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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及换届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秉祥(独立董事)、陈文烈(独立董事)、金生辉三名董事组成,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李秉祥(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审计委员会也同步进行了换届。第五届董事会审议委员会由陈斌(独立董事)、陈文烈(独立董事)、王启民三名董事组成,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陈斌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1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3.4.27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8.30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10.30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5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12.81、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6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3.12.25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期间,希格玛能够尊重客观性和独立性原则,工作细致认真,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我们与希格玛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就审计工作进展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希格玛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支付给希格玛的年度审计费用与公司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向董事会提出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希格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任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故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3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一季度财务报告、2023年上半年财务报告、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针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事项,审计委员会经审核后认为: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对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制定及修订了若

干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从而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结论,审计机构也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按规定设立内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等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审工作情况和2023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内审部严格落实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审阅公司内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五)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合理的、必要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实际,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协调管理层、内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与管理层一起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梳理发现的问题,积极讨论分析,敦促公司相关部门加强内部控制,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秉承客观公正、独立严谨的原则,在公司财务管理、定期报告披露、关联交易、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情况等方面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协调、监督作用,促进了公司持续稳步发展。

2024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继续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加强与公司经营层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稳步提升,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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