评估的依据。我们将管理层的评估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取得的其他证据相验证,包括客户的背景资料信息、以往的交易历史和回款情况等;(3)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复核组合账龄的合理性,选取样本测试应收账款账龄,并测试信用损失准备计提金额的准确性;(4)对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进行函证,以确认应收账款余额的准确性及权属;(5)选取样本检查期后回款情况;(6)复核财务报表中有关披露的充分性。 |
3.商誉减值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于2023年12月31日,清新环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为6.79亿元(第十节、七、27.商誉)。管理层需要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管理层通过比较被分摊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该资产组及商誉的账面价值,以确定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 (1)了解、评估及测试管理层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2)对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客观性进行评价;(3)获取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出具的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报告:1)复核管理层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划分是否合理、自购买日或前次商誉减值测试以来是否发生变化及其合理 |
预测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涉及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管理层需要做出重大假设和判断并可能出现管理层偏向,特别是对于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与稳定期的划分等。由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复杂,同时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假设和判断,我们将商誉减值测试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性;2)参考行业惯例,评估管理层及外部评估机构所采用的评估方法是否恰当;3)将相关资产组本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与以前年度的预测信息进行比较,以评价过往管理层预测的准确性,并就识别的重大差异向管理层询问原因,同时考虑相关因素是否在本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中予以调整;4)结合对相关行业及宏观经济形势的了解、管理层制定的相关商业计划,复核管理层制定、批准的未来经营预算的合理性;5)评价管理层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采用的关键假设和判断及自购买日或前次商誉减值测试以来关键假设和判断发生的变化是否合理;6)复核相关计算过程的准确性。(4)复核财务报表中有关披露的充分性。 |
?其他信息
清新环境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清新环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清新环境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清新环境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清新环境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清新环境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清新环境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就清新环境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志刚(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宇恒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宇恒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
二、财务报表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90,744,480.79 | 1,569,941,734.2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8,790,494.65 | 8,738,178.88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1,057,507.98 | 51,718,400.00 |
应收账款 | 3,748,694,864.69 | 3,676,608,217.06 |
应收款项融资 | 179,051,231.97 | 84,261,344.09 |
预付款项 | 712,962,305.51 | 796,056,520.1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32,360,148.94 | 522,576,260.2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230,749.41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385,270,452.99 | 1,715,371,475.93 |
合同资产 | 1,714,161,968.01 | 1,350,422,938.4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6,986,827.67 | 86,116,434.51 |
其他流动资产 | 270,180,468.21 | 237,046,699.39 |
流动资产合计 | 10,130,260,751.41 | 10,098,858,203.0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745,848,544.45 | 667,264,446.75 |
长期股权投资 | 764,286,143.72 | 739,622,176.9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936,114.00 | 39,168,114.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47,228.20 | |
投资性房地产 | 60,538,272.22 | 62,992,280.74 |
固定资产 | 5,262,638,779.20 | 4,549,144,580.74 |
在建工程 | 1,018,919,878.08 | 1,361,371,198.7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55,662,189.10 | 180,520,495.11 |
无形资产 | 4,775,955,966.99 | 4,602,710,030.91 |
开发支出 | 28,412,733.26 | 44,275,042.66 |
商誉 | 678,998,856.87 | 678,998,856.87 |
长期待摊费用 | 53,059,044.95 | 55,856,609.0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7,654,507.28 | 206,231,373.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53,514,231.55 | 388,052,939.5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426,872,489.87 | 13,576,208,145.14 |
资产总计 | 24,557,133,241.28 | 23,675,066,348.1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918,319,449.42 | 2,491,286,475.5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92,675.50 | 19,094.14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24,310,699.79 | 96,783,863.97 |
应付账款 | 2,076,373,795.54 | 2,160,757,005.92 |
预收款项 | 102,538.43 | |
合同负债 | 734,860,647.18 | 1,014,097,946.5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0,465,662.00 | 212,064,099.54 |
应交税费 | 189,204,186.91 | 253,034,329.48 |
其他应付款 | 702,511,271.83 | 538,549,260.7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83,177,775.53 | 95,025,559.28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18,880,555.56 | 1,852,772,287.84 |
其他流动负债 | 125,373,516.91 | 114,421,118.82 |
流动负债合计 | 9,200,594,999.07 | 8,733,785,482.5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454,707,217.31 | 6,287,669,489.81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30,477,814.71 | 152,203,471.34 |
长期应付款 | 143,111,813.34 | 165,675,355.7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55,875,963.66 | 106,693,038.56 |
递延收益 | 553,118,067.25 | 549,354,328.1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5,559,978.35 | 55,411,484.8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522,850,854.62 | 7,317,007,168.50 |
负债合计 | 16,723,445,853.69 | 16,050,792,651.0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33,976,079.00 | 1,434,486,07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489,033,176.12 | 1,483,031,996.32 |
减:库存股 | 96,914,950.00 | 101,536,35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39,528,964.97 | -41,044,323.54 |
专项储备 | 15,433,439.94 | 4,130,124.88 |
盈余公积 | 402,361,754.91 | 402,361,754.9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200,510,586.86 | 3,230,719,994.5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04,871,121.86 | 6,412,149,276.07 |
少数股东权益 | 1,428,816,265.73 | 1,212,124,421.0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833,687,387.59 | 7,624,273,697.0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4,557,133,241.28 | 23,675,066,348.15 |
法定代表人:邹艾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斯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斯淳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8,450,185.95 | 480,290,674.1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8,083,907.98 | 26,938,400.00 |
应收账款 | 2,116,574,053.21 | 2,471,516,269.85 |
应收款项融资 | 96,203,122.57 | 48,388,146.50 |
预付款项 | 499,885,101.84 | 600,782,717.56 |
其他应收款 | 2,677,746,556.63 | 2,180,462,466.7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230,749.41 | |
存货 | 760,893,618.69 | 1,123,271,887.04 |
合同资产 | 405,789,323.86 | 363,860,001.38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380,297.52 | 48,455,410.04 |
流动资产合计 | 6,994,006,168.25 | 7,343,965,973.2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507,514,036.56 | 4,423,271,750.9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696,114.00 | 18,696,114.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014,669,116.49 | 1,775,427,673.19 |
在建工程 | 128,139,315.60 | 334,644,241.4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711,489.16 | 19,231,412.33 |
无形资产 | 238,963,403.92 | 261,767,692.05 |
开发支出 | 20,300,064.35 | 33,217,191.79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205,376.62 | 11,112,182.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7,532,458.03 | 126,233,296.9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6,070,445.99 | 38,589,735.7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157,801,820.72 | 7,042,191,290.54 |
资产总计 | 14,151,807,988.97 | 14,386,157,263.7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43,177,529.84 | 1,913,514,643.9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13,249,000.00 | 84,500,254.67 |
应付账款 | 986,335,637.52 | 1,185,738,941.1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11,247,831.62 | 722,026,431.29 |
应付职工薪酬 | 38,137,675.28 | 42,569,714.96 |
应交税费 | 37,551,961.55 | 84,065,539.09 |
其他应付款 | 647,556,437.57 | 722,133,843.8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9,721,212.87 | 26,236,970.00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22,307,086.32 | 1,234,167,495.36 |
其他流动负债 | 101,408,035.59 | 93,225,508.35 |
流动负债合计 | 6,300,971,195.29 | 6,081,942,372.6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375,857,683.19 | 2,490,340,298.28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771,949.03 | 6,612,264.4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6,780,181.71 | 230,721.92 |
递延收益 | 10,329,384.27 | 13,750,104.1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238,116.36 | 4,064,564.2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00,977,314.56 | 2,514,997,953.08 |
负债合计 | 8,701,948,509.85 | 8,596,940,325.7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33,976,079.00 | 1,434,486,07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687,204,779.05 | 1,673,920,840.28 |
减:库存股 | 96,914,950.00 | 101,536,35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40,241,054.06 | -41,768,891.5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96,776,674.99 | 396,776,674.99 |
未分配利润 | 2,069,057,950.14 | 2,427,338,585.2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449,859,479.12 | 5,789,216,938.0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151,807,988.97 | 14,386,157,263.74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614,465,502.98 | 8,032,294,112.23 |
其中:营业收入 | 8,614,465,502.98 | 8,032,294,112.2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403,054,821.43 | 7,496,338,932.17 |
其中:营业成本 | 7,083,073,533.55 | 6,189,219,799.3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92,992,740.04 | 68,317,755.03 |
销售费用 | 71,829,802.15 | 74,198,578.13 |
管理费用 | 555,702,534.09 | 504,488,432.27 |
研发费用 | 168,975,633.06 | 179,648,319.24 |
财务费用 | 430,480,578.54 | 480,466,048.16 |
其中:利息费用 | 428,000,675.85 | 466,732,166.79 |
利息收入 | 25,696,820.72 | 19,442,206.58 |
加:其他收益 | 219,731,376.35 | 198,392,208.5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749,961.88 | 88,981,980.8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3,884,906.88 | 56,844,217.2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399,069.55 | 788,352.5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1,533,055.78 | -125,837,197.7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3,198,596.63 | -58,570,811.8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177,241.09 | -96,485.5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8,382,195.83 | 639,613,226.98 |
加:营业外收入 | 42,398,924.59 | 13,511,168.16 |
减:营业外支出 | 18,320,266.51 | 21,187,848.7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2,460,853.91 | 631,936,546.42 |
减:所得税费用 | 24,817,151.99 | 79,884,575.1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7,643,701.92 | 552,051,971.2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7,643,701.92 | 552,051,971.28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7,365,346.64 | 447,656,868.73 |
2.少数股东损益 | 110,278,355.28 | 104,395,102.5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15,358.57 | -3,886,694.08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15,358.57 | -3,886,694.08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15,358.57 | -3,886,694.08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515,358.57 | -3,886,694.08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39,159,060.49 | 548,165,277.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8,880,705.21 | 443,770,174.6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0,278,355.28 | 104,395,102.5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892 | 0.318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892 | 0.318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邹艾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斯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斯淳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529,999,648.03 | 2,524,013,606.12 |
减:营业成本 | 2,271,430,391.84 | 2,018,020,738.05 |
税金及附加 | 12,607,914.17 | 18,124,297.54 |
销售费用 | 16,534,657.62 | 26,664,908.13 |
管理费用 | 129,465,095.18 | 105,121,551.61 |
研发费用 | 80,631,446.91 | 108,487,088.42 |
财务费用 | 194,357,016.54 | 226,825,455.97 |
其中:利息费用 | 224,511,124.29 | 244,589,929.04 |
利息收入 | 49,306,445.26 | 46,655,135.04 |
加:其他收益 | 44,028,673.92 | 69,122,153.1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4,926,500.51 | 194,244,057.3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31,498,124.00 | 47,170,878.86 |
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0,170,885.42 | -118,041,224.5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1,371,987.03 | -23,080,173.6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8,314.87 | -74,183.1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88,022,887.12 | 142,940,195.61 |
加:营业外收入 | 35,057,727.53 | 1,044,518.23 |
减:营业外支出 | 10,430,894.55 | 9,127,532.08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3,396,054.14 | 134,857,181.76 |
减:所得税费用 | -48,464,026.92 | -27,298,448.49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4,932,027.22 | 162,155,630.2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4,932,027.22 | 162,155,630.2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27,837.44 | -4,021,943.91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27,837.44 | -4,021,943.91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527,837.44 | -4,021,943.91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13,404,189.78 | 158,133,686.34 |
七、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609,181,049.04 | 7,847,538,996.2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8,622,120.90 | 156,433,776.5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8,440,403.80 | 789,709,623.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446,243,573.74 | 8,793,682,396.1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041,215,937.52 | 5,400,689,686.2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99,604,925.86 | 1,049,313,702.7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66,153,855.54 | 527,745,735.0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2,323,240.51 | 762,005,439.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69,297,959.43 | 7,739,754,563.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6,945,614.31 | 1,053,927,832.7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5,110,026.61 | 414,688,7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5,335,684.25 | 18,539,376.2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04,413.31 | 10,206,717.6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0.9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467,377.2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2,250,135.08 | 472,902,171.1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20,017,334.47 | 1,045,998,059.9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6,144,637.57 | 264,083,115.67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5,068,547.93 | 359,375,174.29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000,000.00 | 75,730,453.1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51,230,519.97 | 1,745,186,803.0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8,980,384.89 | -1,272,284,631.9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290,000.00 | 137,182,1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290,000.00 | 35,645,75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562,789,685.27 | 6,476,766,290.56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76,079,685.27 | 6,613,948,390.5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17,416,955.59 | 5,332,248,866.3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33,687,298.39 | 606,776,860.63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60,580,237.80 | 39,136,765.0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264,668.41 | 392,479,367.5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97,368,922.39 | 6,331,505,094.5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289,237.12 | 282,443,296.0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942,502.97 | -2,316,581.5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0,381,504.73 | 61,769,915.3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39,533,701.82 | 1,377,763,786.4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9,152,197.09 | 1,439,533,701.82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41,472,416.29 | 2,649,987,439.1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4,127,680.85 | 68,664,543.6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47,604,524.30 | 1,905,190,270.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53,204,621.44 | 4,623,842,252.9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98,497,736.20 | 1,740,832,631.4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3,951,666.50 | 316,607,016.4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4,856,171.71 | 153,268,904.8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87,887,548.51 | 2,250,059,091.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75,193,122.92 | 4,460,767,643.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8,011,498.52 | 163,074,609.1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330,498.9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120,276.13 | 165,239,737.8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299.03 | 27,021.2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10,959.69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976,033.79 | 165,266,759.0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5,854,095.41 | 55,145,829.8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372,910.49 | 166,232,633.22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0,227,005.90 | 221,378,463.0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250,972.11 | -56,111,703.9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1,536,35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447,546,180.51 | 2,941,846,648.19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47,546,180.51 | 3,043,382,998.1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388,590,242.27 | 2,893,816,995.8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82,400,671.66 | 371,702,744.2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03,205.84 | 340,972,878.1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82,994,119.77 | 3,606,492,618.2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447,939.26 | -563,109,620.0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916,251.78 | -2,452,418.2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2,771,161.07 | -458,599,133.1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1,137,520.60 | 839,736,653.7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8,366,359.53 | 381,137,520.60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34,486,079.00 | 1,483,031,996.32 | 101,536,350.00 | -41,044,323.54 | 4,130,124.88 | 402,361,754.91 | 3,230,719,994.50 | 6,412,149,276.07 | 1,212,124,421.01 | 7,624,273,697.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34,486,079.00 | 1,483,031,996.32 | 101,536,350.00 | -41,044,323.54 | 4,130,124.88 | 402,361,754.91 | 3,230,719,994.50 | 6,412,149,276.07 | 1,212,124,421.01 | 7,624,273,697.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510,000.00 | 6,001,179.80 | -4,621,400.00 | 1,515,358.57 | 11,303,315.06 | -30,209,407.64 | -7,278,154.21 | 216,691,844.72 | 209,413,690.51 |
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15,358.57 | 127,365,346.64 | 128,880,705.21 | 110,278,355.28 | 239,159,060.4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10,000.00 | 5,704,111.53 | -4,621,400.00 | 9,815,511.53 | 136,114,417.79 | 145,929,929.3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10,000.00 | -1,134,900.00 | -4,621,400.00 | 2,976,500.00 | 29,232,800.00 | 32,209,3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2,738,926.14 | 12,738,926.14 | 1,382,844.36 | 14,121,770.50 | |||||||
4.其他 | -5,899,914.61 | -5,899,914.61 | 105,498,773.43 | 99,598,858.82 | |||||||
(三)利润分配 | -143,348,607.90 | -143,348,607.90 | -27,309,718.72 | -170,658,326.6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 |
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3,348,607.90 | -143,348,607.90 | -27,309,718.72 | -170,658,326.6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432,411.32 | -3,432,411.32 | -2,775,629.63 | -6,208,040.95 | |||||||||
1.本期提取 | 6,641,532.91 | 6,641,532.91 | 2,838,648.58 | 9,480,181.49 | |||||||||
2.本期使用 | 10,073,944.23 | 10,073,944.23 | 5,614,278.21 | 15,688,222.44 | |||||||||
(六)其他 | 297,068.27 | 14,735,726.38 | -14,226,146.38 | 806,648.27 | 384,420.00 | 1,191,068.2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33,976,079.00 | 1,489,033,176.12 | 96,914,950.00 | -39,528,964.97 | 15,433,439.94 | 402,361,754.91 | 3,200,510,586.86 | 6,404,871,121.86 | 1,428,816,265.73 | 7,833,687,387.5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03,721,079.00 | 1,397,136,273.12 | -37,157,629.46 | 386,124,435.43 | 2,939,347,483.11 | 6,089,171,641.20 | 807,132,930.91 | 6,896,304,572.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1,756.45 | 303,313.59 | 325,070.04 | 45,135.83 | 370,205.8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03,721,079.00 | 1,397,136,273.12 | -37,157,629.46 | 386,146,191.88 | 2,939,650,796.70 | 6,089,496,711.24 | 807,178,066.74 | 6,896,674,777.98 | |||||||
三、本期 | 30,765,0 | 85,895,7 | 101,536, | -3,88 | 4,130,12 | 16,215,5 | 291,069, | 322,652, | 404,946, | 727,598, |
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0.00 | 23.20 | 350.00 | 6,694.08 | 4.88 | 63.03 | 197.80 | 564.83 | 354.27 | 919.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86,694.08 | 447,656,868.73 | 443,770,174.65 | 104,395,102.55 | 548,165,277.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765,000.00 | 85,750,615.92 | 101,536,350.00 | 14,979,265.92 | 376,883,233.50 | 391,862,499.4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765,000.00 | 70,771,350.00 | 101,536,350.00 | 35,645,750.00 | 35,645,75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829,265.92 | 13,829,265.92 | 1,136,097.21 | 14,965,363.13 | |||||||||
4.其他 | 1,150,000.00 | 1,150,000.00 | 340,101,386.29 | 341,251,386.29 | |||||||||
(三)利润分配 | 16,215,563.03 | -156,587,670.93 | -140,372,107.90 | -79,401,664.10 | -219,773,772.00 | ||||||||
1.提取盈余 | 16,215,563.03 | -16,215,563.0 |
公积 | 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0,372,107.90 | -140,372,107.90 | -79,401,664.10 | -219,773,772.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130,124.88 | 4,130,124.88 | 3,069,682.32 | 7,199,807.20 | |||||||||
1.本期提取 | 4,349,158.69 | 4,349,158.69 | 3,221,800.60 | 7,570,959.29 | |||||||||
2.本期使用 | 219,033.81 | 219,033.81 | 152,118.28 | 371,152.09 | |||||||||
