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监事。公司监事张铁、宋晓辉、王爟琪、任蒙、吴修武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