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恒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2年10月26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后上任。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赵恒勤,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地质大学工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山东枣庄会计师事务所,山东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山东正义会计师事务所,现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管委会委员。
二、 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从而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列席会议3次;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10次,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益。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时间 | 事由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3年1月1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2月3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4月2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事前认可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8、《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 同意 | ||
2023年6月5日 | 关于2022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1)说明截至目前公司出资情况及基金投资情况,相关资金是否流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2)结合出资安排、你公司目前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情况、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等,说明相关投资是否对你公司短期流动性、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1、相关资金不存在流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2、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短期流动性、日常 |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
2023年6月2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 事前认可 |
1、《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3、《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 同意 | ||
2023年8月2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9月1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及若干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3、《关于调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11月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12月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同意 |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一)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将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审阅;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未来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本人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内容 | 提出意见 |
2023年4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月26日 | 会第一次会议 | 2、《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提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023年8月29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2023年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2023年10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2023年11月8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二)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内容 | 提出意见 |
2023年4月26日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2023年12月7日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地审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3、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4、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 其他工作情况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八、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4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赵恒勤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