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15
2024年4月30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罗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英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英环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一)公司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1、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4)004933号)。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药控股”、“上市公司”)自查中发现,罗明及其实际控制的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大药房”)因资金占用导致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江星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相关往来单位账实不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资金占用179,662,019.5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2.08%。公司将通过关联方债权债务转让方式全部清偿关联方占用的
资金。上述债权债务转让方案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批,尚未完成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将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完成整改。
2、公司控股孙公司存在为关联方借款809.2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但未事前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余额合计809.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15%。目前担保责任没有解除。目前公司及董事会已敦促人湖北茉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茉莉大药房”)采取处置资产、合法贷款等有效措施解除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预计可在一个月内解决前述违规担保问题。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五)项“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以及9.5条项规定“本规则第9.4条第五项所述“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和9.5条第(一)项“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如若公司不能在2024年5月30日前(含5月30日)解决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本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1、强调事项
截止本报告期末,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占用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大额资金179,662,019.54元;截止 2024年4月28日,已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及资金占用清偿协议》解决资金占用问题,该协议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95,121,069.28元,未分配利润-961,745,688.98元,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5,653,315.00元,公司经营净现金流量连续2年负数,公司累计亏损数额巨大。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三)2023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主要原因如下:
1、为促进应收账款加速回款,公司医药板块根据市场客观情况及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适当控制发货,降低渠道库存,同时由于国内中药饮片加工能力高于市场有效需求,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下滑明显,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2、本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7.56亿元。其中,商誉减值损失预计4.39亿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0.96亿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94亿元。
(1)公司于2020年12月完成对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星”)52.7535%股权的收购,确认商誉7.02亿元。公司每年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判断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是否低于其账面价值,对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和会计计量确认前后各期均保持一致。2020年至2022年,经商誉减值测试,商誉减值金额为2,630.5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商誉余额为67,542.97万元。2023年,经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测试,商誉减值损失4.39亿元,商誉余额在减值后为2.37亿元。
(2)子公司长江星固定资产中药健康产业园虽主体工程项目已完成,但因生产车间根据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等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暂未投入使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减值测算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0.96亿元。
(3)因本报告期货款回收较差,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94亿元,同比增幅较大。
以上三项减值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9亿元。
3、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667.26万元,主要系子公司长江星的业绩承诺补偿从公司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中扣除,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5,312.15万元。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11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5第四节 公司治理 33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48第六节 重要事项 50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28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135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136第十节 财务报告 13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财务总监、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长药控股 | 指 |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 指 | 长药控股现金收购长江星52.7535%股权的交易行为 |
羿珩科技 | 指 | 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启澜激光 | 指 | 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羿珩科技之全资子公司 |
启澜进出口 | 指 | 江苏启澜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羿珩科技之全资子公司 |
Konway | 指 | Konway Technology LLC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股东大会 | 指 |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年度 |
GW | 指 | 指吉瓦,太阳能电池片的功率单位,1 吉瓦=1,000兆瓦 |
MW | 指 | 指兆瓦,太阳能电池片的功率单位,1 兆瓦=1,000千瓦 |
长江星 | 指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盛世丰华 | 指 | 长兴盛世丰华商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
盛世铸金 | 指 | 深圳前海盛世铸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盛世景 | 指 | 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江有限 | 指 | 湖北长江星医药胶囊有限公司,长江星前身 |
长江源 | 指 | 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长江星之全资子公司 |
长江丰 | 指 | 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长江星之全资子公司 |
健泽大药房 | 指 | 湖北健泽大药房有限公司,长江星之全资子公司 |
新峰制药 | 指 | 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长江星之全资子公司 |
永瑞元 | 指 | 湖北永瑞元医药有限公司,长江星之全资子公司 |
花源健康 | 指 | 湖北花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长江星之全资子公司 |
明月和 | 指 | 湖北明月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长江星之全资子公司 |
长江星胶囊 | 指 | 湖北长江星胶囊科技有限公司,长江 |
星之全资子公司 | ||
舒惠涛 | 指 | 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长江星之全资子公司 |
长江伟创 | 指 | 湖北长江伟创中药城有限公司,长江源之全资子公司 |
安博制药 | 指 | 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长药良生 | 指 | 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长药江南 | 指 | 宁夏长药江南医药全产业链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香港羿珩 | 指 | 香港羿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图蕴 | 指 | 上海图蕴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长药控股 | 股票代码 | 300391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长药控股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Changjiang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Changyao Group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罗明 |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特69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4425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23年10月15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湖北省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特69号”。 |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特69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42500 | ||
公司网址 | http://www.chinakangyue.com | ||
电子信箱 | cjyy_db@163.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宁潞宏 | 张峰 |
联系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特69号 |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特69号 |
电话 | 0719-7231777 | 0719-7231777 |
传真 | 0719-7231777 | 0719-7231777 |
电子信箱 | cjyy_db@163.com | zhangfeng@kykj339.wecom.work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庄盛旺、臧其冠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元) | 1,197,562,401.16 | 1,615,322,934.59 | -25.86% | 2,361,946,450.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05,653,315.00 | -23,273,315.49 | -2,502.35% | 49,104,524.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32,325,941.80 | -76,394,797.07 | -727.71% | 50,752,598.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7,425,871.69 | -66,075,132.38 | -123.12% | 230,987,890.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7288 | -0.0664 | -2,503.61% | 0.140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7288 | -0.0664 | -2,503.61% | 0.140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1.65% | -2.52% | -119.13% | 0.00%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3,445,757,061.65 | 3,578,587,920.62 | -3.71% | 4,214,473,787.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5,121,069.29 | 800,672,725.91 | -75.63% | 826,282,705.59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 □否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1,197,562,401.16 | 1,615,322,934.59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8,153,193.64 | 5,539,952.45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1,189,409,207.52 | 1,609,782,982.14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36,792,880.94 | 339,220,599.85 | 545,854,075.77 | 175,694,844.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958,141.64 | -1,256,919.82 | -91,637,332.76 | -489,800,920.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101,518.52 | -76,258,470.27 | -91,457,611.31 | -441,508,341.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341,147.26 | -12,299,572.42 | 17,792,794.77 | -177,260,241.3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8,554.78 | 55,235,837.41 | 2,011,900.8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10,108.67 | 5,297,465.50 | 9,321,751.6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7,630,273.95 | 1,009.7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300,751.60 | -8,120,124.98 | -18,456,278.98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23,398.92 | 4,371,608.5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1,945,559.00 | -284,904.73 | -9,845,152.06 | |
合计 | 26,672,626.80 | 53,121,481.58 | -1,648,073.2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含医药制造业、新能源业,形成以医药制造业务为主,光伏设备业务并进发展的格局。
1、医药制造业务
(1)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中药饮片、药用胶囊生产销售,以及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批发等业务,构筑了从中药饮片生产、空心胶囊生产和医药物流网络为一体化的医药产业链布局。中药饮片是传统中药产业的三大支柱之一,上承中药材,下接中成药、提取物、保健品和中医临床,处于整个中药产业链的核心位置。中药饮片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不仅影响中药产业的整体发展质量与效益,更对中医药事业的长期发展具有关键性的影响。近年来,中医药行业利好政策频发,包括《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陆续出台,从人才培养、医保支付、审评审批、鼓励创新等方面着手,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对中医药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更高期望。2023年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强化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监管,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重视中药上市后管理,提升中药标准管理水平,加大中药安全监管力度,推进中药监管全球化合作等9方面提出了35条具体措施,推进中药产业发展。2023年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指出“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中医药支持政策已较为完善,中医药将逐渐步入改革成效显现阶段。2023年3月,国家药典委公布《中国药典》2020年版(英文版)纸质版和网络版正式出版发行,将有助于各国药品监管机构、制药行业、药品科研、生产、注册机构了解中国药品标准发展现状和质量控制要求,促进医药产品国际贸易,增进我国与各国间药品标准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与国际标准的协调,积极参与国际药品标准制定,提高《中国药典》的国际影响力,提升我国医药产品国际竞争力。2023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包括提炼中医药文化精神标识、加强中医药文化时代阐释、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加大中医药文化活动和产品供给、促进中医药文化海外交流等在内的一系列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和传播推广力度。2023年6月,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发布《中药材GAP实施技术指导原则》和《中药材GAP检查指南》,促进中药材规范化发展,推进中药材GAP有序实施,强化中药材质量控制,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2023年7月,国家药监局制定并发布了《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标签管理,鼓励对中药饮片标签采用新的科技手段,提升中药饮片的溯源管理水平,便于关键质量信息的查询。2023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强调医药工业和医疗装备产业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基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高质量发展全局。中药饮片经过长期的稳定发展,已经成为了我国中药产业的第二大市场。同时,2023年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加强对中药行业的监管力度,为我国中医药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与挑战。随着监管力度的加深,中药饮片行业势必会从粗放式扩张转向精细化发展。法规调控、行业自律以及市场竞争机制下,势必会淘汰一批质量不佳、口碑不佳的中药制造企业,中药饮片行业趋于健康型、长久化发展,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未来几十年,中国将是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国家之一,预计2030年中国65岁以上老人约2.5亿,占人口的比重达16.9%,这意味着未来医药市场将有较大的增长。同时,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养生保健,由于部分中药具有药食同源特性,这推动了中药产业需求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亚健康”人口的比率越来越大。亚健康人群的养生保健需求对中药产业的发展也起到了推动作用。
医药行业作为需求刚性特征最为明显的行业之一,总体上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和区域性特征。公司的中药饮片涉及中药材采购,由于药材品种不同,适合其生长的环境、生长周期和存储周期差别较大,因此中药饮片部分品种呈现一定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星、全资子公司长药良生拥有完善的中药饮片生产线,并按照不同的中药饮片炮制要求,根据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种变量因素,包括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流程、生产工艺等,结合GMP的管理要求和国家标准,制定了规范化的中药饮片生产工艺规程、检验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等。
长江星作为国内主要的药用胶囊生产企业之一,是诸多大型制药企业的胶囊供应商,并实现稳定供货。依托于长江星先进的空心胶囊制造工艺,多年积累的中药材采购、拣选及质量把控能力,以及稳定和高质量的中药材供应货源,制药企业客户及长江星之间逐渐形成了一个良性、相互信任的战略合作关系,即制药企业作为公司的客户,向长江星采购空心胶囊,向长江源及新峰制药采购净药材等中药饮片,并将部分自产中成药销售给公司,借用公司多年来经营批发流通业务所积累的强大渠道对外销售。
2、光伏设备业务
(1)行业发展情况
2023年,光伏行业整体处于高景气周期,但部分环节已出现产能过剩的情况。迈入“十四五”之后,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支撑下,新能源迎来全速发展的新周期,国家政策、地方规划密集出台,部分国有企业强势加入,直接推动光伏电站投资进入白热化。在超额利润的驱动下,资本疯狂涌入光伏行业,进而带来了巨量的扩产产能。随着行业原有企业大规模扩产的落地以及新进入企业逐步投产,光伏产业链各环节将很快进入产能绝对过剩阶段,这是光伏行业进入全新发展阶段的重要特征,同时也是光伏电力跻身主力电源的必然要求。据统计,2023年底硅料、硅片、电池、组件的有效产能分别超过500万吨、700GW、600GW、700GW,国内光伏产业的产能达到新量级,随之而来的是产能落地之后激烈的市场竞争。
同时,光伏行业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与工艺迭代,不仅有利于刺激新的扩产需求,还有望加速原有设备的更新替换。目前最重要的技术变化则是高效电池扩产带来的产业链技术革新,涉及硅片、电池片、组件等各个环节。技术革新不仅有利于刺激新的扩产需求,还有望加速实现原有产能中设备的更新替换,带来相应的光伏设备需求。
组件生产是将电池片和其他原材料组装成光伏组件的过程。电池片经过划片工序预分片后通过串焊与互联条焊接形成电池串,再用汇流带将电池串连接形成组件串,然后将组件串、玻璃、切割好的EVA和背板进行层叠铺设,经过层压、削边、装框、安装接线盒、硅胶固化、表面清洁、安规/EL/测试、外观检验、包装等工序形成组件。其中串焊和层压工序为组件生产过程中较为关键的环节,对应的设备分别为串焊机和层压机。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全资子公司羿珩科技是专业的太阳能光伏组件装备生产企业,致力于太阳能光伏组件装备的研发与制造。拥有二十余年的行业深耕经验、对行业竞争状况及产品发展趋势深度了解,拥有技术过硬具有创新研发能力的技术队伍,有专业高效的市场营销队伍,立足市场前沿,积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全方位的产品服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药品、生物制品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中药饮片、药用胶囊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医药批发业务
1、经营模式和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的医药业务可分为自产产品及医药批发业务两大类,其中自产产品包括中药饮片和空心胶囊;医药批发业务系标的公司向医药物流企业或制药企业采购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等,并将采购的产品销售给客户以赚取利润。
控股子公司长江星自成立以来,依托完善的中药饮片炮制工艺技术、全自动化胶囊生产技术、优化的辅料配方、先进的检测技术等,生产满足客户需求的高品质产品;借助在医药领域上下游的业务资源,逐步建立起连接制药企业、医药物流企业和零售终端的医药物流网络。同时,长江星已经建立起中药材种植、精细化炮制加工、销售的完整中药饮片生产链,依托自身优势,将持续扩大道地药材种植品种和面积,相应提升生产加工能力,不断提高行业影响力和竞争优势,借助我国中医药振兴战略不断快速发展。
全资子公司长药良生依托宁夏优质的天然中药材资源,定位从事传统中药、高科技新型中成药、中药饮片、冻干饮片及代用茶、调味茶、压片糖果的精细化种植加工销售。长药良生已经通过GMP认证,并对不同饮片产品建立了炮制规范体系,饮片质量有保障,产品具备显著的性价比优势。长药良生获得食品生产许可,大力开发生产药食同源产品,包括道地枸杞、黄芪为配方养肝茶、祛湿茶、八宝茶、压片糖果等药食同源品种。
2、主营产品
主要从事中药饮片、药用胶囊生产销售,以及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批发等业务。
(1)长江源、新峰制药、长药良生生产的中药饮片品种繁多,涉及根茎类、果实种子类、全草花叶类、树皮类、藤木树脂类、动物类、菌藻类等数百种品类。根据处理方式的不同,将饮片产品分为普通饮片、毒性饮片、直服饮片以及高档精致药食同源饮片产品等。
(2)长江星生产的空心胶囊根据外观的不同可分为透明、半透明、不透明三种,广泛应用于医药和保健品领域。空心胶囊具有良好的掩味作用、很好的生物利用度、更高的患者偏好,同时其定制的颜色和印字设计使药物更具辨识度,结合药企进行品牌宣传,成为制药企业和保健品公司的优先选择。
(3)长江丰、舒惠涛和永瑞元医药批发业务主要包括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等的批发销售。医药批发行业是连接上游医药生产企业和下游零售终端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公司从其他流通企业或上游医药生产企业处采购药品、保健食品及医疗器械,然后再批发给下游的流通企业、药店、诊所等,通过交易差价获取利润。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二)层压机、叠焊机等光伏设备业务
1、经营模式和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全资子公司羿珩科技是专业的太阳能光伏组件装备生产企业,具备较强的新产品开发、制造能力。拥有二十余年的行业深耕经验、对行业竞争状况及产品发展趋势深度了解,拥有技术过硬具有创新研发能力的技术队伍,立足市场前沿,积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全方位的产品服务,属于“设计+生产+销售”型经营模式。
2、主营产品
公司致力于太阳能光伏组件装备的研发与制造,主要产品为全自动层压机以及全自动汇流条焊接机,均为光伏组件生产线的核心设备。其中,全自动层压机以双层三腔全自动层压机为主要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加热模式分为油加热和电加热可选,叠焊机以市场主流电磁焊叠焊机为主。
3、关键技术指标
节能环保的电加热层压机逐步成为主流组件厂商的优选产品。大功率组件已成为市场上主力产品,会导致绝大多数客户原有设备无法兼容,设备端需要逐步淘汰更新,从而必须购买新型设备重新规划产能,我司需加速技术升级改造,以抓住市场契机。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医药制造业务
公司始终坚持致力于以发展和支持中医药为核心要义、大健康产业为规划蓝图的医药事业。报告期内,核心子公司长江星、长药良生整体业务发展得益于旗下的核心技术优势。
1、生产技术优势
(1)完善的中药饮片炮制工艺和技术
1)炮制工艺和技术
公司拥有完善的中药饮片生产线,并按照不同的中药饮片炮制要求,根据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种变量因素,包括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流程、生产工艺等,结合GMP的管理要求和国家标准,制定了规范化的中药饮片生产工艺规程、检验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等;公司聘用了具有中药饮片生产经验的资深员工,再结合现代化的生产设备,经过严格培训,现已成为公司的技术骨干,在生产中一直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制定的工艺规程的要求组织生产,长江源制药中药饮片生产车间已通过了GMP认证并始终严格执行相关标准。
2)产品质量管控
空心胶囊产品作为基础药用辅料之一,公司一直将产品的标准化、规范化、安全性作为空心胶囊生产的根本标准。自成立以来,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规范一直是公司发展的基础。
针对中药饮片产品,公司始终坚持保障品质、安全有效、品规齐全的经营理念,树立质量为先、品牌至上的发展原则,对每一片饮片都精炮细选,造就高品质饮片。除了对生产端严格执行GMP标准,公司更是从上游原材料采购环节就开始严格质量把控:在采购环节,公司的采购专员均具备多年中药材鉴别经验,采购人员一方面须对主要供应商的中药材种植、采收情况定期进行询问和实地考察,以掌握中药材的生长周期和供应质量情况。另一方面,鉴于原药材是否为道地药材或非道地药材,野生的或是种植的,或是药材品质的优劣,在外形、色泽、质地和气味等性状方面存在细微差异,通过采购专员自身丰富的中药材鉴别经验能够初步加以区分。在实际入库前,由公司质量部门对每批中药材的性状、含量、显微等方面进行严格检验,同时检测每批中药材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黄曲霉毒素等限度是否符合国家、地方或企业标准。鉴于中药饮片对于中药材原料的依赖度非常高,因此原材料的质量严格管控不仅能确保终端产品的质量,也能减少产品生产环节中多余的去除杂质、清洗等方面工序,降低整体的生产成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相关生产线已通过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并获得《药品GMP证书》。公司产品历次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在市场上享有良好声誉。
(2)优化的辅料配方
胶囊的配方决定了许多特性,胶囊配方是生产高品质胶囊的至关重要的基础。在胶囊上机过程以及贮存过程中,不良的配方会导致外观缺陷、上机不好、胶囊变形、容易脆碎,尤其是与填充的药物发生反应降低药效。长江星根据客户需要,开发出一系列配方,主要包括抗中药胶囊脆碎配方、低交联反应配方、促药物溶出配方、适合粘性药物配方等。
(3)先进的生产线
截止目前,长江星拥有全自动生产线8条,半自动生产线20条,整体产能超过170亿粒。全自动生产线生产的胶囊产品比半自动生产线具有较高的质量稳定性和胶囊填充上机率,对于制药企业而言具有更高的产品价值。同时,对于胶囊产品而言,更高的良品率亦意味着更低的成本,有望帮助公司持续降低产品的单位成本。
2、“医药工业+医药物流”联动的集团化运作
公司依托完善的中药饮片炮制工艺技术、全自动化胶囊生产技术生产满足客户需求的高品质中药饮片及空心胶囊产品;同时,借助在医药领域上下游的业务资源,逐步建立起连接制药企业、医药物流企业和零售终端的医药物流网络。依托于长江星先进的空心胶囊制造工艺,多年积累的中药材采购、拣选及质量把控能力,以及稳定和高质量的中药材供应货源,制药企业客户及公司之间逐渐形成了一个良性、相互信任的战略合作关系,即制药企业作为公司的客户,向长江星采购空心胶囊,向公司采购净药材等中药饮片,并将部分自产中成药销售给公司,借用公司多年来经营批发流通业务所积累的强大渠道力对外销售。
上述“以医药物流板块的拓展与大型制药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再以医药工业板块的优质产品推动销售”的集团化运作模式能够帮助长江星持续加强与客户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并最终转化为自身较强的经营壁垒和产业链优势。
3、覆盖全国的采购网络
公司在多种药材的主要种植区域均建立了稳定的采购渠道、与大规模中药材种植户、经纪人建立了良好的信任与合作关系。目前,长江星已经建立了覆盖全国的中药原料采购网络,能够根据客户需求及时采购到质量合格的道地中药材,满足客户的需求。
在医药流通领域,公司与多家大型药品生产和大量批发企业建立了业务往来关系,多家主要供应商均有较多年限的合作,保证了公司在产品价格及质量方面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通过质量信息平台等多项质量管理措施,严格遵守国家GSP标准执行商品采购、物流及销售的全过程,持续保证采购商品质量的稳定。
4、营销口碑优势
公司具有完善的营销管理机制,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不断创新营销理念,在产品高度标准化前提下,大力推行定制化营销服务模式。通过长期培育,目前已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市场开拓能力突出的一流销售队伍,将专业化的技术支持、技术服务有机地融合于系统的营销中,长期以来,凭借优良的产品品质与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产品获得了众多制药企业的认可,并与多家大型制药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与大型制药企业的合作,公司不断提高自身的行业知名度,及时充分地掌握行业的需求和动态,从而为公司客户规模和销售网络的不断完善提供有力保障。
5、品牌优势
公司的核心子公司长江星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和湖北省著名商标,先后荣获“全国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湖北省文明诚信私营企业”等荣誉称号。
(二)光伏设备业务
1、羿珩科技是国内第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设备的高新企业,公司于2000年成立以来,始终定位于高端装备的智能制造领域,凭借二十余年深耕行业、扎身行业的态度,积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全方位的产品服务,现已成为国内组件企业最可靠的设备供货商之一。多年来与晶科能源、天合光能、阿特斯、晶澳太阳能等主流光伏组件厂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开发新客户,保持业务稳定增长以及持续发展。
2、羿珩科技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与诸多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研发关系,多次进行新项目技术路径分析和成果推广领域的研究。于2004年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E认证。2006年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相继通过了TUV质量体系认证,北美NRTL认证等国家化认证。
3、羿珩科技依靠多年的技术积累和经验,可根据用户特殊需求提供高响应速度的研发设计服务;相较于国外竞争对手,又可根据国内各大组件厂商现场工况,一方面提供更适合国内生产流程的智能化制造全流程成套装备,另一方面还能提供便于现场维修的技术,用户体验较好,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4、目前国内组件层压机采取的加热方式也有所不同,大部分厂家采用电加热为主,油加热正在逐渐被电加热方式替代。羿珩电加热层压机具有升温速度快,温均匀性高,以及安全性好等优点。同时羿珩新研发的多层层压机更是引领行业领先技术,具有同等占地面积产能大等优势。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3年度,长药控股全体员工紧紧围绕“成为亚洲最有影响力的道地药材全产业链供应商”战略目标,积极推动战略转型,加快布局从种苗繁育、种植、加工、仓储、制剂等中药材全产业链南北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度实现营业收入119,756.24万元,同比下降25.86%;实现营业利润-66,970.94万元,同比下降937.70%。
1、突出主业,专注发展健康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把握国家支持中医药发展的重要机遇,加大对健康产业的投资力度,促进医药业务持续稳步发展。医药业务占比已近9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7,071.18万元;实现营业利润-20,948.14万元。
随着消费者对药品品质和安全性的日益重视,经有机产品认证的“道地”中药材为原料炮制的中药饮片将受到市场青睐。公司与各农户及高校深度合作,进行有关中药材种植、提取、加工等方面的科研项目合作,同时,公司收购或承包山林地进行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并且积极组织农户成立中药材种植合作社,进行规模化、科学化种植,不仅带动了种植药材的农户脱贫,且有效保障了药材原料的安全性、有效性及采购成本的控制。建立了中药材种植、精细化炮制加工、销售的完整中药饮片产业链,依托自身优势,不断提高行业影响力和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已经通过GMP认证,建成高标准GMP中药饮片生产车间4120㎡,GMP标准化中药材仓库4740㎡,食品标准的中药花茶、中药糖果等生产车间4120㎡;改造建设国家级中药检测研发中心2409.52㎡,包括中药材科普展示中心、理化实验中心、质检中心、微生物实验中心和学术报告厅。同时对不同饮片产品建立了炮制规范体系,饮片质量有保障。长药良生所在地宁夏固原市拥有国药种业生产及种苗培育中心5500㎡,包括中药种子生产基地、中药材育苗大棚(观光农业展示基地),固原市新建GAP中药材种植基地5000亩,可以为长药良生提供高品质中药材来源。目前长药良生已取得认证、可生产销售的品种包含黄芪、炙甘草等768种,2023年8月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以道地枸杞、黄芪为配方养肝茶15种;祛湿茶20种;八宝茶9种;压片糖果等药食同源品种。
2、降本增效,提升管理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在精细化管理理念指导下,在物料采购、技术改造、质量管理等方面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公司努力推动实现集中采购,通过考察供应商、重点立项、竞标等方式,实现大幅降本。公司以销售为源头,实现产供销一体有序衔接,着力优化供应链管理,充分整合物流、仓储基地资源,建设现代医药物流配送体系,盘活优化库存,提高运转和配送效率。
3、扎根当地,发挥资源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迁址湖北省十堰市,扎根当地积极拓展业务类型,拓展高毛利产品。一方面,公司充分开发利用武当山地区的特色道地药材资源优势,拓展道医道药等特色中药饮片业务,成为本土最具竞争力的全产业链道地药材供应商;另一方面,公司利用在当地的影响力,在巩固维护现有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市场,加强湖北省内区域深耕,大力开发公立、私立医院等优质高毛利客户,并向基层医疗机构和OTC终端拓展,从中药饮片生产销售与医药物流配送两方面提升公司业务水平,促进业务协同,提高公司业绩。
4、优化内部治理,加强子公司监管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专项制度,规范信息披露。公司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与落实,加强子公司监管管理工作。公司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并向子公司外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对子公司的管理、监督与支持,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子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公司要求受到委派的各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履行董事职责,参与所在子公司的管理工作。对个人的履职情况,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提交履职报告,全面汇报履行职责的详细情况。同时,公司为加强对子公司规范使用资金的管理工作,要求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兼任长江星等各子公司联席财务总监,各子公司所有账表信息的权限对联席财务总监全部开放,各子公司所有资金进出由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联席财务总监共同双签审批。上市公司董事会定期对各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财务报表进行审查,必要时由审计委员会组织内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工作。
5、建设企业文化,助力战略落地
因为向往大海,所以汇入长江。公司坚守企业使命,不断发掘和推广中医药文化资源,不断创新发展模式,与工业旅游、研学旅游相结合,持续打造具有鲜明中医药文化特色的研学平台,推动扩大中医药非遗影响力,传承中医药文化。通过建设丰富的内部文化平台,丰富公众号、内刊内容,组织讲师团走访各子公司宣贯核心价值观,制作优秀员工视频案例、编撰优秀案例等形式,持续宣贯核心价值观。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给予员工关怀和关爱,积极组织员工活动,提升公司全体员工的凝聚力、认同感和归属感。公司注重对员工多种能力的挖掘和培养,落实人才培养年计划,选派优秀骨干外出市场锻炼、进行逻辑思维课程培训,打造复合型人才,使员工既有专业化能力,又有综合管理素质。公司坚持“多途径、多维度发现人才、考评人才、选拔人才”的总体方针,对崭露头角的优秀人才破格提拔,在合适的土壤中使其百炼成钢,助力公司战略落地。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197,562,401.16 | 100% | 1,615,322,934.59 | 100% | -25.86% |
分行业 | |||||
内燃机零部件 | 0.00% | 190,527,216.42 | 11.79% | ||
光伏行业 | 126,850,557.20 | 10.59% | 154,451,555.13 | 9.56% | -17.87% |
医药行业 | 1,070,711,843.96 | 89.41% | 1,268,718,910.91 | 78.54% | -15.61% |
其他 | 0.00% | 1,625,252.13 | 0.10% | ||
分产品 | |||||
涡轮增压器 | 187,350,681.22 | 11.60% | |||
光伏设备 | 84,819,452.88 | 7.08% | 104,844,529.49 | 6.49% | -19.10% |
光伏组件 | 34,890,898.49 | 2.91% | 49,607,025.64 | 3.07% | -29.67% |
医药批发 | 108,775,812.72 | 9.08% | 169,397,946.29 | 10.49% | -35.79% |
空心胶囊 | 33,902,287.57 | 2.83% | 66,628,371.77 | 4.12% | -49.12% |
中药饮片 | 926,904,454.98 | 77.40% | 1,030,604,659.61 | 63.80% | -10.06% |
其他业务 | 8,269,494.52 | 0.69% | 6,889,720.57 | 0.43% | 20.03% |
分地区 | |||||
国 内 | 1,165,978,854.09 | 97.36% | 1,552,048,187.43 | 96.08% | -24.87% |
国 外 | 31,583,547.07 | 2.64% | 63,274,747.16 | 3.92% | -50.09% |
不同技术类别产销情况
单位:元
技术类别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毛利率 | 产能 | 产量 | 在建产能 | 计划产能 |
光伏设备 | 61台 | 84,819,452.88 | 3.43% | 40,000万元 | 66台 |
对主要收入来源国的销售情况
单位:元
主要收入来源国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当地光伏行业政策或贸易政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
中国 | 57台 | 78,275,391.30 |
光伏电站的相关情况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光伏行业 | 126,850,557.20 | 121,128,920.09 | 4.51% | -17.87% | -18.36% | 0.58% |
医药行业 | 1,070,711,843.96 | 880,426,899.90 | 17.77% | -15.61% | -9.38% | -5.65% |
分产品 | ||||||
光伏设备 | 84,819,452.88 | 81,911,410.64 | 3.43% | -19.10% | -18.00% | -1.30% |
光伏组件 | 34,890,898.49 | 36,338,478.59 | -4.15% | -29.67% | -25.06% | -6.41% |
医药批发 | 108,775,812.72 | 106,985,070.95 | 1.65% | -35.79% | -23.90% | -15.36% |
空心胶囊 | 33,902,287.57 | 25,516,210.63 | 24.74% | -49.12% | -40.91% | -10.45% |
中药饮片 | 926,904,454.98 | 747,654,217.55 | 19.34% | -10.06% | -4.70% | -4.53% |
其他业务 | 8,269,494.52 | 3,150,431.63 | 61.90% | 20.03% | -46.29% | 47.04% |
分地区 | ||||||
国 内 | 1,165,978,854.09 | 972,681,728.27 | 16.58% | -24.87% | -19.63% | -5.44% |
国 外 | 31,583,547.07 | 28,874,091.72 | 8.58% | -50.09% | -50.40% | 0.59%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光伏行业(光伏设备) | 销售量 | 台 | 61.00 | 52.00 | 17.31% |
生产量 | 台 | 66.00 | 53.00 | 24.53% | |
库存量 | 台 | 16.00 | 11.00 | 45.45% | |
空心胶囊 | 销售量 | 万粒 | 351,893.88 | 656,310.27 | -46.38% |
生产量 | 万粒 | 357,534.40 | 630,531.50 | -43.30% | |
库存量 | 万粒 | 14,057.90 | 8,417.38 | 67.01% | |
中药饮片 | 销售量 | T | 17,704.50 | 12,610.30 | 40.40% |
生产量 | T | 17,702.19 | 11,472.67 | 54.30% | |
库存量 | T | 65.48 | 67.79 | -3.40%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光伏行业 | 光伏产品 | 121,128,920.09 | 12.09% | 148,378,237.12 | 11.70% | 0.40% |
医药行业 | 医药产品 | 880,426,899.90 | 87.91% | 971,552,813.29 | 76.59% | 11.32%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光伏设备 | 直接材料 | 68,075,779.3 | 6.80% | 84,031,649.3 | 6.62% | 0.18% |
1 | 9 | |||||
光伏设备 | 直接人工 | 5,625,081.16 | 0.56% | 7,176,511.10 | 0.57% | -0.01% |
光伏设备 | 制造费用 | 8,210,550.17 | 0.82% | 8,682,329.81 | 0.68% | 0.14% |
医药批发 | 直接材料 | 106,985,070.95 | 10.68% | 140,588,705.98 | 11.08% | -0.40% |
空心胶囊 | 直接材料 | 19,143,916.69 | 1.91% | 32,012,648.99 | 2.52% | -0.61% |
空心胶囊 | 直接人工 | 2,425,984.64 | 0.24% | 5,177,255.89 | 0.41% | -0.17% |
空心胶囊 | 制造费用 | 3,946,309.30 | 0.39% | 5,991,114.31 | 0.47% | -0.08% |
中药饮片 | 直接材料 | 741,186,000.75 | 74.00% | 776,400,394.52 | 61.20% | 12.80% |
中药饮片 | 直接人工 | 2,925,780.68 | 0.29% | 2,274,690.35 | 0.18% | 0.11% |
中药饮片 | 制造费用 | 3,542,436.13 | 0.35% | 5,892,391.22 | 0.46% | -0.11% |
说明不适用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公司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1户,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增加1户,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487,729,297.24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40.73%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149,706,260.00 | 12.50% |
2 | 客户二 | 102,474,062.38 | 8.56% |
3 | 客户三 | 87,946,223.86 | 7.34% |
4 | 客户四 | 75,804,218.95 | 6.33% |
5 | 客户五 | 71,798,532.05 | 6.00% |
合计 | -- | 487,729,297.24 | 40.73%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635,579,445.67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65.02%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231,875,789.73 | 23.72% |
2 | 供应商二 | 197,116,768.77 | 20.17% |
3 | 供应商三 | 135,589,522.53 | 13.87% |
4 | 供应商四 | 44,661,081.45 | 4.57% |
5 | 供应商五 | 26,336,283.19 | 2.69% |
合计 | -- | 635,579,445.67 | 65.02%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3,589,465.74 | 33,242,357.96 | -29.04% | 去年同期包含内燃机板块所致 |
管理费用 | 84,113,854.50 | 103,081,927.54 | -18.40% | 去年同期包含内燃机板块所致 |
财务费用 | 60,967,952.60 | 50,742,270.58 | 20.15% | 本期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7,660,845.44 | 25,758,873.45 | -70.26% | 去年同期包含内燃机板块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研究治疗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感冒中成药 | 项目研究目的为获得葛厚石苓方药品文号。本项目是按照中医药理论,在前期研究基础上开发的1.1类中药复方制剂,且该方已按照要求开展了应急临床研究,总有效率95%以上,所用药味均为安全无毒的常用中药,可行简化的临床研究和动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体现了中医药“简便廉验”特征,在疫病防治、外感性疾病防治中疗效显著,本产品将有良好的临床应用前景,可有效预防、治疗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感冒。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已完成:处方药味及药材资源评估、饮片炮制、制备工艺、成品质量、稳定性。目前所处阶段:即将完成药理毒理试验。 | 1、项目拟开发治疗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感冒的中成药;2、项目将按照国家药监局注册标准进行临床研究;3、项目预期获得药品文号;4、项目获批后可有效预防、治疗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感冒。 | 本项目获得产品药品文号后,可有效预防、治疗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感冒,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保持社会的稳定性,带动湖北省中药材种植,带动药材种植户脱贫致富。 |
