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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江技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吉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作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8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罗吉华88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二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22年日常管理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对公司内控方面的主要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使公司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同时,加强对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相关问题的关注,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设立的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决策、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其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重大事

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2、作为公司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本人与其他委员一起讨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和行业上下游的投资项目,并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产业基金投资进展情况等,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3、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自任职以来,本人与其他委员一起审阅会计报表,并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等,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2023年度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4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罗吉华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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