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
业绩承诺利润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参与竞买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现就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买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水务”)成立于2019年8月5日,是由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由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2U8M3T号营业执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润水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50,000.00万元,系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以所持26家项目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的净资产作价出资。国润水务的法定代表人为邹艾艾,注册住所位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B座19楼。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仪器仪表销售;仪器
仪表修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拟参与竞买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国润水务100%股权。2021年7月26日,本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参与竞买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意本公司参与竞买国润水务100%股权。2021年7月28日,本公司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确认成功摘牌。2021年7月29日本公司与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了全部交易价款225,075.90万元,并取得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鉴证书》。
(二)业绩承诺
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关联董事邹艾艾先生、李顺先生、童婧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本公司与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签署《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承诺国润水务2021年8-12月、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22,500万元及28,200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国润水务任一会计年度期末(以下简称“当期末”)经审计报告审计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则本公司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的上述审计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依据以下公式分别计算并确定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当年需补偿的金额,并将利润差额及补偿方案以书面方式通知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要求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按照协议有关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应在收到本公司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进行补偿。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逾期未向本公司支付应补偿金额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应补偿金额
的0.3‰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当期应支付的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累积已补偿金额以上净利润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8-12月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合计 |
1、业绩承诺金额 | 7,000.00 | 22,500.00 | 28,200.00 | 57,700.00 |
2、合并财务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注) | 7,838.76 | 23,582.65 | 27,453.15 | 58,874.56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数 | -37.53 | 53.60 | — | 16.07 |
3、追溯调整后合并财务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801.23 | 23,636.25 | 27,453.15 | 58,890.63 |
其中:非经常性损益金额 | 310.11 | 416.06 | 246.54 | 972.71 |
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合并财务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491.12 | 23,220.19 | 27,206.61 | 57,917.92 |
5、业绩实现金额 | 7,491.12 | 23,220.19 | 27,206.61 | 57,917.92 |
注:国润水务2021年8-12月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38.76万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编号为XYZH/2022BJAA190104的审计报告审定;国润水务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582.65万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编号为XYZH/2023CDAA2B0063的审计报告审定;国润水务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453.15万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编号为XYZH/2024CDAA2B0176的审计报告审定。
三、结论
国润水务2021年8-12月、2022年度及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的金额分别为7,491.12万元、23,220.19万元、27,206.61万元,累计完成金额为57,917.92万元,实现了业绩承诺。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