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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沪科: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苏建明)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欧保华:女,1966年生,本科学历,持有律师职业资格证。1988年9月至1988年

月在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司法局工作;1988年

月至1996年

月任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6年

月至今任云南新洋务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23年8月28日始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本人已就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进行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2023年度能够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1)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开2次,亲自出席1次,通讯方式参加1次;公司2023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次,亲自出席1次。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就其授权的范围、合理性和风险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1次,以通讯方式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亲自出席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召开。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在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本人通过日常工作交流方式与公司审计部进行沟通,强调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需规范内控审计的自查与抽查工作,强化内部控制建设。

此外,本人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本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讨论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事项、审阅年度报告,并与会计师就重要会计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利用公务出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通过查阅文件、听取汇报及对相关人员问询的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与管理层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市场

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并对公司法务管理方面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董事的沟通,持续跟进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执行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或实施进展,并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前通过董事会会议材料以书面形式呈送给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在每次董事会上董事会秘书就上述尚在执行事项的进展情况、执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及重要事项进展等进行汇报。公司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有利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等相关事项,本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

责人的资质和能力。本次财务负责人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完成了第十届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选举,对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聘任。

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等相关事项,本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和能力。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管理层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后,本人认为其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的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充分保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独立意见和建议。特此报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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