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商城:董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所”)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对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对于自营黄金、家电交易事项,我们虽然执行了合同及凭证检查、询问公司及交易方相关人员、查询银行账户资金流水、查询交易方背景信息、函证及走访等审计程序,但仍未能核查交易方的财务状况,无法获取交易方的穿透资料,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交易的准确性、商业合理性,无法执行其他替代性程序以评估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反映交易实质,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金额及相关财务报表披露的影响。因此对商业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二、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反映了公司面临的实际情况,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消除上述事项及相关影响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降低并消除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及其影响,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鉴于公司目前已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则,公司股票可能会被终止上市。因此公司将竭力做好员工、投资者的沟通协调工作,切实维护好公司以及投资者的权益。

特此说明。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此页无正文,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签字页)

董事:

孙世光 王帮清 梁沁芳

王 婻 魏立峰 汪艳娟

刘洪涛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