透明及半透明明胶空心胶囊防止内套碎片、下线胶囊的干燥工艺优化的研究 | 透明及半透明明胶空心胶囊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胶囊囊体套入碎片的质量问题。由于该碎片为透明的,自动胶囊检测机不易检出,流入客户后会给客户带来重大质量风险。采取制造工艺上的改进及控制程序上的优化,解决此类问题。明胶空心胶囊自动线产品下线后,需要进行低温干燥,确保胶囊成品水分控制范围符合标准,同时,干燥要求匀速、干燥一致、胶囊无变形。需要对下线胶囊的干燥工艺进行进一步优化,确保符合最优设计,提高胶囊综合品质。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已进展完毕,生产工艺进行调了整,优化了胶囊自动生产线各烘干段的温度和模具推送速度,使胶囊干燥成型过程更加稳定,透明及半透明明胶空心胶囊不会产生胶囊内套情况,水分控制范围内更稳定。 | 优化生产工艺使透明及半透明明胶空心胶囊没有产生内套碎片,下线胶囊的水分控制也更加稳定,没有变形胶囊的产生,提高了胶囊综合质量。 | 此项研究提高了明胶空心胶囊的优级品率,同时明显降低了质量风险。整体提升明胶空心胶囊产品综合品质,让客户获得更优质的使用体验,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58 | 54 | 7.41%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9.73% | 0.09% | 9.64%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18 | 15 | 20.00% |
硕士 | 0 | 1 | -100.00% |
其他 | 40 | 38 | 5.26%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8 | 9 | -11.11% |
30~40岁 | 31 | 25 | 24.00% |
其他 | 19 | 20 | -5.00%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7,660,845.44 | 25,758,873.45 | 39,363,616.2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64% | 1.59% | 1.67%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0.64%,较上年同期的1.59%减少0.59%,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包含内燃机板块,内燃机板块研发投入占比较高。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8,271,821.73 | 1,523,710,436.22 | -38.4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5,697,693.42 | 1,589,785,568.60 | -31.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425,871.69 | -66,075,132.38 | -123.1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1,578,554.78 | 38,855,539.21 | 341.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124,870.45 | 101,277,018.19 | 5.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453,684.33 | -62,421,478.98 | 203.2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4,977,698.56 | 563,165,264.05 | -24.5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7,244,979.90 | 505,588,970.95 | -31.3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732,718.66 | 57,576,293.10 | 35.0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39,468.70 | -70,925,926.48 | 92.61%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8,271,821.73 | 1,523,710,436.22 | -38.42% | 去年同期包含内燃机板块所致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5,697,693.42 | 1,589,785,568.60 | -31.71% | 去年同期包含内燃机板块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425,871.69 | -66,075,132.38 | -123.12% | 去年同期包含内燃机板块所致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1,578,554.78 | 38,855,539.21 | 341.58% | 本期收到的工程保证金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124,870.45 | 101,277,018.19 | 5.7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453,684.33 | -62,421,478.98 | 203.26% | 本期收到的工程保证金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4,977,698.56 | 563,165,264.05 | -24.5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7,244,979.90 | 505,588,970.95 | -31.3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732,718.66 | 57,576,293.10 | 35.01%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39,468.70 | -70,925,926.48 | 92.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固定资产资产减值53,522.30万元。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否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67,630,273.95 | -9.93% | 重大资产重组未完成承诺补偿 | 否 |
资产减值 | -737,599,281.84 | 110.95% | 商誉、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减值 | 否 |
营业外收入 | 764,071.75 | -0.11%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12,064,823.35 | -1.77%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5,203,300.56 | 0.44% | 17,474,790.79 | 0.49% | -0.05% | |
应收账款 | 1,639,156,949.32 | 47.57% | 1,428,970,534.49 | 39.93% | 7.64% | 本期货款回收减少 |
合同资产 | 6,919,139.43 | 0.20% | 18,280,216.54 | 0.51% | -0.31% | |
存货 | 51,858,189.15 | 1.50% | 59,473,798.20 | 1.66% | -0.16% | |
固定资产 | 763,856,572.40 | 22.17% | 882,472,265.43 | 24.66% | -2.49% | |
在建工程 | 184,817,733.21 | 5.36% | 177,935,861.85 | 4.97% | 0.39% | |
使用权资产 | 11,766,478.14 | 0.34% | 15,394,220.96 | 0.43% | -0.09% | |
短期借款 | 205,116,230.23 | 5.95% | 538,495,081.76 | 15.05% | -9.10% | 2.6亿元短期借款转长期借款 |
合同负债 | 16,951,633.86 | 0.49% | 14,479,100.66 | 0.40% | 0.09% | |
长期借款 | 518,885,578.72 | 15.06% | 335,294,750.00 | 9.37% | 5.69% | 2.6亿元短期借款转长期借款 |
租赁负债 | 5,453,980.79 | 0.16% | 5,972,479.51 | 0.17% | -0.01%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902,188.72 | 保证金和资金冻结 |
固定资产 | 771,426,364.45 | 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27,159,123.44 | 银行借款抵押 |
合计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1,440,927.96 | 389,709,462.64 | -72.67%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药用辅料新材料项目 | 自建 | 是 | 医药 | 0.00 | 0.00 | 政府出资及公司自筹资金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2022年06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49 |
合计 | -- | -- | -- | 0.00 | 0.00 | -- | -- | 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长江星 | 子公司 | 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空心胶囊等 | 195,419,694.00 | 3,347,999,978.24 | 1,732,477,033.19 | 1,035,840,927.54 | -200,518,734.89 | -212,894,392.48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长药(寿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新设 | 影响较小 |
苏州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让股权 | 影响较小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核心子公司长江星、长药良生主营业务涵盖了医药制造、药用辅料生产和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材批发,构筑了从中药饮片生产、空心胶囊生产和医药物流网络为一体化的医药产业链布局。公司今后发展战略将以医药制造业为主,充
分发挥本土资源优势,进一步巩固提升医药健康行业的核心地位,深耕中药材市场,将公司打造成为亚洲最有影响力的道地药材全产业链供应商。同时,公司将研究布局中药饮片小包装、集中代煎、集中配送、智慧药房、药食同源等业务领域,与现有医药产业协同互补,推动公司产业升级,形成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一定行业地位的大健康产业集群。
根据目前行业发展趋势,公司预计到2025年中医药市场可能就会突破4万亿元,未来20到30年中医药市场将会持续裂变式增长,潜力巨大。中药材的核心竞争是源头竞争,掌握了高品质的标准化源头基地,包括种植与生产加工过程,就可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公司已在宁夏和湖北建成产业基地,南北呼应,支持公司做好中医药上游的品质源头,同时加强与下游高品质客户的合作,为实现亚洲最有影响力的道地药材全产业链供应商的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 未来经营思路
公司将紧紧围绕战略目标,继续立足主业,不断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争取规模优势;同时,围绕主业延伸和拓展产业链条,积极研究布局现代化智慧中药房等新兴领域投资,以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方式,助力公司经营业绩提升;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1、重点发展医药制造行业
(1)做强中医药核心基业
医药制造业未来主要是立足于长江星、长药良生在中药材加工和中药饮片生产上的经验,进一步扩大中药材GAP种植、加工和中药饮片制造方面的规模优势,通过医药大健康产业园这种区域综合发展平台模式,立足于道地药材资源产地,多业态并举,在湖北荆州、十堰和宁夏固原的南北三大中药材生产基地借助于当地的政策扶持,以点带面,拉动当地的中医药产业发展,并且形成辐射周边省市的区域性中药材大型交易市场,并在适当时机实现“走出去”的新突破,推动产业的国际化发展进程。未来,公司将形成以中药产业为核心基业,辅以医用胶囊、植物功能性饮料、医药现代智能物流等领域齐驱并进的科学发展新格局。
(2)加大销售力度,积极开拓新市场。
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公司“医药工业+医药物流”联动的集团化运作模式,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开发新市场新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已经迁址十堰市,未来将在巩固维护现有市场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开发湖北公立、私立医院等优质高毛利客户,从中药饮片生产销售与医药物流配送两方面提升公司业务水平,提高公司业绩。同时,充分开发利用武当山地区的特色道地药材资源优势,拓展道医道药等特色中药饮片业务,深耕中药材市场,成为本土最具竞争力的全产业链道地药材供应商。
2、产业链拓展
公司对医药制造业业务的战略定位是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医药大健康产业平台。以中药产业为核心基业,以中药材GAP种植及中成药、中药新特药、中药颗粒剂、高档中药饮片、中药保健品、药食同源产品的生产为基础,并辅以医用胶囊和医药现代智能物流产业,形成完整的中医药大健康产业链。
3、积极研究布局新业务
公司将认真研究现代化智慧中药房业务,运用互联网技术、现代物流技术、传统中药制剂配制技术、中医人工智能、工业智造改造传统就医用药流程,以中药自动调剂、智能煎药为基础,建立一种创新煎药服务新模式,对煎药工艺流程(包括处方管理、调剂、复核、加水浸泡、物料传输、煎药、包装、物流配送)、终端客户、设备、人员及工艺质量等环节进行全过程控制与管理。现代化智慧中药房一方面通过线上直接连接医院系统实现患者处方的实时流转和采集,另一方面通过线下为患者提供中药饮片和中西成药审方、调剂、中药煎煮、膏方等传统制剂个性化加工、送药上门、药事咨询等,打造智慧中药制剂配制中心,从而切入患者就医用药的全流程,构筑以患者为中心,以疗效为保障的智慧医疗商业模式。
4、子公司管控
首先,进一步完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与机制,切实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监控与考核,严格实行子公司重大项目及投资、对外担保、资金调用、资产处置、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决策审批、报告或备案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管及预算执行考核力度。其次,推动子公司长账龄回款专项整治,将强化经营回款作为重点任务,抓好资金平衡,通过增收节支、精细化资金管理和拓展融资渠道,持续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负债率水平。再次,持续加强内控、合规体系建
设,健全完善公司规章制度,确保经营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强化培训,提升全员合规意识,进一步提升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
5、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推动战略目标达成
公司以战略目标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不断优化组织架构,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绩效管理体系,推进企业战略目标与年度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提升人力资源规划管理,完善人才引进与招聘管理机制,为公司战略升级及模式创新提供支持保障;通过完善员工发展通道的资格标准,根据业务发展所需开展人才培训、培养工作,不断牵引员工终生学习,促使公司成为学习型组织;持续推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设,优化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子公司工资总额、子公司经营班子薪酬改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产业政策的风险
公司销售的光伏设备、药品制造业受宏观经济周期、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影响较大。国家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波动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发生变化,将影响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与需求趋势,进而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直接影响。行业整体不景气时,可能会导致行业信心不足,使订单减少。同时,部分下游客户开工率较低或处于停产状态,资金状况恶化,可能会推迟货款的支付,使得公司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在正常期限内回收货款。
对此,公司对内加强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挖潜增效、降低成本,对外加大市场和下游客户的开发力度,加大新市场的开发投入,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产品性能,增强产品竞争力,提升产品的盈利能力。
2、应收账款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给公司的营运资金带来一定的压力。公司客户账款信用期较长,导致应收账款占用资金额度大。
对此,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已经组织回款专班负责应收账款的核查催收工作,建立了销售回款考核机制,努力控制应收账款的规模,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
3、业务拓展及整合风险
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新增中药饮片、空心胶囊及医药批发等医药相关产业。鉴于医药产业在客户群体、经营模式、盈利要素和风险属性等方面与上市公司原有业务有较大差异,若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不能有效满足标的资产相关业务的发展需要,将可能对公司医药业务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对此,公司与子公司加强管理互助,结合各自管理优势,互动推介学习,逐步形成集团管理思维。尊重各并购企业多年形成的企业核心文化,对各自文化精髓鼓励吸收利用,对落后于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文化现状提出改善建议。
4、商誉减值风险
目前上市公司商誉金额较大,相关子公司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商誉发生减值,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对此,母公司紧密关注子公司的经营状况,防止因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公司经营不善,努力提高子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5、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原材料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营业成本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产品的价格会根据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进行相应调整,但这种调整具有滞后性,且调整幅度受限于市场供求状况和公司的议价能力,如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公司的产品销售价格不能及时作出同步调整,将给公司的盈利水平带来较大的压力。
对此,公司适时调整采购策略,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原材料使用效率,严格管控生产成本。
6、担保逾期风险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较高,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被担保人受回款不及时等影响,资金紧张,存在逾期担保和债权人的起诉行为,部分子公司相关资产及权益被冻结或被强制执行,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对此,公司将督促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协商合理的债务偿还计划,履行偿债义务,化解现有担保风险;同时严格控制新增担保,谨慎评估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还债务能力,防范担保风险积累。
7、项目投资的风险
为了确保技术产能领先,公司在项目建设方面大额投资,可能存在因融资及资金安排等导致无法按计划出资的情况,影响项目实施。另外,项目投资运作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等其他多种因素影响,导致项目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科学控制投资规模和节奏,防止过度投资,同时积极探索多渠道融资;另外,通过对公司资金强管控,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并通过精细优化财务管理,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合理控制投资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5月16日 | 公司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机构 | 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 | 巨潮资讯网,《300391长药控股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0230516》,公告日期2023年5月17日 |
2023年08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2023年上半年经营情况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2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情况 | 不适用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所持股份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合法行使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及完备的运营体系,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根据其议事规则或公司制度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会议程序符合规定,会议记录完整、真实,会议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充分。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 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信息披露不规范而受到监管部门批评的情形。
8、关于内幕信息管理
公司设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落实信息披露的归口管理责任,完善信息流程和控制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外报流程的审批程序,所有信息必须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要求接收人员填写保密承诺,证券部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查。公司积极做好投资者来访调研、媒体采访的接待安排和保密工作,进行直接沟通前,要求对方签署承诺书。同时,公司对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自
查,公司未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况。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能力。在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业务和光伏设备业务,控股股东主要业务为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并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在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工业产权、商标、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由公司拥有;公司独立拥有采购和销售系统。在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在机构方面,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和经营管理层,各机构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控股股东分开。在财务方面,公司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5.46% | 2023年02月23日 | 2023年02月23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5.05% | 2023年05月05日 | 2023年05月05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5.05% | 2023年05月24日 | 2023年05月24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6.16% | 2023年07月27日 | 2023年07月27日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6.11% | 2023年09月08日 | 2023年09月08日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韩庆凯 | 男 | 42 | 董事 | 现任 | 2022年07月11日 | 2025年07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代董事长 | 现任 | 2024年03月15日 | 2025年07月11日 | |||||||||
李萱 | 女 | 48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3月06日 | 2025年07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张兰 | 女 | 41 | 董事 | 现任 | 2022年07月11日 | 2025年07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宁潞宏 | 男 | 53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2年07月11日 | 2025年07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兰霞 | 女 | 4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07月11日 | 2025年07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邓远军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07月11日 | 2025年07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吴康兵 | 男 | 47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07月11日 | 2025年07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王昱力 | 男 | 38 | 监事 | 现任 | 2022年07月11日 | 2025年07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李娴 | 女 | 40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2年07月11日 | 2025年07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徐勇 | 男 | 45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22年07月11 | 2025年07月11 | 0 | 0 | 0 | 0 | 0 |
日 | 日 | |||||||||||
杨月晓 | 男 | 44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6年08月30日 | 2025年07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杨英环 | 女 | 40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3年08月14日 | 2025年07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李金凤 | 女 | 51 | 董事长 | 离任 | 2022年09月15日 | 2024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
罗明 | 男 | 47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07月11日 | 2024年01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总经理 | 离任 | 2022年04月27日 | 2024年01月05日 | |||||||||
胡正盈 | 男 | 40 | 财务总监 | 离任 | 2022年07月11日 | 2023年08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0 | 0 | 0 | 0 | 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李金凤、罗明、胡正盈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李金凤 | 董事长、董事 | 离任 | 2024年03月15日 | 个人原因主动离职 |
罗明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2024年01月05日 | 个人原因主动离职 |
胡正盈 | 财务总监 | 离任 | 2023年08月10日 | 个人原因主动离职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韩庆凯:男,1982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证券分析师。现任公司董事、代董事长,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总经理等职。
2、李萱:女,1976年生,本科学历。曾任世纪证券总裁秘书、CI管理部主任、总裁办公室副总经理,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产品管理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
3、张兰:女,1983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长助理,并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任董事等职务。
4、宁潞宏: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大区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曾任职于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邓远军:男,1963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研究员,注册会计师。曾在湖南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任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数据协会财税大数据专委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兼职教授。
6、兰霞:女,1978年生,中共党员,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执业律师。曾任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书记员、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吴康兵:男,1977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农工党湖北省委员会委员、农工党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副主委。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华中科技大学三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8、李娴:女,1984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曾任北京怡生安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漯河泰煜安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规风控负责人。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9、王昱力:男,1986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华安财产保险资产管理中心权益投资部工作。现任公司监事,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秘书长。
10、徐勇:男,1979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服役。曾任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人事专员。现任公司监事,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监事。
11、杨月晓:男,1980年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曾任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任董事等职务。
12、杨英环:女,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淄博光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出纳员,青岛光盈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财务会计,寿光海鑫无纺布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2013年3月进入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会计、财务部处长、增压器事业部财务部部长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李萱 | 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1年07月01日 | 是 | |
李萱 | 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9月24日 | 是 | |
韩庆凯 | 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研究部总经理 | 2013年09月09日 | 是 | |
邓远军 | 北京大数据协会 | 财税大数据专委会副会长 | 2021年11月01日 | 是 | |
邓远军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 兼职教授 | 2012年09月01日 | 是 | |
兰霞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律师 | 2023年04月01日 | 是 | |
兰霞 |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5月15日 | 是 | |
李娴 | 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 2017年11月01日 | 是 | |
王昱力 | 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09月28日 | 是 | |
王昱力 | 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秘书长 | 2024年02月04日 | 是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9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了《关于对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李金凤、罗明、宁潞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2号)。
2、2023年10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3〕956号),对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李金凤、罗明、宁潞宏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由董事会批准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激励制度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业绩考核后,对高级管理人员按应得薪酬支付;董事、监事的津贴按津贴标准发放 |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韩庆凯 | 男 | 42 | 董事、代董事长 | 现任 | 0 | 是 |
李萱 | 女 | 48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张兰 | 女 | 41 | 董事 | 现任 | 10.5 | 否 |
宁潞宏 | 男 | 53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现任 | 60 | 否 |
兰霞 | 女 | 4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 | 否 |
邓远军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 | 否 |
吴康兵 | 男 | 47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 | 否 |
李娴 | 女 | 40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是 |
王昱力 | 男 | 38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徐勇 | 男 | 45 | 职工监事 | 现任 | 5.68 | 否 |
杨月晓 | 男 | 44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8 | 否 |
杨英环 | 女 | 40 | 财务总监 | 现任 | 31.75 | 否 |
李金凤 | 女 | 51 | 董事长 | 离任 | 0 | 否 |
罗明 | 男 | 47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0 | 否 |
胡正盈 | 男 | 40 | 财务总监 | 离任 | 37.17 | 否 |
合计 | -- | -- | -- | -- | 229.1 | -- |
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李金凤承诺放弃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02月06日 | 2023年02月0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04月14日 | 2023年04月1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04月27日 | 2023年04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07月10日 | 2023年07月1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08月14日 | 2023年08月1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08月22日 | 2023年08月23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10月24日 | 2023年10月2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1月29日 | 2023年11月3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李金凤 | 8 | 0 | 8 | 0 | 0 | 否 | 4 |
李萱 | 8 | 0 | 8 | 0 | 0 | 否 | 5 |
罗明 | 8 | 0 | 8 | 0 | 0 | 否 | 4 |
张兰 | 8 | 0 | 8 | 0 | 0 | 否 | 5 |
韩庆凯 | 8 | 0 | 8 | 0 | 0 | 否 | 5 |
宁潞宏 | 8 | 3 | 5 | 0 | 0 | 否 | 5 |
邓远军 | 8 | 0 | 8 | 0 | 0 | 否 | 5 |
兰霞 | 8 | 0 | 8 | 0 | 0 | 否 | 5 |
吴康兵 | 8 | 0 | 8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独立董事邓远军提议健全公司内审机构,充实内审人员,对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执行情况开展审计。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提名委员会 | 兰霞、吴康兵 | 1 | 2023年08月09日 | 审议提名杨英环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和讨论,一致通过。 | ||
审计委员会 | 邓远军、吴康兵、韩庆凯 | 5 | 2023年01月06日 | 1、听取了公司财务总监胡正盈先生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年 | 经充分沟通和讨论,一致通过。 |
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的汇报,并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安排进行沟通; 2、听取了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关于公司2022内部审计工作的报告,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计划。 | ||||
2023年04月27日 | 1、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3、审议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5、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 经充分沟通和讨论,一致通过。 | ||
2023年07月26日 | 1、审议关于健全内审机构并充实内审人员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控股孙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执行情况开展审计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和讨论,一致通过。 |
2023年08月14日 | 1、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3、审议公司审计部2023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 经充分沟通和讨论,一致通过。 | |||||
2023年10月14日 | 1、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2、审议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3、审议公司审计部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 | 经充分沟通和讨论,一致通过。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吴康兵、邓远军、韩庆凯 | 1 | 2023年04月17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与高管人员薪酬与考核的议案; 2、审议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 | 经充分沟通和讨论,一致通过。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5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591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596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59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35 |
销售人员 | 46 |
技术人员 | 77 |
财务人员 | 38 |
行政人员 | 200 |
合计 | 59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以上 | 4 |
本科 | 90 |
大专 | 124 |
高中及以下 | 378 |
合计 | 596 |
2、薪酬政策
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依托,逐步建立起适应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多模式、多层次的对外竞争力强、对内激励充分的薪酬体系。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按各类人员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作用、贡献不同,分层次确定薪酬分配侧重点,形成“凝聚核心、稳定骨干、激励全体”的薪酬激励机制。
3、培训计划
公司一直注重员工培训工作,在公司范围内多层面开展人才培训,全年在考虑企业发展战略基础上,主要围绕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的工作重点制定培训计划,同时兼顾员工能力提升要求,制定内部培训与外出培训相结合的培训计划。同时公司有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及内训讲师队伍,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的同时,从管理制度、师资力量上确保培训的有效性。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350,336,112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结合内外部环境、内部机构及管理要求的改变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全面梳理、修订公司各部门、各业务板块日常工作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建立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发现经营管理、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执行,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化。
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健全、合理,内部控制执行基本有效,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根据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缺陷发生的时间 | 缺陷的具体描述 | 缺陷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 | 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 | 整改时间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效果 |
2019年01月01日 |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79,662,019.54元 | 无 | 公司将通过关联方债权债务转让方式全部清偿关联方占用的资金。上述债权债务转 | 2024年05月21日 | 罗明 | 整改中 |
让方案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批,尚未完成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将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完成整改。 | ||||||
2023年09月12日 | 子公司存在内部重大信息报告不及时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 无 | 公司针对各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对外担保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则的专门培训,让相关人员熟知重大事项的审批流程、重大信息上报的处理流程及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等要求。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严肃追究相关个人责任。 | 2023年09月12日 | 罗明 | 已整改 |
2023年07月07日 | 公司控股孙公司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809.2万元 | 无 | 公司针对各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对外担保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则的专门培训,让相关人员熟知重大事项的审批流程、重大信息上报的处理流程及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等要求。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严肃追究相关个人责任。 | 2024年05月30日 | 罗明 | 整改中 |
2023年07月01日 | 公司审计部未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导致内部审计力量薄弱 | 无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情况非常重视,公司将根据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需 | 2024年06月30日 | 韩庆凯 | 整改中 |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30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①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①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②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③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50000元以上的处罚;④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⑤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⑥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⑦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⑧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①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②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③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④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⑤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⑥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⑦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3)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①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②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③公司一般岗 |
要,尽快为审计部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力量,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审计部工作职能的有效落实。
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⑤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⑥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⑦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 ||
