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媛主持。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
摘要同时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亏损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度)》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详细内容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写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