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梁杰女士、李卓女士、王世权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单位兼任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不存在可能妨碍或影响其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在公司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