定量标准 | 公司本着是否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原则,确定的财务报表错报重要程度可参考的定量标准如下:错报<利润总额的5%:一般缺陷,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重要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10%: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0.6%:一般缺陷,资产总额的0.6%≤错报<资产总额的1%:重要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重大缺陷;错报<经营收入的2%:一般缺陷,经营收入的2%≤错报<经营收入的5%:重要缺陷,错报≥经营收入的5%:重大缺陷;错报<所有者权益的2%:一般缺陷,所有者权益的2%≤错报<所有者权益的5%:重要缺陷,错报≥所有者权益的5%:重大缺陷。 | 定量标准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直接财产损失:损失<利润总额的5%:一般缺陷,利润总额的5%≤损失<利润总额的10%:重要缺陷,损失≥利润总额的10%:重大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1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1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2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填报系统,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认真从法律法规培训、股票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自查,认真梳理填报。通过本次自查,公司认为公司治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运作规范,不存在重大问题。未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持续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不断优化治理制度与体系,督促各部门及相关人员不断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公司治理有效性,以确保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公司通过了GB/T24001-2016 idt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环境监测与测量管理、环境不符合项纠正与预防、应急准备和响应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程序文件,明确了环境管理体系下的公司环保机构制度及职责。该体系认证的通过及公司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表明公司已经在环境保护方面实现了制度化和可操作性的安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响应政府号召,遵守法律和规定,保护自然环境,为国家和社会创造财富、提供就业岗位、缴纳税收。主要表现为:
1、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2、股东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持续完善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内控制度,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在利润分配方面,公司根据现实情况与长远发展要求,充分考虑广大股东的利益诉求,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公司兼顾债权人的利益,实施稳健的财务政策,保障公司资产、资金的安全。
3、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专线电话等多种渠道开展与投资者的交流,回答投资者咨询,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4、加强安全生产
公司设立安全环保部,全面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公司制定并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教育,组织新员工入职安全教育和老员工安全再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重视安全隐患检查与整改,重视消防管理,组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完善厂区内消防控制系统,提高了应急管理能力。
5、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星作为医药企业,为社会发展奉献了自己的力量。报告期内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员工主动报名参加社会相关活动。同时,长江星还做好帮扶、救助工作:针对当地贫困人员,公司开展暖冬行动,消费帮扶等活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适时进行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长兴盛世丰华商务有限公司;宁新江;吴敏文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经营与本次重组拟注入资产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业务的情形,双方之间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3、如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企业/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4、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5、上述承诺在本企业/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
长兴盛世丰华商务有限公司;宁新江;吴敏文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按照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人对上市公司拥有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对上市公司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罗明;张莉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非必要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保证不要求或不接受上市公司及其股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东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优于给予第三者的条件。4、本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持股关系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中小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罗明;张莉 | 其他承诺 | 《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函》对于长江星于2018年2月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挂牌期间通过做市转让买入长江星股份的股东,并要求长江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所持股份进行回购的,长江连锁、罗明、张莉承诺将按照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正与相关股东就股份回购事宜进行沟通处理。 |
上述股东购买长江星全部股份的成本价格进行股份回购。若因此给长江星造成的一切损失,长江连锁、罗明、张莉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长江星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罗明;张莉 | 其他承诺 | 《承诺函》本公司/本人承诺:如长江星及其子公司因上述延期缴纳税款事项产生滞纳金、罚款,将承担长江星及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本公司/本人在承担全部责任后不向长江星或其子公司追偿,保证长江星或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罗明;张莉 | 其他承诺 | 《承诺函》本公司/本人承诺:除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檀实龙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协议中存在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承担履约责任外,长江星不存在承担相关履约责任的情形,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存在上述情况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的,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长江星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承诺函》本公司承诺:在上市公司完成对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星”)的现金收购事宜后,如本公司与嘉兴骏鹰仓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骏鹰”)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就剩余220万股回购事项达成一致,嘉兴骏鹰有权自2021年1月1日后要求本公司回购该220万股股份。本公司按照下述条件收购嘉兴骏鹰的股份:1、收购的价格不低于《补充协议》约定的收购价格;2、方式为现金收购;3、嘉兴骏鹰可选择全部或部分出售股份,本公司按嘉兴骏鹰要求收购;4、嘉兴骏鹰发出书面的收购通知后,本公司在三个月内完成现金的支付。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正与相关股东就股份回购事宜进行沟通处理。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承诺函》本公司承诺:在上市公司完成对长江星的现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金收购事宜后,本公司按照下述条件收购东莞中科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1、收购的价格不低于上市公司的收购价格;2、方式为现金收购;3、东莞中科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可选择全部或部分出售股份,本公司按东莞中科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要求收购;4、东莞中科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出书面的收购通知后,本公司在一个月内完成现金的支付。 |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承诺函》本公司承诺:在上市公司完成对长江星的现金收购事宜后,如本公司与苏艺强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就苏艺强持有的长江星股份安排达成一致,自2021年1月1日起苏艺强有权要求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长江星股份。本公司按照下述条件收购苏艺强持有的长江星股份:1、收购价格不低于双方此前签署的投资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格;2、方式为现金收购;3、苏艺强可选择全部或部分出售股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正与相关股东就股份回购事宜进行沟通处理。 |
份,本公司按苏艺强要求收购;4、苏艺强发出书面的收购通知后,本公司在三个月内完成现金的支付。 |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承诺函》本公司承诺:在上市公司完成对长江星的现金收购事宜后,如本公司与幸三生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就幸三生持有的长江星股份安排达成一致,自2021年1月1日起幸三生有权要求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长江星股份。本公司按照下述条件收购幸三生持有的长江星股份:1、收购价格不低于双方此前签署的投资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格;2、方式为现金收购;3、幸三生可选择全部或部分出售股份,本公司按幸三生要求收购;4、幸三生发出书面的收购通知后,本公司在三个月内完成现金的支付。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正与相关股东就股份回购事宜进行沟通处理。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罗明;张莉 | 其他承诺 | 《承诺函》本公司/本人承诺:如长江星股东由于对协议条款的理解不一致等因素产生分歧、本公司后续未能履行与协议股东签署的回购协议或回购承诺、未能按照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民事调解书约定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回购款项或未能与宿迁檀实龙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回购事宜签订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本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罗明;张莉 | 其他承诺 | 《承诺函》本公司/本人承诺:除已披露和承诺外,本公司/本人与相关方通过定增或受让本公司所持股权方式进入长江星的股东,以及通过二级市场进入长江星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赌协议、估值调整协议以及任何可能损害长江星股权稳定性及股东权益的特殊协议或利益输送安排,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存在上述情况的,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长江星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罗明;张莉 | 其他承诺 | 《承诺函》对于长江星于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挂牌期间通过做市转让买入长江星股份的股东,并要求长江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正与相关股东就股份回购事宜进行沟通处理。 |
人对所持股份进行回购的,长江连锁、罗明、张莉承诺将按照上述股东购买长江星全部股份的成本价格进行股份回购。若因此给长江星造成的一切损失,长江连锁、罗明、张莉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长江星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本公司保证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1、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3、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
解园园;罗飞;罗敏;罗明;骆旭;徐勇;曾娟;张兰;张莉;赵雪 | 其他承诺 |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本人保证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1、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本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3、本人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王冬香;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1、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情节,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王冬香;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函》1、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合伙人和最终出资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股东/本人与参与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2、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3、除已披露外,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合伙人和最终出资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股东/本人与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其他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4、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王冬香;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拟出售资产权属状况的承诺函》1、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合法持有标的股权,具备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的资格。2、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已经依法履行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前,不会就标的股权新增质押或设置其他可能妨碍标的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限制性权利。若本人/本公司/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之承诺的,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愿意赔偿上市公司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王冬香;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主体资格的确认函》1、本企业/本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确认函签署之日,本企业/本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本企业/本公司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签署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2、本企业/本公司持有股权的标的公司从事的业务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本企业/本公司在本确认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王冬香;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1、本人/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2、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违反诚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王冬香;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截至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企业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6号)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王冬香;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无内幕交易承诺》1、本公司/本人/本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易的情形。2、本公司/本人/本企业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陈益君;陈智敏;胡翠;罗明;沈晓军;王冬香;张莉;张宇;诸慧芳 | 其他承诺 | 《最近五年处罚、诉讼、仲裁及诚信情况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人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主体资格。2、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3、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4、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亦不存在或涉嫌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5、本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五年内没有证券市场失信行为。6、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本公司保证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1、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3、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
陈慧勇;郭伦海;郭伟;郭锡平;郭晓伟;郭宗利;李国祥;李萱;刘功利;孙金辉;唐玉春;杨月晓;张涛;张扬军;赵国娟;郑树峰;宗军 | 其他承诺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1、本人保证本次重组的全部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就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 | 2020年09月09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定;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长兴盛世丰华商务有限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宁新江;吴敏文 | 其他承诺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特别地,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将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公司/本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其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形;4、本公司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等失信情况;5、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6、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陈慧勇;郭伦海;郭伟;郭锡平;郭晓伟;郭宗利;李国祥; | 其他承诺 |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1、本人具备和遵守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李萱;刘功利;孙金辉;唐玉春;杨月晓;张涛;张扬军;赵国娟;郑树峰;宗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2、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3、截至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4、截至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 |
不存在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本人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长兴盛世丰华商务有限公司;陈慧勇;郭伦海;郭伟;郭锡平;郭晓伟;郭宗利;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李国祥;李萱;刘功利;宁新江;孙金辉;唐玉春;吴敏文;杨月晓;张涛;张扬军;赵国娟;郑树峰;宗军 | 其他承诺 | 《关于无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一、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二、本公司/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三、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0年09月10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长兴盛世丰华商务有限公司;宁新江;深圳前海盛世铸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吴敏文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未控制任何与长药控股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承诺人与长药控股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2、 | 2020年01月07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10、承诺人保证,上述各项承诺在承诺人作为长药控股控股股东期间及转让承诺人持有的长药控股全部股份之日止持续有效。 | |||||
长兴盛世丰华商务有限公司;宁新江 | 其他承诺 |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深圳市盛世丰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次收购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20年01月07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长兴盛世丰华商务有限公司;宁新江;深圳前海盛世铸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吴敏文 | 其他承诺 |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及业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证券监管法规,依法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行使相关股东权利,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经营等方面的独立性。 | 2020年01月07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曹山河;陈慧勇;郭伦海;郭伟;郭锡禄;郭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 关于同业竞争:1、承诺人及承诺人控 | 2016年06月24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 |
锡平;郭晓伟;郭宗利;路江涌;秦学昌;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孙金辉;唐玉春;王航;闫超;杨金玉;杨月晓;张扬军;郑树峰;宗军 | 方面的承诺 | 制的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长药控股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承诺人及将来成立之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长药控股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长药控股及其子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承诺人将立即通知长药控股,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长药控股及其子公司。4、若长药控股认定承诺人现在或将来成立的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长药控股及其子公司存在实质性竞争及潜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将在长药控股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长药控股具有按 | 情况 |
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长药控股利益的行为。同时,本人/本公司将保证长药控股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方面,长药控股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长药控股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长药控股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 |||||
段云际;冯军智;侯振武;解怡;李萍;李硕鹏;罗新红;彭宣启;隋庆华;汪建文;吴建钊;熊邦海;张桂梅;张洁;张俊昌;张卫星;赵际勤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同业竞争:1、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长药控股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承诺人及将来成 | 2016年06月24日 | 9999-12-31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生的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方面,长药控股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长药控股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长药控股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 |||||
曹山河;陈慧勇;郭伦海;郭伟;郭锡平;郭晓伟;郭宗利;路江涌;秦学昌;孙金辉;唐玉春;王航;闫超;杨金玉;杨月晓;张扬军;郑树峰;宗军 | 其他承诺 |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保证长药控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 2016年06月24日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的股份。 | |||||
陈建阳;程庆文;段云际;冯军智;何昕;侯振武;解怡;李萍;李硕鹏;李卫国;刘飞飞;罗新红;彭宣启;钱祥丰;隋庆华;孙松;汪建文;王楠;吴建钊;熊邦海;余运波;张桂梅;张洁;张俊昌;张平;张卫星;赵际勤;赵耀 | 其他承诺 |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1、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相关信息,并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 2016年06月24日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深圳市老鹰投资管理有限公 | 其他承诺 |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 | 2016年06月24日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 |
司-老鹰新三板投资基金1号;北京兴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盈谷信晔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红树湾科技产业升级投资基金;深圳市前海瑞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瑞通新三板投资1号基金;深圳市泰诺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1、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相关信息,并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 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 | 2016年06月24日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重组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段云际;冯军智;侯振武;李硕鹏;罗新红;彭宣启;汪建文;吴建钊;熊邦海;张洁;张俊昌;张卫星;赵际勤 | 其他承诺 | 竞业禁止:在其于羿珩科技任职期限内及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以任何其他方式经营与上市公司、羿珩科技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除在上市公司、羿珩科技及其子公司任职以外,不得在其他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任何实体任职、兼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从而避免与上市公司、羿珩科技及其子公司的同业竞争。如承诺人违反上述而给上市公司、羿珩科技或其子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承诺人将给予上市公司相应的赔偿。 | 2017年04月17日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曹山河;陈慧勇;段云际;冯军智;郭伦海;郭伟;郭锡平;郭晓伟;郭宗利;侯振武;解怡;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李萍;李硕鹏;路江涌;秦学昌;隋庆 | 其他承诺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及本次交易 | 2016年06月24日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华;孙金辉;唐玉春;王航;吴建钊;闫超;杨金玉;杨月晓;张洁;张俊昌;张扬军;赵际勤;郑树峰;宗军 |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
深圳市老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老鹰新三板投资基金1号;北京兴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盈谷信晔投资有限公司;陈建阳;程庆文;何昕;李卫国;刘飞飞;罗新红;彭宣启;钱祥丰;深圳红树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红树湾科技产业升级投资基金;深圳市前海瑞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瑞通新三板投资1号基金;深圳市泰诺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松;汪建文;王楠;熊邦海;余运波;张桂梅;张平;张卫星;赵耀 | 其他承诺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及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2016年06月24日 |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关联关系类型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罗明及其实际控制的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其他 | 2019年至今 |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0 | 17,966.2 | 92.08% | 0 | 17,966.2 | 92.08% | 17,966.2 | 其他 | 17,966.2 | 2024年4月28 |
合计 | 0 | 17,966.2 | 92.08% | 0 | 17,966.2 | 92.08% | 17,966.2 | 17,966.2 | |||||
相关决策程序 | 2024年4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由罗明及其实际控制的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承担责任。罗明及其实际控制的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将通过关联方债权债务转让的方式清偿占用资金。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不适用 |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金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 | 不适用 |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违规原因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及进展 | 违规担保金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后续解决措施 | 预计解除金额 | 预计解决时间(月份) |
湖北茉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董事的配偶实际控制的企业 | 2023年7月10日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 公司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对违 | 809.2 | 4.27%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 2023.7.12-2026.7.11 | 809.2 | 4.27% | 目前公司及董事会已敦促人湖北茉莉大药房连锁有 | 0 | 2024年5月30日 |
于控股孙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2023年7月27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该事项。在上市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2023年7月7日舒惠涛签署了向茉莉大药房提供关联担保的合同,2023年7月11日舒惠涛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提供抵押担 | 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公司对相关违规人员予以内部处分。公司针对各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对外担保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则的专门培训,让相关人员熟知重大事项的审批流程、重大信息上报的处理流 | 限公司(以下简称“茉莉大药房”)采取处置资产、合法贷款等有效措施解除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预计可在一个月内解决前述违规担保问题。 |
保。 | 程及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等要求。 | ||||||||||
合计 | 809.2 | 4.27% | -- | -- | 809.2 | 4.27% | -- | -- | -- |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董事会对中审亚太出具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事项主要是对持续经营相关事项、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好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出具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揭示了公司存在的持续经营风险,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充分发挥本职功能,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6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庄盛旺、臧其冠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诉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伟创中药城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罗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9,590 | 否 | 已调解,执行中。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与长江大药房、长江伟创、长江星于2022年10月31日达成调解:长江大药房、长江伟创、长江星于2023年12月31日前还清全部本金9590万元;长江大药房、长江伟创、长江星于2024年2月28日前支付完毕履约保证金产生的利息。 | 1、达成调解后,长江大药房、长江伟创、长江星已向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现金100万元,出具商业承兑汇票3000万元。2、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收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强制执行申请书后,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江大药房、长江伟创、长江星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目前长江大药房、长江伟创、长江星已向中铁一局集 | 2023年06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5、2023073、2023079、2024011 |
团有限公司支付现金3200万元,其中3000万元用于兑付长江星向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3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 | |||||||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诉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石首市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武汉有限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罗明、张莉、田良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 19,854.22 | 否 | 已调解。 | 原告与被告于2023年11月29日达成调解:2023年12月20日前结清欠付的全部利息后,2027年1月12日前分期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 | 按约履行中 | 2023年09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重大诉讼公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2023095、2023097 |
上海蓝湖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诉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29.8 | 否 | 法院已出判决 | 法院已判决启澜激光还款 | 执行中 | 2022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 |
编号:2022020、2023041、2023045、2023079 | |||||||
武汉普力锐科技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诉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33.2 | 否 | 法院已出判决,已执行完毕。 | 法院已判决启澜激光还款 | 2023年7月13日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启澜激光向武汉普力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3.9万元;同日,启澜激光已全部支付。 | 2022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2023041、2023045、2023079 |
湖北创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诉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11.6 | 否 | 法院已出判决。 | 法院已判决启澜激光还款 | 因无可执行的财产线索而终止执行,启澜激光未还款。 | 2022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2023041、2023045、2023079 |
罗新红因劳动纠纷诉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43.16 | 否 | 法院已出判决。 | 法院已判决启澜激光还款 | 执行中 | 2022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 |
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2023041、2023045、2023079 | |||||||
张末因买卖合同纠纷诉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5.34 | 否 | 法院已出判决。 | 法院已判决启澜激光还款 | 执行中 | 2022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2023041、2023045、2023079 |
武汉正泰华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诉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0 | 否 | 法院已出判决。 | 法院已判决启澜激光还款 | 执行中 | 2022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22020、2023041、2023045、2023079 | |||||||
武汉新特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诉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13.65 | 否 | 法院已出判决。 | 法院已判决启澜激光还款 | 执行中 | 2022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2023041、2023045、2023079 |
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诉彭宣启、郭远华返还不当得利 | 187.81 | 否 | 已开庭 | 未判决 | 未进入执行程序 | 2023年06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5、2023079 |
周明诉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400 | 是 | 已调解 | 羿珩科技结欠周明的货款按400万元结算,羿珩科技分7期将款项付清 | 按约履行中 | 2023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 |
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2023041、2023045、2023079 | |||||||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普茨迈精密航空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仲裁 | 24 | 否 | 仲裁委已出具仲裁 | 裁决公司需返还设备,且设备需达到一定标准,否则公司需支付对方设备全款。 | 全部履行完毕,已结案。 | 2022年08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89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诉广西久辉制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25.87 | 否 | 已结案 | 法院于2020年5月12日作出判决:广西久辉制药有限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付长江星货款258733元。 | 广西久辉制药有限公司已破产,长江星申报债权后收到58066元。 | 2023年06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5、2023069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诉四川禾邦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9.98 | 否 | 已撤诉 | 未判决 | 未进入执行程序 | 2023年06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5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诉四川禾泰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68.91 | 否 | 已判决 | 判决结果:四川禾泰药业有限公司向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支 | 正在履行中 | 2023年06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付货款68910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驳回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7117元,由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928元,由四川禾泰药业有限公司负担5189元。 |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5、2023079 | ||||||
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伟创中药城有限公司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680 | 是 | 二审已判决 | 二审判决结果:撤销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2022)鄂1022民初1822号民事判决;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向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偿还保证金16,80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保全担保费,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湖北长江伟创中药城有限公司对上述16,800,000元本息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期间履行给付金 | 正在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8月9日法院对长江伟创出具限制消费令。 | 2022年08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2023041、2023045、2023079 |
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48,754元、保全费5000元由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5,846.4元,其中4840元由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1,006.4元由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
周灏辉与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买卖合同纠纷 | 150.73 | 否 | 已结案 | 调解结果:长江源、新峰制药、长江星分期共同偿还至周灏辉货款及利息。 | 已履行付款义务。 | 2022年08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公告编号:2022089、2023041、2023045 |
十堰市郧胥工贸有限公司与湖北大上制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罗明、张莉借款合同纠纷 | 4,026 | 否 | 执行阶段 | 法院判决湖北大上制药有限公司向郧胥工贸还款,长江星、罗明、张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大上公司、长江星、罗明、张莉与郧胥工贸进行协商,并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对于判决的欠款本金及利息由大上公司与罗明承担,与 | 2023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 |
长江星无关。2024年1月9日法院冻结长江星在长药控股的应收款5730万元,冻结期限三年;2024年2月18日恢复执行。 | 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2023041、2023045、2023079 | ||||||
长江星、湖北长江伟创与天恩集团(宜昌)建设公司建设合同纠纷 | 1,163 | 否 | 执行阶段 | 2024年3月29日长江星与天恩集团(宜昌)建设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长江星分19个月向天恩集团(宜昌)建设公司支付本金及利息合计1163万元。 | 执行中 | 2023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2023079 |
