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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江技术: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4)第51002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技术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4年4月29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4]510023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涉及大额资金往来的事项

银江技术公司2023年度向杭州翎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翎投科技)转出资金累计51,823.66 万元(呈现季末资金流入,季初资金流出),年末余额1,308.54 万元。部分资金由募投专户转出至第三方再由第三方转入翎投科技。银江技术公司已在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披露与翎投科技的资金往来事项。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银江技术公司与翎投科技之间发生大额资金往来的真实目的和性质、两者之间存在何种关联关系,以及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成本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 2 页 共 3 页

银江技术公司2023年度涉及诉讼判决书显示,银江技术公司部分案涉供应商诉请的工程款、服务费金额与银江技术公司已确认的应付款存在较大差异,银江技术公司未能对相关项目成本费用差异作出合理解释,我们也无法确定其他项目是否存在类似情形。

针对上述异常情形,我们实施了合同及凭证检查、函证、询问、实地察看、银行账户资金流水查阅及交易对手背景信息公开查询和访谈等审计程序,但仍无法取得满意的审计证据来判断这些交易的真实性及商业合理性,也无法判断工程项目成本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因此,我们不能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事项涉及会计处理进行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以及对财务报表和信息披露的影响。

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确定重要性,由于银江技术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实体,我们采用银江技术公司2023年度审计后的合并净利润为-23,597.11万元为基准,按5%的比例计算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层面的重要性水平金额为1,180万元,重要性水平的确认方法与上年无变化。

(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第 3 页 共 3 页

由于我们无法获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以合理确定对银江技术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故无法确定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银江技术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具体金额。

四、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中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依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能够确定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形

我们无法确定银江技术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五、使用目的

本专项说明仅供银江技术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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