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方式召开,由主任委员胡越川独立董事主持召开,应到委员5人,实到委员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委员会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提交董事会审阅。
2、《公司2023年度内部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委员黄建荣董事对此议案予以回避。
3、《公司2023年度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建议董事会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特此决议。(以下无正文)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本页无正文,为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与会委员签名:
胡越川: 黄建荣:
何亚平: 刘放来:
李秉心: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