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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江技术:关于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并已整改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0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并已整改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6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888,888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每股7.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3.60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含税)13,499,999.9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86,499,993.6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51000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3,984,711.62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600.00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尚未转回的金额213,200,066.2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57,967,864.62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986,499,993.68
减:转账手续费5,748.4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6,000,000.00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
募投项目支出金额83,984,711.62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转入非募集资金账户金额142,666,957.20
以预付款方式支出的金额【注】28,720,973.25
认定不属于募投项目支出金额93,352,468.02
加:募集资金利息3,894,246.22
非募集资金账户转回募集资金专户金额52,304,483.21
募集资金余额357,967,864.62

注:以预付款方式支出的金额指募投账户支出金额扣减供应商回流至非募集资金账户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将募集资金账户通过供应商回流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将募集资金通过23家供应商回流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发生额为142,666,957.20元,全部用于公司一般性经营资金所需。上述交易与募投项目无关,需要转回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前已转回52,304,483.21元。

2、预付款时间较长

募集资金账户支出金额中有28,720,973.25元预付款时间较长,截至2023年末无相关资产到账,该部分资金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3、募集资金用于认定为不属于募投项目的支出

公司本年度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账户购买非募投项目情况,主要为采购非募投项目使用的硬件、软件及非募投地点的装修等,累计金额为93,352,468.02元。该部分资金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4、坐扣的发行税费需转回

2023年4月,中泰证券账户收到银江技术本次募集资金金额999,999,993.60元,中泰证券在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3,499,999.92元(含增值税额764,150.94元)后,将余额986,499,993.68元汇入银江技术指定的募集资金账户中。按照规定,发行税费不能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因此发行税费764,150.94元在券商坐扣后,应当用公司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因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况尚需以公司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合计为213,200,066.20元。

三、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的整改措施及进展

1、转回不当使用的募集资金

2023年度,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包括:募集资金账户通过供应商回流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预付款时间较长、募集资金用于认定为不属于募投项目的支出及坐扣发行税费,合计金额26,550.45万元。截止2023年末已转回募集资金专户5,230.45万元,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偿还全部违规使用款项。

2、积极开展内部公司治理自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

公司内部对该事项相关部门责任人落实责任,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加强内部教育。公司将进行专项内控自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提高持续规范运作能力及信息披露水平。落实整改责任人制度,不仅仅将内控的整改停留在口头上,必须将整改的责任落实到个人,并定期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3、进行相关培训

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责任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提升思想认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执行,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能力。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偿还全部违规使用款项,公司将进行专项内控自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提高持续规范运作能力及信息披露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对本次募集资金违规使用事项的发生,公司深表歉意,亦请投资者谅解。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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