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采取查阅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三会文件、内控审计报告等;访谈公司高管人员等方式,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方面;业务层面包含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生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外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风险、资金风险、采购业务风险、销售业务风险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重要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缺陷分类
1、按照内部控制缺陷成因或来源,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设计缺陷,是指公司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存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按已设计的控制措施执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设计缺陷:
(1)不能实现既定的控制目标;
(2)关键控制点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
(3)控制措施成本过高,远远大于预期效益。
运行缺陷,设计合理且适当的内部控制由于运行不当,包括未按设计的方式或意图运行、运行的时间或频率不当、没有得到一贯有效运行、执行人员缺乏必要授权或专业胜任能力等,无法有效实现控制目标。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运行缺陷:
(1)未执行或未有效执行有关的控制措施;
(2)未按授予的权限执行;
(3)不能及时提供已遵守内部控制的有效证据。
2、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不会严重影响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管理层的充分关注。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按照具体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具体表现形式,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的总体认定标准
按照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报告目标和其他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的具体表现形式,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别制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列示如下(按照孰低原则):
一般缺陷:
①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②错报金额<净利润的5%(绝对值);
③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
①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5%;
②净利润的5%(绝对值)≤错报金额<净利润的10%(绝对值);
③资产总额的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0%。重大缺陷:
①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5%;
②错报金额≥净利润的10%(绝对值);
③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0%。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相对应的缺陷:
缺陷程度
缺陷程度 | 缺陷迹象 |
重大缺陷 |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一般缺陷 |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主要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目标、合规目标等)的内部控制。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列示如下: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相对应的缺陷:
缺陷程度 | 缺陷迹象 |
重大缺陷 | ①内部控制环境无效;②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③违规泄露对外投资、资产重组等重大内幕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④重大事项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⑤外部审计机构认为公司存在其他重大缺陷的情况。 |
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 | ①未经授权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资产处置、关联交易;②公司核心岗位权责不清,人员严重流失的情况;③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对公司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④外部审计机构认为公司存在其他重要缺陷的情况。 |
一般缺陷 |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四、内部控制总体执行情况
(一)控制环境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治理架构与组织结构和相关控制制度,重视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在业务管理、资金管理、会计系统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信息沟通与披露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治理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要求,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形成权力机构、经营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机构的运行规则、相互间的协调约束和内部监督及控制机制,使公司成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随着外部环境变化、法律法规的变化、组织结构的调整等,2023年度公司对证券事务各项制度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修订,提高制度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更好地适应组织内外环境的变化。
2、组织架构
2023年公司持续夯实打造组织领导力体系,通过锤炼夯实组织架构,持续优化内部结构,促使管理效率大幅提升。
3、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战略研究和制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总经理负责战略目标的具体落实、具体计划的执行、监控与评价管理。
4、人力资源
公司坚持人才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公司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通过领导力体系观察群及七个测评维度,进行季度滚动考核;同时结合行业发展,拟定全员共享机制,各实体单位全体成员通过诚实劳动、勤奋工作,按盈利的一定比例参与共享,调动全体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创造价值。
5、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依法纳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环境保护、节能环保和员工权益保护方面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实现公司发展和社会和谐。
6、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持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凝练企业文化内核,打造真正金新农人安身立命之所,通过诚实劳动、勤奋工作创造价值,形成无边界、高速度、竭尽全力的工作作风。
(二)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防范意识强,注重事前风险识别,对重大经营决策均进行可行性分析、组织专题会议、听取各方意见,从而对公司所面临的经营、财务、行业、市场风险等进行充分评估。同时,公司结合市场状况和业务开拓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措施。
(三)风险控制
公司有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对公司财务结构的确定、筹资结构的安排、筹资成本的估算和筹资的偿还计划等基本做到事先评估、事中监督、事后考核;设立了专门的投资委员会,对各种投资都要作可行性研究并根据项目和金额大小确定审批权限,对投后及时进行评估,及时跟进投资项目的效益,通过一系列的管理规定来规范和控制风险。
1、资金活动
(1)货币资金
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形成了严格的资金审批授权程序,规范了公司投资、筹资和经营活动,有效地防范了资金流动风险。
公司通过信息系统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分离办理货币资金的不兼容岗位,相关机构和人员相互制约;规范了资金支出授权管理、资金收入控制、资金收支信息控制、资金调度及资金运作授权管理、借贷及担保授权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等相关程序。