(六)其他 | 145,107.28 | 145,107.28 | 145,107.2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34,486,079.00 | 1,483,031,996.32 | 101,536,350.00 | -41,044,323.54 | 4,130,124.88 | 402,361,754.91 | 3,230,719,994.50 | 6,412,149,276.07 | 1,212,124,421.01 | 7,624,273,697.08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34,486,079.00 | 1,673,920,840.28 | 101,536,350.00 | -41,768,891.50 | 396,776,674.99 | 2,427,338,585.26 | 5,789,216,938.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 | 1,434,486,079.0 | 1,673,920,840.2 | 101,536,350.00 | -41,768,891 | 396,776,674.99 | 2,427,338,585.2 | 5,789,216,938.0 |
余额 | 0 | 8 | .50 | 6 | 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10,000.00 | 13,283,938.77 | -4,621,400.00 | 1,527,837.44 | -358,280,635.12 | -339,357,458.9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27,837.44 | -214,932,027.22 | -213,404,189.7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10,000.00 | 12,986,870.50 | -4,621,400.00 | 17,098,270.5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10,000.00 | -1,134,900.00 | -4,621,400.00 | 2,976,5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121,770.50 | 14,121,770.5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3,348,607.90 | -143,348,607.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3,348,607.90 | -143,348,607.9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97,068.27 | 297,068.2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33,976,079.00 | 1,687,204,779.05 | 96,914,950.00 | -40,241,054.06 | 396,776,674.99 | 2,069,057,950.14 | 5,449,859,479.1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03,721,079.00 | 1,588,184,127.15 | -37,746,947.59 | 380,539,355.51 | 2,421,574,817.93 | 5,756,272,432.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1,756.45 | 195,808.01 | 217,564.4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03,721,079.00 | 1,588,184,127.15 | -37,746,947.59 | 380,561,111.96 | 2,421,770,625.94 | 5,756,489,996.4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 30,765,000.00 | 85,736,713.13 | 101,536,350.00 | -4,021,943.91 | 16,215,563.03 | 5,567,959.32 | 32,726,941.57 |
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21,943.91 | 162,155,630.25 | 158,133,686.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765,000.00 | 85,736,713.13 | 101,536,350.00 | 14,965,363.1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765,000.00 | 70,771,350.00 | 101,536,35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965,363.13 | 14,965,363.1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215,563.03 | -156,587,670.93 | -140,372,107.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215,563.03 | -16,215,563.0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0,372,107.90 | -140,372,107.90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34,486,079.00 | 1,673,920,840.28 | 101,536,350.00 | -41,768,891.50 | 396,776,674.99 | 2,427,338,585.26 | 5,789,216,938.03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制方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属环保行业,主要从事大气治理装置的建造和运营、城乡供水、水务市政设施运营、低碳节能服务、资源再生利用、生态修复等业务。本集团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简称 | 级次 |
1 | 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 | 博元科技 | 二级 |
2 | 北京新源天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新源天净 | 二级 |
3 | 浙江清新天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清新 | 二级 |
4 | 北京康瑞新源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 康瑞新源 | 二级 |
5 | SPCEUROPESp.zo.o. | SPC公司 | 二级 |
6 | 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节能技术 | 二级 |
6-1 | 河北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河北清新 | 三级 |
6-2 | 莒南清新热力有限公司 | 莒南热力 | 三级 |
6-3 | 宁夏节能茂烨余热发电有限公司 | 宁夏茂烨 | 三级 |
6-4 | 重庆清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重庆节能 | 三级 |
6-5 | 山西省孝义市清泰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清泰节能 | 三级 |
7 | 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盐城清新 | 二级 |
8 | 山东清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清新 | 二级 |
9 | 山西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山西清新 | 二级 |
10 | 北京清新石化技术有限公司 | 清新石化 | 二级 |
11 | 天津新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新源环保 | 二级 |
12 | 天津新清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新清源 | 二级 |
13 | 贵州清新万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清新 | 二级 |
14 | 雄安清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雄安清新 | 二级 |
15 | 北京清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工程技术 | 二级 |
15-1 | 北京清新祥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祥赢环保 | 三级 |
15-2 | 江苏清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机械制造 | 三级 |
15-3 | 河北清新朗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朗博环保 | 三级 |
15-4 | 四川恒哲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四川恒哲 | 三级 |
15-5 | 四川景天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景天图 | 三级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简称 | 级次 |
16 | 四川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科技 | 二级 |
17 | 北京清新环境运营技术有限公司 | 运营技术 | 二级 |
18 | 北京清新环境资源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 资源利用 | 二级 |
18-1 | 鼎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鼎业再生 | 三级 |
19 | 北京清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清新环保 | 二级 |
19-1 | 雅安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雅安清新 | 三级 |
19-2 | 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金派环保 | 三级 |
19-2-1 | 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 金派固体 | 四级 |
19-3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达州清新 | 三级 |
19-4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宣城富旺 | 三级 |
19-5 | 成都航大天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航大天泽 | 三级 |
20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国润水务 | 二级 |
20-1 | 南充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南充排水 | 三级 |
20-2 | 南部县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南部排水 | 三级 |
20-3 | 仪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仪陇排水 | 三级 |
20-4 | 南充国润荆溪排水有限公司 | 荆溪排水 | 三级 |
20-5 | 自贡川水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自贡污水 | 三级 |
20-6 | 资中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资中排水 | 三级 |
20-7 | 兴文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 兴文供水 | 三级 |
20-8 | 兴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兴文排水 | 三级 |
20-9 | 江安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 江安供水 | 三级 |
20-10 | 江安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江安排水 | 三级 |
20-11 | 富顺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富顺排水 | 三级 |
20-12 | 荥经县国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荥经排水 | 三级 |
20-13 | 荥经县国润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荥经供水 | 三级 |
20-14 | 雅安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 雅安供水 | 三级 |
20-15 | 雅安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雅安排水 | 三级 |
20-16 | 冕宁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 冕宁供水 | 三级 |
20-17 | 冕宁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冕宁排水 | 三级 |
20-18 | 绵竹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 绵竹供水 | 三级 |
20-19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绵竹排水 | 三级 |
20-20 | 理县国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理县环境管理 | 三级 |
20-21 | 什邡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 什邡供水 | 三级 |
20-22 | 什邡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什邡排水 | 三级 |
20-23 | 贵阳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弘润排水 | 三级 |
20-24 | 米易国润清源排水有限公司 | 米易排水 | 三级 |
20-25 | 米易国润清源供水有限公司 | 米易供水 | 三级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简称 | 级次 |
20-26 | 遂宁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遂宁排水 | 三级 |
20-27 | 内江川水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内江污水 | 三级 |
20-28 | 绵竹弘润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绵竹弘润 | 三级 |
20-29 | 什邡弘润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什邡弘润 | 三级 |
20-30 | 绵阳市新永供水有限公司 | 新永供水 | 三级 |
20-31 | 遂宁国润川美自来水有限公司 | 遂宁川美 | 三级 |
20-32 | 绵阳弘润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绵阳弘润 | 三级 |
20-33 | 个旧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 个旧供水 | 三级 |
20-34 | 个旧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个旧排水 | 三级 |
20-35 | 遂宁市鑫宇自来水有限公司 | 鑫宇自来水 | 三级 |
20-36 | 屏山国润水务有限公司 | 屏山国润 | 三级 |
20-37 | 西昌国润水处理有限公司 | 西昌国润 | 三级 |
20-38 | 四川彭山供排水股份有限公司 | 彭山供排水 | 三级 |
21 |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深水水务 | 二级 |
21-1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 | 松岗水务 | 三级 |
21-2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深水环境科技 | 三级 |
21-3 | 深圳市深水兆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兆业工程 | 三级 |
21-4 | 深圳市深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造价 | 三级 |
21-5 | 江西省德馨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德馨水务 | 三级 |
21-6 | 川发(深圳)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城市运营 | 三级 |
21-6-1 | 荥经县川发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荥经川发 | 四级 |
21-7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有限公司 | 深水坂雪岗 | 三级 |
21-8 | 深圳市佳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佳耀生态 | 三级 |
21-9 | 中水君信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中水君信 | 三级 |
21-10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 | 深水横岗 | 三级 |
22 | 四川清润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清润合 | 二级 |
22-1 | 南充清润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南充清润合 | 三级 |
22-2 | 自贡清润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自贡清润合 | 三级 |
23 | 江苏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安达环保 | 二级 |
24 | 深圳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环境技术 | 二级 |
25 | 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天晟源 | 二级 |
25-1 | 西藏晟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西藏晟源 | 三级 |
25-2 | 四川省天晟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天晟源信息 | 三级 |
25-3 | 四川省昱洲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昱洲环保 | 三级 |
25-4 | 四川国环碳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国环 | 三级 |
本财务报表于2024年4月28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本集团对自2023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营业周期
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此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分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印度分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印度卢比,SPC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款项 | 本集团年末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汇总披露,其中单笔账面余额超过500万元的应收账款、单笔账面余额超过3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项披露单位名称(非关联方以序号代替)。 |
应收款项本年信用损失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本集团汇总披露本年收回或转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准备情况,其中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准备转回披露单位名称(非关联方以序号代替)。 |
本年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本集团汇总披露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其中单笔金额超过100 |
万元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的核销披露单位名称(非关联方以序号代替)。 | |
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对单个供应商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大于500万元时,本集团将其作为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付款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披露(非关联方以序号代替)。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项目年初金额、年末金额及本年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任一项金额大于1亿元时,本集团将其作为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披露。 |
重要的商誉 | 年末账面价值(如本年计提减值则取计提减值前账面价值)占本集团合并资产总额的比重超1%时,本集团作为重要的商誉,详细披露其减值测试过程。 |
重要承诺事项/或有事项/日后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 金额超过利润总额的10%。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5%以上或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占集团净资产的1%且金额大于5,0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按照是否丧失控制权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其中: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集团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为应收款项融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1)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应收款项,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外,通常按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本集团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集团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本集团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如果票据到期日在1年以内,本集团判断应收票据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在差异,不确认应收票据减值准备;如果票据到期日超过1年的,本集团按照该应收票据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损失准备。本集团取得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应收账款政策划分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2)债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6)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7)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例如以商品远期合同对商品价格风险进行套期。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4)金融工具减值。
13、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4)金融工具减值。
14、应收款项融资
本集团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处置方式为背书转让和到期承兑,具有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的双重目标,将其归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规定,本集团将所持的银行承兑汇票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5、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4)金融工具减值
16、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4)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内容。
17、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除石灰石实行实地盘存制外其他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领用或发出存货,除石灰石及特许经营备品备件采用加权平均法,其他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8、持有待售资产
(1)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本集团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
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无
20、其他债权投资
无
21、长期应收款
本集团长期应收款主要是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根据与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确认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中年可用性服务费的本金的摊余成本。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集团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长期应收款,本集团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本集团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或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本集团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如本集团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的、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的、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的、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的、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或综合考虑以上多种事实和情况,本集团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2)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以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不构成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后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核算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或摊销。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30 | 3 | 3.23 |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等。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00 | 4.75-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20 | 5.00 | 31.67-4.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19.00-9.50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30 | 5.00 | 31.67-3.17 |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项目 |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
房屋建筑物 | 完成建造并可开始使用 |
机器设备 | 达到设计要求并完成试生产 |
运输设备 | 获得权属证明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26、借款费用
本集团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确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每一会计期间,本集团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借入专门借款的,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
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其中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生物资产无
28、油气资产
无
29、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软件、特许经营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在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计量。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研发支出
本集团的主要研究开发项目包括有关烟气污染治理的干法脱硫、湿法脱硫、脱硫除尘一体化以及烟气脱硝等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本集团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将其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资本化:本集团评估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本集团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预计能够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本集团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特许经营权
本集团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业务,项目公司从政府部门获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项目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
BOT合同建设期间,本集团提供了实质性建造服务的,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本集团未提供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基础设施建成后,按照收入准则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在按照购建基础设施过程中支付的价款确认无形资产。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项目公司确认一项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规定处理。是否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以及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是否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达到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本集团及项目公司根据BOT合同的约定和实际经营情况综合判断。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BOT合同,该无形资产在从事经营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按照合同规定,本集团将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状态而预计将发生的支出,确认为预计负债。
本集团采用移交经营移交方式(T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业务,参照BOT方式进行核算。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主要研究开发项目包括有关烟气污染治理的干法脱硫、湿法脱硫、脱硫除尘一体化以及烟气脱硝等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本集团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将其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资本化:本集团评估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本集团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预计能够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本集团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1)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2)商誉减值
本集团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自购买日起将其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参数与假设,详见第十节、七、27.商誉。
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融资费、催化剂等本集团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摊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以及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超过一年予以支付内退(内待)补偿款,按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后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无
34、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复核并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在初始确认后,按照预计负债确认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本集团签署的BOT(TOT)项目按照合同规定,本集团有义务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针对该项义务,本集团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设施的具体情况,将预计很可能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并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确认预计负债。
35、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需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无
37、收入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建造合同收入、运营收入和销售商品收入等,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建造合同收入:建造合同不满足时段确认的三个条件的,验收时确认收入;建造合同满足时段确认条件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2)大气治理运营收入:具体按照如下公式进行确认:收入=运营电量×运营电价-本集团责任投运率低形成的运营电费处罚款,其中运营电量按照电厂实际运营上网电量计算,运营电价为本集团与电厂约定的本集团为之提供运营服务的单价。
(3)水治理销售收入:根据统计的实际销售水量确认当月销售数量,以此销售数量乘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执行单价(不含增值税、污水处理费、公用事业附加费等相关税费)确认收入;水处理服务费收入:根据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按照约定的处理单价和双方确认的处理量确认收入。
(4)能源化工收入:本集团能源化工收入主要为销售能源化工产品,客户自提时控制权转移确认收入。
(5)余热发电收入:每月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抄取电表计量的供电量和协议约定价格确认合同能源管理收入。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无
38、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合同履约成本分别列报在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取得成本分别列报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集团选择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平均分配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或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本集团对除以下情形外的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商誉的初始确认或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除以下情形外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1、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租赁的识别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确认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
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租赁变更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集团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分类为经营租赁。
1)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范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1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提前执行。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2023年1月1日 | 2022年1月1日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4,559,236.32 | 1,672,136.71 | 206,231,373.03 | 167,516,846.02 | 749,193.82 | 168,266,039.84 |
受影响的项目 | 2023年1月1日 | 2022年1月1日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5,409,777.33 | 1,707.50 | 55,411,484.83 | 29,278,807.92 | 378,987.95 | 29,657,795.87 |
股东权益 | ||||||
盈余公积 | 402,341,533.69 | 20,221.22 | 402,361,754.91 | 386,124,435.43 | 21,756.45 | 386,146,191.88 |
未分配利润 | 3,229,188,223.78 | 1,531,770.72 | 3,230,719,994.50 | 2,939,347,483.11 | 303,313.59 | 2,939,650,796.70 |
少数股东权益 | 1,212,005,983.74 | 118,437.27 | 1,212,124,421.01 | 807,132,930.91 | 45,135.83 | 807,178,066.74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2022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减:所得税费用 | 81,184,798.48 | -1,300,223.34 | 79,884,575.14 |
净利润 | 550,751,747.94 | 1,300,223.34 | 552,051,971.2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46,429,946.83 | 1,226,921.90 | 447,656,868.73 |
少数股东损益 | 104,321,801.11 | 73,301.44 | 104,395,102.55 |
44、其他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5%、6%、9%、13% |
消费税 | 从量计征 | 1.2元/升、1.52元/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流转税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9%、20%、25%、42.43%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印度分公司 | 42.43% |
祥赢环保 | 20.00% |
朗博环保 | 20.00% |
昱洲环保 | 20.00% |
四川恒哲 | 20.00% |
四川景天图 | 20.00% |
自贡污水 | 20.00% |
兴文排水 | 20.00% |
理县环境管理 | 20.00% |
四川国环 | 20.00% |
个旧供水 | 20.00% |
屏山国润 | 20.00% |
深水横岗 | 20.00% |
深水坂雪岗 | 20.00% |
德馨水务 | 20.00% |
运营技术 | 20.00% |
城市运营 | 20.00% |
佳耀生态 | 20.00% |
西藏晟源 | 20.00% |
天晟源信息 | 20.00% |
SPC公司 | 19.00% |
本公司 | 15.00% |
节能技术 | 15.00% |
宁夏茂烨 | 15.00% |
重庆节能 | 15.00% |
盐城清新 | 15.00% |
清新石化 | 15.00% |
工程技术 | 15.00% |
雅安清新 | 15.00% |
金派环保 | 15.00% |
金派固体 | 15.00% |
达州清新 | 15.00% |
南充排水 | 15.00% |
南部排水 | 15.00% |
仪陇排水 | 15.00% |
荆溪排水 | 15.00% |
资中排水 | 15.00% |
兴文供水 | 15.00% |
江安供水 | 15.00% |
江安排水 | 15.00% |
富顺排水 | 15.00% |
荥经排水 | 15.00% |
荥经供水 | 15.00% |
雅安供水 | 15.00% |
雅安排水 | 15.00% |
冕宁供水 | 15.00% |
冕宁排水 | 15.00% |
绵竹供水 | 15.00% |
绵竹排水 | 15.00% |
什邡供水 | 15.00% |
什邡排水 | 15.00% |
弘润排水 | 15.00% |
遂宁排水 | 15.00% |
内江污水 | 15.00% |
绵竹弘润 | 15.00% |
什邡弘润 | 15.00% |
新永供水 | 15.00% |
