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14:1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放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否则对相关议案的表决视为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电北路18号金新农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00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 |
5.00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6.00 |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8.0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
9.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10.00 |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 √ |
11.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 √ |
发行股票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或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3、议案10、1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他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作《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4:00送达)。
2、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电北路18号金新农大厦16楼)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丽娜电 话:0755-27166108/13610162103 传 真:0755-27166396邮箱:jxntech@kingsino.cn
5、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8
2、投票简称:金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00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 | |||
5.00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
6.00 |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8.0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 |||
9.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10.00 |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 √ | |||
11.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