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农”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金新农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0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7,056,85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98元,共计募集资金699,999,998.88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943,396.2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92,056,602.6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2年8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76,468.7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9,380,133.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8-3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8,938.0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7,093.76 |
项目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21.11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139.44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599.8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0,233.20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820.9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39,525.74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9,525.74 | |
差异 | G=E-F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8月25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9月7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广东天种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种)作为共同一方,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9月7日,公司、广东天种作为共同一方,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遵照上述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开户单位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开户单位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明支行 |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1020800040076241 | 245,397,940.74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广东天种牧业有限公司 | 774476100147 | 103,556,035.3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广东天种牧业有限公司 | 443066175013006157304 | 46,303,397.48 | |
合计 | 395,257,373.52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无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金新农2023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验【2024】8-312号),认为金新农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新农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验【2024】8-312号),并通过取得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主要合同以及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以及公司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68,938.0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39.4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233.2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一期) | 否 | 33,446.00 | 33,446.00 | 3,077.21 | 9,843.16 | 29.43 | 2025年6月 | 59.22 | 否 | 否 |
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二期) | 否 | 15,554.00 | 15,554.00 | 62.23 | 452.03 | 2.91 | 2025年6月 | 0.00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1,000.00 | 21,000.00 | 0.00 | 19,938.01 | 【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70,000.00 | 70,000.00 | 3,139.44 | 30,233.2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本年度生猪养殖行业供过于求,生猪价格持续低迷,致使行业各养殖企业陷入亏损,继续建设猪场增加产能,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公司亏损,基于市场环境变化,结合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延期建设剩余生猪养殖场。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一期)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建成一个商品猪场,刚建成的商品猪场陆续投产但未全部满产,故本期实现的收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变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调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投入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一期)的可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4,383.25万元,投入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 |
养殖项目(二期)的可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388.00万元。2022年
月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
月
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491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一期)先期投入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4日完成置换,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二期)先期投入资金已于2022年
月
日完成置换。
养殖项目(二期)的可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388.00万元。2022年10月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9月20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491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一期)先期投入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4日完成置换,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二期)先期投入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7日完成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限延期至2025年6月,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部分资金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暂未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7.0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68,938.01万元,不足部分减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将募集资金19,938.0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投资进度100.00%。(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 |||
林施婷 | 刘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