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字(2024)第63000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一、中兴华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中兴华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意(《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二、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督促董事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推动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