湖北汇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北长江伟创中药城有限公司、罗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 | 718 | 否 | 执行阶段 | 已调解 | 执行中 | 2023年06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5、2023079 |
湖北长江源与公安县财政局借款纠纷 | 1,923.94 | 否 | 执行阶段 | 已调解 | 执行中 | 2023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 |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2023041、2023045、2023079 | |||||||
广东昱升个人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 1,979.91 | 否 | 执行阶段 | 法院判决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向广东昱升个人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还款 | 执行中 | 2023年06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5、2023079 |
原告宜昌国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坤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598.83 | 否 | 已调解 | 调解结果:宜昌国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坤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湖北长江源制药中药健康产业园项目外墙施工合同》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解除;湖北坤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尚欠宜昌国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70万元,于2024年1月20日前分六期付清;湖北长江源制药有 | 正在履行还款义务 | 2023年06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5、2023079 |
限公司应返还保证金50万元;原告放弃利息、停工损失等诉讼请求,被告自行处理外墙质量问题,工程款支付完毕后双方的纠纷了结;若协议约定的任何一期工程款没有按时支付,视为全部债权到期,原告有权就全部债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诉讼费26859元,由被告在2024年1月20日前支付给原告。 | |||||||
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与固原市九龙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纠纷 | 2,085.48 | 否 | 执行阶段 | 已调解 | 执行中 | 2023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2023041、2023045、2023079 |
武汉闻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116.69 | 否 | 已结案 | 舒惠涛分期向武汉闻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1166858元。 | 2023年12月13日立案执行,已履行付款义务并结案。 | 2023年06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 |
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5、2023079 | |||||||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0 | 否 | 执行阶段 | 已调解 | 履行中 | 2023年06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5、2023079 |
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9.45 | 否 | 已调解 | 调解结果: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前向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4462.75元,如未按期如数付款,则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有权就尚欠货款及违约金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案件受理费1080.78元由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负担。 | 正在履行还款义务,尚未进入执行程序。 | 2023年06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5、2023079 |
殷红起诉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31.18 | 否 | 执行阶段 | 已判决 | 已全部履行完毕 | 2023年06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5、2023079 |
徐泽锋起诉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53.53 | 否 | 执行阶段 | 已判决 | 已全部履行完毕 | 2023年06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5、2023079 |
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字库山制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93.44 | 否 | 已开庭 | 尚未判决 | 执行中 | 2023年06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5 |
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禾泰药业有 | 132.74 | 否 | 已判决 | 判决结果:四川禾泰药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湖北 | 执行中 | 2023年06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 |
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新峰制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97405.34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297405.34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四的利率,自2020年9月26日起支付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本案案件受理费10469元,由四川禾泰药业有限公司负担。 | 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5、2023079 | |||||
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公安县支行与被告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罗明、张莉、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1,231.47 | 否 | 已撤诉 | 2023年9月22日,长江源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公安县支行归还了本案涉及贷款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 2023年10月8日公安农发行撤诉。 | 2023年08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子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3073、2023079、2023083 |
原告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公司及子公司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罗明、张莉。 | 1,085.65 | 否 | 已调解 | 调解结果:长江丰于2023年7月31日支付截至2023年6月21日的罚息160361.94元;2024年6月21日前逐月分期偿还本金10696129.1元,并按年利率13.5%逐月支付罚 | 正在履行还款义务,尚未进入执行程序。 | 2023年08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3073、2023079 |
息。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以其与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产生的应收账款继续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其32 条胶囊自动生产线动产继续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罗明、张莉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 | |||||||
袁训业与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 53.08 | 否 | 已裁决 | 裁决结果: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 已结案 | 2023年08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3073 |
原告四川瑞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31.42 | 否 | 已结案 | 长江星支付四川瑞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314217.39元。 | 已履行付款义务,并于2023年8月29日结案。 | 2023年08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3073 |
原告宁夏鸿锦亿智能安全防范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宁东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宁东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董瑞 | 31.91 | 否 | 已结案 | 一审判决结果:山东宁东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内向宁夏鸿锦亿智能安全防范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1.46万元;宁夏长 | 山东宁东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已履行付款义务。 | 2023年08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3073 |
贞、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广东钜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对21.46万元在其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宁夏鸿锦亿智能安全防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付款责任;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二审判决结果:维持原判。 | ||||||
原告彭宣启与被告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 | 94.11 | 否 | 已调解 | 调解结果:启澜激光于2024年4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彭宣启356933.07元;羿珩科技于2024年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彭宣启180000元。 | 按约履行中 | 2023年08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3073、2023079 |
申请人中甄住工建设科技(湖北)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罗明、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工程合同纠纷。 | 3,161.38 | 是 | 已调解 | 调解结果:安博制药于2024年3月30日前分期向中甄住工建设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支付各类款项合计34,482,100元。 | 按约履行中,未进入执行程序 | 2023年08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3073、2023079 |
原告深圳市生命力生物保健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49.02 | 否 | 已开庭 | 未判决 | 未进入执行程序。 | 2023年09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
原告武汉世纪白马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747 | 否 | 已调解 | 调解结果:长江星、长江源、新峰制药向武汉世纪白马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支付747万元。 | 2024年3月28日长江星、长江源、新峰制药与武汉世纪白马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约定2025年1月30日前分期向武汉世纪白马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支付747万元。 | 2023年09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
原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罗明、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92.64 | 否 | 已判决 | 判决结果:舒惠涛向原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26404.80元及相应利息;罗明、长江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执行中 | 2023年09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
原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罗明、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567.82 | 否 | 已调解 | 调解结果:舒惠涛于2023年11月25日前分期向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付清货款15678164元,长江星、罗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履行中 | 2023年09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
原告武汉市南方药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7.91 | 否 | 已调解 | 调解结果:长江丰于2023年9月8日之前一次性向武汉市南方药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共79112元。 | 履行中 | 2023年09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
原告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 | 3,000 | 是 | 已判决 | 判决结果:安博制药向原告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退还履约 | 执行中 | 2023年12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
浙江光信工程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工合同纠纷。 | 保证金3000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本金3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1%自2023年7月19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6833.7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负担。 | ||||||
原告东台市璐璐佳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三分公司、江苏双巨钢材贸易有限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 | 500 | 是 | 已开庭 | 未判决 | 未进入执行程序。 | 2023年12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
原告武汉天创众鑫模型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 | 14.4 | 否 | 已调解 | 调解结果:长药良生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向武汉天创众鑫模型设计有限公司支付合同尾款144,000元。 | 履行中 | 2023年12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
原告安徽涡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中化学建筑工程 | 3,058.8 | 是 | 已判决 | 判决结果:安博制药退还安徽涡河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 执行中 | 2024年04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
有限公司、长药控股的合同纠纷。 | 向安徽涡河支付诉讼财产保全保险费用24800元、律师费280000元及差旅费7325.02元,长药控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中化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履约保证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在安博制药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191800元及保全费5000元由安博制药、长药控股负担。 | ||||||
原告刘冠麟与被告湖北坤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俞海军、罗明、湖北长江伟创中药城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 | 360.19 | 否 | 已结案 | 判决结果:坤旭公司、长江大药房、俞海军、罗明、伟创公司偿还刘冠麟借款本金及利息共1082938.25元。 | 已履行付款义务。 | 2024年04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
原告湖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追偿权纠纷。 | 400 | 否 | 已判决 | 判决结果:新峰制药内向中小微融资公司偿还代偿款4000000元,向中小微融资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400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6月1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 | 执行中 | 2024年04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分段计算至清偿之日止);长江星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
原告武汉生乐科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永瑞元医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 | 7.1 | 是 | 2024年4月16日开庭 | 未判决 | 未进入执行程序。 | 2024年04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
原告固原市原州区汇泉厨具销售中心与被告宁夏长药良生例药有限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 | 48.09 | 是 | 已调解 | 调解结果:长药良生向固原市原州区汇泉厨具销售中心支付280883.6元,如逾期未支付,则长药良生向固原市原州区汇泉厨具销售中心支付厨房设备款280883.6元、违约金200000元,共计480883.6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257元、保全费2924元、保险费961.77元由长药良生负担。 | 履行中 | 2024年04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
原告关振敏与被告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 | 300 | 否 | 已调解 | 调解结果:长江源于2023年10月30日前分期支付3000000元,本案诉讼费30800元、律师费30000元、案件受理费15400元,由长江源负担。 | 履行中 | 2024年04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
原告李勇刚与被告罗明、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736.54 | 否 | 已调解 | 调解结果:罗明、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向李勇刚支付5294277.98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167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罗明、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承担。 | 履行中 | 2024年04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
原告湖北药商通药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湖北药商通药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一长江丰于2022年3月1日签订购销合同,约定货款每月实销实结。2022年4月到9月,原告累计向被告一供应药品价值285498.4元并开具发票。2023年12月23日将未销售完的11186.80元药品退还给原告,尚欠原告274311.60元未付。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支付货款人民币274311.60元;2、判令被告一支 | 27.74 | 否 | 2024年4月22日开庭。 | 未判决 | 未判决 |
付逾期利息暂计算为3111.37元(以274311.6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LPR3.45%为基础加计50%后,从2023年12月23日起暂计算至2024年3月12日,实际计算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
3、判令被
告二对以上被告一应付的货款及逾期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两
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李金凤 | 董事 | 2022年至2023年信息披露违规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出具警示函 | 2023年09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
罗明 | 高级管理人员 | 2022年至2023年信息披露违规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出具警示函 | 2023年09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
宁潞宏 | 高级管理人员 | 2022年至2023年信息披露违规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出具警示函 | 2023年09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2022年至2023年信息披露违规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出具警示函 | 2023年09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23080 | ||||||
李金凤 | 董事 | 2022年至2023年信息披露违规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2023年10月12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关于对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3〕956号 |
罗明 | 高级管理人员 | 2022年至2023年信息披露违规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2023年10月12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关于对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3〕956号 |
宁潞宏 | 高级管理人员 | 2022年至2023年信息披露违规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2023年10月12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关于对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3〕956号 |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2022年至2023年信息披露违规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2023年10月12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关于对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3〕956号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履行的法院生效判决,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部分。
2、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被担保人 | 担保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 类型 | 担保物 | 债权人 | 被担保债务逾期日期 | 逾期 原因 | 逾期债务余额(万元) |
1 | 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24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无 | 宁夏六盘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2022年2月23日 | 未按时偿还借款 | 1,753.85 |
2 | 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13日 | 3,108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无 | 安徽涡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26日 | 未按时退还工程保证金 | 2,888 |
3 | 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 | 2022年5月7日 | 1,32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质押担保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动产、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 2023年5月7日 | 未按时偿还银行借款 | 137.43 |
4 | 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 | 2022年3月1日 | 1,84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无 | 湖北公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4月10日 | 未按时偿还银行借款 | 1,840 |
5 | 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19日 | 3,331.44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无 | 公安县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30日 | 未按时偿还借款 | 3,624.97 |
6 | 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 | 2023年7月26日 | 1,912.92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 无 | 公安县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31日 | 未按时向债权人偿还其为长江源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款项 | 120.61 |
7 | 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 | 2022年3月1日 | 1,31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无 | 湖北公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4月10日 | 未按时偿还银行借款 | 1,310 |
合计 | 14,322.36 | 11,674.86 |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元) | |||||||||||||
湖北金缔药业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产品采购 | 市场定价 | 市场价格 | 41.35 | 0.31% | 3,000 | 否 | 银行转账结算 | 与同类交易市价相差不大 | ||
湖北金缔药业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产品销售 | 市场定价 | 市场价格 | 3.08 | 0.02% | 10,000 | 否 | 银行转账结算 | 与同类交易市价相差不大 | ||
湖北茉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产品销售 | 市场定价 | 市场价格 | 0 | 0.00% | 1,500 | 否 | 银行转账结算 | 与同类交易市价相差不大 |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产品销售 | 市场定价 | 市场价格 | 8.06 | 0.06% | 1,000 | 否 | 银行转账结算 | 与同类交易市价相差不大 |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武汉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产品销售 | 市场定价 | 市场价格 | 169.33 | 1.31% | 500 | 否 | 银行转账结算 | 与同类交易市价相差不大 | ||
湖北 | 上市 | 向关 | 产品 | 市场 | 市场 | 2,205 | 17.01 | 7,000 | 否 | 银行 | 与同 |
舒惠涛社区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 | 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销售 | 定价 | 价格 | .12 | % | 转账结算 | 类交易市价相差不大 | ||||
合计 | -- | -- | 2,426.94 | -- | 23,0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原因如下:湖北金缔药业有限公司迁址后,日常经营活动受到影响,导致产品采购和销售减少;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武汉有限公司、湖北好药师舒惠涛社区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茉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受市场情况影响经营不佳,关闭部分门店。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 □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公司原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的企业 | 资金占用 | 是 | 0 | 17,966.2 | 0 | 0.00% | 0 | 17,966.2 |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公司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预计一个月内解决。资金占用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资金占用方承担,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 | 本期归还金额(万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元) | 元)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控股孙公司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惠涛”)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关联法人湖北茉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茉莉大药房”)向舒惠涛提供财务资助,资助金额8,108,240.19元。该项财务资助为无偿借款,用于归还舒惠涛的银行借款。
2、公司关联法人茉莉大药房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申请借款额度809.20万元,借款额度存续期96月,单笔借款期限(自单笔借款提款日起至约定的还款日止)最长为36个月。茉莉大药房股东王浩先生、公司董事张兰女士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孙公司舒惠涛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茉莉大药房就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向舒惠涛提供反担保。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2023年07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50 |
关于控股孙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 2023年07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51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湖北茉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12日 | 809.2 | 2023年07月07日 | 809.2 | 抵押 | 舒惠涛不动产 | 湖北茉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2023.7.12-2026.7.11 | 否 | 是 |
长药控股 | 2023年11月30日 | 30,000 | 2023年11月28日 | 30,000 | 质押 | 长江源、湖北新峰的应收账款 | 2023.11.28-2025.11.26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30,809.2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16,252.93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30,809.2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16,252.93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8日 | 20,000 | 2022年12月19日 | 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12.19-2023.11.30 | 否 | 否 | ||
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8日 | 20,000 | 2022年12月19日 | 2,531.4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12.19-2023.11.30 | 否 | 否 | ||
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8日 | 20,000 | 2023年07月26日 | 1,912.92 | 连带责任保证 | 长江源提供反担保 | 2023.7.26-2024.11.30 | 否 | 否 | |
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8日 | 20,000 | 2023年09月25日 | 473.9 | 连带责任保证 | 长江源提供反担保 | 2023.9.25-2028.9.25 | 否 | 否 |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8日 | 15,000 | 2022年01月26日 | 9,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1.26-2023.1.25 | 是 | 否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8日 | 45,000 | 2022年05月30日 | 18,95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1.13-2023.1.22 | 否 | 否 |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8日 | 45,000 | 2022年05月30日 | 76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5.30-2023.5.30 | 是 | 否 |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8日 | 45,000 | 2023年01月20日 | 9,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1.25-2023.12.24 | 是 | 否 |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8日 | 45,000 | 2023年04月06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长江星提供反担保 | 2023.4.6-2023.8.20 | 是 | 否 |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8日 | 35,000 | 2023年09月20日 | 1,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长江星提供反担保 | 2023.9.20-2024.9.19 | 否 | 否 |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8日 | 35,000 | 2023年12月18日 | 9,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长江星提供反担保 | 2023.12.18-2024.12.17 | 否 | 否 | |
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8日 | 3,108 | 2022年09月13日 | 3,10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9.13-2023.3.12 | 否 | 否 | ||
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8日 | 50,000 | 2023年08月14日 | 1,526.63 | 连带责任保证 | 安博制药提供反担保 | 2023.8.14-2024.2.13 | 是 | 否 | |
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29日 | 10,000 | 2021年11月19日 | 9,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长江丰提供反担保 | 2021.11.19-2026.11.19 | 否 | 否 | |
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8日 | 10,000 | 2022年05月07日 | 1,32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5.7-2023.5.7 | 否 | 否 | ||
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8日 | 20,000 | 2022年01月24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1/24-2022/2/23 | 否 | 否 | ||
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8日 | 20,000 | 2022年01月24日 | 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1.27-2027.1.26 | 否 | 否 | ||
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 | 2022年04月28日 | 20,000 | 2022年06月23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6.23-2023.12 | 是 | 否 |
限公司 | .20 | |||||||||
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8日 | 20,000 | 2023年12月13日 | 1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12.13-2024.12.12 | 否 | 否 | ||
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8日 | 30,000 | 2023年12月29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12.29-2024.12.28 | 否 | 否 | ||
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罗明 | 2023年04月28日 | 10,000 | 2023年08月31日 | 75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8.31-2023.11.30 | 是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57,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60,963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57,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80,796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 | 35,000 | 2019年08月26日 | 35,000 | 抵押、连带责任保证 | 长江星不动产 | 长江源不动产抵押反担保 | 2019.8.26-2029.8.25 | 否 | 否 | |
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 | 1,310 | 2022年03月01日 | 1,310 | 连带责任保证 | 长江源提供反担保 | 2022.3.10-2024.4.10 | 否 | 否 | ||
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 | 1,320 | 2021年11月22日 | 1,320 | 抵押、质押 | 长江星动产、长江丰应收账款 | 无 | 2022.5.7-2023.5.7 | 否 | 否 | |
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 | 1,840 | 2022年03月01日 | 1,840 | 连带责任保证 | 长江丰提供反担保 | 2022.3.10-2024.4.10 | 否 | 否 | ||
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 | 9,800 | 2021年11月19日 | 9,800 | 抵押 | 长江源不动产 | 长江丰提供反担保 | 2021.11.19-2026.11.19 | 否 | 否 | |
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 | 7,000 | 2022年01月24日 | 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1.27-2027.1.27 | 否 | 否 |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8,950 | 2022年01月13日 | 18,950 | 抵押 | 长江丰不动产、长江源不动产 | 无 | 2022.1.13-2023.1.22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8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6,831.58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8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39,681.18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267,809.2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84,047.51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267,809.2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36,730.11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700.7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809.2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37,068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37,877.2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担保金额为33,272.36万元。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2023年7月7日舒惠涛签署了向茉莉大药房提供关联担保的合同,2023年7月11日舒惠涛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抵押了房产和土地用于向茉莉大药房提供抵押担保。2023年7月27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该事项。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与江陵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江陵县享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享发实业”)在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开展药用辅料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为16亿元人民币。2022年6月22日,本项目获得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22年8月9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制药”)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2023年5月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项目的相关事项。本报告期内,公司将安博制药31.25%的股份无偿转让给享发实业,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同时,享发实业将233,172.97平方米工业用地通过转移登记方式变更到安博制药名下,初步约定上述土地使用权作价60,035,115.88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安博制药实缴出资6,259万元。
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22日、2022年8月10日、2023年4月15日、2023年5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暨投资建设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药用辅料新材料项目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关于投资建设药用辅料新材料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2、2023年7月11日,长药控股与杨崇民、龚坚康、郑旭初、王右福签署《关于苏州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以1元/股的价格收购苏州瑞光150万股股份,占苏州瑞光总股本的3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170,854 | 1.19% | -4,170,854 | -4,170,854 | 0 | 0.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170,854 | 1.19% | -4,170,854 | -4,170,854 | 0 | 0.0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170,854 | 1.19% | -4,170,854 | -4,170,854 | 0 | 0.0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6,165,258 | 98.81% | 4,170,854 | 4,170,854 | 350,336,112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46,165,258 | 98.81% | 4,170,854 | 4,170,854 | 350,336,112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350,336,112 | 100.00% | 0 | 0 | 350,336,112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高管锁定股减少4,170,854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李延昭 | 1,125 | 1,125 | 0 | 0 | 高管锁定股变动 | 无 |
冯军智 | 4,169,654 | 4,169,654 | 0 | 0 | 高管锁定股变动 | 无 |
唐玉春 | 75 | 75 | 0 | 0 | 高管锁定股变动 | 无 |
合计 | 4,170,854 | 4,170,854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39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97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长兴盛世丰华商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11% | 35,423,600.00 | -21,710,000 | 0 | 35,423,600.00 | 质押 | 16,101,700 | |
上海驭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驭聪天顺贰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5.99% | 21,000,000.00 | 21,000,000 | 0 | 21,000,000.00 | 不适用 | 0 | |
刘丽丽 | 境内自然人 | 5.05% | 17,681,253.00 | 0 | 0 | 17,681,253.00 | 不适用 | 0 | |
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86% | 13,516,747.00 | 0 | 0 | 13,516,747.00 | 质押 | 4,000,000 | |
冻结 | 9,500,00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26% | 4,402,647.00 | 4,159,817 | 0 | 4,402,647.00 | 不适用 | 0 | |
西藏博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恩添富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3% | 3,613,825.00 | -100,000 | 0 | 3,613,825.00 | 不适用 | 0 | |
李臣林 | 境内自 | 0.67% | 2,331,4 | 776,550 | 0 | 2,331,4 | 不适用 | 0 |
然人 | 50.00 | 50.00 | ||||||
李玉芳 | 境内自然人 | 0.64% | 2,225,505.00 | 34,500 | 0 | 2,225,505.00 | 不适用 | 0 |
青岛三和泰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2% | 2,180,000.00 | 630,000 | 0 | 2,180,000.00 | 不适用 | 0 |
