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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宇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2月合伙人数量:37人

截至2024年2月注册会计师人数:15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3年度收入总额:54,909.97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2,181.74万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3,046.2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廖家河,199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贺爱雅,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4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姚植基,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廖家河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廖家河2023/9/22行政监管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不含税),共计人民币150万元(不含税)。审计收费系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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