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建辉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建辉,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羊城晚报社会计师,岭南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助理,光领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派驻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本报告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参加了应出
席的全部董事会会议,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本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次数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 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投票 情况 |
14 | 3 | 0 | 3 | 0 | 全部同意 |
2、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分别是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股 东大会次数 | 本年度应参加 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备注 |
5 | 1 | 0 | 因个人原因未出席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参加了应出席的全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 本年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审计委员会 | 1 | 1 | 0 | 0 |
本人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3月24日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及内审部门工作计划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1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2023年1月13日 | 1、审议《2022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部门《2022年工作总结》、《2023年工作计划》。 | 了解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2022年度报告编 |
2、公司财务工作人员、审计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沟通审计的时间计划、范围、重点风险问题等。 | 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监督核查披露信息。 |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调研对公司在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内控制度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工作进展进行深入了解,督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监控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并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运行情况正常,未发现因关联交易、内幕交易等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况,公司建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等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信息披露较为及时、完整、准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资料核查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更
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六)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3年任期内,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的独立意见:
1、2023年3月8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公司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21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其它事项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一直秉承诚信、勤勉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同时注意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非常感谢公司及公司股东对本人的信任,预祝公司能够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李建辉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李建辉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