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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丰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张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维护了公司整理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立,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态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动物学会理事、副秘书长;中国生态学会动物生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绿普惠碳中和促进中心主任。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次股东大会。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全部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会议名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审议事项
张立审计委员会20《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张立提名委员会10《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4、当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6、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审查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审查相关人员是否具备履行职责所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是否不存在不得担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8、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把握与公司中小股东交流机会。参会期间,通过交流了解中小股东切实关注公司的事项,介绍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就《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融资额度与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以及关于公司在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方面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就《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

2、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就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以及《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就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过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地了解和核查认为: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2、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实际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子公司北京浩丰鼎鑫软件有限公司提供了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为子公司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了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未有逾期对外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充分完成。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披露义务,保证2023年度真实、准确、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建言献策,促进公司发展的同时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4、2023 年度,本人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职责,同时对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张立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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