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1、因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增加
2023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行权14,651,025份,公司总股本增加14,651,025股,注册资本增加14,651,025元。其中,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累计行权13,985,111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累计行权665,914份。
2、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增加
2023年4月13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4月25日。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942,715,373股,公司总股本增加942,715,373股,注册资本增加942,715,373元。
3、因实施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增加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9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9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9月18日为授予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3,400,000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10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3,400,000股,注册资本增加3,400,000元。
4、可转债转股,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增加
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458,900元“晶澳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1,729股,公司总股本增加11,729股,注册资本增加11,729元。
5、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
经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3,92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于2023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12,622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合计减少16,542股,注册资本合计减少16,542元。
6、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
经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3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及2023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612,040股限制性股票。
2024年3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减少7,612,040股,注册资本减少7,612,040元。综上,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2,356,514,564股增加至3,309,664,109股,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356,514,564元增加至3,309,664,109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