遂宁川美 | 15.00% |
绵阳弘润 | 15.00% |
个旧排水 | 15.00% |
鑫宇自来水 | 15.00% |
深水水务 | 15.00% |
深水环境科技 | 15.00% |
兆业工程 | 15.00% |
工程造价 | 15.00% |
中水君信 | 15.00% |
安达环保 | 15.00% |
深圳环境技术 | 15.00% |
四川天晟源 | 15.00% |
重庆节能 | 15.00% |
其他子公司 | 25.00% |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1)依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按照优惠目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或36个月免税政策,本集团资源综合利用业务享受此优惠政策。
2)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的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的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依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第四条,纳税人从事《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中所列项目的,可以选择享受2021年第40号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或选择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本集团水处理相关业务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本集团供暖业务享受此优惠政策。
4)依据《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十一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本集团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务享受此优惠政策。
5)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集团下属公司安达环保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6)根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本集团下属公司鼎业再生享受此优惠政策。
7)依据《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集团下属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此项优惠。
8)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第一条,销售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本集团下属公司宣城富旺享受此项优惠。
9)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2021年第18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本公司享受此项优惠。
10)依据《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本集团下属公司四川科技、个旧供水享受此项政策。
(2)所得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节能技术、深水水务、深水环境科技、兆业工程、清新石化、盐城清新、安达环保、工程技术、深圳环境技术、四川天晟源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集团公共污水处理业务、供排水业务、工业烟气治理脱硫业务符合上述规定,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本集团脱硫运营业务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并经国务院批准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中“燃煤电厂烟气脱硫技术改造项目”的相关规定,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
3)依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集团下属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享受该优惠政策。
4)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的规定,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依据《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公告》(2019年第60号),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67号)的相关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集团下属公司国润水务及其子公司享受该优惠政策。
5)依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5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本集团下属小微企业享受此优惠政策。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本集团下属节能技术享受该优惠政策。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达州清新享受此项优惠。
(3)其他税种1)附加税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集团下属小微企业享受此项优惠。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本集团下属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此项优惠。
2)环保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本集团下属国润水务及其子公司享受此项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本集团下属国润水务及其子公司、德馨水务享受此项优惠。
3、其他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9,454.70 | 338,544.61 |
银行存款 | 1,078,326,931.13 | 1,441,049,889.80 |
其他货币资金 | 112,358,094.96 | 128,553,299.86 |
合计 | 1,190,744,480.79 | 1,569,941,734.2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584,210.68 | 12,179,320.50 |
其他说明:
年末使用受限货币资金101,592,283.70元,主要为保函押金、大额定期存单。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8,790,494.65 | 8,738,178.88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
业绩对赌款 | 24,969,420.58 | |
点价交易形成的衍生金融工具 | 2,497,169.07 | 572,358.88 |
期货合同 | 1,323,905.00 | 8,165,820.00 |
其中: | ||
合计 | 68,790,494.65 | 8,738,178.88 |
其他说明:
无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0,00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51,510,803.05 | 32,000,000.00 |
信用损失准备 | -453,295.07 | -281,600.00 |
合计 | 51,057,507.98 | 51,718,400.0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51,510,803.05 | 100.00% | 453,295.07 | 0.88% | 51,057,507.98 | 52,000,000.00 | 100.00% | 281,600.00 | 0.54% | 51,718,400.00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000,000.00 | 38.46% | 0.00 | 0.00% | 20,000,000.00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51,510,803.05 | 100.00% | 453,295.07 | 0.88% | 51,057,507.98 | 32,000,000.00 | 61.54% | 281,600.00 | 0.88% | 31,718,400.00 |
合计 | 51,510,803.05 | 100.00% | 453,295.07 | 0.88% | 51,057,507.98 | 52,000,000.00 | 100.00% | 281,600.00 | 0.54% | 51,718,4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53,295.07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51,510,803.05 | 453,295.07 | 0.88% |
合计 | 51,510,803.05 | 453,295.0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商业承兑汇票 | 281,600.00 | 171,695.07 | 0.00 | 0.00 | 0.00 | 453,295.07 |
合计 | 281,600.00 | 171,695.07 | 0.00 | 0.00 | 0.00 | 453,295.0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无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00 | 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36,542,803.05 |
合计 | 0.00 | 36,542,803.05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无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无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422,032,342.80 | 2,328,094,875.11 |
1至2年 | 952,948,151.64 | 1,102,074,743.08 |
2至3年 | 550,826,940.62 | 258,543,480.95 |
3年以上 | 412,854,889.17 | 423,971,736.86 |
3至4年 | 150,766,282.36 | 214,123,739.59 |
4至5年 | 138,886,266.34 | 128,710,039.35 |
5年以上 | 123,202,340.47 | 81,137,957.92 |
合计 | 4,338,662,324.23 | 4,112,684,836.0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 | 612,338 | 14.11% | 111,487 | 18.21% | 500,851 | 680,394 | 16.54% | 62,173, | 9.14% | 618,220 |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05.03 | ,268.20 | ,436.83 | ,178.31 | 421.83 | ,756.48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726,323,619.20 | 85.89% | 478,480,191.34 | 12.84% | 3,247,843,427.86 | 3,432,290,657.69 | 83.46% | 373,903,197.11 | 10.89% | 3,058,387,460.5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726,323,619.20 | 85.89% | 478,480,191.34 | 12.84% | 3,247,843,427.86 | 3,432,290,657.69 | 83.46% | 373,903,197.11 | 10.89% | 3,058,387,460.58 |
合计 | 4,338,662,324.23 | 100.00% | 589,967,459.54 | 13.60% | 3,748,694,864.69 | 4,112,684,836.00 | 100.00% | 436,076,618.94 | 10.60% | 3,676,608,217.0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11,487,268.200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A公司 | 637,617,990.05 | 19,397,233.57 | 504,201,717.42 | 16,338,131.84 | 3.24% | 债务人整体实力强,但付款延期 |
B公司 | 0.00 | 0.00 | 64,939,256.26 | 51,951,405.01 | 80.00% | 债务人未正常经营 |
C公司 | 0.00 | 0.00 | 11,313,500.00 | 11,313,500.00 | 100.00% | 债务人未正常经营 |
D公司 | 7,315,999.99 | 7,315,999.99 | 7,315,999.99 | 7,315,999.99 | 100.00% | 列入失信人或限高名单 |
E公司 | 7,745,761.75 | 7,745,761.75 | 5,957,171.75 | 5,957,171.75 | 100.00% | 公司已申请破产重组 |
F公司 | 6,356,200.00 | 6,356,200.00 | 3,356,200.00 | 3,356,200.00 | 100.00% | 对方注销 |
其他公司 | 21,358,226.52 | 21,358,226.52 | 15,254,859.61 | 15,254,859.6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680,394,178.31 | 62,173,421.83 | 612,338,705.03 | 111,487,268.2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78,480,191.34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177,085,771.25 | 19,158,384.74 | 0.88% |
1-2年 | 771,310,331.26 | 77,131,033.16 | 10.00% |
2-3年 | 475,464,009.22 | 142,639,202.79 | 30.00% |
3-4年 | 72,341,332.03 | 36,170,666.04 | 50.00% |
4-5年 | 133,706,354.16 | 106,965,083.33 | 80.00% |
5年以上 | 96,415,821.28 | 96,415,821.28 | 100.00% |
合计 | 3,726,323,619.20 | 478,480,191.3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62,173,421.83 | 54,660,174.42 | 4,890,794.12 | 455,533.93 | 0.00 | 111,487,268.20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373,903,197.11 | 102,285,233.20 | 0.00 | 77,796.45 | 2,369,557.48 | 478,480,191.34 |
合计 | 436,076,618.94 | 156,945,407.62 | 4,890,794.12 | 533,330.38 | 2,369,557.48 | 589,967,459.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F公司 | 3,000,000.00 | 收回款项 | 银行转账 | 对方注销 |
E公司 | 1,788,590.00 | 诉讼抵款 | 抵减赔偿款 | 公司已申请破产重组 |
合计 | 4,788,590.00 |
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准备其他增加主要为本年本集团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33,330.3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G公司 | 372,883,429.56 | 372,883,429.56 | 6.15% | 11,129,736.14 |
H公司 | 235,527,578.45 | 45,060,000.00 | 280,587,578.45 | 4.62% | 2,469,170.69 |
I公司 | 199,306,934.84 | 199,306,934.84 | 3.28% | 5,750,075.03 | |
J公司 | 140,124,283.60 | 140,124,283.60 | 2.31% | 41,825,457.46 | |
K公司 | 4,529,595.45 | 138,138,270.53 | 142,667,865.98 | 2.35% | 1,204,436.87 |
合计 | 952,371,821.90 | 183,198,270.53 | 1,135,570,092.43 | 18.71% | 62,378,876.19 |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保金和性能验收款 | 1,580,494,018.79 | 13,943,199.66 | 1,566,550,819.13 | 1,248,901,167.15 | 10,982,147.96 | 1,237,919,019.19 |
点价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 | 148,921,659.47 | 1,310,510.59 | 147,611,148.88 | 113,502,743.39 | 998,824.14 | 112,503,919.25 |
合计 | 1,729,415,678.26 | 15,253,710.25 | 1,714,161,968.01 | 1,362,403,910.54 | 11,980,972.10 | 1,350,422,938.44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质保金和性能验收款 | 328,631,799.94 | 本年新增完工项目质保金 |
合计 | 328,631,799.94 | ——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质保金和性能验收款 | 2,961,051.70 | 0.00 | 0.00 | — |
点价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 | 311,686.45 | 0.00 | 0.00 | — |
合计 | 3,272,738.15 | 0.00 | 0.00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无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79,051,231.97 | 84,261,344.09 |
合计 | 179,051,231.97 | 84,261,344.0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无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90,659,260.26 | 0.00 |
合计 | 290,659,260.26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本年不存在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本集团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处置方式为背书转让和到期承兑,具有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的双重目标,将其归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规定,本集团将所持的银行承兑汇票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8)其他说明无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4,230,749.41 | |
其他应收款 | 732,360,148.94 | 518,345,510.86 |
合计 | 732,360,148.94 | 522,576,260.27 |
(1)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无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清新诚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00 | 4,230,749.41 |
合计 | 4,230,749.41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款项 | 342,264,326.87 | 377,706,726.49 |
单位往来款 | 283,024,075.81 | 110,504,446.09 |
保证金 | 165,899,414.74 | 64,474,720.09 |
员工备用金 | 40,122,671.33 | 53,731,228.05 |
应退税金 | 35,279,213.86 | 29,425,137.86 |
其他 | 13,545,182.98 | 12,447,955.66 |
合计 | 880,134,885.59 | 648,290,214.24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75,416,298.87 | 130,038,208.11 |
1至2年 | 85,518,119.67 | 388,310,617.78 |
2至3年 | 231,947,802.05 | 32,436,968.06 |
3年以上 | 87,252,665.00 | 97,504,420.29 |
3至4年 | 17,703,545.74 | 23,907,718.25 |
4至5年 | 22,082,329.97 | 6,792,134.46 |
5年以上 | 47,466,789.29 | 66,804,567.58 |
合计 | 880,134,885.59 | 648,290,214.24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480,742.43 | 4.03% | 23,780,742.43 | 67.02% | 11,700,000.00 | 42,276,846.96 | 6.52% | 26,381,053.32 | 62.40% | 15,895,793.64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44,654,143.16 | 95.97% | 123,993,994.22 | 14.68% | 720,660,148.94 | 606,013,367.28 | 93.48% | 103,563,650.06 | 17.09% | 502,449,717.2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844,654,143.16 | 95.97% | 123,993,994.22 | 14.68% | 720,660,148.94 | 606,013,367.28 | 93.48% | 103,563,650.06 | 17.09% | 502,449,717.22 |
合计 | 880,134,885.59 | 100.00% | 147,774,736.65 | 16.79% | 732,360,148.94 | 648,290,214.24 | 100.00% | 129,944,703.38 | 20.04% | 518,345,510.8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3,780,742.43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A公司 | 14,000,000.00 | 1,400,000.00 | 13,000,000.00 | 1,300,000.00 | 10.00% | 应收政府部门款项,风险较低 |
B公司 | 5,240,000.00 | 5,240,000.00 | 5,240,000.00 | 5,240,000.00 | 100.00% | 债务人公司已注销 |
其他公司 | 23,036,846.96 | 19,741,053.32 | 17,240,742.43 | 17,240,742.4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42,276,846.96 | 26,381,053.32 | 35,480,742.43 | 23,780,742.4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3,993,994.22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75,371,309.36 | 2,715,589.78 | 0.57% |
1-2年 | 86,951,265.78 | 8,695,126.59 | 10.00% |
2-3年 | 227,430,520.57 | 68,229,156.20 | 30.00% |
3-4年 | 13,687,270.10 | 6,843,635.07 | 50.00% |
4-5年 | 18,516,453.87 | 14,813,163.10 | 80.00% |
5年以上 | 22,697,323.48 | 22,697,323.48 | 100.00% |
合计 | 844,654,143.16 | 123,993,994.2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
用损失 |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740,474.86 | 102,823,175.20 | 26,381,053.32 | 129,944,703.38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475,847.45 | 475,847.45 | 0.00 | 0.00 |
——转入第三阶段 | -468,872.26 | -781,348.78 | 1,250,221.04 | 0.00 |
——转回第二阶段 | 0.00 | 173,462.82 | -173,462.82 | 0.00 |
——转回第一阶段 | 0.00 | 0.00 | 0.00 | 0.00 |
本期计提 | 2,919,834.64 | 40,614,062.12 | 18,692.72 | 43,552,589.48 |
本期转回 | 0.00 | 0.00 | 4,245,842.27 | 4,245,842.27 |
本期转销 | 0.00 | 26,094.91 | 0.00 | 26,094.91 |
本期核销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 | 0.00 | -22,000,699.47 | 550,080.44 | -21,450,619.03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715,589.79 | 121,278,404.43 | 23,780,742.43 | 147,774,736.6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无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26,381,053.32 | 1,095,450.94 | 4,245,842.27 | 0.00 | 550,080.44 | 23,780,742.43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103,563,650.06 | 42,457,138.54 | 0.00 | 26,094.91 | -22,000,699.47 | 123,993,994.22 |
合计 | 129,944,703.38 | 43,552,589.48 | 4,245,842.27 | 26,094.91 | -21,450,619.03 | 147,774,736.65 |
其他应收款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其他变动系本年本集团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其他变动系宣城富旺处置债权所致。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C公司 | 2,020,620.00 | 提供相对应的服务 | 提供服务 | 收回可能性低 |
D公司 | 1,176,358.00 | 以资产抵债 | 资产偿还 | 收回可能性低 |
E公司 | 1,009,900.00 | 提供相对应的服务 | 提供服务 | 收回可能性低 |
合计 | 4,206,878.00 |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6,094.91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F公司 | 代垫款项 | 152,700,000.00 | 2-3年 | 17.35% | 45,810,000.00 |
G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20,000,000.00 | 1年以内 | 13.63% | 684,000.00 |
H公司 | 代垫款项 | 69,339,020.00 | 1年以内 | 7.88% | 395,232.41 |
I公司 | 代垫款项 | 38,419,483.19 | 3年以内 | 4.37% | 4,118,708.32 |
J公司 | 代垫款项 | 32,076,000.00 | 2-3年 | 3.64% | 9,622,800.00 |
合计 | 412,534,503.19 | 46.87% | 60,630,740.73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9、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441,865,189.16 | 61.97% | 481,083,462.50 | 60.43% |
1至2年 | 45,854,263.87 | 6.43% | 259,731,343.10 | 32.63% |
2至3年 | 197,967,026.55 | 27.77% | 29,983,305.62 | 3.77% |
3年以上 | 27,275,825.93 | 3.83% | 25,258,408.95 | 3.17% |
合计 | 712,962,305.51 | 796,056,520.17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集团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主要为建造合同采购形成,工程施工周期及竣工决算周期均超过1年,业务尚未完成,故暂未结算。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未及时结算原因 |
A公司 | 121,362,574.85 | 工程暂停,已取得保函 |
B公司 | 60,996,000.00 | 工程暂停,已取得保函 |
合计 | 182,358,574.85 | —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331,158,643.67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46.45%。
其他说明:
无
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61,005,833.79 | 1,477,363.45 | 359,528,470.34 | 315,976,043.04 | 3,698,129.69 | 312,277,913.35 |
库存商品 | 194,584,650.71 | 15,475,919.48 | 179,108,731.23 | 222,698,174.65 | 19,664,923.46 | 203,033,251.19 |
合同履约成本 | 880,156,844.93 | 61,171,391.94 | 818,985,452.99 | 1,223,213,178.62 | 30,151,470.37 | 1,193,061,708.25 |
其他 | 30,423,713.0 | 2,775,914.59 | 27,647,798.4 | 6,998,603.14 | 0.00 | 6,998,603.14 |
2 | 3 | |||||
合计 | 1,466,171,042.45 | 80,900,589.46 | 1,385,270,452.99 | 1,768,885,999.45 | 53,514,523.52 | 1,715,371,475.93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698,129.69 | 705,613.45 | 2,926,379.69 | 1,477,363.45 | ||
库存商品 | 19,664,923.46 | 15,475,919.48 | 19,664,923.46 | 15,475,919.48 | ||
合同履约成本 | 30,151,470.37 | 41,979,131.67 | 10,959,210.10 | 61,171,391.94 | ||
其他 | 2,775,914.59 | 2,775,914.59 | ||||
合计 | 53,514,523.52 | 60,936,579.19 | 33,550,513.25 | 80,900,589.46 |
无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无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76,986,827.67 | 86,116,434.51 |
合计 | 76,986,827.67 | 86,116,434.51 |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进项税 | 45,655,946.20 | 27,646,419.19 |
待抵扣进项税 | 209,664,957.52 | 194,294,563.91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4,627,239.32 | 14,450,756.92 |
其他 | 232,325.17 | 654,959.37 |
合计 | 270,180,468.21 | 237,046,699.39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无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其他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无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北京必可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696,114.00 | 18,696,114.00 | 0.00 | 0.00 | 0.00 | -40,344,246.00 | 0.00 | 计划长期持有 |
宣城市振宣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20,232,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045,708.20 | 计划长期持有 |
绵阳市泉洲供 | 240,000.00 | 24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计划长期持有 |
水有限责任公司 | |||||
合计 | 18,936,114.00 | 39,168,114.00 | -40,344,246.00 | 1,045,708.20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宣城市振宣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0.00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17、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46,529,714.03 | 0.00 | 46,529,714.03 | 49,378,101.02 | 0.00 | 49,378,101.02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699,318,830.42 | 0.00 | 699,318,830.42 | 617,886,345.73 | 0.00 | 617,886,345.73 | |
合计 | 745,848,544.45 | 0.00 | 745,848,544.45 | 667,264,446.75 | 0.00 | 667,264,446.7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益 | 润 | |||||||||||
一、合营企业 | ||||||||||||
北京清新诚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87,985,372.26 | 17,330,498.94 | 4,395,363.69 | 3,732,644.51 | 171,317,592.50 | |||||||
内蒙古新超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552,329.65 | -454,487.25 | 97,842.40 | |||||||||
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0,826,714.59 | -5,466,896.40 | 25,359,818.19 | |||||||||
PrimarineGmbH | 0.00 | 0.00 | ||||||||||
四川发展苏伊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4,500,000.00 | 0.00 | -781,799.1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718,200.86 | 0.00 |
德阳国润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020,000.00 | 0.00 | -124.6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019,875.34 | 0.00 |
小计 | 219,364,416.50 | 0.00 | 5,520,000.00 | 17,330,498.94 | -2,307,943.76 | 0.00 | 0.00 | 3,732,644.51 | 0.00 | 0.00 | 201,513,329.29 | 0.00 |
二、联营企业 | ||||||||||||
重庆智慧思特环保大数据有 | 3,331,572.56 | 652,030.90 | 3,983,603.46 |
限公司 | ||||||||||||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450,926,055.74 | 33,400,160.79 | 297,068.27 | 16,156,882.21 | 468,466,402.59 | |||||||
四川大润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52,059,905.20 | 12,309,900.00 | 4,771,745.21 | 69,141,550.41 | ||||||||
深圳市芦苇生态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 | 2,062,272.81 | 1,252,252.36 | 3,314,525.17 | |||||||||
成都瀚域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 | 3,343,556.86 | 755,659.13 | 4,099,215.99 | |||||||||
成都金昇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 8,534,397.31 | 5,233,119.50 | 13,767,516.81 | |||||||||
小计 | 520,257,760.48 | 0.00 | 12,309,900.00 | 0.00 | 46,064,967.89 | 0.00 | 297,068.27 | 16,156,882.21 | 0.00 | 0.00 | 562,772,814.43 | 0.00 |
合计 | 739,622,176.98 | 17,829,900.00 | 17,330,498.94 | 43,757,024.13 | 297,068.27 | 19,889,526.72 | 764,286,143.72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无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非上市) | 2,447,228.20 | |
合计 | 2,447,228.20 |
其他说明:
无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7,460,744.86 | 67,460,744.8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67,460,744.86 | 67,460,744.8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468,464.12 | 4,468,464.1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54,008.52 | 2,454,008.52 | |
(1)计提或摊销 | 2,454,008.52 | 2,454,008.52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6,922,472.64 | 6,922,472.6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0,538,272.22 | 60,538,272.2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2,992,280.74 | 62,992,280.74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其他说明:
无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无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无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262,638,779.20 | 4,549,144,580.7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262,638,779.20 | 4,549,144,580.74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05,986,136.87 | 5,648,571,850.90 | 64,546,036.13 | 80,587,351.31 | 7,099,691,375.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806,306,792.52 | 841,366,382.64 | 7,266,978.39 | 12,356,635.15 | 1,667,296,788.70 |
(1)购置 | 12,735,465.61 | 99,184,460.03 | 5,251,093.65 | 11,533,221.08 | 128,704,240.37 |
(2)在建工程转入 | 346,033,843.93 | 703,009,017.26 | 697,398.25 | 147,596.77 | 1,049,887,856.21 |
(3)企业合并增加 | 406,616,414.26 | 38,388,822.92 | 918,486.49 | 673,843.02 | 446,597,566.69 |
(4)其他-暂估调整 | 40,921,068.72 | 784,082.43 | 400,000.00 | 1,974.28 | 42,107,125.43 |
3.本期减少金额 | 337,447.22 | 294,609,858.78 | 1,697,952.59 | 381,958.92 | 297,027,217.51 |
(1)处置或报废 | 337,447.22 | 294,332,590.91 | 1,697,952.59 | 381,958.92 | 296,749,949.64 |
(2)暂估调整 | 277,267.87 | 277,267.87 | |||
4.期末余额 | 2,111,955,482.17 | 6,195,328,374.76 | 70,115,061.93 | 92,562,027.54 | 8,469,960,946.4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03,544,556.94 | 2,150,522,678.41 | 35,480,457.96 | 52,288,462.39 | 2,541,836,155.7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2,351,546.55 | 475,801,810.41 | 9,491,992.79 | 19,423,088.91 | 717,068,438.66 |
(1)计提 | 85,314,607.99 | 444,762,228.10 | 8,754,896.73 | 18,865,355.04 | 557,697,087.86 |
(2)企业合并增加 | 119,130,357.10 | 16,843,809.76 | 737,096.06 | 557,733.87 | 137,268,996.79 |
(3)其他增加 | 7,906,581.46 | 14,195,772.55 | 22,102,354.0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7,792.19 | 59,312,545.54 | 1,619,963.74 | 337,813.09 | 61,478,114.56 |
(1)处置或报废 | 207,792.19 | 59,312,545.54 | 1,619,963.74 | 337,813.09 | 61,478,114.56 |
(2)其他减少 |
