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4年4月18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4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并在需要时互相提供担保,是根据现有的财务状况及担保情况,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合理预测的基础上确定的,有利于提高融资能力、降低资金成本、助力业务拓展,并满足发展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10亿元,并在此额度内互相提供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注重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何 云 林 楠 武惠忠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