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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荣兆业: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中兴华所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中兴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4年2月22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兴华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可中兴华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2月23日,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所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了年报审计工作的事前沟通,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和确定年报审

计工作计划及安排,包括现场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审计策略、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的事项。

(三)2024年4月16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与中兴华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初审意见进行沟通。

(四)2024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终稿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再次沟通确认,沟通事项包括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审计关注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措施、关于年度财务报表的最终审计意见等,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的其他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末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始终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职称,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中兴华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其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作出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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