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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丰科技: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浩丰科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张贴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9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3年11月3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期权数量为2,000.00万份。

(六)2024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浩丰科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三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扣非净利润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行权期考核年度目标值(Bm)触发值(Bn)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10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80%
第一个行权期2023年度以2022年公司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以2022年公司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扣非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非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他激励计划或持股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对公司考核年度损益影响后的值,下同。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因此,公司将对2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注销对应2023年考核年度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00.00万份。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依据、数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业绩水平未达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2023年考核年度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以上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2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共计600.00万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针对本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尚需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部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1.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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