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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农: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唐林林)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在2023年的工作中,独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唐林林,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现任中泓晟泰企业重整顾问(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等。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3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1次,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5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本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 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唐林林826001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与建设性意见,关注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3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勤勉尽责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核各项提案。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88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4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00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并出席了全部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在工作中严谨履行职责,对每个季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及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理财产品情况、审计部工作总结及计划等进行监督,并且对公司定期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计提资产减值、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会计政策变更、聘任财务负责人和审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审查,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了全部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在工作中严谨履行职责,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情况、2023年度经营目标及考核方案、选举主任委员等事项进行审查,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在工作中严谨履行职责,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查,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组织多次讨论会议,本人出席并认真听取关于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的汇报以及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等,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1、2023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阅相关董事会议案,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履职,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2023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推动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23年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回答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

4、2023年本人自觉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上述机构、公司、保荐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本人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及办公场所,并由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他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2023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全面、真实地提供信息,虚心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发表意见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参与讨论了公司的重大事项,在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后,依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审慎发表意见。2023年度本人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均为同意意见。

2023年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1、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6月5日1、对《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1、对《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同意
见; 6、对《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9、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6月5日1、对《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对《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7月30日1、对《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对《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8月15日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8月28日1、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2023年12月22日1、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查意见。同意

(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

1.1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子公司广州金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发展生猪养殖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公平、公正,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1.2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预计的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定期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

经核查,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内控制度合理、健全、有效。公司的内部控制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在内控制度建设及经营管控方面较为规范和完善。

4、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5、董事会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5.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核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符合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5.2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公司聘任钱子龙先生、陈文彬先生、翟卫兵先生、邵定勇先生、唐飞兵先生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法定程序,所聘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其经验可以胜任所聘任工作,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1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结果相符,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6.2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是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的津贴已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未从公司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三)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五)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密切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勤勉履职,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唐林林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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