4.期末余额 | 515,688,311.30 | 2,567,011,943.28 | 43,352,487.01 | 71,373,738.21 | 3,197,426,479.8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966,601.58 | 6,744,037.19 | 8,710,638.7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85,048.63 | 1,185,048.63 | |||
(1)计提 | 1,185,048.63 | 1,185,048.63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966,601.58 | 7,929,085.82 | 9,895,687.4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94,300,569.29 | 3,620,387,345.66 | 26,762,574.92 | 21,188,289.33 | 5,262,638,779.2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00,474,978.35 | 3,491,305,135.30 | 29,065,578.17 | 28,298,888.92 | 4,549,144,580.74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无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无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本公司及下属分厂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烟气脱硫脱硝及除尘装置所属房屋 | 262,054,444.64 | 电厂土地,无法办理房产证 |
节能技术下属余热发电机组配套所属房屋 | 84,100,206.62 | 电厂土地,无法办理房产证 |
博元科技所属房屋 | 16,501,516.50 | 正在办理 |
国润水务所属房屋 | 1,176,358.00 | 正在办理 |
其他说明:
年末因借款抵押、质押等原因受限的固定资产金额为1,853,876,966.68元,详见本附注五、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固定资产清理
无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018,919,878.08 | 1,361,371,198.70 |
合计 | 1,018,919,878.08 | 1,361,371,198.70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 482,770,464.09 | 482,770,464.09 | 422,039,929.16 | 422,039,929.16 | ||
干熄焦及发电项目 | 242,784,237.11 | 242,784,237.11 | 242,691,551.81 | 242,691,551.81 | ||
大气治理项目 | 83,465,835.63 | 83,465,835.63 | 79,448,223.09 | 79,448,223.09 | ||
脱硝项目二 | 72,774,252.34 | 72,774,252.34 | 280,603,717.73 | 280,603,717.73 | ||
节能余热发电项目 | 28,789,973.33 | 28,789,973.33 | 83,607,264.60 | 83,607,264.60 | ||
有机化工设备改造项目 | 26,487,590.63 | 26,487,590.63 | 181,363,164.67 | 181,363,164.67 | ||
国润管网安装项目 | 26,112,626.45 | 26,112,626.45 | 0.00 | 0.00 | ||
脱硫设备改造项目 | 18,411,954.78 | 18,411,954.78 | 0.00 | 0.00 | ||
催化剂改造项目 | 14,204,018.30 | 14,204,018.30 | 0.00 | 0.00 | ||
液氨改尿素项目 | 13,844,849.98 | 13,844,849.98 | 0.00 | 0.00 | ||
智慧运营平台建设 | 5,280,761.58 | 5,280,761.58 | 302,651.79 | 302,651.79 | ||
国润排水、供水改扩建项目 | 1,489,523.71 | 455,573.89 | 1,033,949.82 | 5,227,639.17 | 455,573.89 | 4,772,065.28 |
脱硫项目三 | 653,961.79 | 653,961.79 | 4,247,065.52 | 4,247,065.52 | ||
信息系统建设 | 357,609.79 | 357,609.79 | 357,609.79 | 357,609.79 | ||
深水污水、污泥处理站项目 | 0.00 | 0.00 | 10,219,275.81 | 10,219,275.81 | ||
脱硝项目三 | 0.00 | 0.00 | 47,347,341.17 | 47,347,341.17 | ||
供热项目 | 0.00 | 0.00 | 3,688,700.77 | 3,688,700.77 | ||
其他 | 1,947,792.46 | 1,947,792.46 | 682,637.51 | 682,637.51 | ||
合计 | 1,019,375,451.97 | 455,573.89 | 1,018,919,878.08 | 1,361,826,772.59 | 455,573.89 | 1,361,371,198.70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 133,486.28 | 422,039,929.16 | 213,593,483.18 | 152,862,948.25 | 0.00 | 482,770,464.09 | 49.75% | 49.75% | 1,266.87 | 883.45 | 3.60% | 其他 |
干熄焦及发电项目 | 37,700.00 | 242,691,551.81 | 92,685.30 | 0.00 | 0.00 | 242,784,237.11 | 64.39% | 64.39% | 0.00 | 0.00 | 其他 | |
脱硝项目二 | 117,304.67 | 280,603,717.73 | 167,857,364.84 | 375,686,830.23 | 0.00 | 72,774,252.34 | 39.18% | 39.18% | 504.82 | 504.82 | 4.40% | 其他 |
节能余热发电项目 | 32,412.53 | 83,607,264.60 | 52,957,189.32 | 107,763,826.02 | 10,654.57 | 28,789,973.33 | 65.75% | 65.75% | 0.00 | 0.00 | 其他 | |
有机化工设备改造项目 | 22,251.12 | 181,363,164.67 | 23,457,767.70 | 178,333,341.74 | 0.00 | 26,487,590.63 | 95.02% | 95.02% | 0.00 | 0.00 | 其他 | |
合计 | 343,154.60 | 1,210,305,627.97 | 457,958,490.34 | 814,646,946.24 | 10,654.57 | 853,606,517.50 | 1,771.69 | 1,388.27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无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工程物资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1,759,060.94 | 71,417,000.12 | 233,176,061.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321,879.26 | 46,321,879.26 | |
(1)租入 | 46,321,879.26 | 46,321,879.2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263,652.40 | 47,263,652.4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60,817,287.80 | 71,417,000.12 | 232,234,287.9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4,018,264.90 | 8,637,301.05 | 52,655,565.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433,785.21 | 4,909,550.76 | 37,343,335.97 |
(1)计提 | 32,433,785.21 | 4,909,550.76 | 37,343,335.97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3,426,803.10 | 13,426,803.10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63,025,247.01 | 13,546,851.81 | 76,572,098.8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7,792,040.79 | 57,870,148.31 | 155,662,189.1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7,740,796.04 | 62,779,699.07 | 180,520,495.11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特许经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8,843,316.56 | 526,159,721.36 | 55,678,796.54 | 23,872,067.69 | 4,832,983,820.39 | 5,637,537,722.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616,506.89 | 25,385,267.72 | 1,258,909.82 | 3,055,683.18 | 334,085,699.50 | 423,402,067.11 |
(1)购置 | 584,550.00 | 74,721.78 | 92,035.40 | 3,049,537.59 | 333,160,768.87 | 336,961,613.64 |
(2)内部研发 | 0.00 | 25,310,545.94 | 1,166,874.42 | 0.00 | 26,477,420.3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58,574,186.76 | 0.00 | 0.00 | 6,145.59 | 0.00 | 58,580,332.35 |
(4)其他增加 | 457,770.13 | 0.00 | 0.00 | 0.00 | 924,930.63 | 1,382,700.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
(1)处置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其他减少 | 0.00 | 0.00 | 0.00 | |||
4.期末余额 | 258,459,823.45 | 551,544,989.08 | 56,937,706.36 | 26,927,750.87 | 5,167,069,519.89 | 6,060,939,789.6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416,313.57 | 233,120,609.88 | 27,202,617.82 | 7,144,371.30 | 740,009,015.28 | 1,024,892,927.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64,603.76 | 53,440,119.44 | 5,266,200.91 | 2,612,504.67 | 183,172,702.25 | 250,156,131.03 |
(1)计提 | 4,756,095.50 | 53,440,119.44 | 5,266,200.91 | 2,607,895.54 | 183,172,702.25 | 249,243,013.64 |
(2)企业合并增加 | 908,508.26 | 0.00 | 4,609.13 | 913,117.3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处置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期末余额 | 23,080,917.33 | 286,560,729.32 | 32,468,818.73 | 9,756,875.97 | 923,181,717.53 | 1,275,049,058.8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787,904.05 | 9,146,859.73 | 9,934,763.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787,904.05 | 9,146,859.73 | 9,934,763.7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5,378,906.12 | 264,196,355.71 | 24,468,887.63 | 17,170,874.90 | 4,234,740,942.63 | 4,775,955,966.9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1,427,002.99 | 292,251,207.43 | 28,476,178.72 | 16,727,696.39 | 4,083,827,945.38 | 4,602,710,030.9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6.04%。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无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深水水务 | 187,130,673.87 | 187,130,673.87 | ||||
清新石化 | 94,757,351.42 | 94,757,351.42 | ||||
金派环保 | 46,373,380.50 | 46,373,380.50 | ||||
宣城富旺 | 248,866,043.41 | 248,866,043.41 | ||||
四川天晟源 | 101,871,407.67 | 101,871,407.67 |
合计 | 678,998,856.87 | 678,998,856.87 |
(2)商誉减值准备
无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深水水务资产组 | 该商誉系公司收购深水水务时形成,深水水务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以其作为相应商誉所在的资产组 | 生态化-水务 | 是 |
清新石化资产组 | 该商誉系公司收购博惠通时形成,博惠通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现更名为清新石化),以其作为相应商誉所在的资产组 | 生态化-大气 | 是 |
金派环保资产组 | 该商誉系公司收购金派环保时形成,金派环保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以其作为相应商誉所在的资产组 | 资源化-资源利用 | 是 |
宣城富旺资产组 | 该商誉系公司收购宣城富旺时形成,宣城富旺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以其作为相应商誉所在的资产组 | 资源化-资源利用 | 是 |
天晟源资产组 | 该商誉系公司收购天晟源时形成,天晟源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以其作为相应商誉所在的资产组 | 生态化-生态修复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无 |
其他说明无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深水水务包 | 700,026,42 | 1,029,463, | 0.00 | 5 | 收入增长率 | 收入增长率 | 依据企业管 |
含商誉的资产组 | 1.96 | 400.00 | 为:-0.98%-1.67%;利润率为:5.65%-7.79% | 为0%;利润率为7.79%;折现率为9.40% | 理层盈利预测 | ||
清新石化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 127,089,546.69 | 139,102,400.00 | 0.00 | 5 | 收入增长率为:3.16%-91.20%;利润率为:12.41%-13.29% | 收入增长率为0%;利润率为12.41%;折现率为9.69% | 依据企业管理层盈利预测 |
金派环保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 498,983,334.96 | 615,158,818.02 | 0.00 | 5 | 收入增长率2.34%-5.28%;利润率19.98%-30.19%; | 收入增长率为0%;利润率为13.44%-28.97%;折现率8.68%-10.32% | 依据企业管理层盈利预测 |
宣城富旺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 585,462,260.89 | 677,150,000.00 | 0.00 | 5 | 收入增长率2%;利润率5.75%-6.28%; | 收入增长率为0%;利润率为6.27%;折现率12.99% | 依据企业管理层盈利预测 |
四川天晟源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 225,814,639.55 | 227,264,500.00 | 0.00 | 5 | 收入增长率为:2.00%-9.22%;利润率为:11.42%-12.84% | 收入增长率为0%;利润率为11.57%;折现率为9.97% | 依据企业管理层盈利预测 |
合计 | 2,137,376,204.05 | 2,688,139,118.02 | 0.00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 商誉减值金额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
深水水务 | 80,000,000.00 | 82,091,100.00 | 102.61% | 80,000,000.00 | 82,731,600.00 | 103.41% | 0.00 | 0.00 |
金派环保 | 70,000,000.00 | 43,796,307.43 | 62.57% | 70,000,000.00 | 67,998,850.22 | 97.14% | 0.00 | 0.00 |
宣城富旺 | 100,000,0 | 111,701,5 | 111.70% | 100,000,0 | 116,283,5 | 116.28% | 0.00 | 0.00 |
00.00 | 70.49 | 00.00 | 00.81 | |||||
四川天晟源 | 29,000,000.00 | 29,451,800.00 | 101.56% | 28,000,000.00 | 28,924,100.00 | 103.30%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①深水水务相关商誉系本公司2021年收购形成。本公司收购深水水务股权时,深水水务原股东深圳市深水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投资)承诺:深水水务在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期间,其净利润总和不低于24,000.00万元。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深水投资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深水水务2023年度财务报表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其2021-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累计为25,886.53万元,已实现累计业绩承诺24,000.00万元。
②金派环保及金派固体相关商誉系本集团2021年收购形成。本集团收购金派环保股权时,金派环保原股东承诺:金派环保2021年9-12月、2022年度、2023年度为业绩考核期,业绩考核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不低于人民币18,000.00万元。
金派环保2023年度财务报表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其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79.63万元,2021年9月至2023年度累计实现15,503.06万元,未实现累计业绩承诺18,000.00万元。
③宣城富旺相关商誉系本集团2022年收购形成。本集团收购宣城富旺股权时,宣城富旺原股东承诺:宣城富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为业绩考核期,业绩考核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10,000.00万元、10,000.00万元。前述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宣城富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部门和园区所在地主管部门对宣城富旺的税收返还。
宣城富旺2023年度财务报表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其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但包含园区财政返还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1,170.15万元,已实现本年度业绩承诺10,000.00万元。
④四川天晟源相关商誉系本公司2022年收购形成。本公司收购四川天晟源股权时,四川天晟源原股东承诺:四川天晟源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不低于2,700.00万元;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不低于2,800.00万元;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不低于2,900.00万元。
四川天晟源2023年度财务报表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其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945.18万元,已实现本年度业绩承诺2,900.00万元。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7,341,895.63 | 8,258,462.53 | 11,684,168.10 | 23,916,190.06 | |
融资手续费 | 10,221,733.93 | 3,568,561.32 | 5,880,850.01 | 7,909,445.24 | |
厂房技改款 | 7,860,170.88 | 2,133,766.53 | 2,119,070.46 | 7,874,866.95 | |
催化剂 | 5,557,434.67 | 5,325,661.38 | 2,392,313.17 | 8,490,782.88 | |
其他 | 4,875,373.98 | 1,485,148.51 | 1,492,762.67 | 4,867,759.82 | |
合计 | 55,856,609.09 | 20,771,600.27 | 23,569,164.41 | 53,059,044.95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793,727,061.33 | 127,075,854.33 | 612,419,527.37 | 99,716,764.7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74,545,711.41 | 27,509,290.36 | 124,719,373.07 | 18,707,905.96 |
可抵扣亏损 | 395,704,285.08 | 74,944,802.42 | 184,646,210.44 | 34,068,614.99 |
收入确认原则差异 | 239,491,719.78 | 37,410,262.38 | 257,939,288.28 | 40,480,566.11 |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加计抵扣 | 71,397,224.18 | 11,871,278.02 | 0.00 | 0.00 |
租赁负债 | 67,731,823.94 | 9,658,745.23 | 55,012,204.01 | 8,781,053.3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0,344,246.00 | 6,051,636.90 | 40,344,246.00 | 6,051,636.90 |
其他 | 132,281,468.49 | 21,941,106.77 | 33,256,925.33 | 5,477,752.37 |
合计 | 1,915,223,540.21 | 316,462,976.41 | 1,308,337,774.50 | 213,284,294.4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14,501,838.19 | 68,310,728.60 | 193,860,727.61 | 45,276,515.09 |
资产加速折旧 | 58,101,756.75 | 10,366,694.95 | 49,719,984.22 | 9,720,286.5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7,466,589.65 | 6,866,647.42 | 1,651,902.79 | 412,975.70 |
使用权资产 | 62,423,356.23 | 8,824,376.51 | 46,838,568.58 | 7,054,628.88 |
合计 | 462,493,540.82 | 94,368,447.48 | 292,071,183.20 | 62,464,406.21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808,469.13 | 307,654,507.28 | -7,052,921.38 | 206,231,373.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808,469.13 | 85,559,978.35 | -7,052,921.38 | 55,411,484.83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8,892,618.60 | 48,037,674.33 |
可抵扣亏损 | 253,897,960.93 | 113,846,115.87 |
资产减值准备 | 29,216,040.38 | 14,580,781.43 |
合计 | 372,006,619.91 | 176,464,571.63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0.00 | 16,979,149.33 | |
2024 | 12,980,493.79 | 2,859,567.84 | |
2025 | 13,522,429.20 | 24,148,867.54 | |
2026 | 63,212,146.14 | 15,670,982.58 | |
2027 | 45,653,395.52 | 54,187,548.58 | |
2028 | 118,529,496.28 | ||
合计 | 253,897,960.93 | 113,846,115.87 |
其他说明:
无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及房屋购置款 | 491,002,756.63 | 491,002,756.63 | 324,865,400.41 | 324,865,400.41 | ||
保证金(一年以上) | 36,070,445.99 | 36,070,445.99 | 36,746,510.22 | 36,746,510.22 | ||
其他 | 26,441,028.93 | 26,441,028.93 | 26,441,028.93 | 26,441,028.93 | ||
合计 | 553,514,231.55 | 553,514,231.55 | 388,052,939.56 | 388,052,939.56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01,592,283.70 | 101,592,283.70 | 保函押金、大额定期存单 | 130,408,032.45 | 130,408,032.45 | 履约保证金、承兑保证金 | ||
应收票据 | 0.00 | 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票据质押 | |||
固定资产 | 3,448,048,918.01 | 1,853,876,966.68 | 借款抵押、质押、融资租赁、轮候查封、诉讼 | 注1、注2、注4、注5、注7、注10、注14 | 3,976,634,590.54 | 2,159,001,857.83 | 借款抵押、质押、融资租赁、轮候查封、诉讼 | 注1、注2、注4、注5、注7、注10、注14 |
无形资产 | 3,406,740,978.96 | 2,945,001,813.68 | 借款抵押、借款质押 | 注3、注12 | 3,605,166,150.40 | 3,139,527,159.60 | 借款抵押、借款质押 | 注3、注12 |
长期股权投资 | 3,826,780,731.74 | 3,826,780,731.74 | 借款质押、绿色债质押 | 注3、注6、注8、注9 | 3,754,154,073.27 | 3,754,154,073.27 | 借款质押、绿色债质押 | 注3、注6、注8、注9 |
应收账款 | 718,303,356.43 | 689,508,599.18 | 借款质押 | 注2、注3、注13 | 1,120,326,810.51 | 1,039,067,744.43 | 借款质押、绿色债质押 | 注2、注3、注13 |
长期应收款 | 259,351,206.86 | 259,351,206.86 | 借款质押 | 注15 | 0.00 | 0.00 | — | 注1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6,522,529.06 | 256,522,529.06 | 借款抵押 | 注3 | 0.00 | 0.00 | — | 注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3,975,849.80 | 13,975,849.80 | 借款质押 | 注15 | 0.00 | 0.00 | — | 注15 |
投资性房地产 | 11,584,238.39 | 8,913,427.87 | 借款质押 | 注11 | 45,508,360.95 | 35,061,334.53 | 借款质押 | 注11 |
合计 | 12,042,900,092.95 | 9,955,523,408.57 | 12,652,198,018.12 | 10,277,220,202.11 |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将大同分公司、丰润分公司、神木分公司、托克托分公司、徐州分公司、永城分公司、石柱分公司的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脱硫脱硝设施特许经营收费权,分别抵押和出质为本公司取得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注2:本公司下属节能技术,将重庆节能、平阴分公司的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应收账款收益权、电费和蒸汽费收费权分别抵押和出质,分别为节能技术向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注3:本公司下属国润水务,将荆溪排水、绵竹弘润、江安排水、江安供水、南充排水、自贡污水、内江污水、遂宁排水、资中排水、仪陇排水、富顺排水、雅安排水、雅安供水、贵阳排水、什邡排水、什邡供水、兴文供水、冕宁排水、南部排水、个旧供水、荆溪排水、米易排水、荥经供水的特许经营权,绵竹排水特许经营权协议项下全部收益权,绵竹弘润100%股权、什邡弘润
100%股权分别抵押和出质为国润水务取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内江市市中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个旧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4:本公司之子公司博元科技将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出质,为其取得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5:本公司之子公司博元科技向赤峰亿辰置业有限公司购买赤峰未来城100套房屋,未来城房屋于2021年转固。博元科技已支付购买款1,320万元。法院因亿辰公司与第三方诉讼纠纷将相应房屋轮候查封,本集团已提起诉讼,克什克旗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第三方担保人,本集团预计相应合同能够继续执行。
注6:本公司将持有的博元科技17,650万股、盐城清新10,000万股、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33,000万股股权出质,为取得绿色债而接受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质押担保。
注7:2021年7月9日,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就运营业务产生纠纷,导致相应特许经营权资产的使用权受限,具体详见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注8:本公司将持有的四川天晟源60%股权、国润水务70%股权、国润水务30%股权及深水水务55%股权分别出质给平安银行成都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及中信银行北京分行为取得相应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注9: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清新环保将其持有宣城富旺57%的股权出质,为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10:本公司之孙公司金派环保将房屋及建筑物(工业用房)及土地使用权分别抵押、出质,为取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11:本公司之子公司深水水务将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8套办公楼)以及污水处理收费权,分别抵押和出质,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12:本公司之孙公司松岗水务将深水水务持有的49%股权以及特许经营收费权,分别抵押和出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13:本公司之孙公司宁夏茂烨房屋将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应收账款收益权,分别抵押和出质,为本公司取得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14:本公司之孙公司宣城富旺将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分别抵押、出质,为取得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宣州支行的借款提供担保。注15:本公司之孙公司绵竹排水将绵竹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项下全部收益权作为本公司取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泰城支行的借款担保。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70,000,000.00 | 3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100,000,000.00 | 275,685,805.53 |
信用借款 | 2,740,158,230.38 | 2,181,713,278.91 |
应付短期借款利息 | 8,161,219.04 | 3,887,391.11 |
合计 | 2,918,319,449.42 | 2,491,286,475.5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年末抵押借款系金派环保以工业用房及土地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犁铧街(兵团)支行借款3,000万元。
注2:宣城富旺以厂房及土地抵押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宣州支行借款4,000万元。
注3:年末保证借款系宣城富旺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亿元,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注4:人民币短期借款利率区间为2.6%-3.85%,欧元短期借款利率为4.6%。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无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92,675.50 | 19,094.14 |
其中: | ||
其中: | ||
合计 | 192,675.50 | 19,094.14 |
其他说明:
无
34、衍生金融负债
无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24,310,699.79 | 96,783,863.97 |
合计 | 224,310,699.79 | 96,783,863.9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271,849,607.54 | 1,529,448,561.50 |
1年以上 | 804,524,188.00 | 631,308,444.42 |
合计 | 2,076,373,795.54 | 2,160,757,005.92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49,723,249.70 | 对方未催付 |
华泰永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1,395,874.65 | 对方未催付 |
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29,718,830.77 | 对方未催付 |
中铁二局江安污水厂项目部 | 17,436,144.99 | 对方未催付 |
深圳市厚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3,291,597.09 | 对方未催付 |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767,683.76 | 对方未催付 |
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 | 9,067,467.80 | 对方未催付 |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7,563,653.40 | 对方未催付 |
四川省商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7,349,798.31 | 对方未催付 |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038,139.90 | 对方未催付 |
中山时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6,724,130.41 | 对方未催付 |
扬州市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6,441,118.16 | 对方未催付 |
绵阳市宇特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5,981,009.69 | 对方未催付 |
四季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5,557,200.50 | 对方未催付 |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280,010.24 | 对方未催付 |
合计 | 224,335,909.37 |
其他说明:
无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183,177,775.53 | 95,025,559.28 |
其他应付款 | 519,333,496.30 | 443,523,701.44 |
合计 | 702,511,271.83 | 538,549,260.72 |
(1)应付利息无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83,177,775.53 | 95,025,559.28 |
合计 | 183,177,775.53 | 95,025,559.28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本年末超过1年未支付的股利为7,667.41万元,主要原因系对方未催收。
(3)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往来款及借款 | 136,549,691.43 | 88,594,009.09 |
应付股权转让款 | 199,073,400.00 | 151,678,419.88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96,865,950.00 | 101,536,350.00 |
保证金 | 43,048,278.43 | 49,340,506.60 |
代扣款项 | 36,731,472.03 | 32,583,974.65 |
备用金及待付报销 | 4,543,106.39 | 4,828,518.56 |
所得税滞纳金 | 0.00 | 14,175,767.06 |
其他 | 2,521,598.02 | 786,155.60 |
合计 | 519,333,496.30 | 443,523,701.44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宣城志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9,500,000.00 | 未到付款节点 |
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 | 11,619,552.31 | 对方未催付 |
华泰永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108,560.23 | 对方未催付 |
湖南省金驰环保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对方未催付 |
合计 | 181,228,112.54 |
3)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其他说明:
无
38、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02,538.43 | |
合计 | 102,538.43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无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设备款 | 564,621,989.93 | 730,704,726.47 |
货款 | 101,618,278.40 | 205,949,621.75 |
供暖费 | 66,321,510.87 | 59,311,832.99 |
危废处置费 | 2,142,672.05 | 17,959,768.21 |
石膏款 | 156,195.93 | 171,997.17 |
合计 | 734,860,647.18 | 1,014,097,946.59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滨州绿动热电有限公司 | 97,233,741.07 | 未结算 |
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 | 47,891,891.88 | 未结算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34,639,169.98 | 未结算 |
苏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 | 23,873,896.57 | 未结算 |
内蒙古汇能集团长滩发电有限公司 | 18,677,119.09 | 未结算 |
华润电力焦作有限公司 | 16,840,070.91 | 未结算 |
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 | 13,892,727.27 | 未结算 |
什邡市恒基置业有限公司 | 13,639,220.64 | 未结算 |
神木市朱概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 8,172,727.27 | 未结算 |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 | 7,372,261.43 | 未结算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7,329,086.73 | 未结算 |
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7,157,737.27 | 未结算 |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 5,683,241.23 | 未结算 |
合计 | 302,402,891.34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无
4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07,753,594.89 | 1,081,496,257.30 | 1,083,256,756.99 | 205,993,095.2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310,504.65 | 96,628,240.51 | 96,466,178.36 | 4,472,566.80 |
三、辞退福利 | 1,076,818.21 | 1,076,818.21 | ||
合计 | 212,064,099.54 | 1,179,201,316.02 | 1,180,799,753.56 | 210,465,662.00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95,094,112.32 | 920,284,980.27 | 926,966,924.59 | 188,412,168.00 |
