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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宇股份: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对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数据”或“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相关情况

(一)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内容

1、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数据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2、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宇数据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关联方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1,464.30万元。预付款项中预付关联方哈尔滨茂盛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谊和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款项合计20,962.99万元;我们核查了上述交易的合同、结算单、入库单等相关凭据,以及实施函证、访谈、查看期后回款、货物结算单据等审计程序,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上述资金的性质和可回收性做出判断;我们也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其他情形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内容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我们认定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

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我们注意到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公司与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舟山伦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苏州仓粮油脂有限公司、江苏名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哈尔滨茂盛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黑龙江茂晟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茂晟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哈尔滨谊和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舟山信鼎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舟山伦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苏州仓粮油脂有限公司、江苏名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主要客户,哈尔滨茂盛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黑龙江茂晟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茂晟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哈尔滨谊和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舟山信鼎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关联交易事前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在识别及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内部控制运行方面出现缺陷,无法保证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被及时识别,并履行相关的审批和披露事宜、影响财务报告中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运行失效。

2、公司与部分供应商、客户之间存在计量单据缺失。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未能有效防范上述交易的真实性,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完成整改。

二、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意见及改进措施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对于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北京大华国际的独立判断,并且十分重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审计告意见中涉及事项的影响,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对于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北京大华国际出具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三、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对北京大华国际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相关事项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主要措施如下:

(1)本报告中上述所披露的所有公司,公司已停止开展业务,现有已签订合同的大批发业务合同履行完毕后不再开展新的业务。

(2)保留油库、船舶固定资产开展的油库出租、船舶供油业务及控股子公司相关库发业务,并保证单据真实、完整。除船舶供油业务外对所有库发授信的客户重新进行评估和审批。

(3)针对识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内控失效的问题,公司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公司关联方及疑似关联方进行全面梳理和核实,从而准确、全面地识别交易方关系。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强化对关联交易的审查和审议披露工作,确保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进一步落实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5)公司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员工进行培训,加强员工对业务单据的识别能力。

(6)对油品业务加强业务管理,在今后的各项业务中,如有涉及到需要提供商检报告的,尽可能使用本公司自己聘用的商检机构,取得商检报告原件作为业务凭证。

(7)加强财务相关的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的规范意识。公司将定期组织公司和各子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通过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有效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以提高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财务报告编制质量,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8)公司加强各类业务的规范运行管理工作,并要求控股股东及董监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今后杜绝

类似问题的发生。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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