(2)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等事项,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实际管理募集资金过程中,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建立三方监管制度,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台账管理,并定期对账目进行核对,公司内审按证监会要求每个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募集资金使用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违反募集资金相关规定的行为。
(3)筹资、投资活动资金部根据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筹资方案的制订、审批和执行。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并不断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证券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投资行为的决策审批权限和程序、具体的实施管理及相关信息的报告与披露进行了规范。
2、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从采购申请、审批、供应商选择、购买、合同、验收、付款、采购后评估等环节明确了采购各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规范了采购业务的操作,防范采购环节存在的风险。
公司实行集采机制,通过梳理采购部门管理职能,并严格参照公司各项制度执行,强化计划的审批及执行考评,通过对重要原料历史行情的分析,把握原料
价格变动,在保证采购质量标准与要求的前提下控制采购成本。
3、资产管理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对公司的各类财产进行针对性的保护,对处置资产的行为设置明确的授权限制。报告期内,集团内的资产交叉盘点、内部审计现场资产盘点等都保证了对公司财产的保护和控制,公司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健全。
4、销售业务公司根据饲料、养殖业务特点,制定了销售业务相关的销售定价、促销管理、业务人员薪酬及费用报销等一系列销售管理制度或规定,以及明确的销售、发货、收款等流程,重点对销售回款进行了风险控制。公司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制度》,针对客户经营与财务状况,建立了信用风险模型,另外通过授信、担保控制应收账款风险。
在销售业务合规管理方面,建立了客户管理、销售合同管理、销售过程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对销售合同业务办理、审批建立适当的授权;在发货环节加强销售部门与存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保卫部门的销售信息传递和审核,确保发货环节规范、无误;同时对销售业务的发票、单据的保管、使用、传递、作废、重新开具作出明确规定,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5、研究与开发
公司持续开展科技研发,拥有通过CNAS认证的中心实验室(分析检测中心),负责搭建公司科研创新平台,创建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模式,以及建立养殖全产业链技术服务体系,具体负责公司产品研发,配方优化,质量管理,种猪选育,养殖健康管理,生物安全防控,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饲料、食品、疫病、肉品质等分析检测,以及为各分子公司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等。
6、工程项目
公司成立了规划运营中心,并在工程项目预算、工程项目招标造价、工程项目决算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方面形成了一套完善流程。公司合理设置了工程项目相关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另外公司利用审计的独立性,在审计部门设置专门的造价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立项、预算、招投标、造价、建设、验收、竣工决算等环节进行及时审核和监督,强化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监控,确保质量、进度、资金安全。
7、担保业务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并不断完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及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公司建立了担保的授权和审批制度,对被担保方进行调查评估确保符合担保条件,担保期间对担保合同进行日常管理,定期监测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公司严格执行担保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要求,并通过反担保措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8、财务报告
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及时和有效,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做到财务报告编制、信息披露审核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财务核算系统和报表编制系统,实现财务信息化,优化业务流程和核算流程,明确业务财务、共享中心、合规部的工作职责划分,其中业务财务负责往来对账、银行流水导入、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收入确认、结转成本、报表审核,共享中心负责业务核算及单体财务报表编制和审核,合规部负责合并报表编制、审核和信息披露等工作。
财务中心按照管理需求定期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并通过定期会议等形式对分析报告的内容予以完善,充分利用财务报告反映的综合信息,全面分析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支撑。
9、全面预算
公司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管理体系及各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权限、授权批准程序和工作协调机制,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实行全面预算管理,预算控制嵌入KPI考核指标,强化了预算的执行力度。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相互配合,从制度到流程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预算管理体系。通过预算将公司未来的收入、成本、现金流等以计划的形式具体、系统地反映出来,以便有效地
组织与协调全部的经营活动,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10、合同管理公司对合同业务实施统一规范化管理,明确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争议的处理,完善合同管理分级授权审批管理机制,强化对合同签署和执行的内部控制。公司重视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实行合同全过程封闭管理,防范和降低了公司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开发了档案管理系统,对所有合同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统计、分类、归档,确保合同资料的完整性、安全性。
(四)信息与沟通为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外部之间有效沟通,公司设立了OA办公系统、SAP管理系统、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
为加强公司集团管理信息化建设,公司建立了包括SAPSuitForHana全业务系统、OA自动化办公系统、资金管理系统、智慧农场3.0系统、财务共享报账平台、成本核算系统等整体信息化体系,实现了集团及分子公司信息系统的统一、业务活动与会计核算的有效衔接,在企业管理中充分运用数字化管理思维,提升企业数字化办公效率,提升经营决策分析效果。
对于信息披露的管理,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事务方面的制度,加强了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序、责任划分、保密措施、档案的管理,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内部监督
集团总部在公司战略规划、考核责任、目标确定、投资与资产管理、项目管理、技术与研发管理、财务控制、人力资源规划与人事任免、公共关系等方面对分子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实行集中采购、集中资金调度,分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由股份公司任命。
公司审计部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
司章程》,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配备了专职人员,通过开展常规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对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是否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运作进行审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销售、采购、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重要经营环节的情况进行审计,并提出书面审计报告,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营管理层报告,以便及时作出处理并跟踪反馈处理结果。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新农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在各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8-310号)。2023年度,公司出具的《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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