陈应军 | 境内自然人 | 0.57% | 1,998,300.00 | 1,998,300 | 0 | 1,998,300.0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除长兴盛世丰华企业商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为公司控股股东,长兴盛世丰华企业商务有限公司与上海驭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驭聪天顺贰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刘丽丽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长兴盛世丰华商务有限公司 | 35,42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423,600 | |||||
上海驭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驭聪天顺贰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00,000 | |||||
刘丽丽 | 17,681,2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7,681,253 | |||||
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 | 13,516,747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16,747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402,647 | 人民币普通股 | 4,402,647 | |||||
西藏博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恩添富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613,825 | 人民币普通股 | 3,613,825 | |||||
李臣林 | 2,331,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31,450 | |||||
李玉芳 | 2,225,505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5,505 | |||||
青岛三和泰投资有限公司 | 2,1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80,000 | |||||
陈应军 | 1,998,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8,3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除长兴盛世丰华企业商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为公司控股股东,长兴盛世丰华企业商务有限公司与上海驭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驭聪天顺贰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刘丽丽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 股东西藏博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恩添富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
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613,825股。股东李臣林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197,150股外,还通过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34,300股,合计持有2,331,450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上海驭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驭聪天顺贰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21,000,000 | 5.9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4,402,647 | 1.26% |
青岛三和泰投资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2,180,000 | 0.62% |
陈应军 | 新增 | 0 | 0.00% | 1,998,300 | 0.57% |
芜湖远澈泉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冯军智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黄少雄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武瑞生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长兴盛世丰华商务有限公司 | 宁新江 | 2019年12月27日 | 91440300MA5G159C5L | 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除本公司外,无控股和参股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吴敏文 | 本人 | 中国 | 否 |
宁新江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吴敏文现任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宁新江现任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长兴盛世丰华企业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除本公司外,无控股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2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审亚太审字(2024)004933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庄盛旺、臧其冠 |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4)004933号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药控股”)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药控股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药控股,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长药控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95,121,069.28元,未分配利润-961,745,688.98元,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5,653,315.00元,公司经营净现金流量连续2年负数,公司累计亏损数额巨大。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针对这些情况,公司已采取如附注2.2中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10.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所述,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占用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大额资金179,662,019.54元;截止 2024年
4月28日,已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及资金占用清偿协议》解决资金占用问题,该协议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五、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长药控股公司本年度实现收入为11.98亿元,较上年16.15亿元下降25.86%左右。营业收入为长药控股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长药控股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可能存在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执行内部控制测试,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运用;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分析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4)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发货单、运输单、客户签收单或客户确认的结算单等,进一步确认营业收入的真实性。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交易额;
(6)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双方交易背景、交易流程、货款结算等,分析商业活动的合理性;
(7)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交易,核对发货单、客户签收单、或客户确认的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8)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9)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1、事项描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药控股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02,221.17万元,坏账准备金额38,305.48万元,账面价值较高。由于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因此我们确定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3)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4)对重要的应收账款,与管理层讨论其可收回性,实施独立函证程序、及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程序,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5)查看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比例计提是否合理;同时与公司上期计提的坏账比例进行比较,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存在,对差异原因进行分析;
(6)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药控股商誉账面原值1,157,699,965.96元,商誉减值准备921,630,069.56元,管理层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因管理层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过程复杂,需要高度的判断,减值评估涉及确定折现率等评估参数及对未来若干年的经营和财务情况的假设,包括未来若干年的销售增长率和毛利率等。因为商誉账面价值较大,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我们将商誉减值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对长药控股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评价了由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经验和资质;
(3)利用专家工作,复核了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对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认定、商誉减值测试采用的主要假设、方法及关键参数的合理性;
(4)复核了管理层编制的商誉所属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表;
(5)比较了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异,确认是否存在商誉减值情况及财务报表列报的恰当性。
六、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七、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长药控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长药控股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长药控股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长药控股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八、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药控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长药控股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长药控股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盖章) | 中国注册会计师:庄盛旺 (项目合伙人) (签名并盖章) |
中国注册会计师:臧其冠 (签名并盖章)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203,300.56 | 17,474,790.7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0,000.00 | |
应收账款 | 1,639,156,949.32 | 1,428,970,534.49 |
应收款项融资 | 238,105.60 | 180,000.00 |
预付款项 | 120,759,307.99 | 128,598,582.0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43,940,881.13 | 31,424,376.3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1,858,189.15 | 59,473,798.20 |
合同资产 | 6,919,139.43 | 18,280,216.5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0,449,066.30 | 57,249,350.47 |
流动资产合计 | 2,128,624,939.48 | 1,741,651,648.8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63,856,572.40 | 882,472,265.43 |
在建工程 | 184,817,733.21 | 177,935,861.8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948,213.07 | 2,105,409.86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766,478.14 | 15,394,220.96 |
无形资产 | 99,183,728.74 | 41,744,128.9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36,069,896.40 | 675,429,707.61 |
长期待摊费用 | 360,287.8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466,500.21 | 39,800,970.7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23,000.00 | 1,693,418.4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17,132,122.17 | 1,836,936,271.73 |
资产总计 | 3,445,757,061.65 | 3,578,587,920.6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5,116,230.23 | 538,495,081.7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7,464,523.17 | 2,943,824.34 |
应付账款 | 341,043,466.65 | 196,606,190.6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6,951,633.86 | 14,479,100.6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519,841.36 | 20,775,352.55 |
应交税费 | 127,464,069.50 | 132,203,775.55 |
其他应付款 | 1,044,108,076.35 | 567,449,422.45 |
其中:应付利息 | 20,436,885.95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8,032,341.15 | 70,512,221.20 |
其他流动负债 | 1,723,441.47 | 1,586,131.42 |
流动负债合计 | 1,880,423,623.74 | 1,545,051,100.5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518,885,578.72 | 335,294,75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453,980.79 | 5,972,479.51 |
长期应付款 | 538,326.53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676,450.50 | 4,025,293.00 |
递延收益 | 15,242,066.45 | 15,902,599.8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103,618.38 | 7,103,618.3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50,313.53 | 78,933.53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48,012,008.37 | 368,916,000.79 |
负债合计 | 2,428,435,632.11 | 1,913,967,101.3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50,336,112.00 | 350,336,11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88,172,222.03 | 788,070,563.6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8,358,424.24 | 18,358,424.2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61,745,688.98 | -356,092,373.9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5,121,069.29 | 800,672,725.91 |
少数股东权益 | 822,200,360.25 | 863,948,093.3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17,321,429.54 | 1,664,620,819.3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445,757,061.65 | 3,578,587,920.62 |
法定代表人:罗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英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英环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07,381.93 | 251,615.5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46,195.95 | 470,984.6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6,958,200.00 | 24,196,727.1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76,750.55 | 1,533,105.01 |
流动资产合计 | 10,388,528.43 | 26,452,432.35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28,793,302.53 | 1,606,388,479.6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3,956.16 | 7,222.89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28,807,258.69 | 1,606,395,702.51 |
资产总计 | 1,539,195,787.12 | 1,632,848,134.8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974,773.2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70,748.83 | 402,632.89 |
应交税费 | 59,664.51 | 25,301.96 |
其他应付款 | 957,167,307.54 | 1,029,353,048.2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958,797,720.88 | 1,030,755,756.4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958,797,720.88 | 1,030,755,756.4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50,336,112.00 | 350,336,11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88,070,563.65 | 788,070,563.6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8,358,424.24 | 18,358,424.24 |
未分配利润 | -576,367,033.65 | -554,672,721.4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80,398,066.24 | 602,092,378.4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539,195,787.12 | 1,632,848,134.86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197,562,401.16 | 1,615,322,934.59 |
其中:营业收入 | 1,197,562,401.16 | 1,615,322,934.5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81,599,101.70 | 1,488,403,209.16 |
其中:营业成本 | 1,001,555,819.99 | 1,268,545,027.2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711,163.43 | 7,032,752.42 |
销售费用 | 23,589,465.74 | 33,242,357.96 |
管理费用 | 84,113,854.50 | 103,081,927.54 |
研发费用 | 7,660,845.44 | 25,758,873.45 |
财务费用 | 60,967,952.60 | 50,742,270.58 |
其中:利息费用 | 61,314,836.15 | 56,030,666.18 |
利息收入 | 97,148.46 | 377,459.08 |
加:其他收益 | 2,210,108.67 | 6,330,665.5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186,332.9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7,630,273.9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5,895,254.67 | -56,929,377.1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59,696,362.87 | -51,611,029.9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8,554.78 | 49,504.4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69,709,380.68 | 79,945,821.33 |
加:营业外收入 | 764,071.75 | 9,888,633.17 |
减:营业外支出 | 12,064,823.35 | 18,008,758.1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81,010,132.28 | 71,825,696.35 |
减:所得税费用 | 26,324,373.35 | 27,253,562.6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7,334,505.63 | 44,572,133.7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7,334,505.63 | 44,572,133.7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5,653,315.00 | -23,273,315.49 |
2.少数股东损益 | -101,681,190.63 | 67,845,449.2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07,334,505.63 | 44,572,133.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05,653,315.00 | -23,273,315.4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1,681,190.63 | 67,845,449.22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7288 | -0.066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7288 | -0.066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罗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英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英环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62,591.08 | 3,386,450.32 |
减:营业成本 | 62,591.08 | 3,498,951.42 |
税金及附加 | 28,736.38 | 1,015.93 |
销售费用 | 1,001.22 | |
管理费用 | 9,506,333.33 | 4,891,775.71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3,382,397.94 | 5,777,103.15 |
其中:利息费用 | 3,377,835.52 | 5,778,838.60 |
利息收入 | 994.87 | 2,589.35 |
加:其他收益 | 8,436.29 | 1,515,511.8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30,042,213.80 |
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7,630,273.9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95,239.07 | 863,298.1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7,595,177.0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678,695.43 | -38,446,800.91 |
加:营业外收入 | 7,690,004.3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5,616.77 | 200,00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694,312.20 | -30,956,796.60 |
减:所得税费用 | 12,902,327.6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694,312.20 | -43,859,124.2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694,312.20 | -43,859,124.2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1,694,312.20 | -43,859,124.2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31,177,326.60 | 1,498,173,453.5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023,166.25 | 8,890,720.4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71,328.88 | 16,646,262.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8,271,821.73 | 1,523,710,436.2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45,737,342.70 | 1,380,097,321.5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0,852,823.50 | 66,287,015.7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921,184.31 | 13,728,504.7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186,342.91 | 129,672,726.6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5,697,693.42 | 1,589,785,568.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425,871.69 | -66,075,132.3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8,554.7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1,500,000.00 | 38,855,539.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1,578,554.78 | 38,855,539.2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790,870.45 | 51,474,719.8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334,000.00 | 49,802,298.3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124,870.45 | 101,277,018.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453,684.33 | -62,421,478.9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9,385,000.00 | 517,436,832.95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5,592,698.56 | 45,728,431.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4,977,698.56 | 563,165,264.0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5,548,312.45 | 449,558,304.7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2,035,069.71 | 56,030,666.1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661,597.7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7,244,979.90 | 505,588,970.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732,718.66 | 57,576,293.1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608.2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39,468.70 | -70,925,926.4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540,580.54 | 82,466,507.0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01,111.84 | 11,540,580.54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930.71 | 942,362.9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436.29 | 6,937.7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5.87 | 1,825,607.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472.87 | 2,774,907.9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831.0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42,987.34 | 3,041,958.0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83,675.03 | 3,860.3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51,131.22 | 3,172,007.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77,793.59 | 6,227,656.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51,320.72 | -3,452,748.4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930.1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0,05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30.12 | 40,050,0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30.12 | -40,050,00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8,550,000.00 | 88,101,114.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8,550,000.00 | 88,101,114.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17,749.9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1,032,982.8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1,032,982.84 | 50,217,749.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17,017.16 | 37,883,364.0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3 | 5,608.2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5,766.35 | -5,613,776.1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1,615.58 | 5,865,391.7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7,381.93 | 251,615.58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50,336,112.00 | 788,070,563.65 | 18,358,424.24 | -356,092,373.98 | 800,672,725.91 | 863,948,093.39 | 1,664,620,819.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0,336,112.00 | 788,070,563.65 | 18,358,424.24 | -356,092,373.98 | 800,672,725.91 | 863,948,093.39 | 1,664,620,819.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01,658.38 | -605,653,315.00 | -605,551,656.62 | -41,747,733.14 | -647,299,389.76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5,653,315.00 | -605,653,315.00 | -101,681,190.63 | -707,334,505.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1,658.38 | 101,658.38 | 101,658.3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1,658.38 | 101,658.38 | 101,658.3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 |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9,933,457.49 | 59,933,457.49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59,933,457.5 | 59,933,457.5 |
0 | 0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50,336,112.00 | 788,172,222.03 | 18,358,424.24 | -961,745,688.98 | 195,121,069.29 | 822,200,360.25 | 1,017,321,429.5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50,336,112.00 | 790,048,764.09 | -149,268.26 | 507,732.01 | 18,358,424.24 | -332,819,058.49 | 826,282,705.59 | 783,012,431.49 | 1,609,295,137.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0,336,112.00 | 790,048,764.09 | -149,268.26 | 507,732.01 | 18,358,424.24 | -332,819,058.49 | 826,282,705.59 | 783,012,431.49 | 1,609,295,137.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1,978,200.44 | 149,268.26 | -507,732.01 | -23,273,315.49 | -25,609,979.68 | 80,935,661.90 | 55,325,682.22 |
(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273,315.49 | -23,273,315.49 | 67,845,449.22 | 44,572,133.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78,200.44 | -1,978,200.44 | -1,978,200.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978,200.44 | -1,978,200.44 | -1,978,200.44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 |
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49,268.26 | 149,268.26 | 13,090,212.68 | 13,239,480.94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149,268.26 | 149,268.26 | 13,090,212.68 | 13,239,480.94 | |||||||||||
(五)专项储备 | -507,732.01 | -507,732.01 | -507,732.01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507,732.01 | 507,732.01 | 507,732.0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50,336,112.00 | 788,070,563.65 | 18,358,424.24 | -356,092,373.98 | 800,672,725.91 | 863,948,093.39 | 1,664,620,819.30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50,336,112.00 | 788,070,563.65 | 18,358,424.24 | -554,672,721.45 | 602,092,378.4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0,336,112.00 | 788,070,563.65 | 18,358,424.24 | -554,672,721.45 | 602,092,378.44 | |||||||
三、 | - | - |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694,312.20 | 21,694,312.2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694,312.20 | -21,694,312.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 |
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 |
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50,336,112.00 | 788,070,563.65 | 18,358,424.24 | -576,367,033.65 | 580,398,066.2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50,336,112.00 | 788,070,563.65 | 18,358,424.24 | -510,813,597.24 | 645,951,502.6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0,336,112.00 | 788,070,563.65 | 18,358,424.24 | -510,813,597.24 | 645,951,502.6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3,859,124.21 | -43,859,124.2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3,859,124.21 | -43,859,124.2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 |
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 |
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50,336,112.00 | 788,070,563.65 | 18,358,424.24 | -554,672,721.45 | 602,092,378.44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概况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在寿光市康跃增压器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0年8月26日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7392666598,法定代表人:罗明,注册资本:35,033.6112万元,注册地:寿光市开发区(原北洛镇政府驻地),现总部位于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特69号。
(一)公司经营范围为:药品零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保健食品生产;医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消毒器械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检验检测服务;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进出口;医用口罩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医用包装材料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中草药种植;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进出口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医药生产流通业务和光伏设备业务,主要经营活动如下::(1)中药饮片和空心胶囊的生产、销售以及医药流通业务;(2)层压机、叠焊机等光伏设备的生产销售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
1.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1户,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增加1户,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药控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95,121,069.28元,未分配利润-961,745,688.98元,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5,653,315.00元,公司经营净现金流量连续2年负数,公司累计亏损数额巨大。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本公司管理层拟实施的进一步改善措施包括:
1、聚焦核心主业推动业务发展。长江星的中药业务具有长期发展价值,上市公司将继续大力发展长江星中药饮片业务和中成药延伸业务,利用上市公司的品牌优势,用好湖北省丰富的道地中药材优势,为业务发展嫁接资源,扩大长江星的业务优势,将公司打造成为亚洲最有影响力的道地药材全产业链供应商。同时,公司将研究布局中药饮片小包装、集中代煎、集中配送、智慧药房、药食同源等业务领域,与现有医药产业协同互补,推动公司产业升级,形成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一定行业地位的大健康产业集群,推动公司持续经营发展。
2、存量融资稳定周转。公司维持存量融资稳定周转态势,拓展新的融资渠道,稳定现有业务。
3、建立应收款项催收制度,着重催收账龄较长的客户欠款,增强资金流动性,减提坏账。筛选市场潜力足、资金规模大且抗风险能力强的合作伙伴;对于长期拖欠且无合作关系客户,通过律师函、诉讼、仲裁等形式,提高逾期应收款的回收率;强化应收账款的整体管控,由财务部、法务部、业务部等责任部门、责任人共同组成应收管理团队,协同合作有效增强回款催收力度。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公司将单项应收款项金额超过500万(含500万)的应收款项认定为重要应收款项。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500万(含500万)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公司将单项应付账款金额超过500万(含500万)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应付账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公司将单项合同负债金额超过500万(含500万)的合同负债认定为重要合同负债。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
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向处于同一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6.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
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3.7.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3.18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7.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7.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
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比较报表的编制应区别不同的情况,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仅需要编制个别财务报表、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方在编制前期比较报表时,无须对以前期间已经编制的比较报表进行调整;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编制前期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将吸收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前期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并入合并方前期合并财务报表。前期比较报表的具体编制原则比照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比较报表的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3.18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3.11 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
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3.18)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3.18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0.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1.1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1.1.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11.1.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1.1.2.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1.1.2.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11.1.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11.2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应收款项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a)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b)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c)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d)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e)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对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3.12应收票据、3.13应收账款、3.17合同资产及3.27合同负债。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3.15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
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1.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本公司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担保物价值或担保方信用评级的显著下降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则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间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1.2.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当一项金融工具逾期超过(含)90日,本公司推定该金融工具已发生违约。
11.3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予以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本公司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本公司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1.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2.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组合内容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12.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3、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3.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组合内容 |
