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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江技术: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6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九龙大道中国智谷富春园区A2幢三楼会议室。

8、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8.00《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蒋贤品先生、罗吉华先生、刘国平先生已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须在2024年5月23日下午16: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管理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力航、符流霞

联系电话:0571-89716117

传真:0571-8971611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九龙大道中国智谷富春园区A1幢10楼

邮编:311400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银江技术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银江技术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20”,投票简称为“银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未设总议案。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8.00《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股东签名: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和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授权委托书中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以“√”填写“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择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对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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