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袁培初)
本人作为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袁培初:男,195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海南省证券公司武汉营业部任总经理职务;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任总经理助理职务;上海世纪控股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职务;国泰君安证券湖北分公司任业务董事兼发展部总经理;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袁培初 | 3 | 1 | 2 | 0 | 0 | 否 | 3 |
注: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袁培初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报告期,袁培初先生履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21日。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战略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本人出席各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会议类型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袁培初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1 | 0 | 0 |
战略委员会 | 1 | 1 | 0 | 0 | |
提名委员会 | 2 | 2 | 0 | 0 |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履职情况,并积极参加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会计师沟通会,与年审
会计师就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积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关联交易、审计费用等事项,并将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开展现场工作,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情况。本人具备多年企业管理经验,积极建议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关注各类风险隐患,对相关风险的防范和应对献计献策。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以下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增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资料,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煜明光电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资料,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的预计额度,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均由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1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2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资料,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关正式报告。
(四)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3年1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温琳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卢保山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温琳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资料,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资格进行了核查,本人亦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可相关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董事选举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高级管理人员换届聘任,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资格进行了核查,认可相关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在工作中勤勉尽职,恪守诚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以独立、公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等方面的问题建言献策,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袁培初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