2、职工福利费 | 336,938.85 | 21,948,273.69 | 21,239,705.78 | 1,045,506.76 |
3、社会保险费 | 1,458,283.19 | 49,697,526.20 | 49,635,449.36 | 1,520,360.0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14,711.93 | 45,779,111.96 | 45,725,950.85 | 1,367,873.04 |
工伤保险费 | 121,750.17 | 3,040,753.70 | 3,039,114.72 | 123,389.15 |
生育保险费 | 21,821.09 | 877,660.54 | 870,383.79 | 29,097.84 |
4、住房公积金 | 355,355.72 | 62,546,896.76 | 62,445,389.53 | 456,862.95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256,336.93 | 18,663,935.04 | 14,729,834.79 | 14,190,437.18 |
其他 | 252,567.88 | 8,354,645.34 | 8,239,452.94 | 367,760.28 |
合计 | 207,753,594.89 | 1,081,496,257.30 | 1,083,256,756.99 | 205,993,095.2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294,355.09 | 93,036,159.08 | 92,879,237.99 | 2,451,276.18 |
2、失业保险费 | 87,754.91 | 3,166,117.60 | 3,160,976.54 | 92,895.97 |
3、企业年金缴费 | 1,928,394.65 | 425,963.83 | 425,963.83 | 1,928,394.65 |
合计 | 4,310,504.65 | 96,628,240.51 | 96,466,178.36 | 4,472,566.80 |
其他说明:
无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1,986,926.48 | 156,794,811.09 |
消费税 | 16,493,686.83 | 4,093,499.35 |
企业所得税 | 69,896,498.36 | 65,031,467.42 |
个人所得税 | 8,691,818.44 | 8,101,394.6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824,641.26 | 4,291,688.28 |
土地增值税 | 5,681,899.55 | |
资源税 | 3,591,300.63 | 3,497,814.30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2,972,548.37 | 2,826,532.72 |
土地使用税 | 600,334.28 | 755,497.33 |
其他 | 2,146,432.26 | 1,959,724.83 |
合计 | 189,204,186.91 | 253,034,329.48 |
其他说明:
无
42、持有待售负债
无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927,298,022.36 | 909,474,877.90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799,690,125.33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6,098,460.09 | 60,051,121.45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686,407.94 | 38,830,034.93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18,660,519.41 | 16,379,947.33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 24,422,136.98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利息 | 14,137,145.76 | 3,924,043.92 |
合计 | 2,018,880,555.56 | 1,852,772,287.84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88,830,713.86 | 107,421,118.82 |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36,542,803.05 | 7,000,000.00 |
合计 | 125,373,516.91 | 114,421,118.8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其他说明:
无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合计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553,320,642.90 | 5,140,432,850.77 |
抵押借款 | 194,730,554.77 | 243,916,639.04 |
保证借款 | 336,247,575.56 | 320,845,000.00 |
信用借款 | 1,370,408,444.08 | 582,475,000.00 |
合计 | 6,454,707,217.31 | 6,287,669,489.81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本公司将大同分公司、丰润分公司、神木分公司、托克托分公司、徐州分公司、永城分公司、石柱分公司的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脱硫脱硝设施特许经营收费权,分别抵押和出质为本公司取得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注2:年末保证借款为雅安清新向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温江支行借款18,666.98万元,达州清新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通川支行借款6,550.28万元,金派固体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借款6,600.00万元,均由本公司提供担保。雅安排水向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行借款1,807.50万元,由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注3:长期借款的利率期间为2.88%-5.15%。
注4:本期不存在长期借款违约的情况。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无
46、应付债券无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99,769,553.00 | 236,872,201.26 |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36,605,330.35 | -45,838,694.99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686,407.94 | -38,830,034.93 |
合计 | 130,477,814.71 | 152,203,471.34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78,963,870.34 | 105,520,112.77 |
专项应付款 | 64,147,943.00 | 60,155,243.00 |
合计 | 143,111,813.34 | 165,675,355.77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67,443,870.34 | 94,000,112.77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11,520,000.00 | 11,52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 33,036,651.00 | 33,036,651.00 | 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 ||
饮水安全管网延伸 | 17,180,000.00 | 17,180,000.00 | 用于饮水安全管网延伸 | ||
全域供水一体化 | 9,938,592.00 | 7,300.00 | 9,931,292.00 | 用于全域供水一体化 | |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2,000,000.00 | 2,000,000.00 | 用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
临溪河专项 | 2,000,000.00 | 2,000,000.00 | 用于临溪河专项 | ||
合计 | 60,155,243.00 | 4,000,000.00 | 7,300.00 | 64,147,943.00 |
其他说明:
无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无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230,721.92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6,780,181.71 | ||
预计更新改造费 | 105,995,482.01 | 88,362,916.66 | |
弃置费 | 43,100,299.94 | 18,099,399.98 | |
合计 | 155,875,963.66 | 106,693,038.56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预计更新改造费系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对于为使有关基础设施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本集团根据预计的未来重置资产的成本,并结合重置时间以及货币的时间价值估计出折现率,对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折现至其净值。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35,604,224.04 | 33,520,961.20 | 26,336,502.26 | 542,788,682.98 | |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 | 13,750,104.15 | 3,420,719.88 | 10,329,384.27 | 售后回租 | |
合计 | 549,354,328.19 | 33,520,961.20 | 29,757,222.14 | 553,118,067.25 | -- |
其他说明:
无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34,486,079.00 | -510,000.00 | -510,000.00 | 1,433,976,079.00 |
其他说明:
注:根据本公司2023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规定,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股票回购时的每股价格较员工认购时的每股价格少0.10元,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回购价格由3.35元/股调整为3.25元/股,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回购价格由2.82元/股调整为2.72元/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本公司回购其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3.25元/股,回购股票数量为390,000.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7,500.00元;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本公司回购其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72元/股,回购股票数量为120,000.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6,4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13日止,本公司已向上述4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支付股份回购款合计1,593,900.00元,上述事项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1月17日出具了报告文号为XYZH/2023BJAA5B0312的《验资报告》。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无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无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436,267,327.24 | 6,534,900.00 | 1,429,732,427.24 | |
其他资本公积 | 46,764,669.08 | 13,686,079.80 | 1,150,000.00 | 59,300,748.88 |
合计 | 1,483,031,996.32 | 13,686,079.80 | 7,684,900.00 | 1,489,033,176.1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本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减少系回购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导致股本溢价减少1,134,900.00元,少数股东股权变动导致股本溢价减少5,400,000.00元;注2:本年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系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等待期内计入其他资本公积12,738,926.14元,少数股东股权变动导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650,085.39元,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导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297,068.27元;
注3:本年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减少系少数股东股权变动导致其他资本公积减少1,150,000.00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01,536,350.00 | 0.00 | 4,621,400.00 | 96,914,950.00 |
合计 | 101,536,350.00 | 0.00 | 4,621,400.00 | 96,914,95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年库存股减少主要系回购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内发放可撤销现金股利的影响。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292,609.10 | -34,292,609.1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4,292,609.10 | -34,292,609.10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751,714.44 | 1,515,358.57 | 1,515,358.57 | -5,236,355.87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751,714.44 | 1,515,358.57 | 1,515,358.57 | -5,236,355.8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1,044,323.54 | 1,515,358.57 | 1,515,358.57 | -39,528,964.9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4,130,124.88 | 21,377,259.29 | 10,073,944.23 | 15,433,439.94 |
合计 | 4,130,124.88 | 21,377,259.29 | 10,073,944.23 | 15,433,439.9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02,361,754.91 | 402,361,754.91 | ||
合计 | 402,361,754.91 | 402,361,754.9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230,719,994.50 | 2,939,347,483.1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03,313.59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230,719,994.50 | 2,939,650,796.7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7,365,346.64 | 447,656,868.7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0.00 | 16,215,563.03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43,348,607.90 | 140,372,107.90 |
其他 | 14,226,146.38 | 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200,510,586.86 | 3,230,719,994.5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127,677,479.80 | 6,710,021,045.06 | 7,642,848,662.47 | 5,921,248,949.71 |
其他业务 | 486,788,023.18 | 373,052,488.49 | 389,445,449.76 | 267,970,849.63 |
合计 | 8,614,465,502.98 | 7,083,073,533.55 | 8,032,294,112.23 | 6,189,219,799.34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 | 大气治理 | 水治理 | 危废品处理 | 能源化工 | 余热发电 | 其他 | 合计 |
类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2,589,633,038.14 | 2,271,056,461.55 | 2,361,961,372.14 | 1,504,471,106.14 | 2,295,509,525.09 | 2,146,904,872.43 | 505,009,606.92 | 498,369,685.46 | 375,563,937.51 | 289,218,919.48 | 486,788,023.18 | 373,052,488.49 | 8,614,465,502.98 | 7,083,073,533.55 |
其中: | ||||||||||||||
境内 | 2,532,100,930.14 | 2,192,900,930.31 | 2,361,961,372.14 | 1,504,471,106.14 | 2,295,509,525.09 | 2,146,904,872.43 | 505,009,606.92 | 498,369,685.46 | 375,563,937.51 | 289,218,919.48 | 486,788,023.18 | 373,052,488.49 | 8,556,933,394.98 | 7,004,918,002.31 |
境外 | 57,532,108.00 | 78,155,531.2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57,532,108.00 | 78,155,531.24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2,589,633,038.14 | 2,271,056,461.55 | 2,361,961,372.14 | 1,504,471,106.14 | 2,295,509,525.09 | 2,146,904,872.43 | 505,009,606.92 | 498,369,685.46 | 375,563,937.51 | 289,218,919.48 | 486,788,023.18 | 373,052,488.49 | 8,614,465,502.98 | 7,083,073,533.55 |
其中: | ||||||||||||||
某一时点转让 | 2,532,100,930.14 | 2,192,900,930.31 | 2,092,485,656.04 | 1,323,797,241.33 | 2,295,509,525.09 | 2,146,904,872.43 | 505,009,606.92 | 498,369,685.46 | 375,563,937.51 | 289,218,919.48 | 364,669,100.59 | 255,133,860.22 | 8,165,338,756.29 | 6,706,325,509.23 |
某一时段内转让 | 57,532,108.00 | 78,155,531.24 | 269,475,716.10 | 180,673,864.8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22,118,922.59 | 117,918,628.27 | 449,126,746.69 | 376,748,024.32 |
合计 | 2,589,633,038.14 | 2,271,056,461.55 | 2,361,961,372.14 | 1,504,471,106.14 | 2,295,509,525.09 | 2,146,904,872.43 | 505,009,606.92 | 498,369,685.46 | 375,563,937.51 | 289,218,919.48 | 486,788,023.18 | 373,052,488.49 | 8,614,465,502.98 | 7,083,073,533.55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销售商品 | 2023年12月31日 | 一般约定在产品交付后的0天至90天内 | 商品 | 是 | 无 | 无 |
提供服务 | 2023年12月31日 | 按合同约定的履约进度支付 | 服务 | 是 | 无 | 无 |
其他说明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6,312,290,533.63元,其中,1,882,276,617.02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1,347,525,803.19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3,082,488,113.42元预计将于2026年及以后年度确认收入。
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无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无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18,222,770.98 | 1,603,859.5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426,766.25 | 17,049,465.82 |
教育费附加 | 16,808,447.55 | 14,094,897.26 |
资源税 | 13,646,620.22 | 12,218,261.73 |
房产税 | 8,100,713.17 | 8,018,220.19 |
土地使用税 | 6,999,749.09 | 7,058,562.84 |
车船使用税 | 138,570.43 | 44,251.34 |
印花税 | 4,870,977.83 | 5,024,323.25 |
其他 | 3,778,124.52 | 3,205,913.03 |
合计 | 92,992,740.04 | 68,317,755.03 |
其他说明:
无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1,547,797.25 | 300,181,667.44 |
折旧及摊销 | 37,838,052.17 | 34,924,297.40 |
中介机构费用 | 38,034,828.84 | 28,918,952.7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4,048,986.70 | 17,061,068.93 |
股权激励成本 | 13,247,545.50 | 14,093,956.88 |
租赁费 | 9,340,034.33 | 13,483,874.65 |
招待费 | 13,565,631.25 | 12,641,355.47 |
汽车费用 | 12,330,657.16 | 12,263,048.73 |
办公费 | 12,735,441.60 | 10,828,395.47 |
差旅费 | 12,855,438.25 | 8,415,892.86 |
综合服务费 | 6,995,289.30 | 5,243,842.73 |
技术服务费 | 6,139,674.46 | 1,996,605.39 |
会议费 | 2,240,227.42 | 3,629,258.64 |
其他 | 44,782,929.86 | 40,806,214.94 |
合计 | 555,702,534.09 | 504,488,432.27 |
其他说明:
无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3,402,479.99 | 46,636,887.80 |
中介服务费 | 11,280,541.83 | 11,196,677.50 |
差旅费 | 5,368,721.20 | 3,484,549.49 |
招待费 | 3,080,691.23 | 4,155,046.22 |
广告宣传费 | 1,822,854.51 | 1,642,365.46 |
其他 | 6,874,513.39 | 7,083,051.66 |
合计 | 71,829,802.15 | 74,198,578.13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6,491,546.54 | 80,253,238.31 |
折旧及摊销 | 50,314,112.85 | 48,090,704.74 |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 | 28,286,442.36 | 43,612,390.16 |
技术服务费 | 4,755,805.23 | 1,103,795.91 |
差旅费 | 4,163,489.80 | 1,558,483.23 |
试验费 | 219,901.42 | 930,594.00 |
股权激励成本 | 790,075.00 | 871,406.25 |
其他 | 3,954,259.86 | 3,227,706.64 |
合计 | 168,975,633.06 | 179,648,319.24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428,000,675.85 | 466,732,166.79 |
加:利息收入 | -25,696,820.72 | -19,442,206.58 |
加:汇兑损失 | 10,429,633.15 | 15,732,900.76 |
加:其他支出 | 17,747,090.26 | 17,443,187.19 |
合计 | 430,480,578.54 | 480,466,048.16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08,894,741.39 | 107,190,729.65 |
园区财政返还 | 71,129,264.96 | 35,706,800.00 |
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 | 17,069,685.43 | 16,127,002.19 |
城市建设配套设施费 | 7,106,816.83 | 7,138,310.27 |
增值税加计扣除 | 5,915,693.01 | 9,141,112.26 |
个税返还 | 929,206.11 | 1,015,342.07 |
稳岗补贴 | 898,870.67 | 2,083,459.21 |
专项扶持资金 | 0.00 | 7,851,743.00 |
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补贴 | 0.00 | 5,000,000.00 |
其他 | 7,787,097.95 | 7,137,709.90 |
合计 | 219,731,376.35 | 198,392,208.55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无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绩对赌款 | 24,969,420.58 | |
套期保值业务 | -142,340.00 | -411,600.00 |
点价模式下的公允价值变动 | 1,571,988.97 | 1,199,952.51 |
合计 | 26,399,069.55 | 788,352.51 |
其他说明:
无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3,884,906.88 | 56,844,217.2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64,901.23 | -164,762.57 |
PPP项目利息 | 33,241,484.93 | 32,071,360.31 |
处置债权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000,699.47 | 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红 | 1,045,708.20 | 0.00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21,699.92 | 1,591,140.95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0.00 | 369,308.00 |
关联方借款利息收入 | 0.00 | 218,055.55 |
债务重组收益 | -409,043.29 | 0.00 |
期货交易损益 | -2,026,946.90 | 0.00 |
点价模式下确认的投资收益 | -17,273,448.56 | -1,947,338.61 |
合计 | 70,749,961.88 | 88,981,980.89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71,695.07 | -70,972.88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52,054,613.50 | -102,585,111.9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9,306,747.21 | -23,181,112.86 |
合计 | -191,533,055.78 | -125,837,197.72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0,936,579.19 | -43,979,042.02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185,048.63 | |
九、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9,146,859.73 |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272,738.15 | -5,444,910.05 |
十二、其他 | -7,804,230.66 | |
合计 | -73,198,596.63 | -58,570,811.80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25,177,241.09 | -96,485.51 |
其中: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449,531.39 | 15,968.2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449,531.39 | 15,968.20 |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25,626,772.48 | -112,453.7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6,150,283.68 | -119,672.83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523,511.20 | 7,219.12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668,664.82 | 207,230.74 | 668,664.82 |
违约赔偿收入 | 36,875,635.46 | 0.00 | 36,875,635.46 |
罚款收入 | 2,512,713.55 | 0.00 | 2,512,713.55 |
债权核销回款 | 686,884.86 | 1,461,455.40 | 686,884.86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617,268.89 | 443,687.22 | 617,268.89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350,123.48 | 353,868.68 | 350,123.48 |
债务重组利得 | 0.00 | 814,115.64 | 0.00 |
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0.00 | 9,432,926.65 | 0.00 |
其他 | 687,633.53 | 797,883.83 | 687,633.53 |
合计 | 42,398,924.59 | 13,511,168.16 | 42,398,924.59 |
其他说明:
无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诉讼赔款 | 8,092,404.22 | 5,872,012.42 | 8,092,404.22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4,728,306.50 | 4,878,518.28 | 4,728,306.50 |
其他 | 3,217,164.80 | 593,474.63 | 3,217,164.80 |
赔偿金、违约金 | 2,282,390.99 | 9,843,843.39 | 2,282,390.99 |
合计 | 18,320,266.51 | 21,187,848.72 | 18,320,266.51 |
合计 | 18,320,266.51 | 21,187,848.72 | 18,320,266.51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22,161,887.08 | 92,153,639.2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7,344,735.09 | -12,269,064.06 |
合计 | 24,817,151.99 | 79,884,575.1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62,460,853.9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9,369,128.0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322,150.0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8,565,055.8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4,464,816.5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079,027.5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573,780.9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541,646.46 |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加计抵扣 | -11,871,278.02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9,057,391.73 |
其他 | 1,907,411.35 |
所得税费用 | 24,817,151.99 |
其他说明:
无
77、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第十节、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代收代付 | 423,177,603.55 | 493,503,625.88 |
政府补助 | 117,440,571.96 | 103,290,482.32 |
收到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68,208,028.56 | 108,674,747.24 |
个人备用金 | 26,482,171.38 | 64,953,151.86 |
收债权转让款 | 22,030,699.47 | 0.00 |
利息收入 | 7,507,813.53 | 12,452,782.54 |
其他 | 33,593,515.35 | 6,834,833.40 |
合计 | 698,440,403.80 | 789,709,623.2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收代付款项 | 450,812,683.69 | 422,597,140.74 |
支付的保证金 | 76,224,046.18 | 86,736,609.14 |
支付的管理费用 | 153,275,789.06 | 170,042,345.52 |
支付的员工备用金 | 41,913,342.01 | 39,414,852.38 |
支付的研发费用 | 18,477,005.18 | 19,683,812.50 |
支付的销售费用 | 8,797,741.08 | 16,448,463.84 |
支付的手续费 | 3,208,027.71 | 3,181,514.24 |
其他 | 9,614,605.60 | 3,900,700.92 |
合计 | 762,323,240.51 | 762,005,439.2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13,758,554.90 |
新收购公司与原股东之间的资金归集 | 0.00 | 15,708,822.32 |
合计 | 29,467,377.22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投资金融产品及金融衍生产品的现金 | 97,779,527.67 | 389,000,000.00 |
合计 | 97,779,527.67 | 389,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报名保证金 | 120,000,000.00 | 0.00 |
新收购公司与原股东之间的资金归集 | 0.00 | 75,730,453.18 |
合计 | 120,000,000.00 | 75,730,453.18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资金融产品及金融衍生产品支付的现金 | 128,314,737.57 | 239,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65,068,547.93 | 359,375,174.29 |
合计 | 193,383,285.50 | 598,375,174.29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金 | 41,733,773.32 | 31,618,199.55 |
支付融资租赁款 | 2,753,705.19 | 67,411,348.03 |
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 | 1,593,900.00 | 0.00 |
支付少数股东清算款 | 183,289.90 | 0.00 |
偿还生态环保借款 | 0.00 | 259,000,000.00 |
子公司减资分配给小股东款项 | 0.00 | 27,318,205.52 |
绿色债担保费 | 0.00 | 4,000,000.00 |
支付融资手续费 | 0.00 | 3,131,614.44 |
合计 | 46,264,668.41 | 392,479,367.5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491,286,475.55 | 2,960,032,765.33 | 258,536,070.92 | 2,791,535,862.38 | 0.00 | 2,918,319,449.42 |
应付股利 | 95,025,559.28 | 0.00 | 281,097,763.00 | 192,945,546.75 | 0.00 | 183,177,775.53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909,708,963.77 | 986,643,362.25 | 942,520,773.60 | 909,708,963.77 | 1,866,113.49 | 1,927,298,022.36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799,690,125.33 | 0.00 | 0.00 | 799,690,125.33 | 0.00 | 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16,145,861.46 | 0.00 | 17,402,267.79 | 14,887,609.84 | 0.00 | 18,660,519.41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 24,422,136.98 | 0.00 | 0.00 | 24,422,136.98 | 0.00 | 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利息 | 3,924,043.92 | 0.00 | 14,137,145.76 | 0.00 | 3,924,043.92 | 14,137,145.76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8,830,034.93 | 0.00 | 30,568,902.43 | 14,681,820.02 | 22,030,709.40 | 32,686,407.94 |
租赁负债 | 152,203,471.34 | 0.00 | 5,326,296.67 | 27,051,953.30 | 0.00 | 130,477,814.71 |
长期借款 | 6,287,669,489.81 | 2,616,113,557.69 | 411,358,952.34 | 1,917,914,008.93 | 942,520,773.60 | 6,454,707,217.31 |
长期应付款 | 105,520,112.77 | 0.00 | 0.00 | 2,753,705.19 | 23,802,537.24 | 78,963,870.34 |
合计 | 10,924,426,275.14 | 6,562,789,685.27 | 1,960,948,172.51 | 6,695,591,732.49 | 994,144,177.65 | 11,758,428,222.78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无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无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37,643,701.92 | 552,051,971.2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64,731,652.41 | 184,408,009.5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60,151,096.38 | 483,482,377.9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37,343,335.97 | 35,369,182.15 |
无形资产摊销 | 249,243,013.64 | 295,921,234.2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3,569,164.41 | 42,237,713.4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177,241.09 | 96,485.5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78,183.02 | 4,524,649.6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399,069.55 | -788,352.5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25,058,172.88 | 480,240,248.3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0,749,961.88 | -88,981,980.8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0,843,043.46 | -13,955,962.8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498,308.37 | 19,477,995.3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9,164,443.75 | -415,235,056.3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14,732,501.27 | 388,296,172.5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4,325,743.87 | -928,182,217.52 |
