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194号 |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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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1-4 |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五层519A [100071]电话:86 (10) 6827 8880 传真:86 (10) 6823 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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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194号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雪制药)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2024年4月29日出具了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634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在执行香雪制药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以香雪制药2023年度合并收入的0.8%计算了上述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1,800.00万元,并将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分配至各组成部分。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如附注十六(一)前期会计差错所述,香雪制药本期自查,对2021年年初数、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3季报中涉及生物岛相关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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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行了差错更正,更正后2023年期末生物岛2号地块项目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余额为203,027.28万元。由于该项目不可控因素变化和建造主体变化导致核算资料不完整等的影响,我们无法对其中部分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余额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存在与之相关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非标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2021年3月,香雪制药与控股股东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昆仑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昆仑投资将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协和精准医疗有限公司”、简称“协和精准”)100%股权转让给香雪制药,2021年4月28日,协和精准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经香雪制药自查发现,上述交易完成时点,协和精准在建工程部分中有5.91亿元、以及与此款项相关的以及土地价值为依据计提的1.53亿元的利息进行了资本化,合计7.44亿元。上述款项是昆仑投资用于支付其取得生物岛项目的支出及资金利息、资产过户诉讼执行款等费用支出,非实际工程款,列示在“在建工程”不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现进行调整。
经过香雪制药自查发现,在上述交易完成时点之前,香雪制药合计向生物岛酒店相关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3.26亿元,上述支付的工程款资金是代付工程款,列示在香雪制药“在建工程”不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应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并按香雪制药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费用,现进行调整。2023年度公司对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年初数进行差错更正,因该更正事项中,我们除对已诉讼判决确定的工程、诉讼经法院调解签定和解协议确定的金额、部分造价审计确定的工程等外,尚有部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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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其准确性进行恰当确认,我们也无法确定是否存在与之相关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2.根据审计准则发表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1)关于重要性的判断
保留事项中涉及的“由于该项目不可控因素变化和建造主体变化导致核算资料不完整等的影响,我们无法对其中部分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余额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存在与之相关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与我们确定的重要性水平1,800万元相比,对香雪制药合并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
(2)关于广泛性的判断
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报表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是重大的,不涉及香雪制药的主营业务,虽然受影响的金额重大,但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账户产生影响,同时香雪制药管理层对该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这些披露能够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因而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广泛性。
三、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程度
我们认为,上述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香雪制药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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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是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合理估计上述事项对香雪制药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潜在影响。
本专项说明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无关。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潘红卫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聂美容 |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