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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荣兆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809,095,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1,036,486.43元,2023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制度规则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起到较好的风险防控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5,500万元,其中与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与广东热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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