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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2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4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后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1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驰先生

7、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5人,代表股份679,594,7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5303%(总股份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8,620,493股,以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2人,代表股份656,489,3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50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105,3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2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33,788,9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5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0,683,5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3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105,3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240%。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赵登奎律师、练嘉丽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03,5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9%;反对19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97,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341%;

反对19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施驰先生、林劲先生、刘棠枝先生、张恩利先生、张知先生、应一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白华先生、刘宏先生、彭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的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施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64,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9%;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8,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53%;

(2)选举林劲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64,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表决结果为当选。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8,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35%;

(3)选举刘棠枝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64,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8,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35%;

(4)选举张恩利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64,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8,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35%;

(5)选举张知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57,6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1,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942%;

(6)选举应一鸣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57,6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表决结果为当选。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1,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942%;

(二)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白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9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9,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6%;

(2)选举彭宁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64,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58,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35%;

(3)选举刘宏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594,6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表决

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88,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7%;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喻召福先生、何玫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1)选举喻召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91,5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449%;表决结果为当选。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85,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2.5753%;

(2)选举何玫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8,867,4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8359%;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61,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7.0385%。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登奎、练嘉丽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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