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029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的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7.00元,共计募集资金173,8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115.7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57,734.2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1.0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5,033.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0-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55,033.16 |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7,392.12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B2 | 60,000.00 | |
购买理财产品 | B3 | 56,4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B4 | 531.39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7,911.98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 C2 | 71,173.49 | |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C3 | 60,000.00 | |
购买理财产品 | C4 | 36,000.00 | |
赎回理财产品 | C5 | 80,4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C6 | 1,450.95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5,304.10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D2=B2+C2-C3 | 71,173.49 | |
购买理财产品 | D3=B3+C4-C5 | 12,0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D4=B4+C6 | 1,982.3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 | 8,537.9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8,537.90 | |
差异 |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力)、四川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力)、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循环)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3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天力、四川天力、天力循环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本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人民路支行 | 53770188000061836 | 24,921,799.07 | |
本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营业部 | 8111101012701523333 | 3,536.62 | |
安徽天力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路支行 | 1305016119200198630 | 400,895.66 | |
四川天力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 | 11710078801700002068 | 26,798,381.39 | |
天力循环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 371909278210336 | 33,254,415.00 | |
合 计 | 85,379,027.74 |
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人民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分别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下属支行,其签署的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名义对外签署
(三)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理财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 | 收益起止日期 |
本公司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世纪证券固定收益凭证“世纪稳盈”T16号 | 本金保障 | 40,000,000.00 | 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2月20日 |
安徽天力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13952期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6月5日 |
安徽天力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财通证券财运通198号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 30,000,000.00 | 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 |
合 计 | 120,000,00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 经2022年9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
1)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9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亿元投资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7亿元投资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
(2) 经2023年9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
1)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1,173.49万元。
2)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20亿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由于市场环境变化,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难以实现原市场环境下可行性分析预期目标,公司决定终止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终止后,该项目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投资新的项目或需要资金支付时再行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公司相关人员操作失误将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支出600.02万元,经公司管理层自查,已原路退回至募集资金账户。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5,033.1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911.9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5,304.1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 | 否 | 62,845.34 | 62,845.34 | 1,579.53 | 2,355.43 | 3.7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 | 否 | 20,800.32 | 20,800.32 | 6,811.49 | 9,665.06 | 46.47 | 2023年12月 | 未实现效益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83,645.66 | 83,645.66 | 8,391.02 | 12,020.49 | 14.37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 | 是 | 38,732.95 | 24,554.79 | 36,427.20 | 94.05 | 2023年12月 | 未实现效益 | 否 | 否 |
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 是 | 20,000.00 | 4,966.17 | 16,856.41 | 84.28 | 2023年6月 | -12,652.90 | 否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 58,732.95 | 29,520.96 | 53,283.61 | 90.72 | ||||||
合 计 | 83,645.66 | 142,378.61 | 37,911.98 | 65,304.10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均于2023年12月转固,尚未实现效益; 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该募投项目于2023年5月份转固,由于2023年碳酸锂价格总体下跌的趋势,故暂未达到预定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经2022年9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亿元投资年产一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7亿元投资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两个项目投入及进展情况详见上表列示明细; 经2023年9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20亿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2022年9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855,954.72元置换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6,135,200.00元及支付的发行费用 6,720,754.72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50 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2023年9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1,173.49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经2023年9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20亿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已转固的募投项目暂未进行验收,存在应付未付款项,节余金额暂无法确定。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公司相关人员操作失误将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支出600.02万元,经公司管理层自查,已原路退回至募集资金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