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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七层70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旭亮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7,365,346.64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214,932,027.22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427,338,585.26元,减去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43,448,607.90元,故截至2023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069,057,950.14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433,976,079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3,397,607.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监事会认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17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875.9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6名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所持82.8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为:

1.投保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年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并已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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