应收账款[组合1] | 应收第三方款项 |
应收账款[组合2]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3.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4、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本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基于出售的频繁程度、金额以及内部管理情况,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其中的“应收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5.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组合名称 | 组合内容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应收第三方款项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5.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其他应收款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其他应收款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6、合同资产
16.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已向客户转移商品而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16.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合同资产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组合内容 |
合同资产[组合1] | 销售合同相关 |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7、存货
17.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等。
17.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17.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 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7.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7.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8、持有待售资产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22.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附注“3.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2.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2.2.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2.2.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
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2.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3.7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2 | 2.50-4.9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5 | 2-5 | 6.30-32.7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2-5 | 19.00-19.6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2-5 | 19.00-19.6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2-5 | 9.50-19.60 |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生物资产
27.1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收获、出售或入库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出售或入库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或出售时,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27.2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植物性生物资产 | 2-20 | 0.00 | 5.00-50.00 |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死亡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生产性生物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如果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其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若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28、油气资产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类别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专利权 | 20 |
软件 | 5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30、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赁的房屋装修及改造。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5、股份支付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37.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
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7.2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本公司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下业务类型: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与客户销售合同中通常约定产品的货物控制权转移时点为产品发出并经客户验收,本公司按照产品运抵客户且客户签收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以收货回执或签收单做为销售收入确认的依据。本公司与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中约定产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为产品交付并经验收,按照客户验收产品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以客户的验收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38、合同成本
3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
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40.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40.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
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0.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0.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
3.19“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2.1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考虑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本公司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的,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相关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公司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以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负债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而且该负债在转移后继续存在,并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
参与者履行义务。以公允价值计量自身权益工具,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自身权益工具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而且该自身权益工具在转移后继续存在,并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取得与该工具相关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42.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42.3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0.00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 | 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的流转税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的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纳的流转税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5%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 | 15% |
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 | 25% |
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 | 15% |
湖北花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20% |
湖北永瑞元医药有限公司 | 25% |
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 | 25% |
湖北长江伟创中药城有限公司 | 25% |
湖北明月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湖北健泽大药房有限公司 | 20% |
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 |
苏州羿优智能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 20% |
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江苏启澜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20% |
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 | 25% |
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 | 25% |
湖北安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 |
恩施明群健康医药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1)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自2023年至2025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42005591,有效期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42006007,有效期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42001423,有效期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 2022年3月1 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自2022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 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 149 号),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税收优惠事项申请,申请从事农林牧渔业免征所得税,已获得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登记备案。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2,177.30 | 41,971.33 |
银行存款 | 9,696,600.09 | 14,488,995.12 |
其他货币资金 | 5,464,523.17 | 2,943,824.34 |
合计 | 15,203,300.56 | 17,474,790.79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本年度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共有8,902,188.72元资金存在使用限制,其中银行保证金账户使用限制共5,464,523.17元,因账户1年内未发生收付业务,账户余额使用限制不收不付冻结资金共424.35元,因涉及诉讼等,冻结资金3,437,241.20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3,437,665.55 | 2,990,350.88 |
保证金 | 5,464,523.17 | 2,943,824.34 |
合计 | 8,902,188.72 | 5,934,175.22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5,793,906.93 | |
合计 | 45,793,906.93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11,332,232.35 | 1,110,824,768.25 |
1至2年 | 592,832,066.09 | 315,809,307.99 |
2至3年 | 258,568,605.27 | 125,693,996.38 |
3年以上 | 159,478,819.18 | 66,453,335.11 |
3至4年 | 98,306,098.11 | 23,674,772.05 |
4至5年 | 21,566,321.76 | 11,164,597.53 |
5年以上 | 39,606,399.31 | 31,613,965.53 |
合计 | 2,022,211,722.89 | 1,618,781,407.7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6,667,036.42 | 3.30% | 66,667,036.42 | 100.00% | 18,282,120.99 | 1.13% | 18,282,120.99 | 100.00% | ||
其中: | ||||||||||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101,244.10 | 0.75% | 15,101,244.10 | 100.00% | ||||||
其中: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1,565,792.32 | 2.55% | 51,565,792.32 | 100.00% | 18,282,120.99 | 1.13% | 18,282,120.99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955,544,686.47 | 96.70% | 316,387,737.15 | 16.18% | 1,639,156,949.32 | 1,600,499,286.74 | 98.87% | 171,528,752.25 | 10.72% | 1,428,970,534.49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955,544,686.47 | 96.70% | 316,387,737.15 | 16.18% | 1,639,156,949.32 | 1,600,499,286.74 | 98.87% | 171,528,752.25 | 10.72% | 1,428,970,534.49 |
合计 | 2,022,211,722.89 | 100.00% | 383,054,773.57 | 18.94% | 1,639,156,949.32 | 1,618,781,407.73 | 100.00% | 189,810,873.24 | 11.73% | 1,428,970,534.4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苏州费米光电有限公司 | 4,956,054.90 | 4,956,054.9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昆明铂阳远通光伏设备有限公司 | 2,921,887.22 | 2,921,887.2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赤城正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 | 1,533,000.00 | 1,533,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MECENHONGKONGELECTRONICTECH | 1,484,280.00 | 1,484,28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香港伟恒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1,384,437.20 | 1,384,437.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上海久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185,826.00 | 1,185,82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江苏晶科天晟能源有限公司 | 990,000.00 | 99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江西共晶光伏 | 772,000.00 | 772,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YABANGSOLARENERGYHONGKONGCO.,LIMITED | 708,845.62 | 708,845.6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韩国SAMSAN公司 | 621,715.42 | 621,715.4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珈伟太阳能(武汉)有限公司 | 476,000.00 | 47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内蒙古科盛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41,000.00 | 441,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江苏福克斯机械有限公司 | 408,000.00 | 40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福建铂阳精工设备有限公司 | 371,950.00 | 371,95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浙江日普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65,696.46 | 365,696.4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常州市汇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95,000.00 | 29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江苏容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92,800.00 | 292,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浙江晶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87,000.00 | 287,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常州市天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70,000.00 | 27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267,499.99 | 267,499.9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江苏聚能硅业有限公司 | 260,000.00 | 26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安徽圣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60,000.00 | 26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绥化中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2,000.00 | 252,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张家港永能光电有限公司 | 247,524.00 | 247,52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旺能光电(吴江)有限公司 | 239,009.96 | 239,009.9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河南明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38,000.00 | 23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安徽三电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山东康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51,309.24 | 851,309.2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HONGKONGWEIHENGINTERNATIONALTRADECO.,LIMITED | 360,061.26 | 360,061.2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SUNSPARK | 6,587,244.10 | 6,587,244.1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Hongkongweih | 4,887,174.98 | 4,887,174.9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enginternationaltradingco.,ltd | ||||||
KonwayTechnologyLLC | 1,442,245.53 | 1,442,245.5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MATERIALDEPOTCORPORATION | 671,574.39 | 671,574.3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安徽恩力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25,120.66 | 425,120.6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淄博磊旭太阳能有限公司 | 225,782.25 | 225,782.2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锦州锦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350,000.00 | 350,000.00 | 350,000.00 | 3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50,179.80 | 350,179.80 | 350,179.80 | 350,179.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沪南对外经济有限公司 | 358,738.10 | 358,738.10 | 358,738.10 | 358,738.1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飞达光伏有限公司 | 1,320,000.00 | 1,320,000.00 | 1,320,000.00 | 1,3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1,430,000.00 | 1,430,000.00 | 649,975.00 | 649,97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常州嘉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514,000.00 | 8,514,000.00 | 8,514,000.00 | 8,51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杭州弗力敦进出口有限公司 | 936,000.00 | 93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江西赛维BEST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500,000.00 | 2,500,000.00 | 2,5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CARYAIRE EQUIPMENTS INDIA PVT LTD | 101,857.28 | 101,857.2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北京四方创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94,400.00 | 194,4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山东拜科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8,000.00 | 10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 92,000.00 | 92,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天津爱德信科技有限公司 | 89,586.83 | 89,586.8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南京铭雕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 49,990.00 | 49,99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秦皇岛高晟光电设备有限公司 | 40,000.00 | 4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武汉林轩激光有限公司 | 17,500.00 | 17,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苏州高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7,100.00 | 17,1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浙江广旭数控 | 15,000.00 | 1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设备有限公司 | ||||||
江苏晟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3,961.92 | 13,961.9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500.00 | 13,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济南赛文特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12,000.00 | 12,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四川禾泰药业有限公司 | 689,105.00 | 689,105.00 | 689,105.00 | 689,10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6,700.00 | 76,7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上海中瀚投资集团宁国国安邦宁药业有限公司 | 533,397.00 | 533,39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河北奥星集团医药有限公司 | 231,495.50 | 231,495.50 | 231,495.50 | 231,495.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威海诺达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北轩岐灵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4,845.48 | 24,845.4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钟祥市永康医药有限公司 | 2,392.20 | 2,392.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京山县新市镇春风大药房 | 371.88 | 371.8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宁夏泉水药业有限公司 | 4,016,700.00 | 4,016,7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十堰市郧阳区梅铺中心卫生院 | 905,779.22 | 905,779.2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固原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595,019.90 | 595,019.9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本期单笔计提低于10万元的共计142笔 | 8,806,004.72 | 8,806,004.7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18,282,120.99 | 18,282,120.99 | 66,667,036.42 | 66,667,036.4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08,330,833.94 | 31,072,925.78 | 3.08% |
1-2年 | 590,471,254.35 | 59,047,125.44 | 10.00% |
2-3年 | 255,304,801.64 | 125,276,987.07 | 49.07% |
3-4年 | 90,603,168.80 | 90,322,703.30 | 99.69% |
4-5年 | 10,168,642.23 | 10,002,010.05 | 98.36% |
5年以上 | 665,985.51 | 665,985.51 | 100.00% |
合计 | 1,955,544,686.47 | 316,387,737.1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 | 189,810,873.24 | 194,046,064.65 | 802,164.32 | 383,054,773.57 | ||
合计 | 189,810,873.24 | 194,046,064.65 | 802,164.32 | 383,054,773.5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802,164.3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272,463,516.76 | 272,463,516.76 | 13.41% | 15,823,764.04 | |
客户二 | 147,396,760.00 | 147,396,760.00 | 7.25% | 14,039,151.00 | |
客户三 | 134,859,844.00 | 134,859,844.00 | 6.64% | 6,775,687.52 | |
客户四 | 100,057,240.15 | 100,057,240.15 | 4.92% | 25,227,438.08 | |
客户五 | 83,617,120.00 | 83,617,120.00 | 4.12% | 4,170,455.00 | |
合计 | 738,394,480.91 | 738,394,480.91 | 36.34% | 66,036,495.64 |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9,738,304.66 | 609,665.23 | 9,128,639.43 | 19,242,333.20 | 962,116.66 | 18,280,216.54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 -2,455,000.00 | -245,500.00 | -2,209,500.00 | |||
合计 | 7,283,304.66 | 364,165.23 | 6,919,139.43 | 19,242,333.20 | 962,116.66 | 18,280,216.5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738,304.66 | 100.00% | 609,665.23 | 6.26% | 9,128,639.43 | 19,242,333.20 | 100.00% | 962,116.66 | 5.00% | 18,280,216.5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9,738,304.66 | 100.00% | 609,665.23 | 6.26% | 9,128,639.43 | 19,242,333.20 | 100.00% | 962,116.66 | 5.00% | 18,280,216.54 |
合计 | 9,738,304.66 | 100.00% | 609,665.23 | 6.26% | 9,128,639.43 | 19,242,333.20 | 100.00% | 962,116.66 | 5.00% | 18,280,216.5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283,304.66 | 364,165.23 | 5.00% |
1至2年 | 2,455,000.00 | 245,500.00 | 10.00% |
合计 | 9,738,304.66 | 609,665.2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 | 352,451.43 | |||
合计 | 352,451.43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38,105.60 | 180,000.00 |
合计 | 238,105.60 | 180,00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本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较为频繁地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故将账面剩余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的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 损失,因此未计提坏账准备。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9,830,141.26 | |
合计 | 39,830,141.26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 |
交易产生
核销说明: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8)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43,940,881.13 | 31,424,376.38 |
合计 | 243,940,881.13 | 31,424,376.38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70,335,283.00 | 8,807,043.23 |
往来款 | 201,189,604.57 | 48,615,628.01 |
备用金 | 3,090,780.49 | 3,948,333.83 |
代扣代缴款项 | 355,060.77 | 744,028.99 |
借款 | 1,510,000.00 | |
合计 | 276,480,728.83 | 62,115,034.06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48,649,234.59 | 35,730,370.30 |
1至2年 | 4,708,443.45 | 967,282.75 |
2至3年 | 438,048.11 | 4,883,539.23 |
3年以上 | 22,685,002.68 | 20,533,841.78 |
3至4年 | 4,625,948.65 | 623,584.58 |
4至5年 | 497,360.00 | 4,127,005.43 |
5年以上 | 17,561,694.03 | 15,783,251.77 |
合计 | 276,480,728.83 | 62,115,034.06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7,142,519.76 | 9.82% | 27,142,519.76 | 100.00% | 28,379,428.89 | 45.69% | 28,379,428.89 | 100.00% | ||
其中: | ||||||||||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 20,921,280.00 | 7.57% | 20,921,280.00 | 100.00% |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其中: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221,239.76 | 2.25% | 6,221,239.76 | 100.00% | 28,379,428.89 | 45.69% | 28,379,428.89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9,338,209.07 | 90.18% | 5,397,327.94 | 2.16% | 241,848,433.26 | 33,735,605.17 | 54.31% | 2,311,228.79 | 6.85% | 31,424,376.38 |
其中: | ||||||||||
关联方组合 | 179,662,019.54 | 64.98% | 177,569,571.67 | |||||||
账龄组合 | 69,676,189.53 | 25.20% | 5,397,327.94 | 7.75% | 64,278,861.59 | 33,735,605.17 | 54.31% | 2,311,228.79 | 6.85% | 31,424,376.38 |
合计 | 276,480,728.83 | 100.00% | 32,539,847.70 | 11.86% | 241,848,433.26 | 62,115,034.06 | 100.00% | 30,690,657.68 | 49.41% | 31,424,376.3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单项计提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20,658,728.00 | 20,658,728.00 | 20,921,280.00 | 20,921,28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二 | 1,840,188.42 | 1,840,188.4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单位三 | 1,749,276.74 | 1,749,276.7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单位四 | 1,521,147.73 | 1,521,147.73 | 1,521,147.73 | 1,521,147.7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五 | 810,993.00 | 810,993.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单位六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七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八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九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十 | 260,000.00 | 260,000.00 | 260,000.00 | 26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十一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单位十二 | 82,000.00 | 82,000.00 | 82,000.00 | 82,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十三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十四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十五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十六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十七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十八 | 4,495.00 | 4,495.00 | 4,495.00 | 4,49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十九 | 2,600.00 | 2,600.00 | 2,600.00 | 2,6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二十 | 400,000.00 | 4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单位二十一 | 400,000.00 | 4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单位二十二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单位二十三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单位二十四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单位二十五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单位二十六 | 80,000.00 | 8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单位二十七 | 50,000.00 | 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单位二十八 | 50,000.00 | 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二十九 | 1,000.00 | 1,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单位三十 | 1,000.00 | 1,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单位三十一 | 500.00 | 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单位三十二 | 400.00 | 4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单位三十三 | 918,097.03 | 918,097.0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单位三十四 | 500,000.00 | 500,000.00 | 100.00% | |||
合计 | 28,379,428.89 | 28,379,428.89 | 27,142,519.76 | 27,142,519.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6,250,935.05 | 2,047,357.97 | 3.09% |
1-2年 | 38,662.45 | 3,866.25 | 10.00% |
2-3年 | 80,976.63 | 40,488.32 | 50.00% |
3-4年 | 240,465.40 | 240,465.40 | 100.00% |
4-5年 | 880.00 | 880.00 | 100.00% |
5年以上 | 3,064,270.00 | 3,064,270.00 | 100.00% |
合计 | 69,676,189.53 | 5,397,327.9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311,228.79 | 28,379,428.89 | 30,690,657.6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086,099.15 | 3,086,099.15 | ||
本期转回 | 1,236,909.13 | 1,236,909.13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5,397,327.94 | 27,142,519.76 | 32,539,847.7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0,690,657.68 | 3,086,099.15 | 1,236,909.13 | 32,539,847.70 | ||
合计 | 30,690,657.68 | 3,086,099.15 | 1,236,909.13 | 32,539,847.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79,662,019.54 | 一年之内 | 64.98% | |
湖北凉雾山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定金 | 62,804,000.00 | 一年之内 | 22.72% | 1,884,120.00 |
香港羿珩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0,921,280.00 | 一年之内、1-2年、2-3年、4-5年、5年以上 | 7.57% | 20,921,280.00 |
十堰市汉江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3,000,000.00 | 5年以上 | 1.09% | 3,000,000.00 |
彭宣启 | 保证金 | 1,521,147.73 | 5年以上 | 0.55% | 1,521,147.73 |
合计 | 267,908,447.27 | 96.90% | 27,326,547.7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9、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3,394,285.12 | 93.90% | 114,476,683.17 | 89.02% |
1至2年 | 1,609,228.79 | 1.33% | 9,056,001.00 | 7.04% |
2至3年 | 5,292,203.90 | 4.38% | 3,928,349.17 | 3.05% |
3年以上 | 463,590.18 | 0.38% | 1,137,548.68 | 0.89% |
合计 | 120,759,307.99 | 128,598,582.02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单位一 | 83,383,384.80 | 61.01 |
单位二 | 19,549,638.00 | 14.30 |
单位三 | 4,641,296.65 | 3.40 |
单位四 | 4,284,394.74 | 3.13 |
单位五 | 2,690,093.36 | 1.97 |
合计 | 114,548,807.55 | 83.81 |
其他说明:
10、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9,151,149.01 | 7,339,021.30 | 11,812,127.71 | 18,379,792.91 | 2,328,013.20 | 16,051,779.71 |
在产品 | 14,475,298.50 | 10,536,181.54 | 3,939,116.96 | 12,442,948.37 | 1,786,608.64 | 10,656,339.73 |
库存商品 | 45,352,922.72 | 9,925,590.52 | 35,427,332.20 | 30,004,202.05 | 3,226,187.57 | 26,778,014.48 |
周转材料 | 679,612.28 | 679,612.28 | 172,376.55 | 172,376.55 | ||
发出商品 | 7,071,597.05 | 1,256,309.32 | 5,815,287.73 | |||
合计 | 79,658,982.51 | 27,800,793.36 | 51,858,189.15 | 68,070,916.93 | 8,597,118.73 | 59,473,798.20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2,328,013.20 | 6,273,104.98 | 1,262,096.88 | 7,339,021.30 | ||
在产品 | 1,786,608.64 | 10,578,612.96 | 1,829,040.06 | 10,536,181.54 | ||
库存商品 | 3,226,187.57 | 7,414,303.28 | 714,900.33 | 9,925,590.52 | ||
发出商品 | 1,256,309.32 | 1,256,309.32 | ||||
合计 | 8,597,118.73 | 24,266,021.22 | 5,062,346.59 | 27,800,793.36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10,399,816.39 | 3,099,811.30 |
待认证进项税 | 40,034,234.49 | 54,149,539.17 |
预缴费用 | 15,015.42 | |
合计 | 50,449,066.30 | 57,249,350.47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
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7、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63,856,572.40 | 882,472,265.43 |
合计 | 763,856,572.40 | 882,472,265.43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90,616,940.80 | 65,685,832.04 | 10,620,658.44 | 17,709,176.89 | 1,084,632,608.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1,399.27 | 9,861,782.58 | 1,630,616.04 | 264,430.07 | 12,158,227.96 |
(1)购置 | 401,399.27 | 33,466.46 | 1,630,616.04 | 264,430.07 | 2,329,911.84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存货转入 | 8,117,990.79 | 8,117,990.7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100,511.37 | 76,190.61 | 4,176,701.98 |
(1)处置或报废 | 4,100,511.37 | 76,190.61 | 4,176,701.98 | ||
4.期末余额 | 991,018,340.07 | 75,547,614.62 | 8,150,763.11 | 17,897,416.35 | 1,092,614,134.1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2,211,646.81 | 46,466,139.40 | 7,508,138.36 | 15,738,977.14 | 201,924,901.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740,716.60 | 11,542,686.28 | 523,857.58 | 985,538.51 | 33,792,798.97 |
(1)计提 | 20,740,716.60 | 11,542,686.28 | 523,857.58 | 985,538.51 | 33,792,798.97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86,425.22 | 72,381.08 | 3,058,806.30 | ||
(1)处置或报废 | 2,986,425.22 | 72,381.08 | 3,058,806.30 | ||
4.期末余额 | 152,952,363.41 | 58,008,825.68 | 5,045,570.72 | 16,652,134.57 | 232,658,894.3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35,441.03 | 235,441.0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5,863,226.34 | 95,863,226.34 | |||
(1)计提 | 95,863,226.34 | 95,863,226.3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95,863,226.34 | 235,441.03 | 96,098,667.3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42,202,750.32 | 17,303,347.91 | 3,105,192.39 | 1,245,281.78 | 763,856,572.40 |