其他 | 14,037,620.50 | 14,965,363.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6,945,614.31 | 1,053,927,832.7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89,152,197.09 | 1,439,533,701.8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39,533,701.82 | 1,377,763,786.4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0,381,504.73 | 61,769,915.38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83,294,800.00 |
其中: | |
鑫宇自来水 | 35,594,800.00 |
彭山供排水 | 47,7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8,226,252.07 |
其中: | |
鑫宇自来水 | 4,610,868.51 |
彭山供排水 | 13,615,383.56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0.00 |
其中: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65,068,547.93 |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0.91 |
其中: | |
北京众合天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91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0.00 |
其中: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0.00 |
其中: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0.91 |
其他说明: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89,152,197.09 | 1,439,533,701.82 |
其中:库存现金 | 59,454.70 | 338,544.6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78,326,931.13 | 1,437,868,882.6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765,811.26 | 1,326,274.56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9,152,197.09 | 1,439,533,701.82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无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保函押金 | 76,702,218.81 | 86,890,067.35 | 资金受限 |
受限制资金 | 11,941,455.78 | 31,999,892.46 | 银行冻结、资金受限 |
大额定期存单 | 10,000,000.00 | 0.00 | 资金受限 |
履约保证金 | 2,690,682.90 | 9,227,811.94 | 资金受限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57,926.21 | 2,290,260.70 | 资金受限 |
合计 | 101,592,283.70 | 130,408,032.45 |
其他说明:
无
(7)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无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3,346,786.62 | 7.0827 | 23,704,285.59 |
欧元 | 35,879.55 | 7.8592 | 281,984.56 |
港币 | |||
卢比 | 35,604,303.44 | 0.085146 | 3,031,564.02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4,624,092.77 | 7.0827 | 32,751,061.86 |
欧元 | |||
港币 | |||
卢比 | 75,917,203.91 | 0.085146 | 6,464,046.24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合同资产 | — | ||
其中:美元 | 3,336,826.77 | 7.0827 | 23,633,742.96 |
应付账款 | — | ||
其中:卢比 | 472,548.00 | 0.085146 | 40,235.57 |
短期借款 | — | ||
其中:美元 | 7,100,000.00 | 7.0827 | 50,287,170.00 |
欧元 | 20,999,949.86 | 7.8592 | 165,042,805.94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不适用本集团所属境外经营实体包括全资子公司SPC公司及本公司之分公司BeijingSPCEnvironmentProtectionTechCo.,Ltd.(ProjectOfficeinIndia),其注册及主要经营地分别为波兰共和国及印度,经营范围包括境内外发电厂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等,记账本位币分别为美元及卢比。
82、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7,894,463.30 | 8,210,032.17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35,422,554.12 | 35,396,167.55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82,310,783.42 | 64,317,531.88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无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雪松大厦租赁费 | 506,074.08 | 0.00 |
颂德国际写字楼租赁费 | 1,448,697.92 | 0.00 |
合计 | 1,954,772.00 | 0.0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无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其他
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1,165,208.58 | 100,978,684.84 |
折旧及摊销 | 50,585,367.78 | 48,670,307.34 |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 | 33,456,723.84 | 61,634,112.22 |
技术服务费 | 7,345,139.10 | 1,804,486.08 |
差旅费 | 4,900,637.33 | 2,416,221.31 |
试验费 | 219,901.42 | 930,594.00 |
股权激励成本 | 790,075.00 | 871,406.25 |
其他 | 4,670,951.72 | 3,980,016.39 |
合计 | 193,134,004.77 | 221,285,828.4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68,975,633.06 | 179,648,319.24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4,158,371.71 | 41,637,509.19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其他减少 | ||||
低温催化脱硫脱硝一体化 | 9,554,368.96 | 4,437,550.24 | 0.00 | 0.00 | 546,034.17 | 2,218,616.81 | 11,227,268.22 | |
武乡西山发电厂1号机组脱硝精准喷氨技术研究及应用 | 2,341,693.58 | 2,189,735.28 | 0.00 | 0.00 | 0.00 | 4,531,428.86 | ||
大唐云冈热电二期有色烟羽成分解析及控制项目 | 4,213,376.97 | 0.00 | 0.00 | 0.00 | 4,213,376.97 | |||
SCR脱硝技术在油气混烧锅炉项目上工业化应用 | 1,145,039.91 | 1,021,354.59 | 0.00 | 0.00 | 0.00 | 2,166,394.50 | ||
制酸焙烧炉用金属高温滤袋器的研发项目 | 0.00 | 1,350,291.58 | 0.00 | 0.00 | 0.00 | 1,350,291.58 | ||
工业废水综合处理 | 9,363,105.99 | 6,502,463.56 | 15,865,569.55 | 0.00 | 0.00 | 0.00 | ||
活性焦集成净化技术在危废焚烧污染控制中的工业示范研究 | 5,739,030.09 | 2,799,262.40 | 0.00 | 0.00 | 8,538,292.49 | 0.00 | ||
固(危)废资源化利用 | 5,585,613.85 | 2,983,398.33 | 0.00 | 2,983,398.33 | 5,585,613.85 | 0.00 | ||
管除深度开发及试验平台搭建 | 2,159,032.44 | 2,928,133.82 | 5,087,166.26 | 0.00 | 0.00 | 0.00 | ||
挥发性有机物处理的低成本 | 0.00 | 3,783,591.53 | 3,783,591.53 | 0.00 | 0.00 | 0.00 |
复合催化剂的研究 | ||||||||
其他 | 4,173,780.87 | 3,337,086.59 | 1,741,093.02 | 845,801.31 | 0.00 | 4,923,973.13 | ||
合计 | 44,275,042.66 | 31,332,867.92 | 0.00 | 26,477,420.36 | 4,375,233.81 | 16,342,523.15 | 28,412,733.26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低温催化脱硫脱硝一体化 | 进行中 | 2024年12月31日 | 自用 | 2021年05月27日 | 中试报告 |
武乡西山发电厂1号机组脱硝精准喷氨技术研究及应用 | 进行中 | 2024年12月31日 | 自用 | 2022年11月01日 | 中试报告 |
大唐云冈热电二期有色烟羽成分解析及控制项目 | 进行中 | 2024年12月31日 | 自用 | 2022年06月01日 | 中试报告 |
工业废水综合处理 | 已结束 | 自用 | 2021年10月01日 | 中试报告 | |
2019-管除深度开发及试验平台搭建(2019-2020) | 已结束 | 自用 | 2019年06月01日 | 中试报告 | |
2021-挥发性有机物处理的低成本复合催化剂的研究(2021-2023) | 已结束 | 自用 | 2023年02月01日 | 中试报告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低温催化脱硫脱硝一体化-硅冶炼烟气中硫硝及超细粉尘双液相深度净化与资源化 | 0.00 | 2,218,616.81 | 0.00 | 2,218,616.81 | 年末项目已结题,研发成果无实际应用场景,预计未来无法产生经济利益流入,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
固(危)废资源化利用-飞灰制备脱硫剂及其在电解铝烟气中产业化应用的关键技术研究 | 0.00 | 5,585,613.85 | 0.00 | 5,585,613.85 | 年末项目已结题,研发成果无实际应用场景,预计未来无法产生经济利益流入,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
合计 | 0.00 | 7,804,230.66 | 0.00 | 7,804,230.66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无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鑫宇自来水 | 2023年04月30日 | 37,468,200.00 | 51.00% | 协议转让 | 2023年04月30日 | 控制权移交并支付大部分收购款项 | 19,874,706.36 | 6,408,326.99 | 5,627,770.04 |
彭山供排水 | 2023年12月15日 | 95,400,000.00 | 60.00% | 协议转让 | 2023年12月15日 | 控制权移交并支付大部分收购款项 | 17,473,410.76 | 9,032,709.69 | 70,624.31 |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鑫宇自来水 | 彭山供排水 |
--现金 | 37,468,200.00 | 95,4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37,468,200.00 | 95,4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37,468,200.00 | 95,400,000.0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无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其他说明: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鑫宇自来水 | 彭山供排水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116,276,846.80 | 97,033,598.10 | 378,507,705.59 | 288,918,213.72 |
货币资金 | 4,610,868.51 | 4,610,868.51 | 13,615,383.56 | 13,615,383.56 |
应收款项 | 2,204,394.59 | 2,204,394.59 | 54,412,686.00 | 54,412,686.00 |
存货 | 0.00 | 0.00 | 5,081,013.08 | 5,081,013.08 |
固定资产 | 97,013,107.96 | 87,842,107.96 | 212,315,461.95 | 164,029,029.50 |
无形资产 | 10,655,023.95 | 582,775.25 | 47,012,191.01 | 5,709,131.59 |
预付账款 | 515,645.40 | 515,645.40 | 578,926.48 | 578,926.48 |
合同资产 | 755,282.19 | 755,282.19 | 0.00 | 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0.00 | 0.00 | 1,894.94 | 1,894.9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00 | 0.00 | 2,447,228.20 | 2,447,228.20 |
在建工程 | 1,088.00 | 1,088.00 | 25,419,657.69 | 25,419,657.69 |
长期待摊费用 | 521,436.20 | 521,436.20 | 141,213.90 | 141,213.9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0.00 | 0.00 | 580,090.78 | 580,090.7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0.00 | 0.00 | 16,901,958.00 | 16,901,958.00 |
负债: | 42,809,787.98 | 37,998,975.80 | 219,507,705.59 | 197,110,332.62 |
借款 | 5,000,000.00 | 5,000,000.00 | 0.00 | 0.00 |
应付款项 | 19,122,369.86 | 19,122,369.86 | 114,409,716.35 | 114,409,716.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10,812.18 | 0.00 | 22,397,372.97 | 0.00 |
合同负债 | 4,942,768.46 | 4,942,768.46 | 28,501,602.70 | 28,501,602.70 |
应付职工薪酬 | 350,379.00 | 350,379.00 | 1,350,659.32 | 1,350,659.32 |
应交税费 | 450,102.48 | 450,102.48 | 5,155,803.43 | 5,155,803.4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00 | 0.00 | 299,301.00 | 299,301.00 |
其他流动负债 | 0.00 | 0.00 | 1,993,249.82 | 1,993,249.82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45,400,000.00 | 45,4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4,000,000.00 | 4,000,000.00 | 0.00 | 0.00 |
递延收益 | 4,133,356.00 | 4,133,356.00 | 0.00 | 0.00 |
净资产 | 73,467,058.82 | 59,034,622.30 | 159,000,000.00 | 91,807,881.10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35,998,858.82 | 28,926,964.93 | 63,600,000.00 | 36,723,152.44 |
取得的净资产 | 37,468,200.00 | 30,107,657.37 | 95,400,000.00 | 55,084,728.66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无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无
(6)其他说明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2)合并成本无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无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无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是□否
单位:元
子公 | 丧失 | 丧失 | 丧失 | 丧失 | 丧失 | 处置 | 丧失 | 丧失 | 丧失 | 按照 | 丧失 | 与原 |
司名称 | 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控制权的时点 | 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北京众合天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00 | 100.00% | 挂牌转让 | 2023年08月08日 | 收到交易对价支付时点 | 10.91 | 0.00% | 0.00 | 0.00 | 0.00 | 无 | 0.00 |
其他说明:
无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与上年相比,本年新设屏山国润、西昌国润、深水横岗、自贡清润合、四川国环5家3级子公司,新设荥经川发1家4级子公司;另外,本年注销4家2级子公司北京清新卡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源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赤峰博元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北京清新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销1家3级子公司深圳市博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6、其他
无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赤峰 | 赤峰 | 生产 | 70.6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新源天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9,99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清新天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象山县 | 象山县 | 火电脱硫服务特许经营 | 65.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康瑞新源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技术服务/销售 | 70.00% | 投资设立 | |
SPCEUROPESp.zo.o. | 9,939,460.00 | 波兰 | 波兰 | 技术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石家庄 | 石家庄 | 余热利用 | 9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莒南清新热力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临沂 | 临沂 | 余热利用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宁夏节能茂烨余热发电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宁夏 | 宁夏 | 余热利用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重庆清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46,810,000.00 | 重庆 | 重庆 | 余热利用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西省孝义市清泰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6,100,000.00 | 山西 | 孝义 | 节能管理服务 | 91.56% | 投资设立 | |
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盐城 | 盐城 | 污染、废物治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山东清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济南 | 济南 | 污染、废物治理 | 60.00% | 投资设立 | |
山西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太原 | 太原 | 污染、废物治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清新石化技术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技术服务/销售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天津新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天津 | 天津 | 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天津新清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天津 | 天津 | 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贵州清新万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贵州 | 贵州 | 技术服务/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雄安清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河北 | 保定 | 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北京清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清新祥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技术服务/销售 | 55.00% | 投资设立 | |
江苏清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江苏 | 江苏 | 设备制造/销售、技术服务/销售 | 55.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清新朗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河北 | 石家庄 | 环保工程施工 | 55.00% | 投资设立 | |
四川恒哲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四川 | 成都 | 建筑工程设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四川景天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四川 | 成都 | 建筑工程设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四川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四川 | 四川 | 工程建设、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清新环境运营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清新环境资源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污废治理、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鼎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河北 | 唐山 | 再生资源回收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清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咨询、技术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雅安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四川 | 四川 | 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 | 90.00% | 投资设立 | |
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0,910,079.00 | 新疆 | 新疆 | 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利用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新疆 | 新疆 | 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利用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四川 | 达州 | 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安徽 | 宣城 | 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利用 | 57.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成都航大天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四川 | 成都 | 技术咨询、技术开发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0 | 四川 | 成都 |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充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216,920,000.00 | 四川 | 南充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南部县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四川 | 南充 | 污水处理、中水回收利用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仪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145,000,000.00 | 四川 | 南充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95.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充国润荆溪排水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四川 | 南充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自贡川水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3,500,000.00 | 四川 | 自贡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资中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68,900,000.00 | 四川 | 资中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兴文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 19,330,000.00 | 四川 | 宜宾 | 自来水产、供、销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兴文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四川 | 宜宾 | 污水收集、处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安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四川 | 江安 | 自来水生产、供应 | 95.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安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136,000,000.00 | 四川 | 江安 | 污水处理、污水净化后的再利用 | 95.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富顺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26,800,000.00 | 四川 | 富顺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荥经县国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75,000,000.00 | 四川 | 雅安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8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荥经县国润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0 | 四川 | 雅安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8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雅安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四川 | 雅安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9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雅安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四川 | 雅安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9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冕宁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 19,617,000.00 | 四川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95.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冕宁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67,383,000.00 | 四川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95.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绵竹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四川 | 绵竹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9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绵竹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四川 | 绵竹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9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理县国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四川 | 理县 | 污水处理、中水回收利用 | 95.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什邡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四川 | 德阳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9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什邡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四川 | 德阳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9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贵阳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66,000,000.00 | 贵州 | 贵阳 |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米易国润清源排水有限公司 | 33,920,000.00 | 四川 | 攀枝花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米易国润清源供水有限 | 39,500,000.00 | 四川 | 攀枝花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公司 | |||||||
遂宁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四川 | 遂宁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江川水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0,420,000.00 | 四川 | 内江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绵竹弘润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64,686,764.44 | 四川 | 绵竹 | 污水处理、中水回收利用 | 95.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什邡弘润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36,140,000.00 | 四川 | 什邡 | 污水处理、中水回收利用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绵阳市新永供水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四川 | 绵阳 | 自来水生产、销售 | 56.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遂宁国润川美自来水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四川 | 遂宁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绵阳弘润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四川 | 绵阳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95.00% | 投资设立 | |
个旧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 18,857,100.00 | 云南 | 个旧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70.00% | 投资设立 | |
个旧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 34,285,700.00 | 云南 | 个旧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70.00% | 投资设立 | |
屏山国润水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四川 | 宜宾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51.00% | 投资设立 | |
西昌国润水处理有限公司 | 269,380,000.00 | 四川 | 西昌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51.00% | 投资设立 | |
遂宁市鑫宇自来水有限公司 | 52,598,200.00 | 四川 | 遂宁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四川彭山供排水股份有限公司 | 55,020,000.00 | 四川 | 眉山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90,8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工程咨询、工程监理、污水处理 | 5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深水松岗水务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污水处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0,01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污水处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深水兆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10,010,000.00 | 深圳 | 深圳 | 工程监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深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5,010,000.00 | 深圳 | 深圳 | 造价咨询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省德馨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江西 | 德兴 | 污水处理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川发(深圳)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设施运营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荥经县川发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四川 | 雅安 | 设施运营 | 26.50% | 投资设立 | |
深圳市深水坂雪岗水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污水处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市佳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运营服务 | 56.70% | 投资设立 | |
中水君信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四川 | 成都 | 勘察设计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深水横岗水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污水处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四川清润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四川 | 成都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66.00% | 投资设立 | |
南充清润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四川 | 南充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60.00% | 投资设立 | |
自贡清润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四川 | 自贡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67.00% | 投资设立 | |
江苏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0,000,000.00 | 江苏 | 盐城 | 环保及建材机械研发、安装、制造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大气污染治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四川 | 成都 | 环境治理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西藏晟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9,600,000.00 | 西藏 | 拉萨 | 环境治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四川省天晟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四川 | 成都 | 环保信息化和在线监测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四川省昱洲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四川 | 成都 | 环境治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四川国环碳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四川 | 成都 | 工业领域碳排放管理、生态系统碳汇 | 51.00% | 投资设立 |
单位:元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深水水务 | 45.00% | 35,771,409.13 | 0.00 | 290,200,514.13 |
宣城富旺 | 43.00% | 49,313,607.07 | 43,000,000.00 | 224,204,663.7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深水水务 | 876,542,283.80 | 478,175,433.81 | 1,354,717,717.61 | 481,353,338.49 | 182,577,269.11 | 663,930,607.60 | 892,721,302.24 | 476,285,756.52 | 1,369,007,058.76 | 584,832,362.75 | 183,592,265.32 | 768,424,628.07 |
宣城富旺 | 618,025,054.46 | 158,916,495.29 | 776,941,549.75 | 234,597,707.10 | 20,937,647.96 | 255,535,355.06 | 528,876,605.47 | 196,282,484.85 | 725,159,090.32 | 188,937,160.17 | 23,789,832.91 | 212,726,993.08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深水水务 | 997,425,038.10 | 88,836,429.32 | 88,836,429.32 | 45,991,060.53 | 1,106,747,577.94 | 85,380,930.44 | 85,380,930.44 | 94,397,276.46 |
宣城富旺 | 2,113,130,842.26 | 114,682,807.15 | 114,682,807.15 | -1,534,361.19 | 1,352,989,215.61 | 92,713,876.08 | 92,713,876.08 | 76,652,750.87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无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无其他说明:
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年深水水务向其子公司中水君信支付投资款1,064.00万元,持股比例由34.60%提升至51%股权,该变化未影响深水水务对中水君信的控制权。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中水君信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10,640,000.00 |
