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代码:000525 |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 公告编号:2024-025 |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晓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表决 |
5票 | 0 票 | 0票 | 不适用 |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表决 |
5票 | 0 票 | 0票 | 不适用 |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9,862,963,239.8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878,819,135.76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32,236,356.18元,利润总额-536,491,122.2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9,116,496.12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表决 |
5票 | 0 票 | 0票 | 不适用 |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056,496.12元,母公司2023年度报表净利润151,067,123.7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母公司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3,445,619,105.53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151,067,123.75元,本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减去2023年发放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94,551,981.78元,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表决 |
5票 | 0 票 | 0票 | 不适用 |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冲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278,694,802.84元、冲回计提预计负债139,507,468.15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后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表决 |
5票 | 0 票 | 0票 | 不适用 |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有关事项鉴证工作等,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表决 |
5票 | 0 票 | 0票 | 不适用 |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2023年度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重大缺陷的确认及整改;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表决 |
5票 | 0 票 | 0票 | 不适用 |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同地区、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姓名 | 职务 | 2023年从公司获得的薪酬(万元) | 备注 |
杨 秀 | 董事长 | 30.42 | 现任 |
杨春华 | 副董事长 | 75.80 | 现任 |
赵富明 | 董事、总经理 | 81.80 | 现任 |
卢玉刚 | 董事 | 71.80 | 现任 |
王金山 | 董事 | 82.80 | 现任 |
王文魁 | 董事 | 26.80 | 现任 |
吴学民 | 独立董事 | 10.00 | 现任 |
冯丽艳 | 独立董事 | 10.00 | 现任 |
严 震 | 独立董事 | 10.00 | 现任 |
杨晓生 | 监事会主席 | 41.80 | 现任 |
吴 焘 | 监事 | 25.20 | 现任 |
姓名
姓名 | 职务 | 2023年从公司获得的薪酬(万元) | 备注 |
陈洪龙 | 监事 | 26.20 | 现任 |
方红新 | 职工监事 | 22.60 | 现任 |
夏小云 | 职工监事 | 18.30 | 现任 |
王红明 | 副总经理 | 50.80 | 现任 |
张兰平 | 副总经理 | 82.80 | 现任 |
吴钟录 | 副总经理 | 63.80 | 现任 |
吴 敏 | 副总经理 | 55.80 | 现任 |
王国平 | 副总经理 | 58.80 | 现任 |
陈志忠 | 副总经理 | 70.80 | 现任 |
赵 勇 | 财务总监 | 37.80 | 现任 |
王 露 | 董事会秘书 | 21.80 | 现任 |
本次监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并通过仅指对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同意。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2023年度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表决 |
0票 | 0 票 | 0票 | 5票 |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经综合平衡后,确定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为325,000万元,在额度内循环使用,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确定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表决 |
5票 | 0 票 | 0票 | 不适用 |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04,339.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表决 |
5票 | 0 票 | 0票 | 不适用 |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17号》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该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报表没有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表决 |
5票 | 0 票 | 0票 | 不适用 |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65,427,441.31元,公司实收股本为580,772,873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表决 |
5票 | 0 票 | 0票 | 不适用 |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证券法》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表决 |
5票 | 0 票 | 0票 | 不适用 |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
监 事 会 |
202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