2.期初账面价值 | 858,405,293.99 | 18,984,251.61 | 3,112,520.08 | 1,970,199.75 | 882,472,265.4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11,541,106.69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中药健康产业园 | 465,550,800.73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青吉工业园 | 561,815,426.34 | 465,952,200.00 | 95,863,226.34 | 公允价值=重置价×综合成新率×(1-变现折扣率) 处置费用=产权交易服务费+相关税费 | 重置价 成新率 | 重置价=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权重+理论成新率×权重 |
合计 | 561,815,426.34 | 465,952,200.00 | 95,863,226.34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6)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84,817,733.21 | 177,935,861.85 |
合计 | 184,817,733.21 | 177,935,861.85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提取及饮片车间 | 8,462,382.53 | 8,462,382.53 | 8,462,382.53 | 8,462,382.53 | ||
固定制剂车间 | 8,582,789.78 | 8,582,789.78 | 8,582,789.78 | 8,582,789.78 | ||
大健康产业园 | 176,689,082.43 | 176,689,082.43 | 173,616,124.30 | 173,616,124.30 | ||
其他工程项目 | 8,128,650.78 | 8,128,650.78 | 1,260,680.95 | 1,260,680.95 | ||
中药城交易中心 | 3,059,056.60 | 3,059,056.60 | ||||
合计 | 201,862,905.52 | 17,045,172.31 | 184,817,733.21 | 194,981,034.16 | 17,045,172.31 | 177,935,861.8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中药城交易中心 | 1,200,000,000.00 | 3,059,056.60 | 3,059,056.60 | 0.50% | 其他 | |||||||
提取及饮片车间 | 35,901,700.00 | 8,462,382.53 | 8,462,382.53 | 23.00% | 23.00 | 其他 | ||||||
固定制剂车间 | 40,312,000.00 | 8,582,789.78 | 8,582,789.78 | 23.00% | 23.00 | 其他 | ||||||
长江医药大健康产业园(宁夏)建设项目大健康产业园 | 181,647,300.00 | 173,616,124.30 | 3,072,958.13 | 176,689,082.43 | 97.00% | 97.00 | 5,097,707.61 | 金融机构贷款 | ||||
其他工程项目 | 1,260,680.95 | 6,867,969.83 | 8,128,650.78 | 其他 | ||||||||
合计 | 1,457,861,000.00 | 194,981,034.16 | 9,940,927.96 | 3,059,056.60 | 201,862,905.52 | 5,097,707.61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种植业 | 畜牧养殖业 | 林业 | 水产业 | 合计 |
中草药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68,718.92 | 2,468,718.9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677.21 | 43,677.21 | |||
(1)外购 | 43,677.21 | 43,677.21 | |||
(2)自行培育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2,512,396.13 | 2,512,396.13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63,309.06 | 363,309.0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0,874.00 | 200,874.00 | |||
(1)计提 | 200,874.00 | 200,874.00 | |||
3.本期减少 |
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564,183.06 | 564,183.0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48,213.07 | 1,948,213.0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05,409.86 | 2,105,409.86 |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832,342.89 | 895,116.11 | 29,727,459.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94,409.63 | 6,694,409.63 | |
(1)租入 | 6,694,409.63 | 6,694,409.6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187,240.72 | 4,187,240.72 | |
(1)终止 | 4,187,240.72 | 4,187,240.72 |
4.期末余额 | 31,339,511.80 | 895,116.11 | 32,234,627.9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116,525.77 | 216,712.27 | 14,333,238.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9,749,545.37 | 113,067.24 | 9,862,612.61 |
(1)计提 | 9,749,545.37 | 113,067.24 | 9,862,612.61 |
3.本期减少金额 | 3,727,700.88 | 3,727,700.88 | |
(1)处置 | 3,727,700.88 | 3,727,700.88 | |
4.期末余额 | 20,138,370.26 | 329,779.51 | 20,468,149.7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201,141.54 | 565,336.60 | 11,766,478.1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715,817.12 | 678,403.84 | 15,394,220.96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106,499.34 | 38,834.95 | 32,540,673.79 | 3,844,446.38 | 86,530,454.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035,115.88 | 9,702.97 | 60,044,818.85 | ||
(1)购置 | 9,702.97 | 9,702.9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其他 | 60,035,115.88 | 60,035,115.88 | |||
3.本期减少 |
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0,141,615.22 | 48,537.92 | 32,540,673.79 | 3,844,446.38 | 146,575,273.3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690,497.63 | 9,753.15 | 31,541,282.28 | 3,544,792.41 | 44,786,325.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67,524.41 | 22,693.95 | 806,634.55 | 8,366.19 | 2,605,219.10 |
(1)计提 | 1,767,524.41 | 22,693.95 | 806,634.55 | 8,366.19 | 2,605,219.1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458,022.04 | 32,447.10 | 32,347,916.83 | 3,553,158.60 | 47,391,544.5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8,683,593.18 | 16,090.82 | 192,756.96 | 291,287.78 | 99,183,728.74 |
2.期初账面价值 | 40,416,001.71 | 29,081.80 | 999,391.51 | 299,653.97 | 41,744,128.9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并购羿珩科技形成 | 455,964,968.31 | 455,964,968.31 | ||||
并购长江星形成 | 701,734,997.65 | 701,734,997.65 | ||||
合计 | 1,157,699,965.96 | 1,157,699,965.96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并购羿珩科技形成 | 455,964,968.31 | 455,964,968.31 | ||||
并购长江星形成 | 26,305,290.04 | 439,359,811.21 | 465,665,101.25 | |||
合计 | 482,270,258.35 | 439,359,811.21 | 921,630,069.56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资产组组合A | 公司生产及销售光伏设备、高铁设备、 环保设备分配至资产组组合A | 是 | |
资产组组合B | 公司智能激光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分配至资产组组合B | 是 | |
资产组组合D | 公司中药饮片生产、空心胶囊生产和医 药物流分配至资产组组合D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资产组组合D | 1,565,854,334.23 | 733,000,000.00 | 832,854,334.23 | 2024-2028年 | 收入增长率:0.17%~9.75% 毛利率:21.28~21.83% 折现率:13.725% | 收入增长率:0% 毛利率:21.83% 折现率:13.725% | 2028 年盈利预测 |
合计 | 1,565,854,334.23 | 733,000,000.00 | 832,854,334.23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 商誉减值金额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
并购长江星形成 | 439,359,811.21 | 26,305,290.04 |
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仓库防水工程 | 117,526.24 | 117,526.24 | |||
公仓库装修 | 242,761.62 | 242,761.62 | |||
合计 | 360,287.86 | 360,287.86 |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3,686,612.03 | 9,618,453.80 | 148,846,984.68 | 23,892,509.71 |
可抵扣亏损 | 34,759,110.53 | 6,848,046.41 | 90,536,581.87 | 15,214,667.11 |
预计负债 | 4,025,293.00 | 603,793.95 | ||
递延收益 | 600,000.00 | 90,000.00 | ||
合计 | 88,445,722.56 | 16,466,500.21 | 244,008,859.55 | 39,800,970.7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3,133,679.92 | 7,054,315.00 | 33,133,679.92 | 7,054,315.00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328,689.18 | 49,303.38 | 328,689.18 | 49,303.37 |
合计 | 33,462,369.10 | 7,103,618.38 | 33,462,369.10 | 7,103,618.3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466,500.21 | 39,800,970.7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103,618.38 | 7,103,618.37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04,547,858.70 | |
可抵扣亏损 | 235,031,235.67 | 70,581,930.11 |
合计 | 1,039,579,094.37 | 70,581,930.1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7,545,212.62 | 7,545,212.62 | |
2024年 | 820,414.41 | 820,414.41 | |
2025年 | 1,106.58 | 1,106.58 | |
2026年 | 3,964,127.24 | 3,964,127.24 | |
2031年 | 30,858,903.63 | 30,858,903.63 | |
2032年 | 27,392,165.63 | 27,392,165.63 | |
2033年 | 164,449,305.56 | ||
合计 | 235,031,235.67 | 70,581,930.11 |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2,455,000.00 | 245,500.00 | 2,209,500.00 | |||
预付设备工程款 | 813,500.00 | 813,500.00 | 1,693,418.40 | 1,693,418.40 | ||
合计 | 3,268,500.00 | 245,500.00 | 3,023,000.00 | 1,693,418.40 | 1,693,418.40 |
其他说明: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8,902,188.72 | 8,902,188.72 | 保证金和资金冻结 | 5,934,175.22 | 5,934,175.22 | 保证金和资金冻结 | ||
固定资产 | 914,505,933.00 | 771,426,364.45 | 银行借款抵押 | 959,386,922.01 | 838,192,077.68 | 银行借款抵押 | ||
无形资产 | 31,282,144.42 | 27,159,123.44 | 银行借款抵押 | 43,814,560.42 | 36,891,725.16 | 银行借款抵押 | ||
应收账款 | 50,799,450.00 | 47,689,917.50 | 借款质押 | |||||
合计 | 1,005,489,716.14 | 855,177,594.11 | 1,009,135,657.65 | 881,017,978.06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7,650,000.00 | |
抵押借款 | 108,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39,500,000.00 | 201,901,687.41 |
信用借款 | 28,223,958.26 | 3,750,000.00 |
保证抵押借款 | 135,650,000.00 | 27,351,840.45 |
保证质押抵押借款 | 1,365,974.19 | 188,039,203.14 |
短期借款利息 | 376,297.78 | 1,802,350.76 |
合计 | 205,116,230.23 | 538,495,081.7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29,589,932.45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首小微企业支行 | 20,556,490.00 | 2020年06月25日 |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 1,365,974.19 | 9.00% | 2023年05月07日 |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 | 7,667,468.26 | 6.50% | 2020年04月23日 | |
合计 | 29,589,932.45 | -- | -- | --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2,000,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 | 5,464,523.17 | 2,943,824.34 |
合计 | 17,464,523.17 | 2,943,824.34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302,864,739.34 | 166,710,635.67 |
运输费 | 11,680,171.16 | 5,015,383.68 |
工程设备款 | 25,962,934.57 | 20,138,756.10 |
其他 | 535,621.58 | 4,741,415.15 |
合计 | 341,043,466.65 | 196,606,190.6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0,436,885.95 | |
其他应付款 | 1,023,671,190.40 | 567,449,422.45 |
合计 | 1,044,108,076.35 | 567,449,422.45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逾期未偿还的款项产生的利息 | 20,436,885.95 | |
合计 | 20,436,885.95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单位一 | 10,631,318.19 | 保证金逾期产生的利息 |
单位二 | 3,829,756.40 | 保证金逾期产生的利息 |
单位三 | 2,874,000.00 | 保证金逾期产生的利息 |
单位四 | 2,023,829.87 | 保证金逾期产生的利息 |
合计 | 19,358,904.46 |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转让款 | 154,890,260.10 | 222,520,491.20 |
融资借款 | 382,188,437.60 | 68,874,648.10 |
保证金及押金 | 379,320,756.86 | 189,207,580.00 |
费用 | 12,015,542.08 | 4,407,544.91 |
应付股东款 | 81,568,629.72 | 70,218,002.47 |
往来款 | 7,911,438.54 | 8,216,585.70 |
代扣代缴款 | 509,818.56 | 179,113.47 |
违约金 | 3,475,794.57 | 3,475,794.57 |
赔偿款 | 1,583,675.30 | |
其他 | 206,837.07 | 349,662.03 |
合计 | 1,023,671,190.40 | 567,449,422.4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 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其他说明:
38、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合同相关的合同负债 | 16,951,633.86 | 14,479,100.66 |
合计 | 16,951,633.86 | 14,479,100.66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40、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9,375,944.94 | 54,109,680.96 | 55,086,368.39 | 18,399,257.5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399,407.61 | 4,276,074.58 | 5,554,898.34 | 120,583.85 |
合计 | 20,775,352.55 | 58,385,755.54 | 60,641,266.73 | 18,519,841.36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8,426,302.30 | 48,962,273.33 | 49,815,129.02 | 17,573,446.61 |
2、职工福利费 | 3,000.00 | 1,417,819.62 | 1,420,819.62 | |
3、社会保险费 | 258,705.69 | 2,640,103.35 | 2,811,279.09 | 87,529.9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37,367.84 | 2,391,057.93 | 2,554,644.88 | 73,780.89 |
工伤保险费 | 21,337.85 | 226,240.58 | 233,829.37 | 13,749.06 |
生育保险费 | 22,804.84 | 22,804.84 | ||
4、住房公积金 | 80,744.00 | 1,004,540.66 | 951,644.66 | 133,640.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07,192.95 | 84,944.00 | 87,496.00 | 604,640.95 |
合计 | 19,375,944.94 | 54,109,680.96 | 55,086,368.39 | 18,399,257.5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354,073.41 | 4,104,943.43 | 5,343,454.75 | 115,562.09 |
2、失业保险费 | 45,334.20 | 171,131.15 | 211,443.59 | 5,021.76 |
合计 | 1,399,407.61 | 4,276,074.58 | 5,554,898.34 | 120,583.85 |
其他说明: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7,299,816.67 | 80,534,588.13 |
企业所得税 | 40,209,995.88 | 40,238,552.87 |
个人所得税 | 147,402.81 | 358,959.5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89,796.08 | 89,004.49 |
教育费附加 | 3,832,304.48 | 4,694,101.11 |
房产税 | 870,839.84 | 4,208,705.99 |
土地使用税 | 149,290.27 | 1,117,051.13 |
印花税 | 682,021.71 | 291,070.45 |
环境保持税 | 5,089.38 | 591,311.83 |
其他 | 77,512.38 | 80,429.97 |
合计 | 127,464,069.50 | 132,203,775.55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8,000,000.00 | 45,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032,341.15 | 24,015,017.22 |
1年内到期分期还本付息的借款 | 1,401,680.78 | |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5,523.20 | |
合计 | 108,032,341.15 | 70,512,221.20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723,441.47 | 1,586,131.42 |
合计 | 1,723,441.47 | 1,586,131.4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58,385,000.00 | 70,000,0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349,500,000.00 | 310,000,000.00 |
保证抵押质押借款 | 188,000,000.00 | |
长期借款利息 | 1,000,578.72 | 294,750.00 |
减: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5.26) | -78,000,000.00 | -45,000,000.00 |
合计 | 518,885,578.72 | 335,294,75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35,486,321.94 | 29,987,496.7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5.26) | -30,032,341.15 | -24,015,017.22 |
合计 | 5,453,980.79 | 5,972,479.51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38,326.53 | |
合计 | 538,326.53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676,450.50 | 4,025,293.00 | |
合计 | 676,450.50 | 4,025,293.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5,902,599.85 | 660,533.40 | 15,242,066.45 | ||
合计 | 15,902,599.85 | 660,533.40 | 15,242,066.45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78,933.53 | |
账龄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 | 650,313.53 | |
合计 | 650,313.53 | 78,933.53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50,336,112.00 | 350,336,112.00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88,070,563.65 | 101,658.38 | 788,172,222.03 | |
合计 | 788,070,563.65 | 101,658.38 | 788,172,222.0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8,358,424.24 | 18,358,424.24 | ||
合计 | 18,358,424.24 | 18,358,424.2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56,092,373.98 | -332,819,058.49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56,092,373.98 | -332,819,058.4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05,653,315.00 | -23,273,315.49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61,745,688.98 | -356,092,373.9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89,409,207.52 | 998,614,198.05 | 1,609,782,982.14 | 1,265,884,083.81 |
其他业务 | 8,153,193.64 | 2,941,621.94 | 5,539,952.45 | 2,660,943.40 |
合计 | 1,197,562,401.16 | 1,001,555,819.99 | 1,615,322,934.59 | 1,268,545,027.21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197,562,401.16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1,615,322,934.59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8,153,193.64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5,539,952.45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68% | 0.34%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8,153,193.64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5,539,952.45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8,153,193.64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5,539,952.45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无 | 0.00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189,409,207.52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1,609,782,982.14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03,075.80 | 2,124,765.92 |
教育费附加 | 546,506.36 | 1,790,139.08 |
资源税 | 19,085.10 | 27,465.00 |
房产税 | 1,174,972.65 | 1,849,332.40 |
土地使用税 | 606,581.32 | 675,830.48 |
车船使用税 | 14,557.62 | 25,501.65 |
印花税 | 710,250.43 | 525,317.59 |
环境保护税 | 14,366.10 | 14,289.42 |
水利建设基金 | 21,768.05 | 110.88 |
合计 | 3,711,163.43 | 7,032,752.42 |
其他说明: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825,604.46 | 38,526,247.91 |
咨询服务费 | 7,729,763.55 | 7,277,999.78 |
业务招待费 | 9,570,355.89 | 10,292,285.80 |
折旧及摊销 | 26,683,799.25 | 32,271,416.82 |
办公费 | 4,017,813.88 | 3,043,103.75 |
租赁费 | 498,053.27 | 317,325.75 |
交通差旅费 | 2,558,117.38 | 2,668,648.23 |
车辆使用费 | 866,636.92 | 1,213,378.05 |
修理费 | 545,863.71 | 1,472,377.46 |
取暖费 | 324,480.46 | 371,982.07 |
物料消耗 | 181,198.37 | 160,304.10 |
燃料动力 | 207,772.00 | 853,395.26 |
运杂费 | 77,830.00 | 50,478.66 |
存货报损 | 1,112,188.53 | 1,254,597.33 |
劳务费 | 289,334.34 | 1,858,831.83 |
诉讼费 | 839,026.78 | |
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 181,076.65 | 203,110.24 |
其他费用 | 1,604,939.06 | 1,246,444.50 |
合计 | 84,113,854.50 | 103,081,927.54 |
其他说明: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三包服务费 | 1,712,128.14 | 7,688,950.28 |
职工薪酬 | 8,917,007.65 | 15,764,907.58 |
市场服务费 | 3,294,285.25 | 3,298,682.62 |
业务招待费 | 3,925,524.28 | 2,890,680.74 |
差旅费 | 1,124,938.26 | 1,098,229.06 |
业务宣传费 | 892,622.92 | 93,461.60 |
办公费 | 397,990.80 | 531,076.66 |
检测费 | 7,924.53 | 31,861.76 |
物料消耗 | 38,062.68 | 100,364.49 |
折旧及摊销 | 2,462,290.36 | 308,267.10 |
其他费用 | 764,185.35 | 1,353,416.87 |
水电费 | 18,771.52 | 29,506.43 |
车辆使用费 | 33,734.00 | 52,952.77 |
合计 | 23,589,465.74 | 33,242,357.96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362,233.48 | 10,984,369.19 |
材料费 | 1,049,361.61 | 7,470,684.66 |
折旧及摊销 | 1,748,620.72 | 5,218,341.31 |
动力费用 | 471,487.48 | 136,074.26 |
其他费用 | 29,142.15 | 1,949,404.03 |
合计 | 7,660,845.44 | 25,758,873.45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1,314,836.15 | 56,030,666.18 |
减:利息收入 | 97,148.46 | -377,459.08 |
汇兑损失 | 3,256,902.84 | 418,997.87 |
减:汇兑收益 | 3,684,677.59 | -6,130,707.89 |
手续费 | 178,039.66 | 800,773.50 |
合计 | 60,967,952.60 | 50,742,270.58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2,192,104.60 | 6,108,482.42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8,004.07 | 222,183.08 |
合计 | 2,210,108.67 | 6,330,665.50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重大资产重组未完成承诺补偿 | 67,630,273.95 | |
合计 | 67,630,273.95 |
其他说明: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5,186,332.95 | |
合计 | 55,186,332.95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94,046,064.65 | -77,937,456.4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849,190.02 | 21,008,079.34 |
合计 | -195,895,254.67 | -56,929,377.11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2,551,818.78 | -18,000,619.82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95,863,226.34 | |
六、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46,621.65 | |
十、商誉减值损失 | -439,359,811.21 | -26,305,290.04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52,451.43 | -401,846.66 |
十二、其他 | -2,273,957.97 | -6,856,651.73 |
合计 | -559,696,362.87 | -51,611,029.90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 78,554.78 | 49,504.46 |
其中: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 78,554.78 | 49,504.46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673,169.10 | 557,638.05 | 673,169.10 |
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 | 1,310.00 | 1,310.00 | |
罚款收入 | 60,265.72 | 60,265.72 | |
重大资产重组未完成承诺补偿 | 7,669,047.62 | ||
其他 | 29,326.93 | 1,661,947.50 | 29,326.93 |
合计 | 764,071.75 | 9,888,633.17 | 764,071.75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5,250.00 | 440,000.00 | 15,250.00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9,443,099.10 | 8,640,412.71 | 9,443,099.10 |
非常损失 | 3,625,794.57 | ||
滞纳金及罚款支出 | 415,009.41 | 463,001.49 | 415,009.41 |
赔偿支出 | 2,095,554.25 | 4,000,000.00 | 2,095,554.25 |
存货报废损失 | 378,496.81 | ||
其他 | 95,910.59 | 461,052.57 | 95,910.59 |
诉讼损失 | |||
合计 | 12,064,823.35 | 18,008,758.15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989,902.79 | 5,634,629.4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3,334,470.56 | 21,618,933.20 |
合计 | 26,324,373.35 | 27,253,562.6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81,010,132.2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70,252,533.0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7,458,806.6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981,984.9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8,956,764.9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5,962,999.3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726,138.2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4,005,145.51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1,153,735.43 |
所得税费用 | 26,324,373.35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210,108.67 | 16,268,803.13 |
利息收入 | 97,148.46 | 377,459.08 |
往来款项和其他 | 764,071.75 | |
合计 | 3,071,328.88 | 16,646,262.2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期间费用 | 46,093,237.95 | 108,386,061.48 |
银行手续费 | 178,039.66 | 800,773.50 |
往来款项和其他 | 15,915,065.30 | 20,485,891.66 |
合计 | 62,186,342.91 | 129,672,726.6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171,500,000.00 | 38,855,539.21 |
合计 | 171,500,000.00 | 38,855,539.21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程保证金 | 100,334,000.00 | 49,802,298.38 |
合计 | 100,334,000.00 | 49,802,298.38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其他单位借款 | 285,592,698.56 | 45,728,431.10 |
合计 | 285,592,698.56 | 45,728,431.1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其他单位借款 | 27,575,982.84 | |
支付的租金 | 2,085,614.90 | |
合计 | 29,661,597.7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538,590,604.96 | 136,000,000.00 | 233,944.03 | 210,048,312.45 | 259,660,006.31 | 205,116,230.23 |
其他应付款 | 91,174,648.10 | 285,592,698.56 | 75,753.42 | 27,575,982.84 | 349,267,117.24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380,294,750.00 | 3,385,000.00 | 259,000,578.72 | 45,500,000.00 | 294,750.00 | 596,885,578.72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29,987,496.73 | 10,081,177.13 | 2,085,614.90 | 2,496,737.03 | 35,486,321.93 | |
合计 | 1,040,047,499.79 | 424,977,698.56 | 269,391,453.30 | 285,209,910.19 | 262,451,493.34 | 1,186,755,248.12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07,334,505.63 | 44,572,133.7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55,591,617.54 | 108,540,407.0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3,993,672.97 | 38,296,287.1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9,862,612.61 | 11,272,953.66 |
无形资产摊销 | 2,605,219.10 | 65,713,884.4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60,287.86 | 16,378,587.0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8,554.78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0,261.6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7,630,273.95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1,314,836.15 | 56,036,274.4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5,186,332.9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334,470.56 | 26,416,065.8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12,352.97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713,460.24 | 135,873,679.9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0,543,470.12 | 113,983,849.1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55,751,414.61 | -628,785,274.8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425,871.69 | -66,075,132.3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301,111.84 | 11,540,580.5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540,580.54 | 82,466,507.0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39,468.70 | -70,925,926.4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301,111.84 | 11,540,580.54 |
其中:库存现金 | 42,177.30 | 41,971.3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258,934.54 | 11,498,609.21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01,111.84 | 11,540,580.54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说明: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617.02 | 7.0827 | 11,452.86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3,323,237.97 | 7.0827 | 23,537,497.58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2,960,000.00 | 7.0827 | 20,964,792.00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1,704,491.53 | 933,811.38 |
合计 | 1,704,491.53 | 933,811.38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362,233.48 | 10,984,369.19 |
材料费 | 1,049,361.61 | 7,470,684.66 |
折旧及摊销 | 1,748,620.72 | 5,218,341.31 |
动力费用 | 471,487.48 | 136,074.26 |
差旅费 | 2,585.79 | 122,887.15 |
其他费用 | 26,556.36 | 1,826,516.88 |
合计 | 7,660,845.44 | 25,758,873.45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660,845.44 | 25,758,873.45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5.1新设主体
名称 |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 期末净资产 | 合并日至期末净利润 |
长药(寿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2023-9-4 | 0.00 | 0.00 |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24,512,870.00 | 河北省秦皇岛市 | 河北省秦皇岛市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26,250,000.00 | 江苏省常熟市 | 江苏省常熟市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苏启澜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江苏省常熟市 | 江苏省常熟市 | 商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95,419,694.00 | 湖北省十堰市 | 湖北省十堰市 | 空心胶囊 | 52.75%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湖北省公安县 | 湖北省公安县 | 中药饮片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湖北省公安县 | 湖北省公安县 | 医药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湖北省十堰市 | 湖北省十堰市 | 中药饮片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湖北花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湖北省十堰市 | 湖北省十堰市 | 医药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湖北永瑞元医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湖北省十堰市 | 湖北省十堰市 | 医药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湖北明月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医药技术研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医药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湖北长江伟创中药城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湖北省公安县 | 湖北省公安县 | 医药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湖北健泽大 | 30,000,000 | 湖北省公安 | 湖北省公安 | 医药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 |
药房有限公司 | .00 | 县 | 县 | 下合并 | |||
湖北长江星胶囊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湖北省石首市 | 湖北省石首市 | 空心胶囊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宁夏固原市 | 宁夏固原市 | 中药饮片 | 100.00% | 设立 | |
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湖北省荆州市 | 湖北省荆州市 | 中药饮片 | 68.75% | 设立 | |
恩施明群健康医药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湖北省恩施市 | 湖北省恩施市 | 医学技术研发 | 100.00% | 设立 | |
苏州羿优智能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江苏省常熟市 | 江苏省常熟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设立 | |
湖北安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湖北省荆州市 | 湖北省荆州市 | 企业管理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夏长药江南医药全产业链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宁夏固原市 | 宁夏固原市 | 医药仓储物流 | 100.00% | 设立 | |
长药(寿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山东省潍坊市 | 山东省潍坊市 | 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单位: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47.25% | -71,323,686.94 | 762,527,095.6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470,929,760.74 | 763,440,297.41 | 3,234,370,058.15 | 1,114,864,863.60 | 505,571,684.82 | 1,620,436,548.42 | 2,241,715,798.97 | 891,490,135.24 | 3,133,205,934.21 | 1,002,066,806.34 | 302,542,102.94 | 1,304,608,909.28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035,840,927.54 | -214,663,515.20 | -214,663,515.20 | -68,036,738.32 | 1,268,718,910.91 | 154,071,036.90 | 154,071,036.90 | -472,077,370.69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 |
营企业名称 | 直接 | 间接 | 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5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1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详见附注6的披露。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以及信用等级较高的外国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本公司与客户间的贸易条款以信用交易为主,且一般要求新客户预付款或采取货到付款方式进行。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损失准备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七.5附注七.8的披露。
1.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3.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带息债务主要以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
1.4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从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67,630,273.95 | 67,630,273.95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7,630,273.95 | 67,630,273.95 | ||
应收账款融资 | 238,105.60 | 238,105.6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7,868,379.55 | 67,868,379.55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应收款项融资,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长兴盛世丰华商务有限工商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开发区明珠路1278号长兴世贸大厦A座13层1314-36室 | 企业投资 | 40,000.00 | 10.11% | 10.1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吴敏文、宁新江。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总经理罗明控制的企业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武汉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总经理罗明控制的企业 |
湖北舒惠涛社区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总经理罗明控制的企业 |