--现金 | 10,64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0,64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9,458,026.56 |
差额 | 1,181,973.44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650,085.39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无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清新诚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北京 | 北京 | 投资管理 | 50.78% | 0.00% | 权益法 |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大气污染治理 | 37.02% | 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根据协议约定,本公司对北京清新诚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享有的净资产系由投资项目的收益决定,投资不同项目享有不同的受益比例,具体比例由投资协议条款约定。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北京清新诚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北京清新诚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流动资产 | 322,862,032.61 | 371,432,766.89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9,198,449.04 | 54,416.19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322,862,032.61 | 371,432,766.89 |
流动负债 | 35,131.62 | 8,331,526.99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35,131.62 | 8,331,526.99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22,826,900.99 | 363,101,239.9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63,931,500.32 | 184,382,809.62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7,386,092.18 | 3,602,562.64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71,317,592.50 | 187,985,372.26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 |
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60,060.29 | -132,220.32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3,339,979.25 | 27,781,899.29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339,979.25 | 27,781,899.2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7,963,393.92 | 0.00 |
其他说明:
无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714,856,534.62 | 603,571,257.89 |
非流动资产 | 1,122,701,584.07 | 1,206,067,009.43 |
资产合计 | 1,837,558,118.69 | 1,809,638,267.32 |
流动负债 | 641,823,287.30 | 527,789,358.02 |
非流动负债 | 746,655.72 | 134,241,465.28 |
负债合计 | 642,569,943.02 | 662,030,823.30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194,988,175.67 | 1,147,607,444.02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42,384,622.63 | 424,844,275.78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26,081,779.96 | 26,081,779.96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68,466,402.59 | 450,926,055.74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676,363,160.78 | 693,382,608.90 |
净利润 | 90,157,893.30 | 87,287,316.1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90,157,893.30 | 87,287,316.1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6,156,882.21 | 17,990,170.75 |
其他说明:
无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0,195,736.79 | 31,379,044.2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6,705,189.94 | -453,529.55 |
--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综合收益总额 | -6,705,189.94 | -453,529.55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94,306,411.84 | 69,331,704.7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2,664,807.10 | 9,559,485.76 |
--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综合收益总额 | 12,664,807.10 | 9,559,485.76 |
其他说明:
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无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无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无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无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无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535,604,224.04 | 33,520,961.20 | 0.00 | 24,176,502.26 | -2,160,000.00 | 542,788,682.98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212,886,477.23 | 188,235,754.22 |
营业外收入 | 668,664.82 | 207,230.74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1)汇率风险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及和卢比有关,除本集团境外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集团总部的部分采购以美元结算外,本集团的其它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本附注“五、65.外币货币性项目”所述资产及负债的美元、欧元、卢比等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美元、欧元、卢比等外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余额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的影响。2)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为借款和应付债券,其中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金额合计为816,137.10万元(2022年12月31日:672,932.58万元),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合同,金额为313,079.25万元(2022年12月31日:312,742.41万元);应付债券0.00万元(2022年12月31日:
79,969.01万元)。
3)价格风险本集团以市场价格销售能源化工产品、铜制品等,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2)信用风险于2023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主要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本集团主要客户为大型电厂、新能源公司、城乡建设局及园区管委会,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信用损失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外,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集团将银行借款、发行债券作为筹资的主要资金来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321,924.03万元(2022年12月31日:297,212.89万元)。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无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 | 合计 |
量 | 量 | 量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68,790,494.65 | 68,790,494.65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8,790,494.65 | 68,790,494.65 | ||
(3)衍生金融资产 | 68,790,494.65 | 68,790,494.65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936,114.00 | 18,936,114.00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79,051,231.97 | 179,051,231.97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47,228.20 | 2,447,228.2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0.00 | 247,841,726.62 | 21,383,342.20 | 269,225,068.82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192,675.50 | 192,675.50 | ||
衍生金融负债 | 192,675.50 | 192,675.5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92,675.50 | 192,675.5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无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集团列入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为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和结构性存款。本集团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行主要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到期期限通常不超过6个月,信用风险极低。资产负债表日,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集团列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为持有的未上市股权投资。本集团对重大的未上市股权投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市场乘数法,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可比上市公司的PE倍数、PB倍数以及缺乏市场流动性折扣参数等。使用的主要的不可观察输入值为缺乏市场流动性折扣。缺乏市场流动性折扣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年初与年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如下:单位:元
2023年 | 年初余额 | 本年转入第三层次 | 本年转出第三层次 | 本年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年末余额 | 对于年末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计入损益的当年未实现利得或损失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资产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9,168,114.00 | 0 | 0 | 0 | 0 | 0 | 0 | 20,232,000.00 | 0 | 18,936,114.00 | 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 | 0 | 0 | 0 | 0 | 2,447,228.20 | 0 | 0 | 0 | 2,447,228.20 | 0 |
合计 | 39,168,114.00 | 0 | 0 | 0 | 0 | 2,447,228.20 | 0 | 20,232,000.00 | 0 | 21,383,342.20 | 0 |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中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接近其公允价值。
9、其他
无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 | 投资等 | 498,248.2528万元 | 41.56% | 41.5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母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技术推广服务;环境保护与治理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材、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电气设备(不含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第十节、十、1.(1)企业集团的构成。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第十节、十、3.(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大连理工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
内蒙古新超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
PrimarineGmbH | 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
深圳市芦苇生态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
四川大润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四川能投屏山电力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成都国泰弘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丰谷酒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川发展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川发展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川发展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攀枝花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发展中恒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攀枝花普润达置地开发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兴文县博海天投项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雅安川西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雅安川能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达州佳境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发展川渝合作产业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国兴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铁投宏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川投船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齐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能投兴文电力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青神川能水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古尔沟神峰温泉有限公司 | 原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铝能清新环 | 采购商品 | 54,294,547.15 | 否 | 192,156,748.09 |
境技术有限公司 | |||||
四川能投屏山电力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2,750.00 | 否 | 0.00 | |
大连理工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4,102,472.23 | 否 | 0.00 | |
成都国泰弘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228,156.06 | 否 | 3,504,773.35 | |
四川丰谷酒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1,124,274.80 | 否 | 0.00 | |
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316,981.14 | 否 | 0.00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2,150.95 | 否 | 0.00 | |
合计 | — | 82,111,332.33 | 否 | 195,661,521.4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4,764,894.93 | 5,771,831.28 |
深圳市芦苇生态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660,322.39 | 0.00 |
四川古尔沟神峰温泉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958,412.73 | 856,423.13 |
北川发展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857,635.99 | 858,900.82 |
大连理工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776,344.71 | 0.00 |
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734,205.28 | 0.00 |
北川发展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471,698.12 | 490,874.05 |
北川发展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438,296.55 | 471,698.12 |
四川铁投宏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56,603.77 | 0.00 |
攀枝花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83,799.90 | 0.00 |
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35,849.06 | 0.00 |
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23,113.20 | 56,603.77 |
四川发展川渝合作产业园实业责任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63,392.35 | 0.00 |
四川发展中恒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8,207.56 | 0.00 |
四川川投船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5,849.06 | 0.00 |
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7,620.83 | 0.00 |
达州佳境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6,084.91 | 0.00 |
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6,603.77 | 0.00 |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5,660.38 | 0.00 |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 | 提供劳务 | 0.00 | 5,557,521.24 |
公司 | |||
攀枝花普润达置地开发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0.00 | 268,867.92 |
兴文县博海天投项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0.00 | 101,131.46 |
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48,970.35 | 0.00 |
北川发展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810,626.44 | 1,164,097.61 |
北川发展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439,601.31 | 754,885.08 |
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83,117.93 | 0.00 |
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7,699.12 | 0.00 |
雅安川西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0,093.02 | 0.00 |
雅安川能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677.67 | 0.00 |
合计 | —— | 14,894,381.33 | 16,352,834.4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无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都国泰弘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36,674.80 | 491,838.47 | 0.00 | 801,869.70 | 1,546,484.91 | 2,607,226.14 | 431,390.29 | 281,275.70 | 2,103,580.93 | 14,090,009.01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无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重庆节能 | 10,656,079.75 | 2021年04月28日 | 2026年04月28日 | 否 |
盐城清新 | 40,000,000.00 | 2022年01月05日 | 2023年06月20日 | 是 |
节能技术 | 265,798,113.66 | 2021年05月06日 | 2026年05月06日 | 否 |
节能技术 | 8,000,000.00 | 2022年01月29日 | 2023年01月28日 | 是 |
博元科技 | 50,000,000.00 | 2022年09月27日 | 2023年09月26日 | 是 |
博元科技 | 20,000,000.00 | 2022年12月20日 | 2023年09月26日 | 是 |
博元科技 | 65,000,000.00 | 2023年02月07日 | 2023年09月26日 | 是 |
博元科技 | 35,314,081.50 | 2020年09月22日 | 2023年09月22日 | 是 |
雅安清新 | 160,000,000.00 | 2022年06月07日 | 2023年06月06日 | 是 |
达州清新 | 10,741,205.47 | 2022年07月20日 | 2023年06月13日 | 是 |
雅安清新 | 120,960,199.83 | 2023年03月10日 | 2038年01月08日 | 否 |
雅安清新 | 48,000,000.00 | 2023年03月14日 | 2038年01月08日 | 否 |
雅安清新 | 2,534,548.25 | 2023年04月24日 | 2037年06月07日 | 否 |
雅安清新 | 3,157,483.80 | 2023年07月10日 | 2037年06月07日 | 否 |
雅安清新 | 12,855,544.18 | 2023年07月14日 | 2037年06月07日 | 否 |
雅安清新 | 4,961,975.50 | 2023年10月09日 | 2037年06月07日 | 否 |
达州清新 | 47,978,000.00 | 2023年01月10日 | 2036年11月25日 | 否 |
达州清新 | 10,044,824.00 | 2023年10月19日 | 2036年11月25日 | 否 |
达州清新 | 10,520,000.00 | 2023年06月09日 | 2036年11月25日 | 否 |
北京清新环保 | 190,950,000.00 | 2022年07月20日 | 2029年07月19日 | 否 |
金派固体 | 73,000,000.00 | 2023年06月16日 | 2030年12月01日 | 否 |
宣城富旺 | 30,500,000.00 | 2023年12月08日 | 2027年06月07日 | 否 |
宣城富旺 | 34,400,000.00 | 2023年12月11日 | 2027年06月07日 | 否 |
宣城富旺 | 12,100,000.00 | 2023年12月15日 | 2027年06月07日 | 否 |
宣城富旺 | 9,800,000.00 | 2023年12月18日 | 2027年06月07日 | 否 |
宣城富旺 | 13,200,000.00 | 2023年12月19日 | 2027年06月07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00.00 | 2020年03月01日 | 2025年03月01日 | 是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0,000,000.00 | 2018年09月07日 | 2030年06月21日 | 是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7,200,000.00 | 2018年09月07日 | 2030年06月21日 | 是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200,000.00 | 2020年02月26日 | 2030年02月24日 | 否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696,200.00 | 2019年09月30日 | 2029年09月26日 | 否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200,000.00 | 2017年03月29日 | 2030年01月16日 | 否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197,761.20 | 2018年12月26日 | 2028年12月20日 | 否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7,400,000.00 | 2020年04月30日 | 2034年04月30日 | 是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6,000,000.00 | 2020年08月21日 | 2034年08月21日 | 是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000,000.00 | 2018年05月11日 | 2027年12月21日 | 否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425,450.00 | 2019年06月28日 | 2034年06月10日 | 否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 | 21,600,000.00 | 2019年08月22日 | 2029年08月21日 | 否 |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70,000.00 | 2020年01月20日 | 2030年01月18日 | 否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000,000.00 | 2019年09月20日 | 2030年07月11日 | 是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4,000,000.00 | 2020年09月20日 | 2030年07月11日 | 是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2,174,879.69 | 2020年09月16日 | 2032年10月22日 | 否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0,743,321.99 | 2020年12月29日 | 2035年12月28日 | 否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020,000.00 | 2021年06月30日 | 2031年06月29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无
(5)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无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合计 | 11,874,400.00 | 14,670,300.00 |
(8)其他关联交易
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4,925,989.10 | 1,703,536.55 | 13,400,383.17 | 1,022,216.79 |
应收账款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551,581.80 | 40,053.92 | 6,466,394.11 | 88,664.91 |
应收账款 | 北川发展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2,170,980.16 | 50,648.71 | 1,165,984.11 | 10,260.66 |
应收账款 | 北川发展污水处 | 1,696,749.48 | 78,771.40 | 1,263,571.18 | 11,119.43 |
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应收账款 | 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884,971.69 | 7,787.75 | 0.00 | 0.00 |
应收账款 | 北川发展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464,594.34 | 4,088.43 | 500,000.00 | 4,400.00 |
应收账款 |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 | 52.80 | 0.00 | 0.00 |
应收账款 | 达州佳境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17,050.00 | 150.04 | 0.00 | 0.00 |
应收账款 | 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 | 1,086.97 | 9.57 | 0.00 | 0.00 |
应收账款 | 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 400.00 | 40.00 | 400.00 | 320.00 |
应收账款 | 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320.00 | 320.00 | 320.00 | 256.00 |
应收账款 | 攀枝花普润达置地开发有限公司 | 0.00 | 0.00 | 285,000.00 | 0.00 |
应收账款 | 兴文县博海天投项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0.00 | 0.00 | 110,233.29 | 970.05 |
应收账款 | 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 | 0.00 | 0.00 | 60,000.00 | 0.00 |
应收账款 | 四川大润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0.00 | 0.00 | 611,398.11 | 5,380.30 |
预付款项 |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8,473.56 | 0.00 | 8,473.56 | 0.00 |
预付款项 |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67.00 | 0.00 | 330.78 | 0.00 |
预付款项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 | 0.00 | 25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14,428,600.00 | 84,600.52 | 658,835.38 | 3,582.94 |
其他应收款 | 内蒙古新超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5,441,700.04 | 31,017.69 | 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PrimarineGmbH | 3,461,200.00 | 3,461,200.00 | 3,461,200.00 | 3,461,200.00 |
其他应收款 | 四川发展川渝合作产业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312,885.59 | 1,783.45 | 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四川国兴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36,759.00 | 209.53 | 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四川铁投宏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 | 57.00 | 0.00 | 0.00 |
合同资产 | 深圳市芦苇生态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900,159.44 | 7,921.40 | 0.00 | 0.00 |
合同资产 | 四川铁投宏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78,000.00 | 3,326.40 | 0.00 | 0.00 |
合同资产 | 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126,861.64 | 1,116.38 | 0.00 | 0.00 |
合同资产 | 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97,282.20 | 856.08 | 0.00 | 0.00 |
合同资产 | 四川川投船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8,000.00 | 334.40 | 0.00 | 0.00 |
合同资产 | 四川发展川渝合作产业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107.94 | 132.95 | 0.00 | 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33,587,704.46 | 89,509,831.30 |
应付账款 | 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36,000.00 | 0.00 |
应付账款 | 四川能投兴文电力有限公司 | 74,513.94 | 119,241.85 |
应付账款 | 四川齐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9,955.12 | 464,670.98 |
合同负债 | 攀枝花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 | 22,269,026.55 | 0.00 |
合同负债 |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 795,929.20 | 0.00 |
合同负债 |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134,999.19 | 0.00 |
合同负债 | 北川发展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29,980.30 | 0.00 |
合同负债 | 青神川能水务有限公司 | 37,317.25 | 0.00 |
其他应付款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254,555.64 | 22,394,658.40 |
其他应付款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171,446.42 | 0.00 |
应付股利 |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292,493.69 | 23,586,878.57 |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无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9,338,500 | 30,393,685.00 |
研发人员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591,000 | 1,920,750.00 |
合计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9,929,500.00 | 32,314,435.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2022年7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788.50万股,行权价格为3.35元/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2,788.50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三期行权,分别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及48个月后可行权,可行权比例分别为40%、30%、30%。
2022年10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96.00万股,行权价格为2.82元/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288.00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三期行权,分别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及48个月后可行权,可行权比例分别为40%、30%、30%。
由于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股票回购时的每股价格较员工认购时的每股价格少0.10元,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回购价格由3.35元/股调整为3.25元/股,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回购价格由2.82元/股调整为2.72元/股。
2023年度,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本公司回购其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3.25元/股,回购股票数量为39.00万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7,500.00元;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本公司回购其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72元/股,回购股票数量为12.00万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6,4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4名激励对象外,本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其他4名激励对象业已离职,本公司尚未回购其所持股票,数量为49.00万股。由于本公司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第二期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92.95万股。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的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价确定。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本公司股票在授予日的市场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6,568,192.06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4,121,770.50 |
其他说明:
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13,331,695.50 | 0.00 |
研发人员 | 790,075.00 | 0.00 |
合计 | 14,121,770.50 | 0.00 |
其他说明:
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无
6、其他无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有已签订但未支付的大额发包合同支出共计160,241.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已付金额 | 未付金额 | 预计投资期间 |
项目1 | 101,577.08 | 600.00 | 100,977.08 | 2024年 |
项目2 | 9,742.41 | 2,314.57 | 7,427.84 | 2024年 |
项目3 | 17,000.00 | 12,215.46 | 4,784.54 | 2024年 |
项目4 | 5,959.37 | 1,191.87 | 4,767.50 | 2024年 |
项目5 | 29,836.49 | 25,198.15 | 4,638.34 | 2024年 |
项目6 | 3,800.09 | 631.94 | 3,168.15 | 2024年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已付金额 | 未付金额 | 预计投资期间 |
项目7 | 9,567.26 | 6,587.02 | 2,980.24 | 2024年 |
项目8 | 4,035.01 | 1,356.10 | 2,678.91 | 2024年 |
项目9 | 16,640.66 | 14,183.33 | 2,457.33 | 2024年 |
项目10 | 3,115.32 | 1,101.39 | 2,013.93 | 2024年 |
