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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线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28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上述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和解释17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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