湖北金缔药业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总经理罗明控制的企业 |
湖北茉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张兰的配偶王浩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关联方还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敏文、宁新江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刘丽丽及其控制或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上述关联自然人的关系亲密的家庭成员。因数量较多且2023年未与本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在此不逐项披露。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任职公司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59,266.00 | 259,266.00 |
湖北茉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59,266.0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 | 租赁资 | 简化处理的短期 | 未纳入租赁负债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 | 增加的使用权资 |
名称 | 产种类 | 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利息支出 | 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湖北茉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809.20 | 2023年07月12日 | 2024年07月11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罗明 | 1,320.00 | 2022年05月07日 | 2026年05月07日 | 否 |
罗明、张莉 | 9,800.00 | 2021年11月19日 | 2026年11月19日 | 否 |
罗明、张莉、田良辉 | 18,950.00 | 2022年01月12日 | 2026年01月24日 | 否 |
罗明 | 760.00 | 2022年05月30日 | 2026年05月30日 | 否 |
罗明、张莉、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武汉有限公司 | 9,600.00 | 2022年02月25日 | 2026年01月25日 | 否 |
荆州市津奉药业发展有限公司 | 1,662.31 | 2019年09月03日 | 2029年08月25日 | 否 |
罗明、张莉 | 3,000.00 | 2022年01月18日 | 2026年01月16日 | 否 |
张兰 | 900.00 | 2022年03月25日 | 2023年03月24日 | 是 |
罗明、张兰 | 809.20 | 2022年07月08日 | 2023年07月07日 | 是 |
罗明、张莉、罗飞、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800.00 | 2022年01月21日 | 2024年01月20日 | 否 |
罗明、罗飞、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石首市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700.00 | 2023年05月29日 | 2024年05月29日 | 否 |
公安县民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1,840.00 | 2022年03月10日 | 2024年04月10日 | 否 |
公安县民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1,310.00 | 2022年03月10日 | 2024年04月10日 | 否 |
罗明、张莉 | 473.90 | 2023年09月25日 | 2026年09月25日 | 否 |
康跃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 2,500.00 | 2023年09月01日 | 2024年08月29日 | 否 |
刘功利 | 300.00 | 2023年09月26日 | 2024年09月25日 | 否 |
罗明 | 500.00 | 2023年12月29日 | 2024年12月28日 | 否 |
罗明 | 7,000.00 | 2022年01月27日 | 2027年01月27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291,017.39 | 4,916,461.88 |
(8) 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700,648.80 | 41,055.59 | ||
应收账款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武汉有限公司 | 6,327,928.26 | 2,091,106.75 | 6,572,584.46 | 477,216.89 |
应收账款 | 湖北好药师舒惠涛社区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7,036,882.82 | 2,723,506.68 | 5,730,064.17 | 1,152,444.29 |
应收账款 | 湖北金缔药业有限公司 | 556,918.00 | 95,728.40 | 526,118.00 | 23,167.25 |
应收账款 | 湖北茉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7,339,419.80 | 520,182.59 | 16,944,599.91 | 508,338.00 |
其他应收款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79,662,019.54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湖北金缔药业有限公司 | 506,450.00 | 92,910.00 |
合同负债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12,666.14 | 258,584.15 |
合同负债 | 湖北舒惠涛社区药房连锁有 | 32.92 | 32.92 |
限公司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原告武汉生乐科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永瑞元医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2021年,原告武汉生乐科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永瑞元医药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全自动血液流变测试仪的合同,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该案于2024年3月12日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受理立案,涉案金额7.1万元,将于2024年4月16日开庭审理。
(2)原告深圳市生命力生物保健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原告与被告一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日签订《经销合同》,约定原告授权被告一为生命力牌营业保健食品系列的经销商并由原告向被告一供货。经被告一确认,被告一尚欠原告货款共计490,158.40元。被告二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一唯一股东。诉讼请
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账款490,158.40元,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50,000.00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23年3月3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尚未判决。
(3)原告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浙江光信工程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工合同纠纷。该案已在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并于2023年11月20日开庭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
(4)原告东台市璐璐佳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三分公司、江苏双巨钢材贸易有限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该案已在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立案,并于2023年11月15日开庭审理,法院尚未判决。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因司法案件涉及诉讼共冻结银行账户51个,冻结金额为人民币3,236,161.14 元。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共解封账户11个,剩余冻结账户40个,冻结金额为 人民币2,791,961.34 元。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占用本公司所属子公司资金179,662,019.54元,截止 2024年4月28日,已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及资金占用清偿协议》解决资金占用问题,该协议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1)申请人罗新红与被申请人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仲裁案。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作出如下裁决:一、申请人与第二被申请人于2011年4月1日至2021年2月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第二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
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2017年5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的工资286988.70元。三、第二被申请人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44573.40元。
(2)原告上海蓝湖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经过审理后常熟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4日作出判决:启澜激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货款298,000.00元;启澜激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以298,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计算;江苏启澜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日自行至原告处取回已交付的晶圆激光划片机1台)。
(3)原告张末诉被告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21年7月20日判决:启澜激光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末支付53420.00元。
(4)原告武汉正泰华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22年3月9日作出判决:启澜激光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武汉正泰华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00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500,000为基数,自2020年2月18日起按照年利率16.6%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启澜激光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武汉正泰华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30000元。
(5)原告武汉新特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22年9月12日判决:启澜激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武汉新特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6,500.00元;启澜激光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武汉新特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136,5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6)十堰市郧胥工贸有限公司起诉湖北大上制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罗明、张莉借款合同纠纷案。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如下:一、大上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郧胥工贸偿还借款本金40,000,000.00元、利息及违约金(其中: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1月18日期间,以4,000万40,000,00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9%计付;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以40,000,00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15.4%计付;大上公司已偿还的1,200,000.00元应予从中扣减);
二、长江星、罗明、张莉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郧胥工贸的其他诉讼请求。大上公司、长江星、罗明、张莉与郧胥工贸进行协商,目前已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对于上述判决的欠款本金及利息由大上公司与罗明承担,与长江星、张莉无关,和解协议签订后大上公司已在逐步履行,郧胥工贸已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
(7)原告湖北创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4日作出判决:启澜激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89,2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26,760.00元。
(8)申请人湖北汇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北长江伟创中药城有限公司、罗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湖北汇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长江伟创达成调解:截至2022年3月3日长江伟创尚欠湖北汇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本金6,300,000.00元和利息880,000.00元。长江伟创应分三次将前述款项付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启澜激光尚未返还原告保证金本金6,300,000.00元,尚未支付利息880,000.00元,尚未支付诉讼费38,282.00元,合计856,277.33元。
(9)公安县财政局起诉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后调解结果为:
一、长江源下欠公安县财政局借款本金9,788,000.00元和县域经济调度资金9,451,373.29元,合计:
19,239,373.29元;还款方式为长江源于2022年6月起至2024年5月,每月28日前向原告公安县财政局偿还本金800,000.00元(最后一期偿还金额为839,373.29元);二、如长江源未按上述任一还款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公安县财政局有权对全部未还借款本金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逾期付款利息待长江源将本金偿还完毕后,双方再自行协商;四、本案案件受理费68,618.00元,由长江源承担。
(10)原告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伟创中药城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9日作出二审判决:一、撤销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2022)鄂1022民初1822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上诉人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偿还保证金16,800,0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1,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8日起至2022年1月21日按日万分之三计算为107,700元;以1,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8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按日万分之三计算为128,400.00元;以1,2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8日至2022年4月29日按日万分之三计算为164,520.00元;以16,8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8日起按日万分之三计算至实际归还之日止)及律师费500,000.00元、保全担保费17,600.00元,上诉人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审被告湖北长江伟创中药城有限公司对被上诉人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下欠上诉人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16,800,000.00元本息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四、驳回上诉人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48,754.00元,保全费5000.00元,两项合计153,754.00元,由被告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5,846.40元,其中4840.00元由上诉人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1,006.40元由被上诉人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上诉人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11)原告周明诉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河北羿珩原与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长期合作单位,后因货款事宜产生纠纷,产生债权。周明因与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债权,在与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后,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河北羿珩享有的债权转让给周明,后因还款产生纠纷,周明遂诉至法院。周明与羿珩科技于2022年1月13日达成调解:双方一致同意羿珩科技结欠周明的货款按4,000,000.00元结算,羿珩科技分7期将款项付清。
(12)原告李勇刚与被告罗明、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 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2年8月31日罗明签署《承诺书》,截止到2022年8月24日,三被告应支付 原告欠款本息合计6,565,429.52元,2022年8月31日归还。后发生还款纠纷。该案 于2022年12月1日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受理立案,涉案金额736.54万元。本 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被告罗明、湖北新 峰制药有限公司向李勇刚支付5,294,277.98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1,679.00元,财 产保全费5.000.00元均由被告罗明、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承担。 该案是罗明个人行为,公司未对其进行担保,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13)原告武汉世纪白马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经法院主持调解,武汉世纪白马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原告武汉世纪白马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共同确认截止到2023年6月16日,被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尚欠武汉世纪白马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7,470,000.00元;双方约定分期付款,分五次付清,三被告于2023年8月1日前支付1,494,000.00元、2023年10月1日前支付1,494,000.00元、2023年12月1日前支付1,494,000.00元、2024年2月1日支付1,494,000.00元、2024年4月1日支付1494000元;二、若被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有任意一期未按期履行,原告武汉世纪白马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可就剩余全部未付金额申请强制执行;三、诉讼费减半收取计38,345.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原告武汉世纪白马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自愿负担;四、原告武汉世纪白马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无其他争议。
(14)原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罗明、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4日判决如下:一、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26,404.80元;二、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货款926,404.8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标准,自2023年1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罗明、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7,919.00元,由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5,000.00元,由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负担,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保全费5,000.00元。被告罗明、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受理费、保全费承担连带支付义务。
(15)2019年,关振敏向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称为“长江源”)转帐12,000,000.00元工程保证金,后因退还保证金发生纠纷。该案于2023年3月28日在湖南省常 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受理立案,涉案金额3,000,000.00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 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长江源向关振敏支付3,000,000.00元;本案诉讼费 减半收取15,400.00元,律师费30,000.00元由长江源承担。
(16)原告宜昌国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湖北坤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件由公安县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23)鄂1022民初1557号。后经法院主持调解,调解结果:宜昌国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坤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湖北长江源制药中药健康产业园项目外墙施工合同》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解除;湖北坤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尚欠宜昌国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700,000.00元,于2024年1月20日前分六期付清;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应返还保证金500,000.00元;原告放弃利息、停工损失等诉讼请求,被告自行处理外墙质量问题,工程款支付完毕后双方的纠纷了结;若协议约定的任何一期工程款没有按时支付,视为全部债权到期,原告有权就全部债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诉讼费26,859.00元,由被告在2024年1月20日前支付给原告。
(17)原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罗明、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北神农源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6日立案,案号为(2023)鄂0105民初5601号。后经法院主持调解,调解结果:一、截至2023年5月18日,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尚欠原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5,678,164.00元,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于2023 年11 月25 日前分六期向原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付清: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1,500,000.00元、2023年7月30日前支付2,000,000.00元、2023年8月30日前支付2,500,000.00元、2023年9月30日前支付3,000,000.00元、2023年10月30日前支付3,000,000.00元、2023年11月30日前支付3,678,164.00元;二、若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有
任意一期未按照上述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则剩余全部未付款项自动到期,原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罗明对上述第一项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57,934.00元,保全费5,000.00元,合计62,934.00元由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承担,被告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62,934.00元支付给原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原告彭宣启与被告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案。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5日立案,案号为(2023)苏0581民初7441号。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启澜激光于2024年4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彭宣启拖欠工资、垫付款356,933.07元。羿珩科技于2024年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彭宣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0,000.0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5元由羿珩科技、启澜激光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元由羿珩科技负担。
(19)申请人中甄住工建设科技(湖北)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罗明、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案。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于2023年5月15日受理了本案,案号为(2023)武仲受字第000001772号,2023年7月13日组成仲裁庭。2023年7月7日江陵县人民法院冻结安博制药的3个银行账户,冻结金额3111万元。2023年8月30日,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安博制药、第二被申请人罗明就签订的《工程合作协议书》《解除协议》项下的争议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由仲裁庭依据本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结案。(二)第一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返还诚意金30,000,000元及前期资金使用费500,000元,共计30,500,000.00元。
(三)第一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利息3,483,722元。(四)第一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本案仲裁费262,268元、律师费200,000元、保全费5,000元、保函费31,113.83元,合计498,381.83元。(五)申请人,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一致确认并同意:上述第(二)(三)(四)款载明的第一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各类款项合计34,482,100元,由第一被申请人在2023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期间分七期偿还。(六)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上述第(五)款约定的首期款项5,000,000元后三日内,申请人申请法院解除对第一被申请人账户采取的保全措施。(七)如第一被申请人未按本协议第(五)款约定按期足额支付任一款项,则第一被申请人须以30,00,000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从2023年4月29日起向申请人支付滞纳金直至第一被申请人实际支付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款项之日止,且申请人有权就全部剩余欠款(包含未到期款项)及滞纳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八)申请人、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一致确认:第二被申请人对本协议项下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履行的各类还款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九)申请人放弃其他仲裁请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支付诚意金29,800,000元及前期资金使用费500,000元,公司尚未支付承担的利息、赔偿、诉讼费等8,159,719.61元。
(20)原告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与被告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罗明、张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1日立案,案号为(2023)鄂0802民初2639号。后经法院主持调解,2023年7月27日达成调解:长江丰于2023年7月31日支付截至2023年6月21日的罚息160361.94元;2024年6月21日前逐月分期偿还本金10696129.1元,并按年利率13.5%逐月支付罚息。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以其与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产生的应收账款继续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其32条胶囊自动生产线动产继续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罗明、张莉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正在履行中。
(21)原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与被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石首市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
公司、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武汉有限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罗明、张莉、田良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3年11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署和解协议,各方共同请求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和解协议内容制作民事调解书。2023年11月30日,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支付了16,278,621.41元,其中,借款本金39,183.84元,截止2023年11月29日的利息15,571,750.72元,诉讼费517,255.5元,律师费150,431.3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正在履行中。
(22)原告武汉天创众鑫模型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2023年11月27日经法院主持庭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具体如下:(1)被告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向原告武汉天创众鑫模型设计有限公司支付合同尾款144,000元,此款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付清;(2)如被告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未按期支付合同尾款,则被告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还需向原告武汉天创众鑫模型设计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4400元、诉讼费1751元、保全费1320元,原告武汉天创众鑫模型设计有限公司有权就上述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原告武汉天创众鑫模型设计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4)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751元、保全费1320元,由原告武汉天创众鑫模型设计有限公司负担。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履行完毕。
(23)原告湖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追偿权纠纷。2022年3月20日,新峰制药与中小微融资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中小微融资公司为新峰制药代偿借款后有权向新峰制药追偿。中小微融资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代偿借款4,000,000.00元。该案于2023年11月21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受理立案,涉案金额4,000,000.00元。2024年1月29日判决如下:新峰制药向中小微融资公司偿还代偿款4,000,0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长江星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4)原告安徽涡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中化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药控股的合同纠纷。2022年9月13日,安徽涡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涡河”)与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制药”)、中化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协议,安徽涡河按照协议约定向安博制药支付保证金3000万元,长药控股为安博制药退款提供担保,后续发生退款纠纷。该案于2023年12月13日在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受理立案,涉案金额3058.8万元。2024年4月11日判决安博制药退还安徽涡河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向安徽涡河支付诉讼财产保全保险费用24,800.00元、律师费280,000.00元及差旅费7,325.02元,长药控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中化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履约保证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在安博制药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191,800.00元及保全费5,000.00元由安博制药、长药控股负担。
(25)原告固原市原州区汇泉厨具销售中心与被告宁夏长药良生例药有限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2021年,原告固原市原州区汇泉厨具销售中心与宁夏长药良生例药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厨房设备的合同,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该案于2024年3月7日在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受理立案,涉案金额48.09万元。2024年4月8日双方达成调解,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前向固原市原州区汇泉厨具销售中心支付280883.6元,如逾期未支付,则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向固原市原州区汇泉厨具销售中心支付厨房设备款280883.6元、违约金200000元,共计480883.6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257元、保全费2924元、保险费961.77元由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负担。
(26) 原告天恩集团(宜昌)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长江伟创中药城有限公司、被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一、原
告天恩集团(宜昌)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4月2日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于2021年12月8日解除,被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天恩集团(宜昌)建设有限公司履行合同解除补偿款2,000,000.00元;二、被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天恩集团(宜昌)建设有限公司原合同履约保证金15,000,000.00元,上述一、二项合计金额17,000,000.00元,按月息
1.2%从2021年12月1日开始计算利息直至清偿完毕,该款由被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还款2,000,000.00元及同期利息,从2022年2月15日开始逐月还款2,000,000.00元及同期利息,最后一期还款金额为300,000.00元及同期利息;三、被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后,原告天恩集团(宜昌)建设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终止。案件受理费130,476.00元,减半收取65,238.00元,由原告天恩集团(宜昌)建设有限公司负担,被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则由被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2024年3月29日,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天恩集团(宜昌)建设有限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长江星分19个月向原告天恩集团(宜昌)建设有限公司支付本金及利息合计11,630,000.00元。
(27)原告刘冠麟与被告湖北坤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俞海军、罗明、湖北长江伟创中药城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2020年,刘冠麟向湖北长江伟创中药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1100万元,后续发生退款纠纷。该案于2023年10月20日在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受理立案,涉案金额360.19万元。2023年12月8日判决被告坤旭公司、长江大药房、俞海军、罗明、伟创公司偿还原告刘冠麟人民币共1082938.25元。由伟创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5342.23元及诉讼保全费5000元。五被告已于2024年2月5日履行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目前该案已经结案。
(28)原告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伟创中药城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罗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与长江大药房、长江伟创、长江星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2 年10月31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鄂10民终235号《民事调解书》。 因乙方未按判决履行义务,甲方依法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止 2023年11月28日乙方一、二、三应偿还工程保证金9490万元,截止2022年7月13 日上述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为3,043,367.5元,应支付诉讼费275867元、保全费、担 保费76390元,合计:98,295,624.5元。现经四方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1、乙方于2024年12月30日前分期付清全部应偿还的工程保证金。 2、乙方于2022年7月13日后支付上述工程履约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以该笔资 金实际占用的时间为准(自2022年7月13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利率按年化
5.5% 计算;如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上述保证金,则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LPR 的2倍计算;于2024年12月30日前付清。 3、本和解协议签订后,迟延履行金不再计算。 4、如乙方未按照本和解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款项,甲方有权依据原判 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5、本协议书经四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及甲方收到第一笔款(1500万元)之日起生效。 目前,已经向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支付32,000,000.00元,其中30,000,000.00元用于兑付 长江星向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30,000,000.00元商业承兑汇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95,773.28 | |
1至2年 | 495,773.28 | |
合计 | 495,773.28 | 495,773.2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95,773.28 | 100.00% | 49,577.33 | 10.00% | 446,195.95 | 495,773.28 | 100.00% | 24,788.66 | 5.00% | 470,984.62 |
其中: | ||||||||||
组合1 | 495,773.28 | 100.00% | 49,577.33 | 10.00% | 446,195.95 | 495,773.28 | 100.00% | 24,788.66 | 5.00% | 470,984.62 |
合计 | 495,773.28 | 100.00% | 49,577.33 | 10.00% | 446,195.95 | 495,773.28 | 100.00% | 24,788.66 | 5.00% | 470,984.6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2年 | 495,773.28 | 49,577.33 | 10.00% |
合计 | 495,773.28 | 49,577.3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4,788.66 | 24,788.67 | 49,577.33 | |||
合计 | 24,788.66 | 24,788.67 | 49,577.3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 |
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
性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495,773.28 | 495,773.28 | 100.00% | 49,577.33 | |
合计 | 495,773.28 | 495,773.28 | 100.00% | 49,577.33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6,958,200.00 | 24,196,727.14 |
合计 | 6,958,200.00 | 24,196,727.14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6,951,000.00 | 25,409,554.88 |
保证金及押金 | 8,000.00 | 8,000.00 |
合计 | 6,959,000.00 | 25,417,554.88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950,000.00 | 24,417,554.88 |
1至2年 | 9,000.00 | 1,000,000.00 |
合计 | 6,959,000.00 | 25,417,554.88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959,000.00 | 100.00% | 800.00 | 11.50% | 6,958,200.00 | 25,417,554.88 | 100.00% | 1,220,827.74 | 4.80% | 24,196,727.14 |
其中: |
组合1 | 6,959,000.00 | 100.00% | 800.00 | 11.50% | 6,958,200.00 | 25,417,554.88 | 100.00% | 1,220,827.74 | 4.80% | |
合计 | 6,959,000.00 | 100.00% | 800.00 | 11.50% | 6,958,200.00 | 25,417,554.88 | 100.00% | 1,220,827.74 | 4.80% | 24,196,727.1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第一阶段 | 6,959,000.00 | 800.00 | |
合计 | 6,959,000.00 | 80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220,827.74 | 1,220,827.7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转回 | 1,220,027.74 | 1,220,027.74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800.00 | 800.0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第一阶段 | 1,220,827.74 | 1,220,027.74 | 800.00 | |||
合计 | 1,220,827.74 | 1,220,027.74 | 8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往来款 | 6,950,000.00 | 1年以内 | 99.88% | |
单位二 | 往来款 | 1,000.00 | 1-2年 | 0.01% | |
单位三 | 押金 | 8,000.00 | 1-2年 | 0.11% | 800.00 |
合计 | 6,959,000.00 | 100.00% | 800.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140,390,402.53 | 611,597,100.00 | 1,528,793,302.53 | 2,140,390,402.53 | 534,001,922.91 | 1,606,388,479.62 |
合计 | 2,140,390,402.53 | 611,597,100.00 | 1,528,793,302.53 | 2,140,390,402.53 | 534,001,922.91 | 1,606,388,479.62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42,595,177.09 | 534,001,922.91 | 77,595,177.09 | 65,000,000.00 | 611,597,100.00 | |||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 | 1,413,793,302.53 | 1,413,793,302.53 |
司 | ||||||||
宁夏长药良生制药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合计 | 1,606,388,479.62 | 534,001,922.91 | 77,595,177.09 | 1,528,793,302.53 | 611,597,1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11,276.94 | 1,511,276.87 | ||
其他业务 | 62,591.08 | 62,591.08 | 1,875,173.38 | 1,987,674.55 |
合计 | 62,591.08 | 62,591.08 | 3,386,450.32 | 3,498,951.42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0,042,213.80 | |
合计 | -30,042,213.80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78,554.7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10,108.6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7,630,273.9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300,751.6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1,945,559.00 | |
合计 | 26,672,626.8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1.65% | -1.7288 | -1.728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7.01% | -1.8049 | -1.8049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