项目11 | 4,209.07 | 2,292.82 | 1,916.25 | 2024年 |
项目12 | 2,562.32 | 812.50 | 1,749.82 | 2024年 |
项目13 | 10,852.44 | 9,107.07 | 1,745.37 | 2024年 |
项目14 | 1,729.34 | 272.93 | 1,456.41 | 2024年 |
项目15 | 1,775.80 | 355.16 | 1,420.64 | 2024年 |
项目16 | 5,679.73 | 4,509.56 | 1,170.17 | 2024年 |
项目17 | 4,651.07 | 3,510.12 | 1,140.95 | 2024年 |
项目18 | 2,255.00 | 1,194.17 | 1,060.83 | 2024年 |
项目19 | 2,197.85 | 1,249.23 | 948.62 | 2024年 |
项目20 | 1,139.35 | 201.67 | 937.68 | 2024年 |
项目21 | 3,052.38 | 2,147.67 | 904.71 | 2024年 |
项目22 | 1,125.71 | 273.52 | 852.19 | 2024年 |
项目23 | 4,010.00 | 3,208.00 | 802.00 | 2024年 |
项目24 | 1,668.80 | 917.84 | 750.96 | 2024年 |
项目25 | 1,245.00 | 498.00 | 747.00 | 2024年 |
项目26 | 1,086.91 | 382.28 | 704.63 | 2024年 |
项目27 | 1,226.72 | 549.28 | 677.44 | 2024年 |
项目28 | 1,180.00 | 595.00 | 585.00 | 2024年 |
项目29 | 3,518.03 | 2,944.46 | 573.57 | 2024年 |
项目30 | 3,702.92 | 3,187.42 | 515.50 | 2024年 |
项目31 | 1,527.46 | 1,016.39 | 511.07 | 2024年 |
项目32 | 1,648.00 | 1,243.21 | 404.79 | 2024年 |
项目33 | 1,263.62 | 863.99 | 399.63 | 2024年 |
项目34 | 1,848.32 | 1,495.25 | 353.07 | 2024年 |
项目35 | 1,273.60 | 948.85 | 324.75 | 2024年 |
项目36 | 1,219.87 | 916.85 | 303.02 | 2024年 |
项目37 | 1,763.55 | 1,490.27 | 273.28 | 2024年 |
项目38 | 1,077.87 | 814.78 | 263.09 | 2024年 |
项目39 | 1,025.42 | 771.29 | 254.13 | 2024年 |
项目40 | 6,924.59 | 6,716.85 | 207.74 | 2024年 |
项目41 | 8,091.67 | 7,970.30 | 121.37 | 2024年 |
项目42 | 1,198.00 | 1,078.20 | 119.80 | 2024年 |
项目43 | 2,259.69 | 2,146.70 | 112.99 | 2024年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已付金额 | 未付金额 | 预计投资期间 |
项目44 | 1,207.00 | 1,168.19 | 38.81 | 2024年 |
合计 | 292,470.79 | 132,229.65 | 160,241.14 | —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详见本附注十四、5.(4)关联担保情况所述内容。除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1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1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方案 | 经本公司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433,976,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3,397,607.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披露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无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无 |
2、债务重组
无
3、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无
5、终止经营
无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5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本集团的报告分部分别为:大气治理、水治理、危废品处理、能源化工、余热发电及其他。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大气治理 | 水治理 | 危废品处理 | 能源化工 | 余热发电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2,896,256,999.74 | 2,371,182,295.06 | 2,295,509,525.09 | 505,009,606.92 | 375,563,937.51 | 490,250,282.54 | -319,307,143.88 | 8,614,465,502.98 |
其中:对外交易 | 2,589,633,038.14 | 2,361,961,372.14 | 2,295,509,525.09 | 505,009,606.92 | 375,563,937.51 | 486,788,023.18 | 0.00 | 8,614,465,502.98 |
分部间交易 | 306,623,961.60 | 9,220,922.92 | 0.00 | 0.00 | 0.00 | 3,462,259.36 | -319,307,143.88 | 0.00 |
营业费用 | 3,240,687,571.59 | 1,940,216,854.04 | 2,131,330,172.78 | 563,880,253.80 | 340,079,475.04 | 445,481,716.41 | -285,592,736.51 | 8,376,083,307.15 |
营业利润 | -344,430,571.85 | 430,965,441.02 | 164,179,352.31 | -58,870,646.88 | 35,484,462.47 | 44,768,566.13 | -33,714,407.37 | 238,382,195.83 |
资产总额 | 17,100,451,452.05 | 9,058,980,904.97 | 2,179,337,002.77 | 1,031,109,167.44 | 1,091,767,817.65 | 1,409,562,299.05 | -7,314,075,402.65 | 24,557,133,241.28 |
负债总额 | 10,879,381,343.79 | 5,809,648,693.33 | 1,085,667,635.82 | 781,619,976.80 | 910,824,379.24 | 927,158,635.83 | -3,670,854,811.12 | 16,723,445,853.69 |
补充信息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388,180,252.36 | 271,862,337.96 | 30,977,323.87 | 49,169,393.01 | 99,675,573.75 | 46,875,006.26 | -16,433,276.81 | 870,306,610.40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无
(4)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公司与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5年6月26日,本公司与平朔电厂签订《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烟气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BOT模式)合同》(以下简称《平朔BOT合同》),BOT合同约定本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环保设施,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运营期满后环保资产无偿移交给平朔电厂,并约定环保设施投资金额为8,303万元。
2021年6月1日,平朔电厂单方面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本公司对此回函不予认可。双方就此事相互提起诉讼。
2022年5月31日,本公司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书,支持本公司要求平朔电厂支付2,709.54万元运营费的诉讼请求,驳回了平朔电厂的主要反诉请求,支持其要求本公司支付施工期间电费
504.76万元的请求。随后双方上诉。
2022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此案二审判决书。二审判决支持本公司部分上诉请求,将一审判决支持的施工期间电费由504.76万元改判为6.10万元,同时驳回了平朔电厂的上诉请求。
2022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第一笔案款回款1,879.70万元。2023年5月16日,公司收到第二笔案款回款820.81万元,共计回款2,700.51万元。至此,本案本金已全部结清。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公司尚未收到。另外,《平朔BOT合同》中约定的资产回购事项尚未启动。
2.贵州清新起诉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12月27日,经公开挂牌交易,本公司子公司贵州清新与上乘发电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上乘发电将2*350MW机组烟气污染物治理环保资产以19,871.59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贵州清新。同日,双方签订了《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2*350MW机组烟气污染物治理(脱硫、脱硝、除尘)运营服务合同》。由贵州清新提供运营服务并收取运营服务费。
合同签订后,上乘发电违反合同约定,未及时足额支付运营服务费。
2021年8月18日,项目运营出现纠纷。
2021年9月29日,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贵州清新向贵州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乘发电支付拖欠的运营服务费、资产回购款并赔偿上乘发电违约给贵州清新造成的损失,同时申请对上乘发电的资产进行保全。
2023年5月30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1)黔23民初86号民事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贵州清新与被告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的《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2×35OMWV机组烟气污染物治理(脱琉、脱硝、除尘)运营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于2021年4月25日解除;二、由被告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清新案涉环保资产回购款118,687,553.58元;三、驳回原告贵州清新的其余诉讼请求。
贵州清新与上乘发电均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2023年12月11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如下:一、维持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1)黔23民初86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项;二、撤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1)黔23民初86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第三项;三、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贵州清新案涉环保资产回购款118,361,553.60元;四、驳回贵州清新其余诉讼请求。
另外,贵州清新二审上诉请求法院判决“资产回购时应缴纳的增值税及相关税金由上乘发电承担”,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此项请求贵州清新在一审诉讼请求中并未提出,属于二审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该请求依法不属于其二审审理范围,贵州清新对此可以另行起诉解决。
2024年4月8日,贵州清新对上述增值税及相关税金由哪方承担的问题,已另行提起诉讼。
3.公司与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件2018年7月,本公司中标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蒙华)2*200MW机组超低排放BOT工程项目,并签订《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20OMW机组超低排放BOT工程(BOT合同)》(以下简称《BOT合同》),约定本公司承接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并享有38个月运营期,在运营期间内环保资产由本公司享有所有权,并由本公司向被告提供运营服务,内蒙古蒙华向本公司按期支付运营费用,合同期满后本公司将资产移交至内蒙古蒙华。《B0T合同》运营服务费总额为10,857.23万元。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正式进入运营期。运营期内,本公司全面履行运营义务,由于内蒙古蒙华怠于履行付款义务,经多次催要后仍欠付运营费。截至2022年2月18日合同期满日止,内蒙古蒙华共计欠付本公司运营服务费6,623.93万元。
2022年6月16日,本公司向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10月8日,本公司收到本案一审判决书,法院支持本公司诉讼请求。2023年,内蒙古蒙华未按法院判决向本公司支付运营服务费。根据内蒙古蒙华及其母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考虑存在的已保全资产,本公司对该笔债权改按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比例为80.00%。
4.股权质押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59,611.8979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27,367.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9.08%;流通限售股为32,244.8979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2.48%。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9,805.9489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0.00%,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0.78%。
8、其他
除上述其他重要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07,919,105.85 | 1,340,050,112.46 |
1至2年 | 579,152,176.75 | 873,878,457.64 |
2至3年 | 429,419,531.34 | 242,394,464.06 |
3年以上 | 361,472,319.12 | 364,355,373.84 |
3至4年 | 142,895,126.50 | 195,679,621.63 |
4至5年 | 127,266,993.19 | 113,579,807.09 |
5年以上 | 91,310,199.43 | 55,095,945.12 |
合计 | 2,577,963,133.06 | 2,820,678,408.0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05,280,427.05 | 23.48% | 104,428,990.22 | 17.25% | 500,851,436.83 | 682,874,802.28 | 24.21% | 51,654,045.80 | 7.56% | 631,220,756.48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972,682,706.01 | 76.52% | 356,960,089.63 | 18.10% | 1,615,722,616.38 | 2,137,803,605.72 | 75.79% | 297,508,092.35 | 13.92% | 1,840,295,513.3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972,682,706.01 | 76.52% | 356,960,089.63 | 18.10% | 1,615,722,616.38 | 2,137,803,605.72 | 75.79% | 297,508,092.35 | 13.92% | 1,840,295,513.37 |
合计 | 2,577,963,133.06 | 100.00% | 461,389,079.85 | 17.90% | 2,116,574,053.21 | 2,820,678,408.00 | 100.00% | 349,162,138.15 | 12.38% | 2,471,516,269.8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4,428,990.216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A公司 | 637,617,990.05 | 19,397,233.57 | 504,201,717.42 | 16,338,131.84 | 3.24% | 债务人整体实力强,但付款延期 |
B公司 | 13,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内部往来款 |
C公司 | 7,745,761.75 | 7,745,761.75 | 5,957,171.75 | 5,957,171.75 | 100.00% | 债务人已申请破产重组 |
D公司 | 7,315,999.99 | 7,315,999.99 | 7,315,999.99 | 7,315,999.99 | 100.00% | 债务人列入失信人或限高名单 |
E公司 | 0.00 | 0.00 | 64,939,256.26 | 51,951,405.01 | 80.00% | 债务人偿付能力差 |
F公司 | 0.00 | 0.00 | 11,313,500.00 | 11,313,500.00 | 100.00% | 债务人列入失信人或限高名单 |
其他公司 | 17,195,050.49 | 17,195,050.49 | 11,552,781.63 | 11,552,781.63 | 100.00% | 债务人偿付能力差 |
合计 | 682,874,802.28 | 51,654,045.80 | 605,280,427.05 | 104,428,990.2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56,960,089.63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972,682,706.01 | 356,960,089.63 | 18.10% |
合计 | 1,972,682,706.01 | 356,960,089.6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51,654,045.80 | 54,823,844.42 | 2,048,900.00 | 0.00 | 0.00 | 104,428,990.22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297,508,092.35 | 59,451,997.28 | 0.00 | 0.00 | 0.00 | 356,960,089.63 |
合计 | 349,162,138.15 | 114,275,841.70 | 2,048,900.00 | 0.00 | 0.00 | 461,389,079.8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C公司 | 1,788,590.00 | 法院判决,该部分款项可以抵减赔款 | 应收质保金冲减赔款 | 债务人已申请破产重组 |
合计 | 1,788,590.00 |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 |
合计数的比例 | 值准备期末余额 | ||||
F公司 | 372,883,429.56 | 372,883,429.56 | 12.48% | 11,129,736.14 | |
G公司 | 235,527,578.45 | 45,060,000.00 | 280,587,578.45 | 9.39% | 2,469,170.69 |
H公司 | 199,306,934.84 | 0.00 | 199,306,934.84 | 6.67% | 5,750,075.03 |
I公司 | 131,318,287.86 | 0.00 | 131,318,287.86 | 4.40% | 5,208,395.70 |
J公司 | 104,797,927.25 | 0.00 | 104,797,927.25 | 3.51% | 5,063,909.82 |
合计 | 1,043,834,157.96 | 45,060,000.00 | 1,088,894,157.96 | 36.45% | 29,621,287.38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4,230,749.41 | |
其他应收款 | 2,677,746,556.63 | 2,176,231,717.31 |
合计 | 2,677,746,556.63 | 2,180,462,466.72 |
(1)应收利息无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无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无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清新诚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230,749.41 | |
合计 | 4,230,749.41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无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无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无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单位往来款 | 2,706,875,062.29 | 2,158,263,767.43 |
保证金 | 31,428,981.81 | 33,667,384.35 |
应退税金 | 4,485,116.06 | 20,713,004.81 |
员工备用金 | 21,592,006.15 | 14,634,441.16 |
其他 | 3,574,148.40 | 1,583,228.99 |
合计 | 2,767,955,314.71 | 2,228,861,826.74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504,223,157.05 | 1,935,902,230.92 |
1至2年 | 33,708,970.58 | 258,339,152.39 |
2至3年 | 201,414,613.04 | 9,610,123.92 |
3年以上 | 28,608,574.04 | 25,010,319.51 |
3至4年 | 7,075,196.16 | 8,996,794.84 |
4至5年 | 7,810,361.08 | 5,125,534.88 |
5年以上 | 13,723,016.80 | 10,887,989.79 |
合计 | 2,767,955,314.71 | 2,228,861,826.74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 | 2,342,426,697. | 84.63% | 5,799,330.45 | 0.25% | 2,336,627,367. | 1,901,555,082. | 85.32% | 8,248,501.67 | 0.43% | 1,893,306,580. |
账准备 | 74 | 29 | 16 | 49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5,528,616.97 | 15.37% | 84,409,427.63 | 19.84% | 341,119,189.34 | 327,306,744.58 | 14.68% | 44,381,607.76 | 13.56% | 282,925,136.82 |
其中: | ||||||||||
其中:账龄组合 | 425,528,616.97 | 15.37% | 84,409,427.63 | 19.84% | 341,119,189.34 | 327,306,744.58 | 14.68% | 44,381,607.76 | 13.56% | 282,925,136.82 |
合计 | 2,767,955,314.71 | 100.00% | 90,208,758.08 | 3.26% | 2,677,746,556.63 | 2,228,861,826.74 | 100.00% | 52,630,109.43 | 2.36% | 2,176,231,717.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799,330.45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893,306,580.49 | 0.00 | 2,336,627,367.29 | 0.00 | 0.00% | 内部往来款 |
其他 | 8,248,501.67 | 8,248,501.67 | 5,799,330.45 | 5,799,330.4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901,555,082.16 | 8,248,501.67 | 2,342,426,697.74 | 5,799,330.4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4,409,427.6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68,103,648.03 | 958,190.77 | 0.57% |
1-2年 | 33,150,731.20 | 3,315,073.12 | 10.00% |
2-3年 | 201,314,613.04 | 60,394,383.92 | 30.00% |
3-4年 | 3,313,878.16 | 1,656,939.08 | 50.00% |
4-5年 | 7,804,529.02 | 6,243,623.22 | 80.00% |
5年以上 | 11,841,217.52 | 11,841,217.52 | 100.00% |
合计 | 425,528,616.97 | 84,409,427.6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59,136.70 | 44,122,471.06 | 8,248,501.67 | 52,630,109.43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88,959.17 | 188,959.17 | 0.00 | 0.00 |
——转入第三阶段 | -114.00 | -228,752.82 | 228,866.82 | 0.00 |
——转回第二阶段 | 0.00 | 0.00 | 0.00 | 0.00 |
——转回第一阶段 | 0.00 | 0.00 | 0.00 | 0.00 |
本期计提 | 888,127.24 | 39,368,559.45 | 352,481.96 | 40,609,168.65 |
本期转回 | 0.00 | 0.00 | 3,030,520.00 | 3,030,520.00 |
本期转销 | 0.00 | 0.00 | 0.00 | |
本期核销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 | 0.00 | 0.00 | 0.00 | 0.00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958,190.77 | 83,451,236.86 | 5,799,330.45 | 90,208,758.0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8,248,501.67 | 581,348.78 | 3,030,520.00 | 0.00 | 0.00 | 5,799,330.45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44,381,607.76 | 40,027,819.87 | 0.00 | 0.00 | 0.00 | 84,409,427.63 |
合计 | 52,630,109.43 | 40,609,168.65 | 3,030,520.00 | 0.00 | 0.00 | 90,208,758.08 |
无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A公司 | 2,020,620.00 | 提供相对应的服务 | 提供服务 | 收回可能性低 |
B公司 | 1,009,900.00 | 提供相对应的服务 | 提供服务 | 收回可能性低 |
合计 | 3,030,520.00 |
无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C公司 | 内部往来款 | 461,591,372.61 | 1年以内 | 16.68% | 0.00 |
D公司 | 内部往来款 | 435,401,955.46 | 1年以内 | 15.73% | 0.00 |
E公司 | 内部往来款 | 373,892,293.32 | 1年以内 | 13.51% | 0.00 |
F公司 | 内部往来款 | 190,436,581.42 | 1年以内 | 6.88% | 0.00 |
G公司 | 代垫款项 | 152,700,000.00 | 2-3年 | 5.52% | 45,810,000.00 |
合计 | 1,614,022,202.81 | 58.32% | 45,810,000.0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893,350,537.74 | 3,893,350,537.74 | 3,803,683,418.72 | 3,803,683,418.7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14,163,498.82 | 614,163,498.82 | 619,588,332.21 | 619,588,332.21 | ||
合计 | 4,507,514,036.56 | 4,507,514,036.56 | 4,423,271,750.93 | 4,423,271,750.93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1,747,487,024.96 | 0.00 | 0.00 | 0.00 | 0.00 | 1,947,135.75 | 1,749,434,160.71 | 0.00 |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441,577,812.50 | 0.00 | 0.00 | 0.00 | 0.00 | 1,430,550.00 | 443,008,362.50 | 0.00 |
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 | 226,793,906.25 | 0.00 | 0.00 | 0.00 | 0.00 | 266,475.00 | 227,060,381.25 | 0.00 |
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221,380,338.68 | 0.00 | 0.00 | 0.00 | 0.00 | 1,024,512.50 | 222,404,851.18 | 0.00 |
江苏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66,760,031.25 | 0.00 | 0.00 | 0.00 | 0.00 | 210,375.00 | 166,970,406.25 | 0.00 |
北京清新石化技术有限公司 | 128,061,875.00 | 0.00 | 0.00 | 0.00 | 0.00 | 56,100.00 | 128,117,975.00 | 0.00 |
北京清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100,364,777.50 | 0.00 | 0.00 | 0.00 | 0.00 | -254,436.50 | 100,110,341.00 | 0.00 |
四川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00,170,156.25 | 0.00 | 0.00 | 0.00 | 0.00 | -52,181.25 | 100,117,975.00 | 0.00 |
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00,000,000.00 | 0.00 |
浙江清新天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6,229.72 | 0.00 | 0.00 | 0.00 | 0.00 | 64,973,770.28 | 65,000,000.00 | 0.00 |
天津新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0.00 | 11,570,234.40 | 0.00 | 0.00 | 0.00 | 61,570,234.40 | 0.00 |
贵州清新万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9,726,923.35 | 0.00 | 0.00 | 0.00 | 0.00 | -61,875.00 | 49,665,048.35 | 0.00 |
北京清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1,514,454.41 | 0.00 | 12,538,671.34 | 0.00 | 0.00 | 112,200.00 | 64,165,325.75 | 0.00 |
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32,226,478.31 | 0.00 | 0.00 | 0.00 | 0.00 | 1,301,375.25 | 233,527,853.56 | 0.00 |
北京清新环境运营技术有限公司 | 0.00 | 0.00 | 2,004.75 | 0.00 | 0.00 | 0.00 | 2,004.75 | 0.00 |
北京新源天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9,99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9,990,000.00 | 0.00 |
北京康瑞新源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 21,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000,000.00 | 0.00 |
北京清新环境资源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 97,958,2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97,958,200.00 | 0.00 |
天津新清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0,000,000.00 | 0.00 |
SPCEUROPESp.zo.o. | 9,939,460.0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9,939,460.07 | 0.00 |
山东清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6,000,000.00 | 0.00 |
赤峰博元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5,932,930.00 | 0.00 | 0.00 | 5,932,93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四川清润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772,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772,000.00 | 0.00 |
北京清新卡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530,000.00 | 0.00 | 0.00 | 1,53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雄安清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1,600,664.22 | 0.00 | 2,000.00 | 0.00 | 0.00 | 0.00 | 1,602,664.22 | 0.00 |
北京清新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500,000.00 | 0.00 |
山西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 | 0.00 | 1,260,000.00 | 0.00 | 0.00 | 0.00 | 1,460,000.00 | 0.00 |
深圳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170,156.25 | 0.00 | 0.00 | 0.00 | 0.00 | 154,275.00 | 324,431.25 | 0.00 |
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71,900.00 | 471,900.00 | 0.00 |
雅安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17,975.00 | 117,975.00 | 0.00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58,987.50 | 58,987.50 | 0.00 |
合计 | 3,803,683,418.72 | 25,372,910.49 | 7,462,930.00 | 71,757,138.53 | 3,893,350,537.74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
北京清新诚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87,985,372.26 | 0.00 | 0.00 | 17,330,498.94 | 4,395,363.69 | 0.00 | 0.00 | 3,732,644.51 | 0.00 | 0.00 | 171,317,592.50 | 0.00 |
内蒙古新超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552,329.65 | 0.00 | 0.00 | 0.00 | -454,487.2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97,842.40 | 0.00 |
PrimarineGmbH | ||||||||||||
小计 | 188,537,701.91 | 17,330,498.94 | 3,940,876.44 | 3,732,644.51 | 171,415,434.90 | |||||||
二、联营企业 | ||||||||||||
重庆智慧思特环保大数据有限公司 | 3,331,572.56 | 0.00 | 0.00 | 0.00 | 652,030.9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983,603.46 | 0.00 |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427,719,057.74 | 0.00 | 0.00 | 0.00 | 26,905,216.66 | 0.00 | 297,068.27 | 16,156,882.21 | 0.00 | 0.00 | 438,764,460.46 | 0.00 |
小计 | 431,050,630.30 | 27,557,247.56 | 297,068.27 | 16,156,882.21 | 442,748,063.92 | |||||||
合计 | 619,588,332.21 | 17,330,498.94 | 31,498,124.00 | 0.00 | 297,068.27 | 19,889,526.72 | 614,163,498.82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其他说明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37,079,294.05 | 2,191,222,279.77 | 2,504,406,175.91 | 1,999,096,151.85 |
其他业务 | 92,920,353.98 | 80,208,112.07 | 19,607,430.21 | 18,924,586.20 |
合计 | 2,529,999,648.03 | 2,271,430,391.84 | 2,524,013,606.12 | 2,018,020,738.05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大气治理业务 | 其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按经营地区分类
按经营地区分类 | 2,437,079,294.05 | 2,191,222,279.77 | 92,920,353.98 | 80,208,112.07 | 2,529,999,648.03 | 2,271,430,391.84 | |
其中: | |||||||
其中:境内 | 2,379,547,186.05 | 2,113,066,748.53 | 92,920,353.98 | 80,208,112.07 | 2,472,467,540.03 | 2,193,274,860.60 | |
境外 | 57,532,108.00 | 78,155,531.24 | 0.00 | 0.00 | 57,532,108.00 | 78,155,531.24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2,437,079,294.05 | 2,191,222,279.77 | 92,920,353.98 | 80,208,112.07 | 2,529,999,648.03 | 2,271,430,391.84 | |
其中: |
其中:某一时点转让 | 2,379,547,186.05 | 2,113,066,748.53 | 92,920,353.98 | 80,208,112.07 | 2,472,467,540.03 | 2,193,274,860.60 | |
某一时段转让 | 57,532,108.00 | 78,155,531.24 | 0.00 | 0.00 | 57,532,108.00 | 78,155,531.24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2,437,079,294.05 | 2,191,222,279.77 | 92,920,353.98 | 80,208,112.07 | 2,529,999,648.03 | 2,271,430,391.84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销售商品 | 2023年12月31日 | 一般约定在产品交付后的0天至90天内 | 商品 | 是 | 无 | 无 |
提供服务 | 2023年12月31日 | 按合同约定的履约进度支付 | 服务 | 是 | 无 | 无 |
其他说明: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888,834,570.02元,其中,1,230,228,946.36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658,605,623.66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6年及以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156,388.59 | 161,229,567.1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1,498,124.00 | 47,170,878.8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08,012.08 | -14,156,388.59 |
债务重组收益 | -120,000.00 | |
合计 | 44,926,500.51 | 194,244,057.37 |
6、其他
无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5,012,339.8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4,146,942.8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9,269,073.4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0,035,639.01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395,363.6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9,136,636.39 | |
债务重组损益 | -409,043.2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419,993.2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4,964,284.9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529,533.79 | |
合计 | 82,488,446.8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9% | 0.0892 | 0.089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70% | 0.0305 | 0.030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